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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3982.2-201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3982.2-2017

中文名称:进出口纺织品质量符合性评价方法梭织服装第2部分:西服、大衣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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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进出口 纺织品 质量 评价 方法 梭织 服装 西服 大衣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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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3982.2-2017.The quality conformity evaluation method for import and export textiles-Woven garments-Part 2 :Suits and coats.
1范围
SN/T 3982.2规定了进出口西服、大衣符合性评价的要求、程序和评价报告内容。
SN/T 3982.2适用于各类进出口西服、大衣法规性要求和非法规性要求的质量符合性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296.4消费 品使用说明第 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GB 18401国家纺织产 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SN/T 1649进出口纺织品安全项 目检验规范
SN/T2872进出口纺织品标识检验规范
SN/T3337进出口纺织品纤维成分定性定量检验规范
SN/T 3702.6进出口纺织品质量符合性评价质量抽样方法第6 部分:服装
3术语和定 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法规性要求mandatory requirements
相关法律、法规、法令、条例、官方公报、强制性标准中明示的要求。
注:可在诸如法律、法规.法令、条例这样的规范性文件中对规定要求做出明确的说明。本部分特指部分国家或地区及我国对纺织品中相关技术项目规定的法规性要求。包括输人国与我国政府签订有双边检验协议的,协议中所规定的所有技术项目均视为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3.2非法规性要求.non-mandatory requirements
相关组织、企业、贸易关系人相互约定的技术要求,不具有法的属性。
注:在本部分中主要指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以推荐性标准、产品安全声明等对纺织品中相关技术项目规定的非法规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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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3982.2—2017
代替SN/T1932.5—2008
进出口纺织品质量符合性评价方法梭织服装第2部分:西服、大衣
The quality conformity evaluation method for import and export textiles-Woven garments-Part 2:Suits and coats2017-11-0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徐层查真伪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8-06-01实施
SN/T3982《进出口纺织品质量符合性评价方法第1部分:衬衫;
第2部分:西服、大衣;
第3部分:牛仔服装;
第4部分:便服;
第5部分:室内服装;
第6部分:防寒服;
第7部分:羽绒服及其制品;
第8部分:儿童服装;
第9部分:户外运动服装
本部分为SN/T3982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SN/T3982.2—2017
梭织服装》分为以下9部分:
本部分代替SN/T1932.5—2008《进出口服装检验规程第5部分
西服大衣》。与SN/T1932.5-
200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订为《进出口纺织品质量符合性评价方法梭织服装第2部分:西服、大衣》;范围调整为进出口西服大衣符合性评价的要求、程序和评价报告内容;修改了术语部分的内容;
对原标准格式、规范性引用文件做了调整;增加了符合性评价的要求;
将检验内容调整为法规性要求和非法规性要求;修改了符合性评价结果的判定规定;增加了附录A“中国主要西服大衣标准一览表”和附录B“进出口西服大衣质量符合性评价报告”。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俭、金贝聪、崔勇、左宇平。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表情况为:SN/T1932.5—2008.SN/T0555—19961
1范围
进出口纺织品质量符合性评价方法梭织服装第2部分:西服、大衣
SN/T3982.2—2017
SN/T3982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西服、大衣符合性评价的要求、程序和评价报告内容。本部分适用于各类进出口西服、大衣法规性要求和非法规性要求的质量符合性评价。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SN/T1649进出口纺织品安全项目检验规范SN/T2872进出口纺织品标识检验规范SN/T3337
进出口纺织品纤维成分定性定量检验规范SN/T3702.6进出口纺织品质量符合性评价质量抽样方法第6部分:服装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法规性要求
mandatoryrequirements
相关法律、法规、法令、条例、官方公报、强制性标准中明示的要求。注:可在诸如法律、法规、法令、条例这样的规范性文件中对规定要求做出明确的说明。本部分特指部分国家或地区及我国对纺织品中相关技术项目规定的法规性要求。包括输入国与我国政府签订有双边检验协议的,协议中所规定的所有技术项目均视为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3.2
non-mandatory requirements
非法规性要求
相关组织、企业、贸易关系人相互约定的技术要求,不具有法的属性。注:在本部分中主要指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以推荐性标准、产品安全声明等对纺织品中相关技术项目规定的非法规性要求
evaluationofconformity
符合性评价
系统性检查某个产品、过程或服务满足规定要求的程度。注:本部分特指通过系统性技术抽样、检验、检测评价进出口服装的技术指标符合规定要求的程度,即通过技术检测验证手段评价进出口服装的技术指标符合规定要求的程度。质量符合性评价的要求
进口西服、大衣的质量要求
进口西服、大衣法规性要求应符合我国GB18401和GB/T5296.4规定要求。1
SN/T3982.2—2017
进口西服、大衣非法规性要求应符合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合同和技术文件没有规定要求的,其品质应符合我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基本要求,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见附录A,4.2出口西服、大衣的质量要求
出口西服、大衣涉及安全、卫生、环保、防欺诈等项目应符合输入国(地区)的法规性要求,具体要求见SN/T1649:我国与输入国(地区)签订政府间协议的,应符合我国与输入国(地区)签订的政府间协议的规定要求;输人国(地区)没有法规性要求的,政府间协议未规定或未签订政府间协议的,其安全项自应符合我国GB18401的规定要求。出口西服、大衣的非法规性要求项目应符合出口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合同和技术文件中没有要求的,其品质应符合我国国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的基本要求,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见附录A。
5符合性评价的程序
5.1抽样
进出口西服、大衣法规性要求和非法规性要求检验的抽样方法按照SN/T3702.6执行。5.2检验和检测
5.2.1法规性要求项目的检验和检测5.2.1.1进口西服、大衣法规性要求项目的检验和检测进口西服、大衣涉及安全等项目应按照我国GB18401的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和检测,主要项目包括甲醛、禁用偶氮染料、pH值、色牢度、异味等。进口西服、大衣的标识应按照GB/T5296.4的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其中纤维含量的检测方法按SN/T3337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我国与输出国(地区)签订政府间协议的,按双边协议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5.2.1.2出口西服、大衣法规性要求项目的检验和检测出口西服、大衣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等法规性要求项目的检验,根据不同输入国的法规性要求选择相应的检验项目,这些检验项目主要包括甲醛、禁用偶氮染料、重金属、残断针等金属利器、阻燃性能等,具体检验项目和对应的检测方法按照SN/T1649执行。我国与输入国(地区)签订政府间协议的,按照我国与输入国(地区)签订的政府间协议的规定要求进行检验;输人国(地区)没有法规性要求的,政府间协议未规定或未签订政府间协议的,其安全等项目按照我国GB18401的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出口西服、大衣的标识应按照输人国的法规性要求进行检验,具体要求按照SN/T2872执行,其中纤维含量的检测方法按SN/T3337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5.2.2非法规性要求项目的检验和检测5.2.2.1进出口西服、大衣非法规性品质检验进出口西服、大衣非法规性品质质量,合同和技术文件有规定要求的,按照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合同和技术文件没有规定的参照附录A对应产品标准中品质检验项目的最基本技术要求进行检验和检测。
5.2.2.2进出口西服、大衣包装质量检验SN/T3982.2-2017
进出口西服、大衣包装的数量、颜色、规格、搭配应符合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包装应保持内外清洁、牢固、干燥,适应长途运输。封口严密、牢固,封箱纸贴正。加固带松紧适宜,不准脱落,卡口牢固。包装外唛头标记要清晰、端正,不得有任何污染。木质包装按照木质包装相关规定检验。5.3符合性评价结果的判定
5.3.1法规性要求项目的判定
5.3.1.1进口西服、大衣法规性要求项目的判定进口西服、大衣法规性要求项目按照GB18401GB/T5296.4及其他强制性标准中的规定要求进行判定。我国与输出国(地区)签订政府间协议的,按政府间协议规定的要求进行判定。5.3.1.2出口西服、大衣法规性要求项目的判定出口西服、大衣涉及安全项目、标识等法规性要求项目按照输入国(地区)的技术规范的法规性要求进行判定;我国与输入国(地区)签订政府间协议的,按照我国与输入国(地区)签订的政府间协议的规定要求进行判定;输人国(地区)没有法规性要求的,政府间协议未规定或未签订政府间协议的,其安全等项目按照我国GB18401的规定要求进行判定。5.3.2非法规性要求项目的判定
5.3.2.1进出口西服、大衣非法规性品质检验的判定进出口西服、大衣非法规性品质质量,合同和技术文件有规定要求的,按照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判定;合同和技术文件没有规定的参照附录A对应产品标准中品质检验项目的最基本技术要求进行判定。
2进出口西服、大衣包装质量的判定5.3.2.2
2.2的规定进行判定。木质包装按照木质包装相关规定进行进出口西服、大衣包装质量按照5.3
判定。
5.3.3符合性评价结果综合判定
依据法规性要求项目检验结果和非法规性要求项目检验结果进行综合判定,所有项目均符合规定要求则判全批合格,其中任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则判全批不合格o
符合性评价报告
符合性评价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进出口西服、大衣质量评价对象的识别信息;抽样信息;
一法规性检验项目的检验信息;非法规项目的检验信息;
一结果综合评判信息;
一检验人员、复核人员等相关人员的签字;3
SN/T3982.2—2017
报告日期。
本部分给出的符合性评价报告参见附录B。其他
进出口西服、大衣有检疫要求的,应按照我国及输入国(地区)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检疫。4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中国主要西服、大衣标准一览表中国主要西服、大衣标准见表A.1。中国主要西服、大衣标准一览表表A.1
GB/T2664—2009
GB/T2665—2009
标准号
男西服、大衣
女西服、大衣
SN/T3982.2—2017
标准名称
SN/T3982.2—2017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进出口西服、大衣质量符合性评价报告进出口西服、大衣质量符合性评价报告见表B.1。进出口西服、大衣质量符合性评价报告表B.1
生产企业
报检数量/重量
生产批号
进口西服`大衣
出口西服丶大衣
抽样标准
留样编号:
法规性检验项目
法规性要求项目
法规性要求项目
法规性
项目判
非法规
性项目
禁用偶氮染料
色牢度
政府间协议的项目
法规性检验项目
禁用偶氮染料
重金属
阻燃性能
全氟辛烷磺酸
政府间协议的项目
口符合
口不符合
口符合
口不符合
综合判
口符合
口不符合
检验员
抽样数量:
样品数量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
品名/规格
输往国别(地区)
包装种类
检验结果
法规性要求项目
检验结果
非法规性要求项目
检验标准
保管地:
纸箱口挂装口编织袋口木箱口
品质检验项目
包装检验
检验项目
包装检验
法规性要求;政府间协议要求
口法规性要求;口政府间协议要求合同、标准要求
合同、口标准要求
法规性、政府间协议及
法规性、政府间协议及
复核人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
合同、标准要求
合同、标准要求
签发人
检验结果
检验结果
SN/T3982.2-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纺织品质量符合性评价方法梭织服装第2部分:西服、大衣
SN/T3982.2—2017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29)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总编室:(010)68533533
网址spc.net.cn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
开本880×12301/16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印张0.75字数16千字
2018年8月第一版2018年8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500
书号:155066:2-44549
定价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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