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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4421-201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4421-2012

中文名称:苯甲醛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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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甲醛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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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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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HG/T 4421-2012.Benzaldehyde.
1范围
HG/T 4421规定了苯甲醛的要求、安全信息、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HG/T 4421适用于苯甲醛产品的质量控制。
相对分子质量:106.12(按2009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CAS RN:100-52-7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191-2008包装 储运图示标志(mod ISO 780 : 1997)
GB/T 4472-2011化工产品密度、相对密度的测定
GB/T 6678-2003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2-2008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modISO3696:1987)
GB/T 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9722-2006 化学试剂气相色谱法通则
GB 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neq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
GB 12463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15258化学 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 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T 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
3要求
苯甲醛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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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71.100.01;87.060.10
备案号:38643-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4421—2012
苯甲醛
Benzaldehyde
2012-12-28发布
2013-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HG/T4421—2012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4)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乔旭、朴克壮、朱建军、徐晓燕。苯甲醛
HG/T4421—2012
警告一一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有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标准并未指出所有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苯甲醛的要求、安全信息、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苯甲醛产品的质量控制。结构式:
分子式:CH.0
相对分子质量:106.12(按2009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CAS RN:100-52-7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modISO780:1997)GB/T4472—2011
GB/T6678—2003
GB/T6682—2008
GB/T8170—2008
化工产品密度、相对密度的测定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modISO3696:1987)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9722—2006
化学试剂气相色谱法通则
GB12268一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neq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GB12463
GB15258
GB15603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T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
苯甲醛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1
HG/T4421—2012
(1)外观
(2)苯甲醛纯度/%
(3)氮化物含量/%
(4)苯甲酸含量/%
(5)密度(20℃)/(g/cm3)
4安全信息
4.1安全
表1苯甲醛的质量要求
一等品
无色或微黄色液体
1.040~1.050
合格品
试验方法
依据GB122682005,苯甲醛为危险货物,危险品编号为UN:1990,类别和项别9。苯甲醛遇明火、高热或与强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本品有毒,对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对皮肤有刺激作用。使用及搬运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注意安全。4.2安全技术说明书
按GB/T16483,该产品出厂应提供详细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技术说明书应包括如下内容:该产品的危险性信息;
安全使用方法;
5采样
运输、贮存要求;
防护措施;
应急处理措施等。
以批为单位采样,生产厂以均匀产品为一批。每批采样数应符合GB/T6678一2003中7.6的规定,所采样品的包装必须完好,采样时勿使外界杂质落入产品中。所采样品应具有代表性,样品总量不得少于500mL。将采取的样品充分混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密封良好的容器中,其上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生产厂名称,取样目期、地点。一个供检验,另一个保存备查。6试验方法
6.1--般规定
除非另有规定,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GB/T6682一2008中规定的三级水。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8170—2008中的4.3.3修约值比较法进行。6.2外观的评定
在自然光线下采用目视评定。
6.3苯甲醛纯度、氯化物含量和苯甲酸含量的测定6.3.1测定原理
采用气相色谱法,液体苯甲醛直接进样,使用毛细管色谱柱分离苯甲醛及有机杂质,用峰面积归化法计算苯甲醛纯度、氯化物含量和苯甲酸含量。6.3.2仪器设备
a)气相色谱仪:仪器灵敏度和稳定性应符合GB/T9722一2006中6.3和6.4的规定;b)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2
色谱柱:内径0.32mm,长30m,膜厚0.25μm毛细管柱;HG/T4421—2012
固定相:聚乙二醇(PEG)(如DB-WAX或能达到同等分离效果的其他毛细管柱);进样器:微量进样器或自动进样器;色谱工作站或积分仪。
邻氯甲苯标准品:纯度≥90%;
间氯甲苯标准品:纯度≥90%;
对氯甲苯标准品:纯度≥90%;
氯化标准品:纯度≥90%;
二氯化苄(苄叉二氯)标准品:纯度≥90%;苯甲酸标准品:纯度≥90%。
以上标准品须经质谱仪确定其化学结构,或购买有证书的试剂作为标准品使用。6.3.4色谱操作条件
色谱操作条件如表2所示。
色谱操作条件
控制参数
检测器温度/℃
汽化室温度/℃
载气(氮气)压力/kPa
燃烧气(氢气)流量/(mL/min)助燃气(空气)流量/(mL/min)补偿气(氮气)流量/(mL/min)分流比
进样量/μL
初始柱温/℃
保持时间/min
程序升温
升温速度/(℃/min)
终止温度/℃
保持时间/min
可根据仪器设备的不同,选择最佳操作条件。6.3.5测定步骤
操作条件
开启色谱仪。待仪器各项操作条件稳定后,用微量进样器或自动进样器吸取苯甲醛样品0.2uL进样,待出峰完毕,将有机杂质的标准品用适当溶剂溶解后在相同条件下进样,按保留时间对杂质进行定性后,用色谱工作站或积分仪进行结果处理。在保证分离度、灵敏度和线性响应的前提下,进样量可以作适当调整。6.3.6结果计算
6.3.6.1苯甲醛纯度的计算
苯甲醛纯度以wi计,数值用%表示,按式(1)计算:At
式中:
HG/T4421—2012
苯甲醛峰面积的数值;
A—一苯甲醛及各有机杂质的峰面积数值之和。计算结果表示到小数点后两位。6.3.6.2氯化物含量的计算
氯化物含量(一氯甲苯、氯化苄、二氯化芊含量之和)以2计,数值用%表示,按式(2)计算:w2
式中:
ZA;一一氯甲苯(邻氯甲苯、间氯甲苯、对氯甲苯)、氯化苄、二氯化苄的峰面积数值之和;A,苯甲醛及各有机杂质的峰面积数值之和。计算结果表示到小数点后两位。6.3.6.3苯甲酸含量的计算
苯甲酸含量以w3计,数值用%表示,按式(3)计算:w
式中:
A2—苯甲酸峰面积的数值;
ZA;\—苯甲醛及各有机杂质的峰面积数值之和。计算结果表示到小数点后两位。6.3.7允许差
苯甲醛纯度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应不大于0.2%,各有机杂质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应不大于0.05%.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6.3.8色谱图
色谱图见图1。
1~3-
未知物;
一氟甲苯;
5氯化芋;
苯甲醛;
一未知物;
二氯化芋(苯叉二氯);
未知物;
苯甲酸;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未知物。
时间/min
图1苯甲醛气相色谱示意图
6.4密度(20℃)测定
按GB/T4472一2011中的韦氏天平法测定。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
HG/T4421—2012
本标准第3章表1所列的所有检验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其中除表1中(5)外,其余均为出厂检验项目,应逐批进行检验。在正常连续生产情况下,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但如有下述情况需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最初定型时:
b)产品异地生产时;
c):生产配方、工艺及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d)停产三个月后又恢复生产时;e)客户提出要求时。
7.2出厂检验
苯甲醛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合格,附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苯甲醛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7.3复验
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取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则整批产品不合格。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8.1标志
苯甲醛的每个包装容器上都应按GB190和GB/T191中的有关规定涂印耐久、清晰的标志,标志内容至少应有:
a)产品名称;
b)生产厂名称、地址;
生产日期;
d)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志(如适用);净含量;
警示标志(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g)有效期。
8.2标签
产品应有标签,标签的编写应符合GB15258的规定。标签上应注明产品生产日期、合格证明、执行标准编号、批号和等级。
8.3包装
苯甲醛采用铝桶、钢制复合桶或高压聚乙烯桶密封包装,每桶净含量125kg士1.25kg或200kg士2.0kg,其他包装可与用户协商确定。产品包装应符合GB12463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的相关规定。8.4运输
苯甲醛产品应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危险货物的要求来运输,避免日晒,注意防火。搬运时须戴劳动保护用具,应轻取轻放,不可撞击,避免发生泄漏和中毒等事故。8.5购存
苯甲醛属于危险货物,本品有毒,有燃烧和爆炸的危险,应按GB15603及相关规定密闭贮存于阴5
HG/T 44212012
凉、干燥并具有良好通风的库房内,切勿日晒和雨淋,不可与易燃物放在一起,并远离火源和热源。产品在符合以上贮运和包装完好的情况下,未经启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12个月。超过有效期的产品可按本标准重新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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