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5171-201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5171-2017
中文名称:粒状中微量元素肥料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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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粒状
微量元素
肥料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HG/T 5171-2017.Granular secondary and micronutrients fertilizer.
1范围
HG/T 5171规定了粒状中微量元素肥料(中量元素型、微量元素型、中微量元素型)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HG/T 5171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以含中量元素(钙、镁、硫)和/或微量元素(铜、铁、锰、锌、硼、钼)的物料按所需比例经混合、造粒制成的粒状中微量元素肥料。HG/T 5171不适用于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肥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79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8569固体化学肥料包装
GB/T 8576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的测定真 空烘箱法
GB/T 10516硝酸磷 肥颗粒平均抗压碎力的测定
GB/T 14540 复混肥料中铜、铁、锰、锌、硼、铝含量的测定
GB 18382 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
GB 18877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GB/T 19203复混肥料中钙、镁、硫含量的测定
GB/T 23349肥料中砷、 镉、铅、铬、汞生态指标
GB/T 24890复混肥料中氯离子含量的测定
GB/T 24891复混 肥料粒度的测定
HG/T 2843化肥产品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标准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
标准内容
ICS65.080
备案号:60487—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5171—2017
粒状中微量元素肥料
Granular secondary and micronutrients fertilizer2017-11-07发布
2018-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HG/T5171—2017
本标准由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新型肥料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5/SC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大连亚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美稼农业科技上
海)有限公司、上海天科化工检测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云峰、周庆云、张浩、于秀华、于洋、魏会妙、陈平、王思怪、李京楠、曹羽青。
1范围www.bzxz.net
粒状中微量元素肥料
HG/T5171—2017
本标准规定了粒状中微量元素肥料(中量元素型、微量元素型、中微量元素型)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以含中量元素(钙、镁、硫)和/或微量元素(铜、铁、锰、锌、硼、钼)的物料按所需比例经混合、造粒制成的粒状中微量元素肥料。本标准不适用于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肥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6679
GB/T8170
GB856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固体化学肥料包装
GB/T8576
GB/T10516
GB/T14540
GB18382
GB18877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的测定
真空烘箱法
硝酸磷肥颗粒平均抗压碎力的测定复混肥料中铜、铁、锰、锌、硼、钼含量的测定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GB/T19203
GB/T23349
GB/T24890
GB/T24891
HG/T2843
3分类
复混肥料中钙、镁、硫含量的测定肥料中砷、镉、铅、铬、汞生态指标复混肥料中氯离子含量的测定
复混肥料粒度的测定
化肥产品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标准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粒状中微量元素肥料分为中量元素型、微量元素型、中微量元素型3类。4要求
外观:颗粒状,无机械杂质
2产品应符合表1和标明值的要求,4.2
HG/T5171—2017
表1粒状中微量元素肥料的要求
中量元素型
中量元素(Ca+Mg+S)的质量分数(以单质计)/%微量元素(Cu+Fe+Mn+Zn+B+Mo)的质量分数(以单质计)b/%≥单一水溶性养分质量分数占其总养分质量分数的百分比/%氯离子(CI-)的质量分数/%
游离水(H,O)的质量分数/%
粒度(2.00mm~4.00mm)/%
pH值(1:5倍稀释)
颗粒平均抗压碎力/N
指钙、镁
不做要求
微量元素型
不做要求
硫含量之和,质量分数不低于4%的中量元素均计人中量元素质量分中微量元素型
锌、硼、钼质量分数之和,质量分数不低于0.05%的微量元素计人微量元素质量分数(钼、锰、
除外)
销元素质量分数应不大于1.0%(产品中仅含钼1种微量元素除游高水和颗粒平均抗压降力以生4.3
镉、铅、铬、
5试验方法
5.1外观
一般规定
除非另有说明
制溶液。
永应符合GB
在分析中
5.3测定水溶性养分的试液制备
全业检验教人
剂和水,并接HGT2843的规定配
称取0.20g~0.30g试样(精确至0.0001g),置于250mL容量瓶中,加人约150mL水,置于(25土5)℃振荡器内,在(180上20)r/min的振荡频率下振荡30min。取出后用水定容,混匀,干过滤,弃去最初几毫升滤液,备用。5.4中量元素(钙、镁、硫)含量的测定总钙、总镁、总硫含量的测定按GB/T19203进行。水溶性钙、水溶性镁、水溶性硫含量,用5.3所得的试液,按GB/T19203进行。5.5微量元素(铜、铁、锰、锌、硼、钼)含量的测定总铜、总铁、总锰、总锌、总硼、总钼含量的测定按GB/T14540进行。水溶性铜、水溶性铁、水溶性锰、水溶性锌、水溶性硼、水溶性钼含量,用5.3所得的试液,按GB/T14540的规定执行。
5.6氯含量的测定
按GB/T24890进行。
5.7游离水含量的测定
按GB/T8576进行。
5.8粒度的测定
按GB/T24891进行。选用2.00mm和4.00mm的试验筛。5.9颗粒平均抗压碎力的测定
随机选取30粒5.8所得的2.00mm
pH值的测定
按GB18877
砷、镐
HG/T5171—2017
按GB/T10516进行。
:00mm之间的顺粒,
的规定执行(1:5倍稀释)。
汞含量的测定
按GB/T23349的规定进行
检验规则
检验类别及检验项目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第4章的全部项目为型式验验项目在下列情况时,
a)原料
应进行型式检验
工艺及设备发生变化时:
定期或积累到一定量时;
正式生产时,
产品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供需双方有约定时。
6.2组批
验项量
产品按批检验,以1天或2天的产量为一批,最大批量为606.3采样方案
袋装产品
不超过512袋时,按表2确定采样袋数;大于512袋时,按公式(1)计算结果确定最少采样袋数,如遇小数则进位为整数。
式中:
最少采样袋数:
N——每批产品总袋数。
按表2或公式(1)的计算结果随机抽取一定袋数,用采样器从每袋最长对角线插人至袋的3/43
HG/T5171—2017
处,取出不少于100g样品,每批采取总样品量不得少于2kg表2最少采样袋数的确定
总袋数
82~101
102~125
126~151
152~181
散装产品
按GB/T6679的规定执行。
6.4样品缩分和试样制备
6.4.1样品缩分
最少采样袋数
全部袋数
总袋数
182~216
217~254
255~296
297~343
344~394
395~450
451~512
最少采样袋数
将所采样品置于洁净、干燥的容器中,迅速混匀,用缩分器或四分法将样品缩分至约1kg,再缩分成两份,分别装于两个500mL磨口玻璃瓶中(生产企业质监部门可用洁净、干燥的塑料自封袋盛装样品),密封,贴上标签,注明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取样日期和取样人姓名。一瓶做产品质量分析用;另一瓶应保存至少2个月,以备查用。6.4.2试样制备
由6.4.1中取一瓶样品,经多次缩分后取出约100g样品,迅速研磨至全部通过0.5mm孔径试验筛,如样品潮湿可通过1.0mm孔径试验筛(注:使用铁质研磨机器及筛网有污染样品的可能性,研磨使用玛瑙罐体磨或研钵,筛网更换为塑料网筛),混匀后置于洁净、干燥的瓶中,做成分分析用,余下样品供粒度测定和颗粒平均抗压碎力测定用。6.5结果判定
6.5.1本标准中产品质量指标合格判定采用GB/T8170中“修约值比较法”。6.5.2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6.5.3生产企业出厂检验时,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应重新自2倍量的包装袋中采取样品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结果中即使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判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4每批经检验合格的出厂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内容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名称、6.5.4
批号或生产日期、净含量、各项目标明值及执行标准编号。4
7标识
HG/T5171—2017
7.1应在包装袋正面标明产品名称、类别、中量元素含量和/或微量元素含量、pH值、氯含量,其余执行GB18382。
2产品外包装袋上应有使用说明,内容包括使用方法、适宜作物或不适宜作物、建议使用量等7.2
3每袋净含量应标明单一数值,如20kg。7.3
包装、运输和贮存
8.150kg、40kg、25kg、20kg、10kg、5kg规格产品包装材料应按GB8569中对复混肥料产品的规定进行,1000g、500g、250g、100g规格的产品可用袋装或袋子外面加纸盒包装,允许的短缺量为净含量的1%,平均每袋(盒)净含量分别不低于50.0kg、40.0kg、25.0kg、20.0kg、10.0kg、5.0kg、1000g、500g、250g、100g。当用户对每袋净含量和包装材料有特殊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以双方合同规定为准。2在标明的每袋净含量范围内的产品中有添加物时,必须与原物料混合均匀,不得以小包装形式8.2
放人包装袋中。
8.3宜使用经济实用型包装。
4产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处。在运输过程中应防雨、防潮、防晒、防破裂。8.4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化工行业标准
粒状中微量元素肥料
HG/T5171—2017
出版发行:化学工业出版社
(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南街13号邮政编码100011)
北京科印技术咨询服务公司海淀数码印刷分部880mm×1230mm1/16印张%字数15.1千字2018年3月北京第1版第1次印刷
书号:155025·2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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