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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544-202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4544-2020

中文名称:啤酒瓶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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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啤酒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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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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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B 4544-2020.Beer bottles.
1范围
GB 4544规定了玻璃啤酒瓶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GB 4544适用于盛装啤酒的玻璃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4545玻璃瓶罐内应力试验方法
GB/T 4546玻璃容器耐内 压力试验方法
GB/T 4547玻璃容器抗热震性和热震耐久性试验方法
GB/T 4548玻璃容器内表面耐水侵蚀性能测试方法及分级
GB/T 6552玻璃容器抗机械 冲击试验方法
GB/T 8452玻璃瓶罐垂直轴偏差试验方法
GB/T 9987玻璃瓶罐制造术语
GB/T 20858玻璃容器用重量法测定容量 试验方法
GB/T 22934玻璃容器耐垂直 负荷试验方法
GB/T 37855玻璃容器26H126冠形瓶口尺寸
GB/T 37856玻璃 容器26H180冠形瓶口尺寸
3术语和定义
GB/T 998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可回收啤酒瓶 recycle beer bottle
设计规定可重复多次灌装啤酒的啤酒瓶。
3.2
可回收新瓶 recycle new bottle
可交接验收、尚未灌装啤酒的可回收啤酒瓶。
3.3
可回收旧瓶 recycle used bottle
已灌装过啤酒并可再次灌装啤酒的可回收啤酒瓶。
3.4
一次性瓶 non-recycle bottle
设计规定不可重复灌装啤酒的啤酒瓶。
4产品分类
4.1啤酒瓶按使用方式分为可回收啤酒瓶和一次性瓶。
4.2可回收啤酒瓶按使用状态又可分为可回收新瓶和可回收旧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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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55.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4544—2020
代替GB4544—1996
啤酒瓶
Beer bottles
2020-07-23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1-08-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B4544—2020
本标准代替GB4544—1996《啤酒瓶》,与GB4544—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删除了产品理化性能分等要求(见1996年版的4.2);修改了理化性能,将原标准附录A的内容直接放人标准正文,将产品分为一次性瓶、可回收新瓶和可回收旧瓶,并分别规定了理化性能指标,其中抗冲击指标按酒瓶的满口容量不同划分为两档,以鼓励酒瓶小型化(见5.1,1996年版的附录A);修改了规格尺寸,不再单独规定640mL啤酒瓶的规格尺寸,只对可回收瓶瓶身和瓶底厚度的最小值作了规定,同时规定了所有产品的规格尺寸允差(见5.2,1996年版的4.3);一一增加了垂直负荷强度的试验(见6.1.1);一删除了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不再建议啤酒瓶两年的回收使用期限,而更注重对可回收旧瓶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监控(见第8章,1996年版的附录B);增加了一次性瓶还应在每件产品的根部位置打上“NR”字样(见9.1);一增加了不可使用麻袋、捆扎等可能导致酒瓶质量下降的包装的内容(见9.2)。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4544—1984、GB4544—1991、GB4544—1996。1范围
GB4544—2020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啤酒瓶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盛装啤酒的玻璃瓶。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828.1i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5玻璃瓶罐内应力试验方法
GB/T4545
GB/T4546
GB/T4547
GB/T4548
GB/T6552
GB/T8452
GB/T9987
GB/T20858
GB/T22934
GB/T37855
GB/T37856
术语和定义
玻璃容器耐内压力试验方法
玻璃容器抗热震性和热震耐久性试验方法玻璃容器内表面耐水侵蚀性能测试方法及分级玻璃容器抗机械冲击试验方法
玻璃瓶罐垂直轴偏差试验方法
玻璃瓶罐制造术语
用重量法测定容量试验方法
玻璃容器
玻璃容器
玻璃容器
玻璃容器
耐垂直负荷试验方法
26H126冠形瓶口尺寸
26H180冠形瓶口尺寸
GB/T998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可回收啤酒瓶
recycle beer bottle
设计规定可重复多次灌装啤酒的啤酒瓶。3.2
可回收新瓶
recycle new bottle
可交接验收、尚未灌装啤酒的可回收啤酒瓶3.3
可回收旧瓶
recycle used bottle
已灌装过啤酒并可再次灌装啤酒的可回收啤酒瓶。3.4
non-recyclebottle
一次性瓶
设计规定不可重复灌装啤酒的啤酒瓶。1
GB4544—2020
4产品分类
啤酒瓶按使用方式分为可回收啤酒瓶和一次性瓶可回收酒瓶按使用状态又可分为可回收新瓶和可回收旧瓶,5要求
理化性能
理化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项目名称
垂直负荷强度/N
耐内压力/MPa
抗冲击/J
抗热震性
内应力/级
V≤530mL
V>530mL
内表面耐水性/级
注:以满口容量V将抗冲击指标分为两档规格尺寸
满口容量
满口容量允差应符合表2规定
满口容量V/mL
501002003005001000≤V≤5000
一次性瓶
≥4000
可回收旧瓶
可回收新瓶
≥9800
经受温差为42℃的热震后,试样无破裂瓶底真实应力≤4
GB/T4548-HC3
瓶高允差应符合式(1):
式中:
TH=±(0.6+0.004H)
瓶高允差,单位为毫米(mm);H
公称瓶高,单位为毫米(mm)。5.2.3
瓶身外径
瓶身外径允差应符合式(2):
T=±(0.5+0.012D)
式中:
瓶身外径允差,单位为毫米(mm);Tp
一公称瓶身外径,单位为毫米(mm)。5.2.4垂直轴偏差
垂直抽偏差Tv按式(3)或式(4)计算:公称瓶高H≤120mm
公称瓶高H>120mm
Tv=0.3+0.01H
可回收啤酒瓶的瓶身和瓶底厚度可回收啤酒瓶的瓶身和瓶底厚度应符合表3规定表3
公称瓶身外径D
D≤72
728595同一瓶身厚薄比
不应大于2:1。
5.2.7同一瓶底厚薄比
不应大于2:1。
瓶口尺寸
瓶身厚度
冠形瓶口尺寸应符合GB/T37855或GB/T37856的规定GB4544—2020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
........................( 2)·(3)
单位为毫米
瓶底厚度
GB4544—2020
3外观
5.3.1结石
封合面上不应有结石
其余部位不应有直径大于1.5mm的结石;直径0.3mm~1.5mm周围无裂纹的结石每瓶不多于2个。
5.3.2裂纹
不应有。
5.3.3气泡
不应有破气泡和表面气泡。
不应有直径大于3mm的气泡;直径为1mm~3mm的气泡每瓶不多于3个;1mm以下能目测的气泡,每平方厘米不多于5个。
5.3.4瓶口缺陷
瓶口封合面上不应有影响密封性和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瓶口还不应有飞刺、成形不良和错位5.3.5内壁缺陷
瓶内壁不应有粘料、尖刺、玻璃搭丝、玻璃碎片。5.3.6合缝线和表面缺陷
不应有尖锐刺手的合缝线和明显的初形合缝线。不应有严重明显的条纹、冷斑、污斑和其他严重影响外观的缺陷。需要时,也可按供需双方确认的封样为准。5.3.7瓶底滚花
瓶底支撑面上应有滚花。
6试验方法
理化性能
垂直负荷强度
按GB/T22934的规定进行,以2mm/min的推进速度增压。2耐内压力
按GB/T4546的规定进行。
抗热震性
按GB/T4547中通过性试验的规定进行。4
6.1.4抗冲击
GB4544—2020
按GB/T6552中通过性试验的规定进行。抗冲击试验时冲击点位于瓶身中部,并应避开合缝线。6.1.5内应力
按GB/T4545的规定进行。
6.1.6内表面耐水性
按GB/T4548的规定进行
6.2规格尺寸
6.2.1满口容量
按GB/T20858的规定进行。
6.2.2瓶高
用分度值为0.02mm的高度游标卡尺或测高装置测量6.2.3瓶身外径
用分度值为0.02mm的游标卡尺、量规或其他外径测量装置测量瓶身最大外径处,同一横截面上的任一点均应符合要求。
6.2.4垂直轴偏差
按GB/T8452的规定进行。
6.2.5瓶身、瓶底厚度
用分度值为0.02mm的测厚仪测量6.2.6同一瓶身厚薄比
按6.2.5在同一瓶身的任一横截面上测量最大厚度和最小厚度,其比值即为该瓶身的厚薄比6.2.7同一瓶底厚薄比
按6.2.5测量同一瓶底的最大厚度和最小厚度,其比值即为该瓶底的厚薄比,6.2.8瓶口尺寸
用分度值为0.02mm的专用通过式量规或卡尺测量。量规插人深度不小于35mm。6.3外观、标志
在非直射光线下,距离试样约为30cm处进行目测。必要时辅以游标卡尺、专用量具、塞尺及10倍刻度放大镜进行测量。
GB4544—2020
7可回收新瓶和一次性瓶检验规则7.1产品交接验收应按GB/T2828.1规定的二次抽样方案进行。2产品验收以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品数表示,提交验收批产品的接收质量限(AQL)、检验水平应符7.2
合表4的规定
理化性能
规格尺寸
垂直负荷强度
抗热震性
抗冲击
耐内压力
内应力
内表面耐水性
垂直轴偏差、瓶口尺寸
检验项目
满口容量、瓶高、厚薄比
厚度、瓶身外径
瓶口飞刺、内壁缺陷、封合面上结石瓶口裂纹、瓶口成形不良
其他裂纹、破气泡和表面气泡、瓶口错位结石(不含封合面上)、气泡(不含破气泡和表面气泡)、表面缺陷、合缝线
检验水平
接收质量限(AQL)
按GB/T4548判定
每批检验表4中的各个项目均需合格,如有一项不合格,应由负责部门分析具体不合格情况后作出该批报废或整理后重新交验的决定。重新提交检验的产品若仍不符合要求,则判该批为不合格。8可回收旧瓶检验规则
8.1啤酒生产企业应确保回收使用的啤酒瓶均为可回收啤酒瓶,并进行质量监控检验,不合格的可回收旧瓶不能使用。
8.2啤酒厂在回收旧瓶时首先应对可回收啤酒瓶进行外观初检。8.3初检合格的可回收旧瓶在灌装时可分批使用。批次的确定可以是同一天回收的同一规格的可回收旧瓶,或质量相近整理成垛的可回收旧瓶。8.4可回收旧瓶在经过初检、清洗、在线检验后进入待灌装工序时,应对该批产品的部分理化性能和外观重缺陷进行质量监控。质量监控应按GB/T2828.1规定的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进行抽检,试验方法按第6章规定进行。
8.5可回收旧瓶提交检验批的接收质量限(AQL)、检验水平应符合表5的规定。检验表5所列各项目均应合格,如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为不合格6
理化性能
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9.1标志
检验项目
耐内压力
抗冲击
抗热展性
检验水平
GB4544—2020
接收质量限(AQL)
每件产品应在瓶底以上20mm范围内标有专用标记“B”,以表明是盛装酒的专用瓶,标记字体大小以2号印刷字体为准(字高×字宽约6mm×3mm)。同时应在该区域内标明生产企业、生产的年、季的标记,
一次性瓶还应在每件产品的根部位置标上“NR”字样,字样以2号黑体为准(每字高×每字宽约6mm×3mm,字间距约1.5mm)。
9.2包装、运输、储存
9.2.1选用适当的包装,如托盘、塑箱、纸箱等。不可使用麻袋、捆扎等可能导致啤酒瓶质量下降的包装。包装材料应使产品保持清洁,并不易破碎。9.2.2可回收新瓶和一次性瓶每件包装应附合格证或合格标签,注明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检验人员姓名(代号),以及“易碎”“小心轻放”等字样。运输时应避免受潮、雨淋和剧烈震动。应轻搬轻放、不可倒置,不可任意坐、踏,严禁抛扔9.2.3储存处应干燥、通风、无雨雪侵袭,防止受潮。存放中避免与油类、酸碱类物质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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