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4476-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4476-2016
中文名称: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氯乙烯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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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进出口
危险
化学品
检验
规程
氯乙烯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4476-2016.Inspection rules for import and export dangerous chemical products-Chloroethylene.
1范围
SN/T 4476规定了对进出口氯乙烯的要求、检验和合格判定与处置。
SN/T 4476适用于对进出口氯乙烯及其包装的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723工业用化学产 品采样安全通则
GB/T6678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1气体化 工产品采样通则
GB15258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 16804气瓶警示 标签
GB 30000.3化学 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3 部分:易燃气体
SN/T 0370.3出口危险 货物包装检验规程第 3部分:使用鉴定
SN/T 1828.12 进出口危险 货物分类试验方法第12部分:易燃气体
SN/T 3204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易燃气体 基本要求
SN/T 3221进口危险化学 品包装检验规程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 和标准手册
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
3术语和定义
GB 30000.3、SN/T 3204和SN/T 3656.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产品性状
4.1 中文名称:氯乙烯,又称乙烯基氯。
4.2英 文名称:Chloroethylene; Vinyl chloride。
4.3 美国化学文摘服务社号(CAS号):75-01-4。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4476—2016bzxz.net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氯乙烯
Inspectionrulesforimportandexportdangerouschemicalproducts-Chloroethylene
2016-03-0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刮涂层查真做
2016-10-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敏、顾娟红、潘葵、徐俊、孙文文、宋杰、罗峰、高翔。SN/T4476—2016
SN/T4476—2016
氯乙烯,无色有醚样气味的气体。难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丙酮和二氯乙烷。氯乙烯主要用作塑料原料及用于有机合成,也用作冷冻剂等。氯乙烯主要产地有我国山东、天津、江苏、四川等,主要从日本、韩国等地进口。
按照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UNRTDG)分类为第2.1类(易燃气体),联合国编号为1086。经呼吸道进人体内,液体污染皮肤也可经皮肤吸收进人人体。可致肝血管肉瘤。急性中毒主要为麻醉作用,严重者可发生昏迷、抽搐、呼吸循环衰竭,甚至死亡。液体可致皮肤冻伤。慢性影响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征、肝损害、雷诺氏现象及肢端溶骨症。重度中毒可引起肝硬化。可致皮肤损害,少数人出现硬皮病样改变,确认为人类致癌物,国务院2011年3月发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规定了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为确保检验检疫相关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规范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的检验监管工作,制定本标准。警示—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氯乙烯
SN/T4476—2016
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具有相关的检验或检测工作经验,并具有相关的资质。本标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用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进出口氯乙烯的要求、检验和合格判定与处置。本标准适用于对进出口氯乙烯及其包装的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723
GB/T6678
GB/T6681
GB15258
GB16804
GB30000.3
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气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气瓶警示标签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
SN/T0370.3
SN/T1828.12
SN/T3204
SN/T3221
3部分:易燃气体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
第3部分:使用鉴定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第12部分易燃气体
易燃气体
进口危险化学品包装检验规程
全品测试技术
SN/T3656.2
进出口危险化学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
基本要求
第2部分
规章范本(UNRTDG)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试验和标准手册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3术语和定义
GB30000.3、SN/T3204和SN/T3656.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产品性状
中文名称:氯乙烯,又称乙烯基氯。4.1
英文名称:Chloroethylene;Vinylchloride。4.3
美国化学文摘服务社号(CAS号):75-01-4。化学式:CzHC1。
SN/T4476—2016
5相对分子质量:62.50。
结构式:
外观:无色气体
气味:有醚样气味。
熔点:-153.7℃。
沸点:-13.3℃。
闪点:—78℃(闭杯)。
气体密度:2.15g/L。
饱和蒸汽压:346.53kPa,25℃。相对蒸气密度(d空气=1):2.2。相对密度(d*=1):0.91,
溶解性:难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丙酮和二氯乙烷爆炸极限(体积分数):下限:3.6%,上限:31.0%。氯乙烯的红外光谱图见图1。
5要求
报检要求
波数/cm-1
图1氯乙烯的红外光谱图
申请单位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时,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中的名称申报,同时还应提供如下文件和资料,内容应准确并互相一致:a)
《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或《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出口氯乙烯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示例参见附录A;出口氯乙烯的中文危险公示标签与安全数据单(SDS),示例参见附录B与附录C;出口氯乙烯的具备资质的相关检验机构出具的包装合格证明文件;进口氯乙烯的中文危险公示标签与安全数据单(SDS),示例参见附录B与附录C;氯乙烯中添加的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5.2
其他相关资料。
审单要求
1产品的成分信息、物理特性、化学特性等应与5.1b)、c))、e)、f)或g)相一致。5.2.1
SN/T4476—2016
具备资质的相关检验机构出具的包装合格证明文件是否与《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范本》(UNRTDG)中氯乙烯所要求的包装相适应。5.2.3
氯乙烯的危险公示标签应符合《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的要求,进口产品还应符合GB15258、GB16804和GB30000.3的要求,标签内容应完整、准确,标签示例参见附录B。安全数据单应信息完整、准确并与报检材料一致,安全数据单示例参见附录C。5.2.4
检验要求
检验批
以报检的同一生产商、同一输出国(或地区)、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检验批5.3.2
按照GB/T6678确定抽样数量和样品数量,并按照GB/T6681的要求进行抽样。抽样按照GB/T3723相关安全防护的要求实施。5.3.2.2
危险公示信息现场核查的抽样数量见表1。表1
批量范围
91~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3201~10000
包装运输警示标签
抽样数量
抽样数量
单位为件
在产品运输包装的醒目位置,应加贴、拴挂或喷印符合《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UNRTDG)的包装运输警示标签,样式如图2所示。3
SN/T4476—2016
5.3.4包装要求
UN1086
乙烯基氯,稳定的
包装运输警示标签样式
产品应依据《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UNRTDG)中的要求确定与其相适应的包装、设计型号和单件质量。氯乙烯的包装通用要求见表2。表2
联合国包
装类别
危险类别
不允许有限数量运输。
b不允许例外数量运输。
特殊规定
有限和例
外数量
包装通用要求
容器和中型散货箱
包装规范
见《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UNRTDG)。5.3.5
危险公示信息要求
特殊规定
便携式罐体和散装货箱
特殊规定
在产品包装的醒目位置,应加贴、拴挂或喷印符合《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5.3.5.1
的危险公示标签,进口产品还应符合GB15258、GB16804和GB30000.3的要求。标签应牢固,标签信息内容至少包括产品标识、象形图、信号词、危险说明、防范说明等基本要素,并应真实准确。5.3.5.2产品随附的安全数据单所列明的制造商/供应商及产品信息真实、齐全、有效,并与5.1c)或e)相一致;安全数据单的信息完整、准确,应至少包含《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规定的16项基本信息。
检测要求
产品的分类检测按照SN/T1828.12、SN/T3656.2、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或《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进行。6检验
资料审核
核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5.1的要求,审核危险公示标签与安全数据单相关技术内容是否符合5.2.34
和5.2.4的要求。
6.2现场检验
SN/T4476—2016
6.2.1检查产品的品名、危险类别或项别、成分构成信息、理化性质等是否符合5.1a)、b)、c)、e)或f)的要求。
要求。
检查包装件上的包装运输警示标签与5.3.3是否一致,并符合SN/T0370.3或SN/T3221的检查产品的安全数据单(SDS)、危险公示标签是否齐全,相应内容是否一致并与5.1b)、c)、d)或e)一致。
6.2.4检查包装的型式、规格、单件重量(容积和毛/净重)是否与报检资料信息一致,并符合5.3.4的要求。
5检查包装外观是否完好、清洁,不允许有残留物、污染或渗漏,不得撒漏在容器外表面及内外容6.2.5
器之间。
如需实验室检测,则按5.3.2.1的要求进行抽样。6.3
3实验室检测
对抽样的产品按5.4的要求检测。合格判定及处置
7.1按第6章检验,符合第5章要求的判定为合格。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即判定整批为不合格。2对经检验合格的出口氯乙烯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并在《出境货物通关7.2
单》或《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备注栏内注明对应的《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编号。3对经检验合格的进口氯乙烯及包装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合格证明。7.3
7.4对经检验不合格的出口氯乙烯或其包装,出具《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不准予出口。7.5对经检验不合格的进口氯乙烯及其包装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如经标签整改、使用救助包装等技术处理,能够符合货物运输、销售及使用安全规定的,检验检疫机构可视情况,通知当事人进行整改。
SN/T4476—2016
实验室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申报名称
申请单位
生产单位
分析/试验要求
检测依据
1.外观:无色气体
2.气味:有醚样气味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示例
国家化学品分类鉴别与评估重点实验室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
氯乙烯
Chloroethylene
样品数量
第1页,共2页
SN/T1828.12、SN/T3656.2、《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联合国,第17修订版)、《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联合国,第5修订版)及《全球化学品统分类和标签制度》(联合国,第4修订版)一、基本理化性质
10.爆炸极限(%,体积分数):下限:3.6;上限:31.011.(饱和)蒸汽压:346.53kPa(25℃)3.气味阈值:无有效信息
4.pH值:无有效信息
5.熔点或凝固点:-153.7℃
6.初沸点或沸程:-13.3℃
7.闪点:-78℃(闭杯)
8.蒸发速度:无有效信息
9.易燃性(固体、气体):极易燃气体(一)物理危险
1.爆炸物:否
2.易燃气体:第1类
3.烟雾剂:不适用
4.氧化性气体:不适用
5.高压气体:液化气体
6.易燃液体:不适用
7.易燃固体:不适用
8.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否
12.相对蒸汽密度(d空气=1):2.213.相对密度(d*=1):0.91
14.可溶性:难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丙酮和二氯乙烷15.分配系数(正辛醇/水):无有效信息16.自动点火温度:472℃
17.分解温度:无有效信息
18.粘度:无有效信息
二、分类鉴别试验
9.发火液体:不适用
10.发火固体:不适用
11.自热物质和混合物:否
12.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否13.氧化性液体:不适用
14.氧化性固体:不适用
15.有机过氧化物:否
16.金属腐蚀剂: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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