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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3702.1-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3702.1-2014

中文名称:进出口纺织品质量符合性评价抽样方法第1部分:通则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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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进出口 纺织品 质量 评价 抽样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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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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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T 3702.1-2014.Quality conformity evaluation of textiles for import and export-Sampling method-Part 1: General rules.
1范围
SN/T 3702.1规定了对进出口纺织原料、纺织纱线、纺织织物、纺织制品、服装、特种纺织品质量抽样检验的通用要求。
SN/T 3702.1适用于进出口纺织原料、纺织纱线、纺织织物、纺织制品、服装、特种纺织品质量检验的抽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4计数抽样 检验程序第4部分: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ISO 2859-4: 2002,MOD)
GB/T2828.1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1部分:小总体声称质量水平的评价程序
GB/T6378.4计量抽样检验程序第4部分:对均值的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ISO/WD 3951-4: 2007 ,NEG)
GB/T 16306声称质量水平复检与复验的评定程序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纺织品textiles
以天然纤维和化学纤维为主要原料,经纺、织、染等加工工艺或再经缝制、复合等工艺而制成的产品,如纱线、织物、服装及其制成品。
3.2纺织原料textile raw materials
用来生产制造纺织品的纺织纤维。
3.3纺织纱线yarn
用各种纺织纤维加工成的一定细度的产品。
3.4纺织织物fabric
由线条状物通过交叉,绕结或粘结关系构成的片块状物。
3.5纺织制品textile products
全部或部分由纺织原料、纺织纱线、纺织织物经缝制、复合等工艺组合制成的产品,如床上用品,帘幔类、覆饰类用品及装饰品,各种毯类、各种抽纱品、毛巾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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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3702.1—2014
进出口纺织品质量符合性评价
抽样方法第1部分:通则
Quality conformity evaluation of textiles for import and export-Samplingmethod--Part1:Generalrules2014-04-0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4-11-01实施
SN/T3702《进出口纺织品质量符合性评价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纺织原料;
第3部分:纺织纱线;
-第4部分:纺织织物;
-第5部分:纺织制品;
第6部分:服装;
第7部分:特种纺织品;
本部分为SN/T3702的第1部分。
抽样方法》共分7个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SN/T3702.1—2014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郭会清、禹建鹰、李俊美、王香香、衣玉凤、郑哗、王建中、桂家祥。1
1范围
进出口纺织品质量符合性评价
抽样方法第1部分:通则
SN/T3702.1—-2014
SN/T3702的本部分规定了对进出口纺织原料、纺织纱线、纺织织物、纺织制品、服装、特种纺织品质量抽样检验的通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进出口纺织原料、纺织纱线、纺织织物、纺织制品、服装、特种纺织品质量检验的抽样。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828.4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4部分: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ISO2859-4:2002,MOD)
GB/T2828.1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1部分:小总体声称质量水平的评价程序GB/T6378.4计量抽样检验程序第4部分:对均值的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ISO/WD3951-4:2007,NEG)
GB/T16306声称质量水平复检与复验的评定程序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纺织品textiles
以天然纤维和化学纤维为主要原料,经纺、织、染等加工工艺或再经缝制、复合等工艺而制成的产品,如纱线、织物、服装及其制成品。3.2
纺织原料textilerawmaterials
用来生产制造纺织品的纺织纤维。3.3
纺织纱线
用各种纺织纤维加工成的一定细度的产品。3.4
fabric
纺织织物
由线条状物通过交叉,绕结或粘结关系构成的片块状物。3.5
纺织制品textileproducts
全部或部分由纺织原料、纺织纱线、纺织织物经缝制、复合等工艺组合制成的产品,如床上用品,帘慢类、覆饰类用品及装饰品,各种毯类、各种抽纱品、毛巾类等。1
SN/T3702.1—2014
服装garments
衣服鞋帽的总称,多指衣服。
specialfunctionaltextiles
特种纺织品
除具有自身基本使用价值外还能满足人们特种需求的纺织品。3.8
法规性要求mandatoryrequirements相关法律、法规、法令、条例、官方公报、强制性标准等明示的要求。注:可在诸如法律、法规、法令、条例这样的规范性文件中对规定要求做出明确的说明。本部分特指部分国家或地区及我国对纺织品中相关技术项目规定的法规性要求,包括输人国与我国政府签订的双边检验协定,协定中所规定的所有技术项目均视为法规性要求3.9
non-mandatoryrequirements
非法规性要求
不具有法的属性,一般是指相关组织、企业、贸易关系人相互约定的技术要求。注:本部分特指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以推荐性标准、产品安全声明等对纺织品中相关技术项目规定的非法规性要求。
textiles-safety specification纺织品安全项目
主要指涉及人身安全、卫生、环保、健康、防欺诈等项目。如甲醛、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含氯酚等。
现场检验siteinspection
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出口纺织企业的现场对其进出口的工业产品实施的抽样检验。
laboratory
实验室检测
业的现场对其进!
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出口纺织企业出口的纺织产品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送有资质的实验室用指定的方法检验测试其指定的技术性能指标。3.13
检验批
inspectionlot
在同一合同、同一条件下生产加工的同3.14
计量检验inspectionbyvariables品种或
通过测量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值进行的检验。[ISO3534-2:2006,定义4.1.4]3.15
计数检验
inspectionbyattributes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个报检批
对所考察的产品集合内每个产品上的一个或多个特征的出现次数进行记录,和对有多少个单位产品有无特性进行记录,或有多少个上述事件出现在产品、产品集合或机会空间的单位产品上进行记录的检验。
[ISO3534-2:2006,定义4.1.3]3.16
repeattest
对原样品进行重复性或再现性的测试。2
[GB/T2828.4—2008,定义3.1.9]复检repeatinspectipn
在核查总体中再次抽取样本进行检验,决定核查总体是否合格。[GB/T2828.4—2008定义3.1.10]4要求
4.1抽样分类
SN/T3702.1--2014
本部分将进出口纺织品质量抽样分为纺织原料、纺织纱线、纺织织物、纺织制品、服装、特种纺织品抽样。
4.2抽样人员
抽样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熟知抽样程序和方法。抽样人员应携带有关证件(如工作证、执法证)、抽样通知单(抽样委托单或抽样任务书)和抽样单等。4.3抽样工具
抽样人员应根据不同的产品准备相应的抽样工具。抽样工具和包装容器应清洁、干燥、无污染,不会对样品造成污染。
4.4抽样检验
4.4.1进出口纺织品质量检验包括现场检验和实验室检测,抽样检验应包括外观质量、内在质量(常规检验项目、安全检验项目)、数量重量、标识、包装检验要求的抽样检验。4.4.2样品的抽选应按照简单随机抽样从检验批中抽取作为样本的产品,当批由子批或层组成时,应使用分层抽样;抽取样品的时间应在批生产出来以后、批生产期间(出口产品)或批组成(进口产品)时抽取。
4.4.3进出口纺织品质量抽样检验是在供应方提供符合性检验结果并声称符合某一质量水平的评价程序。
4.4.4外观质量、数量重量、标识、包装检验要求的抽样检验选择计数抽样检验GB/T2828.4(核查总体量超过250的情形)或GB/T2828.11(核查总体量不超过250的情形)。4.4.5内在质量视检验项目的质量特征分别选择检验选择计量抽样检验GB/T6378.4或计数抽样检验GB/T2828.4、GB/T2828.11。
4.5记录
抽样单由抽样人员和被检单位代表共同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检单位,一份随同样品转运或由抽样人员带回承检单位,抽样单应包含抽样基本信息,如样品名称、抽样日期、抽样人员等,以便识别和确认。
4.6样品封存
4.6.1抽样人员和被检单位代表共同确认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和有效性。4.6.2每份样品分别封存,样品封存后加样品标示。4.6.3封样材料应清洁、干燥,不会对样品造成污染和伤害;包装容器应完整、结实、有一定的抗压能力。
SN/T3702.1—2014
样品运输
抽样完成后,样品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现场检验场所和实验室。4.7.1
4.7.2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符合备件样品的贮存要求,样品不应与污染物品混装,防止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对样品可能造成的污染或破损。4.7.3
抽样检验评定程序
按照4.4中的原则,分别制定纺织原料、纺织纱线、纺织织物、纺织制品、服装、特种纺织品的抽样检验评定程序,见本系列标准其他部分。0
复验与复检
若对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验或复检,按GB/T16306的规定执行。进出口纺织品质量根据检验结果出具检验证书,
7其他
合同要求但本系列标准其他部分没有规定的项目应按贸易双方约定的相关方法进行抽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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