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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2500-201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2500-2011

中文名称:代替 HG/T 2500-1993 乳化剂 S-60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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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1993 乳化剂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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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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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HG/T 2500-2011.Emulsifier S-60.
1范围
HG/T 2500规定了乳化剂 S-60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存储等。
HG/T 2500适用于山梨醇酐与硬脂酸经酯化而制得的乳化剂S-60,该产品主要用于纺织、涂料、皮革等工业作乳化剂、分散剂、增稠剂、柔软剂和艳亮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365-2006 表面活性剂游离酸度和游离碱度的测定滴定 法(idt ISO 4314 : 1973)
GB/T 7383-2007 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羟值的测定( mod ISO 4326 : 1980)
GB/T 11275-2007 表面活性剂含水量的测 定(mod ISO 4317 : 1991)
HG/T 3505-2000 表面活性剂皂化值的测定(mod ISO 3657 : 1988)
3要求
乳化剂 S-60应符合表1要求。
4采样
乳化剂 S-60以在-一个生产周期内以同一原料、同一配方、同一工艺生产的为一批,从每批产品中抽取10%数量的包装物作为样品采样。小批量产品采样不得小于3袋。采样前,清除袋周围的尘垢,防止杂质落人产品中,用采样管插向袋中采样(包括上、中、下三部分样品),采样总量不少于200g,将所采的样品充分混匀分别装入清洁、干燥的两个玻璃瓶中,用蜡密封,一瓶供检验,一瓶保存。瓶签上应注明生产厂、产品名称、等级、批号和采样日期。
5试验方法
5.1外观的测定
自然光条件下目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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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 71.100.40
备案号:34554—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2500—2011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代替HG/T2500—1993
乳化剂S-60
Emulsifier S-60
2011-12-20发布
2012-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HG/T2500—2011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HG/T2500-1993《乳化剂S-60》,与HG/T2500-199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前言”,
一-原*一等品”修改为\优等品”(见3,1993年版3.1);—提高了产品“外观\的要求(见3,1993年版3.1);提高了“酸值”的指标(见3,1993年版3.1);—增加了“水分”指标和“水分的测定”(见3和5.5);—*皂化值的测定”中的规定方法由ZB/TG72001改为HG/T35062000(见5.3,1993年版4.3)。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特种)界面活性剂分技术委员会((SAC/TC63/SC8)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江阴市华元化工有限公司、上虞市皇马表面活性剂研究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金海、吴云清、钱建方、余渊荣。本标准于1987年首次发布,于1993年第一次修订。I
1范围
乳化剂S-60
HG/T2500—2011
本标准规定了乳化剂S-60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存储等。本标准适用于山梨醇酐与硬脂酸经酯化而制得的乳化剂S-60,该产品主要用于纺织、涂料、皮革等工业作乳化剂、分散剂、增稠剂、柔软剂和艳亮剂。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6365—2006表面活性剂游离酸度和游离碱度的测定滴定法(idtISO4314:1973)GB/T7383—2007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羟值的测定(modISO4326:1980)表面活性剂含水量的测定(modISO4317:1991)GB/T11275..2007
HG/T35052000
3要求
表面活性剂
乳化剂S-60应符合表1要求。
酸值/(mgKOH/g)
皂化值/(mgKOH/g)
羟值/(mgKOH/g)
水分/%
4采样
皂化值的测定(modISO3657:1988)表1乳化剂S-60的要求
优等品
白色片状物
145~155
240~260
合格品
米黄至棕黄色蜡状固体或片状物10
145~160
240~270
乳化剂S-60以在一个生产周期内以同一原料、同一配方、同一工艺生产的为一批,从每批产品中抽取10%数量的包装物作为样品采样。小批量产品采样不得小于3袋。采样前,清除袋周围的尘垢,防止杂质落人产品中,用来样管插向袋中采样(包括上,中、下三部分样品),采样总量不少于200g,将所采的样品充分混勾分别装人清洁、干燥的两个玻璃瓶中,用蜡密封,一瓶供检验,一瓶保存。瓶签上应注明生产厂、产品名称、等级、批号和采样日期。5试验方法
5.1外观的测定
自然光条件下目测。
5.2酸值的测定
HG/T2500—2011
按GB/T6365—2006的规定进行。5.3皂化值的测定
按HG/T3505—2000的规定进行。5.4羟值的测定
按GB/T7383—2007中的乙酐法进行。5.5水分的测定
按GB/T11275一2007中的卡尔费休法进行。6检验规则
6.1组批
检验以批为单位,在一个生产周期内以同一原料、同一配方、同一工艺生产的乳化剂S-60为一批。6.2生产厂检验
乳化剂S-60应由企业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企业应保证每批出厂的乳化剂S-60产品均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6.3复检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重新自二倍量的包装中采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仍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为不合格产品。6.4仲裁检验
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需仲裁时,仲裁机构可由双方协商选定,仲裁时应按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仲裁。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乳化剂S-60包装上应有牢固清晰的标志,注明:生产厂名称及地址、产品名称、注册商标、产品标准编号、净含量、生产日期及批号。7.2包装
乳化剂S-60装于内衬塑料袋的编织袋、桶或箱中,净含量为25kg或30kg等。7.3运输
乳化剂S-60运输时应轻装轻卸,防雨防潮。7.4贮存
乳化剂S-60应贮存于阴凉、干燥的通风处,贮存期为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
化工行业标准
乳化剂S-60
HG/T2500—2011
出版发行:化学工业出版社
(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潮南街13号号邮政编码100011)
化学工业出版社印刷厂
880mmX×1230mm1/16印张4
字数4千
2012年3月北京第1版第1次印刷
书号:155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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