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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2074-201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2074-2011

中文名称:代替 HG/T 2074-2004 保险粉(连二亚硫酸钠)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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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2004 亚硫酸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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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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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HG/T 2074-2011.Sodium hydrosulfite.
1范围
HG/T 2074规定了保险粉(连二亚硫酸钠)的要求、安全信息、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HG/T 2074适用于保险粉的产品质量控制。
分子式:Na2S2O4
相对分子质量:174.11(按200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CAS RN:7775-14-6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mod GB/T 191- 2008,ISO 780 : 1997)
GB/T 601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3化学试剂试验方 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neq GB/T 603-2002, ISO 6353-1 : 1982)
GB/T 6678-2003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2-2008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mod ISO 3696;1987)
GB/T 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neq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
GB 12463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15258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 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T 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
AQ 3011连二亚硫酸钠包装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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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 71.100.01;87.060.10
备号:34656—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2074—2011
代替HG/T2074--2004
保险粉(连二亚硫酸钠)
Sodiumhydrosulfite
2011-12-20发布
2012-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前言
HG/T2074—2011
本标准依据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制。本标准代替HG/T2074--2004保险粉(连二亚硫酸钠)》。本标准与HG/T2074一2004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警告(见文本);
-增加了CASRN号(见1);
一增加了安全信息(见4);
修改了溶解状态指标的措述(见3);修改了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见8、2004年版的6)。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4)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中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金河保险粉厂有限公司、湖北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宝健、袁建平、杨杰民、谢美华、王国清、邓键。本标准所代替的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HG2-809—1975,HG2074—1991.HG/T20742004。I
保险粉(连二亚硫酸钠)
HG/T2074—2011
警告一一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标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保险粉(连二亚硫酸钠)的要求、安全信息、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保险粉的产品质量控制。分子式:NazS204
相对分子质量:174.11(按200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CASRN:7775-14-6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modGB/T191—2008,ISO780:1997)GB/T601
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603
1:1982)
化学试剂
GB/T 6678
8—2003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neqGB/T603-2002,ISO6353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modISO3696:1987)GB/T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ncq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GB12463
GB15258
GB15603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
GB/T16483
AQ3011连二亚硫酸钠包装安全要求3要求
保险粉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1
HG/T2074—2011
(1)外观
(2)保险粉的质量分数/%
(3)气味
(4)溶解状态
安全信息
4.1安全要求
表1保险粉的质量要求
优等品
一等品
白色结晶粉末
无气味或略有二氧化硫气味
合格品
溶于中性甲醛溶液时,澄清或微浊试验方法
根据GB12268一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保险粉为4.2类自燃物品。危险品编号为(UN:1384,CN:42012,43046)。在生产、运输、搬运及使用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注意安全。4.2安全技术说明书
按GB16483规定编写,该产品出厂应提供详细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技术说明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提供该产品的危险性信息;
安全使用方法;
运输、储存要求;
防护措施:
e)应急处理措施等。
5采样
以批为单位采样,生产厂以均勾产品为一批。每批采样数应符合GB/T6678一2003中7.6的规定,所采样品的包装必须完好,采样时勿使外界杂质落入产品中。采样时用探管采取包括上、中、下三部分的样品,所采样品总量不少于200g。将采取的样品充分混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密封良好的容器中,其上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生产厂名称、取样日期、地点。一个供检验,一个保存备查。6试验方法
6.1一般规定
除非另有规定,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GB/T6682-2008中规定的三级水。试验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601和GB/T603规定制备。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8170—2008中的4.3.3修约值比较法进行。6.2外观的评定
在自然光线下采用目视评定。
6.3保险粉含量的测定
6.3.1测定原理
保险粉和中性甲醛作用,生成亚硫酸氢钠甲醛和次硫酸氢钠甲醛。其中次硫酸氢钠甲醛和碘作用,消耗等量的碘。
NaSO4+ 2CH2O+ H20-NaHSOCHzO + NaHSO2CH20NaHSO2·CH2O+2Iz+2H0-NaHSO+4HI+CH206.3.2试剂和溶液
a)盐酸溶液:c(HCl)=1mol/L;
氢氧化钠溶液:100g/L;
c)酚酸指示液:10g/L;
d)淀粉指示液:5g/L;
c)碘标准滴定溶液:c(1/2I2)=0.1mol/L;f)中性甲醛溶液:
HG/T 2074-2011
配制:取100mL甲醛和100mL水于500mL烧杯中,搅拌均勾。加数滴酚酰指示液,用氢氧化钠溶液中和至酚酥呈微红色,再用盐酸溶液调节至微红色刚好褪色。6.3.3测定步骤
称取试样约1g(精确至0.0002g),置于预先盛有20mL中性甲醛溶液的100mL烧杯中,搅拌至试样完全溶解。仔细转移到25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移取25mL试液于250ml锥形瓶中,加入4mL盐酸溶液,用碘标准滴定溶液快速滴定,近终点时加人5mL淀粉指示液,继续滴定至溶液呈蓝色,在30s内不消失即为终点。6.3.4结果计算
保险粉的含量以质量分数计,数值以%表示,按式(1)计算:(cV/1000)(M/4)×100
mXVi/V2
式中:
c-碘标准滴定溶液浓度的准确数值,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V--试样消耗碘标准滴定溶液体积的数值,单位为毫升(mL);Vi-25tmL移液管移取液体体积的准确数值,单位为毫升(mL);V2:一250mL容量瓶量取液体体积的准确数值,单位为毫升(mL);M—.保险粉的摩尔质量数值,单位为克每摩尔(g/mol)[M(Na2S2O)=174.11]m
试样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6.3.5允许差
保险粉含量平行测定结果之差应不大于0.5%(质量分数),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6.4气味的测定
采用嗅觉测定。
6.5溶解状态的测定
6.5.1测定原理
通过观察保险粉在中性甲醛溶液中溶解的状况,判别保险粉中不溶物质的含量。6.5.2试剂和溶液
a)中性甲醛溶液:配制方法同本标准的6.3.2);b)
硝酸溶液:硝酸与水的体积比=1:2:糊精溶液:20g/L;
d)硝酸银溶液:20g/L;
氯标准溶液:0.1mg/mL。
配制:称取预先于500℃~600℃灼烧至质量恒定的基准物氟化钠0.1649名溶于水,移人1000mL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摇匀。此溶液1mL含有0.1mg的CI(A液)。用移液管移取A液10.0mL,置于100mL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摇匀。此溶液1mL含有0.01mgCl.现用现配(B液)。
6.5.3测定步骤
6.5.3.1标准比浊溶液(微浊)的配制用移液管移取B液15.0mL,置于25mL比色管中,加人1.0mL硝酸溶液,0.2mL糊精溶液,1.0mL硝酸银溶液,用水稀释至刻度播勾,在暗处放置15min。6.5.3.2样品溶液的配制
称取约0.5g试样(精确至0.001g)置于预先盛有5mL中性甲醛溶液的25mL比色管中,使之完3
HG/T2074—2011
全溶解,放置5min后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观察其溶解状态。若样品溶液出现微浊状态,可与标准比浊溶液进行对比,其浊度不得大于标准比浊溶液所示的浊度。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本标准第3章中表1规定的所有项目为出厂检验项目。7.2出厂检验
保险粉应经生产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附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保险粉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7.3复检
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取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则整批产品不合格。8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8.1标志
保险粉的每个包装容器上都应按GB190和GB/T191中的有关规定涂印耐久、清晰的标志,标志内容至少应有:
a)产品名称;
b)生产厂名称、地址;
生产日期/批号;
d)生产许可证编号;
e)净含量;
f)警示标志(自燃物品)。
8.2标签
产品应有标签,标签上应注明产品生产日期、合格证明、执行标准编号、批号和等级。标签的编写应符合GB15258的规定。8.3包装
保险粉包装应符合AQ3011《连二亚硫酸钠包装安全要求》标准的规定。8.4运输
保险粉在运输过程中应符合GB12463的相关规定。保险粉最外层包装应选择使用金属制造的包装物(容器)。应用有遮盖的或有盖的任何工具运输。运输时包装桶不许倒置、碰撞,保持包装的密封性,防止受潮、雨淋,避免阳光直接照射。8.5贮存
保险粉在存中应符合GB15603的相关规定。保险粉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有盖的库房内,避免阳光直接照射。远离热源,不得与水或水蒸气接触,不得与氧化剂或其他易燃物品混放在一起,用后应立即将袋口扎好妥善贮存。从生产之日起保险粉贮存期为半年,超过半年贮存期的产品,在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验,如贮存至一年时,优等品含量不得低于85%(质量分数),一等品含量不得低于83%(质量分数)。合格品含量不得低于80%(质量分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化工行业标准
保险粉(连二亚硫酸钠)
HG/T 2074—2011
出版发行:化学工业出版社
(北京市东城区青年南街13号邯政编码100011)化学工业出版社印剧厂
880mm×1230mm1/16印张头
字数9于字
2012年6月北京第1版第1次印刷
书号:155025-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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