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3982.8-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3982.8-2014
中文名称:进出口纺织品质量符合性评价方法梭织服装第8部分:儿童服装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6753265
相关标签:
进出口
纺织品
质量
评价
方法
梭织
服装
儿童服装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3982.8-2014.Quality conformity evaluation method for import and export textiles-Woven garments-Part 8 :Children's wear.
1范围
SN/T 3982.8规定了进出口儿童服装符合性评价的要求、程序和评价报告内容。
SN/T 3982.8适用于各类进出口儿童服装法规性要求和非法规性要求的质量符合性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SN/T 1649进 出口纺织品安全项目检验规范
SN/T2872进出口纺织品标识检验规范
SN/T3337进出口纺织品纤维成分定性定量检验规范
SN/T 3702.6进出口纺织品质量符合性评价抽样方法第6部分:服装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法规性要求mandatory requirements
相关法律、法规、法令、条例、官方公报、强制性标准中明示的要求。
注:可在诸如法律、法规、法令、条例这样的规范性文件中对规定要求做出明确的说明。本部分特指部分国家或地区及我国对纺织品中相关技术项目规定的法规性要求。包括输人国(地区)与我国政府签订政府间协议的,政府间协议中所规定的所有技术项目均视为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3.2非法规性要求non-mandatory requirements
不具有法的属性,一般是指相关组织、企业、贸易关系人相互约定的技术要求。
注:在本部分中主要指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以推荐性标准、产品安全声明等对纺织品中相关技术项目规定的非法规性要求。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3982.8—2014
代替SN/T1522—2005.SN/T1932.8—2008进出口纺织品质量符合性评价方法梭织服装第8部分:儿童服装
Quality conformity evaluation method for import and export textiles-Woven garments-Part 8:Children's wear2014-07-1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5-03-01实施
SN/T3982.8—2014
SN/T3982《进出口纺织品质量符合性评价方法梭织服装》分为以下9部分:第1部分:衬衫;
第2部分:西服、大衣:
第3部分:牛仔服装:
第4部分:便服;
第5部分:室内服装:
第6部分:防寒服;
第7部分:羽绒服及其制品:
第8部分:儿童服装;
第9部分:户外运动服装。
本部分为SN/T3982的第8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SN/T1522—2005《儿童服装安全技术规范》和SN/T1932.8—2008《进出口服装检验规程第8部分:儿童服装》。本部分与SN/T1522一2005和SN/T1932.8一200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订为《进出口纺织品质量符合性评价方法梭织服装第8部分:儿童服装》;范围调整为进出口儿童服装符合性评价的要求、程序和评价报告内容;修改了术语部分的内容:
对原标准格式、规范性引用文件做了调整;增加广符合性评价的要求
修改了符合性评价结果的判定规定;增加了附录A“中国主要儿童服装标准一览表”附录B国外主要国家和地区儿童服装技术法规及标准一览表”和附录C\进出口儿童服装质量符合性评价报告”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人境检验检疫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周丽萍、李瓯、吴喜林、苏云、林红、裴新华、孙龙、耿响。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N/T1522—2005;
SN/T1932.8—2008
1范围
进出口纺织品质量符合性评价方法梭织服装第8部分:儿童服装
SN/T3982.8-—2014
SV/T3982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儿童服装符合性评价的要求、程序和评价报告内容。本部分适用于各类进出口儿童服装法规性要求和非法规性要求的质量符合性评价。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本安全技术规范
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
9进出口纺织品安全项日检验规范SN/T1649
进出口纺织品标识检验规范
SN/T2872
进出口纺织品纤维成分定性定量检验规范SN/T3337
SN/T3702.6进出口纺织品质量符合性评价抽样方法第6部分:服装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mandatoryrequirements
法规性要求
相关法律、法规、法令、条例、官方公报、强制性标准中明示的要求注:可在诸如法律、法规、法令、条例这样的规范性文供中对规定要求做出明确的说明。本部分特指部分国家或地区及我国对纺织品中相关技术项目规定的法规性要求。色括输人国(地区)与我国政府签订政府间协议的,政府问协议中所规定的所有技术项目均视为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3.2
非法规性要求non-mandatoryrequirements不具有法的属性,一般是指相关组织、企业、贸易关系人相互约定的技术要求。注:在本部分中主要指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以推荐性标准、产品安全声明等对纺织品中相关技术项自规定的非法规性要求,
符合性评价evaluationofconformity系统性检查某个产品、过程或服务满足规定要求的程度。注:本部分特指通过系统性技术抽样、检验、检测评价进出口服装的技术指标符合规定要求的程度,即通过技术检测验证手段评价进出口服装的技术指标符合规定要求的程度3.4
children'swear
儿童服装
设计、生产或销售给14岁及以下儿童穿用的服装。1
SN/T3982.8—2014
婴幼儿服装
infantwear
设计、生产或销售给36个月以下婴幼儿穿着的服装3.6
绳索cord
纺织品或非纺织品的、功能性或装饰性的、弹性或非弹性的绳、环、带。3.7
拉带drawstring
绳、环、带或其他纺织材料或非纺织材料的绳带类,这些绳带穿过一个通道、环套或类似结构,以调整服装开口的尺寸,或者构成服装的部件以及固定服装本身。3.8
小部件
small parts
金属、塑料或其他材质的、功能性或装饰性的服装小配件,如组扣、拉链头等。3.9
尖锐物体sharpobjects
含有锐利边缘或(和)尖点的物体,如断针。4质量符合性评价的要求
4.1进口儿童服装的质量要求
进口儿童服装法规性要求应符合GB18401和GB5296.4及其他强制性标准中的规定要求进口儿童服装非法规性要求应符合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合同和技术文件没有规定要求的,其品质应符合我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基本要求,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见附录A。4.2出口儿童服装的质量要求
出口儿童服装涉及安全、卫生、环保、防欺诈等项目应符合输入国(地区)的法规性要求,具体要求见附录B我国与输入国(地区)签订政府间协议的,应符合我国与输人国(地区)签订的政府间协议的规定要求,输入国(地区)没有法规性要求的,政府间协议末规定或未签订政府间协议的,其安全项目应符合GB18401的规定要求。
出口儿童服装的非法规性要求项目应符合出口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合同和技术文件中没有要求的,其品质应符合我国国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的基本要求,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见附录A。
5符合性评价的程序
5.1抽样
进出口儿童服装法规性要求和非法规性要求检验的抽样方法按照SN/T3702.6执行。5.2检验和检测
5.2.1法规性要求项目的检验和检测5.2.1.1进口儿童服装法规性要求项目的检验和检测进口儿童服装涉及安全等项日应按照GB18401的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和检测,主要项包括甲醛、-TiKAoNiKAca
禁用偶氮染料、PH值、色牢度、异味等。SN/T3982.8—2014
进口儿童服装的标识应按照GB5296.4的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其中纤维含量的检测方法按SN/T3337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我国与输出国(地区)签订政府间协议的,按政府间协议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5.2.1.2出口儿童服装法规性要求项目的检验和检测出口儿童服装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等法规性要求项日的检验,根据不同输入国(地区)的法规性要求选择相应的检验项目,这些检验项日主要包括甲醛、禁用偶氮染料、重金属、阻燃性能、邻苯二甲酸盐(酯)、残断针等金属异物、童装绳带和拉带以及小部件拉力等:我国与输人国(地区)签订政府间协议的,按照我国与输人国(地区)签订的政府间协议的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具体检验项日见附录B,对应的检测方法按照SN/T1649执行:输人国(地区)没有法规性要求的,政府间协议未规定或未签订政府间协议的,其安全等项目按照GB18401的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出口儿童服装的标识应按照输入国的法规性要求进行检验,具体要求按照SN/T2872执行,其中纤维含量的检测方法按SN/T3337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5.2.2非法规性要求项目的检验和检测5.2.2.1进出口儿童服装非法规性品质检验进出口儿童服装非法规性品质质量,合同和技术文件有规定要求的,按照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合同和技术文件没有规定的参照附录A对应产品标准中品质检验项目的最基本技术要求进行检验和检测。
5.2.2.2进出口儿童服装包装质量检验进出口儿童服装包装的数量、颜色、规格、搭配应符合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塑料袋的警示语、厚度、开口尺寸及打孔面积应符合相关输入国(地区)的规定。包装应保持内外清洁、牢固、干燥,适应长途运输。封口严密、牢固,封箱纸贴正。加固带松紧适宜,不得脱落,卡口牢固。包装外唛头标记要清晰、端正,不得有任何污染。木质包装按照木质包装相关规定检验。5.3符合性评价结果的判定
5.3.1法规性要求项目的判定bZxz.net
5.3.1.1进口儿童服装法规性要求项目的判定进口儿童服装法规性要求项目按照GB18401、GB5296.4及其他强制性标准中的规定要求进行判定。我国与输出国(地区)签订政府间协议的,按政府间协议规定的要求进行判定。5.3.1.2出口儿童服装法规性项目的判定出口儿童服装涉及安全项目、标识等法规性要求项日按照输人国(地区)的技术规范的法规性要求进行判定:我国与输人国(地区)签订政府间协议的,按照我国与输人国(地区)签订的政府间协议的规定要求进行判定;输入国(地区)没有法规性要求的,政府间协议未规定或未签订政府间协议的,其安全等项目按照GB18401的规定要求进行判定。3
-IKAoNKAca
SN/T 3982.8—2014
5.3.2非法规性要求项目的判定
进出口儿童服装非法规性品质检验的判定5.3.2.1
进出口儿童服装非法规性品质质量,合同和技术文件有规定要求的,按照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判定:合同和技术文件没有规定的参照附录A对应产品标准中品质检验项目的最基本技术要求进行判定。
进出口儿童服装包装质量的判定进出口儿童服装包装质量按照5.2.2.2的规定进行判定。木质包装按照木质包装相关规定进行判定。
5.3.3符合性评价结果综合判定
依据法规性要求项目检验结果和丰见性要求项目检验结果进行综合判定,所有项目均符合规定要求则判全批合格,其中任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则判全批不合格6符合性评价报告
符合性评价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本部分给出的衍合性评价报告参见附录C:
进出口儿童服装质量评价对象的识别信息;抽样信息:
法规性检验项目的检验信息;
非法规项目的检验信息;
结果综合评判信息:
检验人员,复核人员等相关人员的签字;报告日期。
7其他
进出口儿童服装有检疫要求的应按照我国及输人国(地区)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检疫。-TTKAoNrKAca
标准号
GB/T22702
GB/T22704
GB/T22703
GB/T22854
GB/T23155
GB/T23328
FZ/T73021
F7/T73025
FZ/T81003
FZ/T81014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中国主要儿童服装标准一览表
表A.1中国主要儿童服装标准一览表标准名称
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规格
SN/T 3982.8—2014
提高机械安全性的儿童服装设计和生产实施规范童装组索和拉希安全要求
针织学生服
进出口儿童服装绳带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机织学生服
针织学生服
婴幼儿针约服饰
儿童服装、学生服
婴幼儿服装
-TIKAONKAca
SN/T3982.8—2014
国家和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国外主要国家和地区儿童服装技术法规及标准一览表表B.1
限制/与禁止项目
禁止低龄儿童
头部和颈部有
绳索和拉带
尖锐物体、小部
件尺寸、包装厚
度开口尺寸、
封口方法等项
日的安全要求
儿童服装小部
件要求
儿童睡衣、浴
衣、室内服装的
燃烧性能
纤维含量及
禁用(24种)可
分解芳香胺染
料(AZO)
禁用蓝色染料
镍释波
禁用含量
国外主要国家和地区儿童服装技术法规及标准一览表技术法规及标准
EN14682:2007童装绢索和拉
带安全要求
EN71-1:2005+A42007玩具的
安全性
378/EEC
机械物理性能88/
2001/95/EC(Directive92/59/
EEC>通用产品安全指令
EN14878:2007儿童睡衣的燃
烧性能
2008/121/EC.2009/122/EC.
96/74/EC议会和理事会纺织品
名称的指令,EC/1007/2011
70/769/EEC.2002/61/EC.
2003/03/EC指令
2003/03/EC指令
94/27/EC.2004/96/EEC指令
1999/51/EC、76/769/EEC指令
2002/95/EC指令,91/338/EEC
限定指标
儿意服装设计应符合安全要求
婴幼儿用品应符合安全要求
儿童服装小部件抗拉力、锐利边、尖端应符合EN.71-1安全要求:>6mm的小部件抗拉力,最小脱落强度70N>3mm且≤6mm最小脱落强度50N;开尾拉链的拉链头保持力60N
儿童睡衣不低于158,儿童长袍不低于10s混纺产品纤维含量允差土3%,纤维名称和含量按规范标注
30mg/kg
<0.5pg/(cm.周)
成品或零件中的塑胶制品及液态涂料及聚合物安定剂中的含量不得超过0.01必,若涂料含有高含量的锌,则镉含量不得超过0.1%
riKAoNrKAca
国家和
限制/与禁止项目
禁用五氯苯酚
(PCP)及其合成
物含量
多氧联苯
有机锡化合物
禁用含溴或含
氯阻燃整理剂
婴幼儿用品禁
用邻苯二甲酸
酯/盐类增塑剂
禁用富马酸二
禁用全辛烧
磺酸基化合物
(PFOS)
禁用六价铬
限制燃烧性能
限制儿童服装
机械安全性能
表B.1(续)
技术法规及标准
91/173/EEC.199/51/EC指令
76/769/EEC.85/467/EEC
89/677/EEC.91/339/EEC指令
2002/62/EC有机锡(TBT)化合
物指令
2009/425/EC
79/663/EE、83/264/EEC
2003/11/EC指令
92/59/EEC1999/815/EC.
2003/819/EC、2005/84/FC指令
2009/251/EC指令
2006/122/EC指令
2002/95/EC指令
睡衣防火法规CovenantOn the
Fire Safety of Night-wcar
(970193nl-en970418-PROJET)
纺织品甲醛法规
BS7907:2007促进儿童服装机
械安全性的儿童服装设计和生
产规范
SN/T3982.8-—2014
限定指标
指令规定有机锡混合物作为游离缔合的颜料中的生物杀灭剂的物质和配制品的成分时,不能在市场上销售
2010年7月1日起,物品中不得使用锡含量超过0.1%(质量分数)的三取代有机锡化合物;2012年1月1日起,向公众供应的混合物或物品中不得使用锡含量超过0.1%(质量分数)的DBT化合物:2012年1月1日起,向公众供应或由公众使用的下列物品中,不得使用含量超过0.1%(质量分数)的DOT化合物:设计为与皮肤接触的纺织品;
手套:
儿童护理用品:
使用胶浆印花、基于PVC材质的涂层材料制成的服装DEHP、DBP、BBP、DINP、DIDP 及DNOP浓度0.1%
20.1mg/kg
纺织品或涂层材料上的PFOS浓度<1ug/m最终产品检出3mg/kg
燃烧性能应符合法规要求
儿童服装小部件、尖锐物体安全性要求SN/T3982.82014
国家和
限制/与禁止项目
燃烧性能
儿童服装绳带
燃烧性能
燃烧性能
儿童服装绳带
和下摆东带
儿童服装小部
件要求
表B.1(续)
技术法规及标准
B3S5722:1991睡衣用织物和连
衫裤织物的可燃性能规范
限定指标
床上用品应符合BS5815.3要求
一般产品安全法规睡衣防火安
全条例1989(1993修订)有害物质法规
UKSI1976NO.2儿童服装(帽
带)要求
BS3728:1982儿童和婴儿服装
尺寸表明规范
服装可燃性准则
NFG07215
2007纺织品、儿童
睡衣的燃烧特性
NFG30105-20C8
装工的缅索和
摆东苑
纺织品甲醒法规
纺织品中甲醛限量法令
210/1988
有关纺织品中化学物质的法规
2001年10月19日法令
危险物品管理和实施规定(16
CFRPart)
儿童睡衣应符合BS5722要求
燃烧性能
符合儿童服装绳带和下摆束带相关要求以下婴幼儿服装20mg/kg:
直接接触皮肤服装
200mg/kg:
直接接触皮肤服装400mg/kg
岁以下婴幼儿服装≤30mg/kg
100mg/kg
直接接触皮肤服製
非直接接触皮肤服装<300mg/kg
2岁以下婴幼儿服装≤30mg/kg
直接接触皮肤服装<100mg/kg
非直接接触皮肤服装<300mg/kg
36个月以下婴幼儿服装≤20mg/kg直接接触皮肤服装75mg/kg
非直接接触皮肤服装<300mg/kg
限制小部件抗拉强力及锐利边和尖端。≤18个月:小部件在45N拉力试验下不脱落;18个月~8岁:小部件在67N拉力试验下不脱落。符合16CFRPart1500:$1500.50-1500.53要求国家和
限制/与禁止项目
绳索和拉带等
安全要求
燃烧性能
表B.1(续)
技术法规及标准
SN/T3982.8—2014
限定指标
1.尺码为2T-12的儿童风帽以及上衣与衣领或风帽接缝处上、下1im(25.4mm)区域范围内应无绳带:2.尺码为2T-16的儿童上衣腰部和底边的绳带应:ASTMF1816—97(2004)儿童上
衣绳带安全法规
CPSC儿童外套拉绳的联邦安
羊毛制品标签
毛皮制品标签
纺织纤维制品鉴别法案:
毛皮制品标签法案的实施条例:羊毛制品标签的实施条
纺织品标
法规:
part303
羊毛产品标禁祛卖
规:16CFR
part300
织物燃烧法案
fabriesAct);服用纺织品燃烧性标准(CFRPart1610):儿童睡衣可燃性法令(CFRPart1615and
CFRPart1616)
近年,美国又通过了新的纺织品防火安全强制性法规
1)绳带的尺寸与腰部和底边的绳带通道尺寸之差不大于3in(76mm);
2)绳带的求端应无绳扣、绳结和其他附件;3如维带量根连
服装缝在起
续不断的带状物·应在绳中问与禁止2T-12码风帽和颈部有绳索和拉带;21-16.腰部或底部带有抽绳的儿童外套应符合TMIF1816以及CPSC儿童上衣抽紧带要求1.混纺产品纤维含量允差士3%,(由一种纤维组成的即100%或纯的纤维,允许公差为零),按规范标注纤维名称和纤维含量
全在国外生产的进口产品,须注明2.领注明产地,完全
进口国别国家名用英文标注
1615(尺码
大小:0~5X):
不超过7in(17.8.cm)或整个燃烧试试样的平
送均炭长
样的炭
一块超过10in(25.4cm),试样数量及尺寸:取5块8.9cm×25.4cm的样品进行测试,永久标签上需注明儿童睡衣的防护要求的所有条款16CFR1616(尺码大小:7~14):纵向和横向各5块试样的平均燃烧速度不超过3cm/s使用SPI燃烧测试仪按照美国商业标准192-53(Commercial Standard192-53)
规定了纺织品和成衣的最低防火要求,适用于所有成人和儿童的成衣,其中儿童睡衣要求布料放在中等程度的火焰上3s.在火焰移开后,布料的燃烧必须熄灭9
SN/T3982.8—2014
国家和
加拿大
澳大利
亚、新
限制/与禁止项目
燃烧性能
儿童服装限制
总铅含量
邻苯二甲酸盐
纤维含量
儿童睡衣燃烧
甲醛含量
禁用有机秉、有
机化合物
表B.1(续)
技术法规及标准
限定指标
凡在服装上标明衣料中含有棉、麻、毛等动物或植物成分的必须进行测试。其方法是用16mm高的火焰,对进口服装的阻燃测试
H.R.4040&消费品安全修正法
CPSIA消费品安全改进法
加拿大:纺织品标签法(R.S,
1985,c.T-10)危险物品法(R.S,c.H3)澳大利业、新西兰:商务(贸易解释)法案Act1905商务
(进口)条例(纤维成分标签)
加大:消费品安全法案
(CCPSA2011)
儿童睡衣法规
澳大利业、新西兰:公平贸易法案1987及条例1988;可燃性服
装法案及条例:AS/NZS1249
家用产品质量标签法
日本商业与工业部根据日木第
112号法令(1973)《关手日用品中有害物质含量法规》日本厚生省34号令(1974)《关于日用品中有害物质含量法规的实施规
则》日本纺织品检查协会标准
家用产品有害物质控制法规定
接触1块2in×6in(5.08cm×15.24cm)时的脱水衣料1s,然后计算燃烧时间。如果燃烧时间超过7s为一级,不足7则被视为不安全产品,作退货处理0~-12岁儿童产品中:
涂层织物、涂层饰品、塑料饰品的总铅含量<100mg/kg游离铅含量<90mg/kg
任何提供下列产品的均属违法:任何含有浓度超过0.1%(总量)的DINP、DIDP、DNOP、DEHP、DBPBBP的可能被儿童放人口中的儿童玩具或儿童护理用品
混纺产品毛纤维含量允差士5%,纤维名称和含量按规范标注
加拿大:按CAV/CGSBL.2No.27.5标准检测火焰扩展时间:儿童服装>7s
棉纤维含量允差土1.5%按规范标注纤维名称和含量甲醛含量
2岁以下婴幼儿服装20mg/kg;
直接接触皮肤服装<75mg/kg;
非直接接触皮肤服装<300mg/kg
尿布、尿不湿、周兜、内衣裤、卫生裤、手套、袜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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