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4127-201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4127-2010
中文名称:医用干式胶片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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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医用
干式
胶片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HG/T 4127-2010.Medical dry imaging film.
1范围
HG/T 4127规定了医用干式胶片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HG/T 4127适用于医用干式胶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500摄影透射密度测量的几何条件
GB/T 11501摄影密度测量的光谱条件
3要求
3.1 胶片性能指标见表1。
3.3胶片形状
3.3.1胶片形状应为矩形,当多张胶片对齐检验时,无明显偏斜。
3.3.2 胶片的四角需打成圆角,见图1。
3.3.2.1在距直角边顶点10mm处圆角的圆弧与直角边的间距不得大于0.5mm。
3.3.2.2圆角的圆弧应在图1所示阴影范围内,胶片角平分线距圆角弧交点到直角顶点的距离不得小于2 mm,不得大于5. 5 mm。
3.3.2.3 圆角的圆弧与两直角边的切点到直角顶点的距离不得小于2.8 mm,不得大于1 5mm。
3.3.2.4圆角切边应圆滑,不得有毛刺和棱角。
3.3.3 胶片应有豁口,用来识别胶片成像面。豁口为半圆形,深度为(2.0士0.5) mm。豁口位置为:手持-张散页胶片,当成像面朝向观察者,胶片的长边处在垂直位置,此时,豁口应位于短边的右上角。
3.4 胶片表观质量
标准内容
ICS37.040.20
备案号:30143—2011免费标准bzxz.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4127—2010
医用干式胶片
Medicaldryimagingfilm
2010-11-22发布
2011-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医用干式胶片
HG/T4127—2010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干式胶片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医用干式胶片。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1500摄影透射密度测量的几何条件GB/T11501
3要求
摄影密度测量的光谱条件
胶片性能指标见表1。
表1胶片性能指标
灰雾密度D
加热至100℃时密度
加热至150℃时密度
裁切尺寸见表2。
公称尺寸
27.9×35.6
35×43
3.3胶片形状
11×14
14×17
裁切尺寸
裁切尺寸/mm
278.4X353.8
353.8X429.8
胶片形状应为矩形,当多张胶片对齐检验时,无明显偏斜。3.3.1
胶片的四角需打成圆角,见图1。3.3.2.1
单位为克每立方厘米
裁切公差/mm
在距直角边顶点10mm处圆角的圆弧与直角边的间距不得大于0.5mm。圆角的圆弧应在图1所示阴影范围内,胶片角平分线距圆角弧交点到直角顶点的距离不得小于2mm,不得大于5.5mm。
3.3.2.3圆角的圆弧与两直角边的切点到直角顶点的距离不得小于2.8mm,不得大于15mm。3.3.2.4
圆角切边应圆滑,不得有毛刺和棱角。3.3.3胶片应有豁口,用来识别胶片成像面。豁口为半圆形,深度为(2.0士0.5)mm。豁口位置为:手持一张散页胶片,当成像面朝向观察者,胶片的长边处在垂直位置,此时,豁口应位于短边的右上角。3.4胶片表观质量
HG/T4127—2010
圆角允许范围
图1圆角尺寸
胶片应清洁、不粘连,片边应光洁、无毛刺,涂层无脱涂,无拉丝、条道、气泡、砂眼及机械划伤等缺陷。
4试验方法
4.1胶片性能测定
4.1.1试验条件
样品需在温度(23士2)℃和相对湿度(50士5)%条件下至少平衡2h后加工。4.1.2取样
样品应在4.1.1条件下达到平衡后取样,从未开封的包装盒内任取一涨胶片,裁成35mm宽的片段若干,作为试片。
4.1.3试片加工
使用热加工仪对4.1.2制作的试片进行指定温度的加热,加热时间为3s。4.1.4密度测量
密度应为国家标准视觉漫透射密度,密度测量的几何条件应符合GB11500的规定,密度测量的光谱条件应符合GB11501的规定。
4.1.5胶片性能
4.1.5.1灰雾密度
以未加工试片的光学密度值减去所使用支持体的光学密度值。4.1.5.2不同温度时的密度
以加热至不同温度时胶片的光学密度值减去所使用支持体的光学密度值。4.2尺寸的测定
在温度(20士2)℃、相对湿度(45~65)%的环境条件下,用精度不低于0.1mm的测长量具测定。2
4.3胶片形状的检验
HG/T4127—2010
将多张胶片对齐目视检验。豁口检验:手持一张散页胶片,当成像面朝向观察者,胶片的长边处在垂直位置,此时,豁口应位于短边的右上角。4.4胶片表观质量
从未开封的包装盒内任取一张胶片,在白光下目视检查。5检验规则
5.1出厂检验
本产品应由质量检验部门按表3规定的检验批量和频率进行检验,合格品方可出厂。5.2型式检验
本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型式检验应包括本标准技术要求的全部项目,检验批量和频率见表3。
a)产品结构、原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b)
新产品定型鉴定时;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长期正常生产,应周期性进行检验;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表3检验批量和频率
胶片性能
胶片表观质量
尺寸、胶片形状
6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6.1包装
每乳剂号的胶片为一批
每台设备每班产量为一批
每轴测
每批测一次
胶片摆放整齐-→夹白板纸夹→装人防潮袋→不干胶条封口→装人中包装纸盒→粘贴商品标签(从封口处向侧面及背面折叠)→装外包装纸箱→打印轴号、有效期→贴箱签-→封箱、打包。6.2标志
单位包装盒外标明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商标、执行标准号、产品备案号、型号、规格、数量、乳剂号、有效期等。
外包装箱外标明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商标、执行标准号、产品备案号、型号、规格、数量、乳剂号、有效期、包装基本尺寸、重量以及防潮、放热、向上、小心轻放等标志。6.3运输
胶片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受日晒、雨淋、强紫外线照射和剧烈震动。6.4贮存
贮存温度为(10~23)℃,相对湿度(30~65)%,产品有效期为18个月;a)
胶片应保持原包装,不得受阳光的直接照射;e)
胶片不得受高温、高湿、强光和酸碱性化学环境的侵害。3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化工行业标准
医用式胶片
HG/T4127—2010
出版发行:化学工业出版社
(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潮南街13号邮政编码100011)北京云浩印剧有限责任公司印装880mm×1230mm1/16印张※字数7千字2011年3月北京第1版第1次印刷
书号:155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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