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3773-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3773-2014
中文名称:进境动物皮张现场检疫监管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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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动物
现场
检疫
监管
规程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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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3773-2014.Quarantine procedure for import animal skin on the spot.
1范围
SN/T 3773规定了进境动物皮张的现场检验检疫及监管。
SN/T 3773适用于进境动物皮张的现场检验检疫及监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088出人境动物检疫采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动物皮张animal skin
进境盐湿、盐渍.直接晾晒或盐渍后再晾晒等处理的动物原皮或经初加工的灰皮、浸酸皮;进境蓝湿(干)皮、已鞣制的皮革
4报检单证审核
4.1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以下简称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是否为正本,并在有效期内,同时进行许可证的核销
4.2审核是否 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有效证书,以及证书中进境动物皮张的品种、数量、输出国家和地区、运输路线、实验室检测项目、标准及结果是否符合《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要求。
4.3查验贸 易合同/协议、信用证、发票、提运单等单据是否齐全,并与《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内容相符。核实《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国外官方有效证书和合同收货人是否一致。
5准备工作
5.1 准备现场检疫的工具、消毒器械、消毒药品。
5.2准备相关现场检疫记录。
5.3 准备必要的人员防护用具。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 3773--2D14
进境动物皮张现场检疫监管规程Quarantine procedure for import animal skin on the spot2014-01-13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4-08-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SN/T3773—2014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亚峰、张水年,栾慎顺、廉慧丰、朱世强。1范围
进境动物皮张现场检疫监管规程本标准规定了进境动物皮张的现场检验检疫及监管。本标准适用于进境动物皮张的现场检验检疫及监管。2规范性引用文件
SN/T 3773—2014Www.bzxZ.net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8088出入境动物检疫采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动物皮张
animal skin
进境盐湿、盐渍、直接晾晒或盐渍后再晾晒等处理的动物原皮或经初加工的灰皮、浸酸皮;进境蓝湿(干)皮、已制的皮革
4报检单证审核
竞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以下简称《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是否为正本,4.1
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
并在有效期内,同时进行许可证的核销
4.2审核是否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具的有效证书,以及证书中进境动物皮张的品种、数量、输出国家和地区、运输路线、实验室检测项目,标准及结果是否符合《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要求、发票、提运单等单据是否齐全,并与《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内容相4.3:查验贸易合同/协议、信用证符。核实《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国外官方有效证书和合同收货人是否一致。5准备工作
准备现场检疫的工具、消毒器械、消毒药品5.1
5.2准备相关现场检疫记录。
5.3准备必要的人员防护用具。
6现场检疫监管
现场检疫
施检依据
许可证、中国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检验检疫要求;双边协议、议定书、SN/T 3773--2014
备忘录;“进境动梢物检疫许可证中列明的相关要求,6.1.2现场检验检疫
核对单证与集装箱号、货物的名称、数重量、产地(无法核对)、包装、唛头标志是否相符。检查有无腐败变质、虫体:包装是否完好。,对具有木质包装的,查验有无活虫,检疫性植物害虫迹象机专用处理标识。
6.2采样及送检
6.2.1莱样
6.2.1.1施检人员按照GB/T18088的规定进行采样。6.2.1.2采样时,成避免样品被污染。采样后,在盛装样品的容器或样品袋上加贴标签,标明样品名称、报捡单号、来源、数量、采样地点、采样人及采样目期等。6,2.1.3采样后间代理人或货主出具《抽/采样凭证》,样品送检验检疫部门指定的实验空行检验检疫。
6.2.2送验
6.2.2.1样品应尽快送到实验室进行检验。6,2.2.2样品送往实验室时,成将送样联系单并送达实验室,送样联系单励包括送检单(送检人)、报检号、送检日期、样品名称、数量、来源.有关货主的信息、要求检测的项月及检测限量等信息。要求检测的项H应依据许可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合同中的相关要求而设定。6.2.2.3样品的留存:从抽回检验的样品中,分取存查样品,注明标记、品名.口期,存放在洁净、干燥的样品空中,由委托实验室进行留有。样品自发山检疫报告起至少保存6个月。6.3结果评定和检疫处理
6.3.1结果判定
根据现场查验和实验空检验结果,对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要求,贸易合同和信用证综合判定是否合格。
检验结果符台规定要求的,判为合格批,否则判定为不合格批。6.3.2检疫处理
6.3.2.1现场查验处理
对现场查验合格的,由施检人员加施CIQ封识.并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施封通知书》,山检企双厅现场签字后,第-联随附报检单证归档保存.第二联交货于或代理。货物调离到指定注册加工厂。
对进境动物皮张外包装,装载货物的穿器和被污染的场地等使用指定的消毒药剂由符合资质的消毒公司进行消毒处理。
对许可证要求调往辖区以外的动物原皮,调离至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和监管加工过程。
对许可证要求转关的动物原皮,不让行升箱查验在核对货证相符、箱体消毒后,转日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经现场查验发现货证不符、有害牛物等,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作除害、退运或销毁处理。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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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害处理合格的,准予进境。
6.3.2.2实验室检测不合格的处理SN/T3773—2014
实验空检验不合格的,出具《人境货物检验检疫处理通知B》和检验检疫证书》.通知报检代理人进行检疫处理,经无古化处理合格的推予调离或生产加工,无有效处理方法的.做退货或销毁处理。炭症检验阳性的,整批货物作销毁处理。进境动物原皮经检验检疫,发现动物疫情、检疫性有害生物、致病性微生物或有声有害物质超标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上报。6.4检疫监管
6.4.1注册企业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确认进境的动物皮张在注册企业生产、加T.、存放。6.4.2检查每批次进广动物皮张的人厂登记、加工生产情况。6.4.3检查定点加工单位善医卫生条件,格实兽医卫生防疫制度的情况;督促生产加工单位按照注册生产企业要求的工艺流程对进境动物皮张进行加工或使用;督促生产、加丁存放进境动物皮张的场所、工作台、设备、搬运工具以及装载容器等进行及时消毒处理:督促加工、存放过程中产牛的下脚料、废物进行无害化处埋。
7资料归档
各类报检单据及资料、检验检疫原始记录,相关各类证书/证单底稿及留底副本以及监督管理资料等,按有关规定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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