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3772-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3772-2014
中文名称:进境宠物食品检验检疫监管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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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宠物食品
检验
检疫
监管
规程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3772-2014.Protocal of the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for imported pet food.
1范围
SN/T 3772规定了进境宠物食品的现场检验检疫及监管。
SN/T 3772适用于进境宠物食品的现场检验检疫及监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491-1985粮食 、油料检验扦样 分样法
GB/T 6543运输 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10648饲料标签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宠物食品pet food
以肉骨类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的辅料经加工制成的供宠物食用的饲料。
4报检单证审核
4.1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以下简称《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是否为正本并在有效期内。
4.2审验是否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准许输出证明和检疫证书,以及证书中进境宠物食品的品种、数量、输出国家和地区、运输路线、实验室检测项目、标准及结果是否符合《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要求。
4.3查验贸易合同/协议信用证、发票、提运单等单据是否齐全,并与《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内容相符。
5准备工作
5.1 准备现场检疫的工具、消毒器械、消毒药品。
5.2 准备相关现场检疫记录。
5.3 准备必要的人员防护用具。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 3772—2014
进境宠物食品检验检疫监管规程Protocal of the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for imported pet food2014-01-1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4-08-01实施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5 给出的规则起章,本标推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督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推主要起草人:刘亚峰、张水年,朱世强SN/T 3772—2014
1范围
进境宠物食品检验检疫监管规程本标准规定了进境宠物食品的现场检验检疫及监管。本标准适用于进境宠物食品的现场检验检疫及监管。2规范性引用文件
SN/T3772—2014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口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491-1985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配楞纸箱GB10648饲料标签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宠物食品petfood
以肉骨类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的辅料,经加工制成的供宠物食用的饲料。报检单证审核
4.1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以下简称《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是否为正本,并在有效期内。
4.2审验是否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准许输出证明和检疫证书,以及证书中进境宠物食品的品种、数量、输出国家和地区、运输路线,实验室检测项目、标准及结果是否符合《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要求。
4.3查验贸易合同/协议、信用证、发票相符。
5准备工作
是运单等单据是否齐全,并与《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内容5.1准备现场检疫的工具、消毒器械、消毒药品。5.2准备相关现场检疫记录。
5.3准备必要的人员防护用具。
6现场检验检疫
6.1施检依据
6.1.1许可证、中国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检验检疫要求。SN/T 3772—2014
6.1.2双边协议、议定书、备忘录。6.1.3贸易合同或信用证中注明的检验检疫要求。6.2核对货证
核对货物的名称、数(重)量、生产日期.集装箱号码及封识、输出国家或地区、生产企业名称或注册登记号等是否与证书相符。
6.3包装及包装标签检验
6.3.1总则
包装,容器是否完好,是否超过保质期.外观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异味,腐败变质,有无携带有生物,有无土壤,动物户体,动物排泄物等。如有木质包装,需进行木质包装检验。6.3.2外包装检验
外包装应坚固完整,清洁,无污染、破损.潮湿、发霉现象,封I应牢固,如使用纸包装,应按GB/T 6543 检验。
6.3.3内包装检验
内包装应无破损和污染,孔门、封口应密封牢固。罐头类宠物食品应检查有无泄漏,胖斯现象存在,容器内外表面有无锈蚀,内壁涂料完整无杂质。6,3,4标签的检验
应依据GB10618对进口饲料实施标签查验利审核。进人中国市场销售的宠物食品包装上应带有符合中国国家标滩的饲料标签。乳及乳制品之外的宠物食品还应当在标签上标注“本产品不得饲喂反与动物”字样。6.4感官检验
6.4.1视觉检验
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宠物食品的形状、色泽,组织形态,颗粒大小,有无霖变、虫子,硬块、异物等,6.4.2觉检验wwW.bzxz.Net
嘎辩宠物食品气味是否正常,鉴别有无霉臭,腐桌,氨臭、蕉莫等,6.4.3触觉检验
对于固体宠物饲料,将千插人宠物食品中或取试样在于上,用手指捻,通过感触来判断粒度人小,软硬度、黏稠性有.无杂物等。
7采样及送检
7.1检验批
同检验批的商品应兵有相同的特征,如生产企业名称和注册号、包装.标记,产地和规格。2
-iiKAoNiKAca
7.2采样器具
7.2.1来样铲:采用GB5491—1985中1.2的规定,7.2.2采样轩:采用GB54911985中1.1.1的规定。7.3来样要求
7.3.1采样过程中应防止样品受高温或污浊影响并防止受到污染。SN/T 3772—2014
7.3.2对同一批次、同一品种的货物,分层次随机采样、不同运输工.具、不同产地、不同生产企业,不同品种的样品应分并采样,分开盛装保存。7.3.3根据样品种类,如盒、袋,瓶和罐装者,应收完整木开封的。分区设点,如果样品狠人,则需无菌来样器采样,在不同方位选若于个采样区。先上后下逐点采样,各点采样数量·致,边取边混合。样品是液体的,通过振摇即可混勺,样品是冷冻的,应保持在冷冻状态(可放在冰内,冰箱的冷盒内或低温冰箱内保荐)。
7.3.4微生物检验样品的采样;应避免來样过程中样品受到不必要的污染。7.3.5在样品上标明名称,报检号、检测项耳、规格型号、批号、产地、采样基数、采样部位、抽样人、日期,生产」名称等相关信息。
7.3.6刘来白不同类别境外生产企业的产品,按照相应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采样,同时出其《抽/采样凭证。
7.4采样数量
采样数量见表1。对于已经签订了双边检验议定书的,其抽样数量按检验议定书的要求抽样。表 1 采样数量
批量(产品的重量))/t
101250
251~-10 0[h)
7.5样品的传递和保存
抽检样品数蛋
7.5.1样品应尽快送到实验室进行检验,-般不应超过24h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避免发生损坏和变质。每份样品的量/g
100--500
7.5.2样品送往实验室时应将送样联系单-送达实验室,送样联系单应包括送检单位(送检人)、报检号、送检日期、样品名称、数量,来源,有关货主的信息、要求检测的项日及检测限量等信息。要求检测的项目应依据许可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合同中的相关要求而设定。7.5.3从抽回检验的样品中,分取存查样品,注明标记,品名、日期,存放在洁净,干燥的样品室中由现场检验检疫部门留存。样品自发出检疫报告起至少保存个月。8结果判定和检疫处理
8,1结果判定
根据实验室检验结果,对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要求、贸易合同和信用证综合判定是否合格。rKAoNiKAca
SN/T 3772—2014
检验结果符合规定要求的,判为合格批,否则判定为不合格批。对于检验检疫合格的宠物食品及时签发《人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出具启封通知书,并现场对该批货物进行启封。8.2检疫处理
8,2.1现场查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未被列人允许进1I的国家或者地区名单的;b)米自非注册企业的或注册企业的非注册产品的;c)货证不符,或标签不符合标推且无法改正的;发现超过保质期或严重腐败变质的;d
e)发现士,动物尸体,动物排泄物等的:1)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无法进行有效的检疫除害处理的。8.2.2对救包、容器破裂的检验批,不涉及安全卫生项目,且适拿返工整理的、责成货战者代理人整理完好。包装破损且有传播动植物疫病凤险的,应对所污染的场地、物品、器具进行检疫处理,8.2.3加施标签和/或标签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单》,陈述标签的不符合项,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将进口货物调运到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场所重新加施或补正,8.2.4实验室检测不合格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由货卡或者其代理人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除害,退问或者销毁处理,经除害处理合格的予逊境;需要对外索赔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相关证书。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将逃口间料检验检疫不合格信息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9检疫监督
9.1抽取样品结束后,应将货物有放于在门岸局备案的定点存放仓库内;并由检疫人员现场加施CIQ专用过识,并填写施封通知书,实验室绪果得出前,任何人不充许移动、便用该批货物9.2宠物食品让证企业监当在首饮报检前惑者报检时提供营业热照复印件向所在地验橙疫机树备案。9.3笼物食品让口企业成当建文经营档案,记录班口饲料的报检号品名、数/重量、包装,输出国家惑者地区、国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务称及其注册登记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口宠物食品流向等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9.4检验检疫机构对备案宠物食品迹口企业的经营档案迹行定期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将其列人不良记录企业名单,对其进口的饲料加严检验检疫,10资料归挡
各类报检单帮及资料检验检疫原始记录,相关各类证·书/证单底稿及留底副本以及监督管埋资料等,按有关规定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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