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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T 3194-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D/T 3194-2016

中文名称:统一 IMS 的需求(第二阶段)

标准类别:通信行业标准(YD)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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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统一 需求 第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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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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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YD/T 3194-2016.Requirements for the Unified IMS (Phase 2).
1范围
YD/T 3194规定了统一IMS (第二阶段)的需求,包括总体需求、网络能力需求、支持的业务等。
YD/T 3194适用于统一IMS (第二阶段)。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YD/T 3177基于LTE的语音解决方案(VoLTE) 总体技术要求
YD/T 3178移动终端支持基于LTE的语音解决方案(VoLTE) 的技术要求
YD/T 3195基于统一IMS (第二阶段)的业务技术要求总体
YD/T 3196基于统一IMS (第二阶段)的业务技术要求短消息业务
IETF RFC 1034域名的概念和设施(DOMAIN NAMES-CONCEPTS AND FACILITIES) IETF RFC 1035域名 的实施和标准(DOMAIN NAMES - IMPLEMENTATION AND SPECIFIC-ATION)
4与统一IMS (第一阶段)的关系
随着通信网络和技术的发展,统一IMS也在不断演进。为满足新的业务需求,在统一IMS (第一阶段)的基础上,需对统一IMS提出新的能力要求。统一IMS (第二阶段)与统一IMS (第一阶段)相比,主要变化为:
一为支持基于LTE的多媒体电话业务、富通信(RCS)业务、基于Web浏览器的实时通信(WebRTC)业务及其他新业务,对统一IMS网络提出新增能力要求;
一根据技术发展和运营商的实际需求,对统一IMS (第一阶段)已有的网络能力和业务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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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33.04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bZxz.net
YD/T3194—2016
统一IMS的需求(第二阶段)
Requirements for the Unified IMS (Phase2)2016-10-2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01-01实施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缩略语.
4与统一IMS(第一阶段)的关系..5总体需求,
统一IMS(第二阶段)的网络能力需求6
6.1统一IMS的接入
终端的支持,
注册、认证和授权,
6.4用户数据的集中管理
6.5业务触发..
IP多媒体会话控制
标识、编号和寻址,
互通,
SIP压缩.
媒体编码
IP版本..
NAT功能:
漫游和游牧.
操作维护、网管和运营管理、
业务连续性,
域选择
统一IMS(第二阶段)支持的业务7.1
多媒体电话业务
7.3多媒体会议业务
7.4IPCentrex业务
点击拨号业务.
多媒体彩铃业务,
YD/T3194—2016
....12
YD/T3194—2016
7.7个性化振铃业务
消息类业务
7.9富通信(RCS)业务
7.10智能网SCP提供的业务
紧急业务
参考文献
YD/T3194—2016
本标准是统一IMS(第二阶段)的系列标准之一,该系列标准的结构及名称预计如下:YD/T3194《统一IMS的需求(第二阶段)》;《统一IMS网络(第二阶段)支持VoLTE的网络技术要求》:《基于统一IMS(第二阶段)的业务技术要求总体》:一《基于统一IMS(第二阶段)的业务技术要求基本呼叫和补充业务》;《基于统一IMS(第二阶段)的业务技术要求短消息业务》;《统一IMS网络(第二阶段)与CDMA网络短消息互通信令技术要求》。随着技术的发展,还将制定后续的相关标准。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与YD/T1929-2009《统一IMS的需求(第一阶段)》的主要变化为:增加了4G接入的要求(见6.1);修改了终端支持的要求(见6.2);增加了WebRTC用户的注册要求(见6.3):修改了QoS的要求(见6.8);
修改了媒体编码的要求(见6.12);修改了业务连续性的要求(见6.18):修改了域选择的要求(见6.19):修改了支持业务的要求(见7)。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贝尔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臧磊、黄倩、张剑寅、王亚晨、薛淼、李豹。Ⅲ
1范围
统一IMS的需求(第二阶段)
YD/T3194—2016
本标准规定了统一IMS(第二阶段)的需求,包括总体需求、网络能力需求、支持的业务等。本标准适用于统一IMS(第二阶段)。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YD/T3177
YD/T3178
YD/T3195
YD/T3196
IETFRFC1034
IETFRFC1035
IETFRFC2486
IETFRFC2617
IETFRFC2806
IETFRFC3261
IETFRFC3310
IETFRFC3320
IETFRFC3485
IETFRFC3486
3GPPTS33.203
3GPPTS33.220
3GPP2S.S0127
基于LTE的语音解决方案(VoLTE)总体技术要求移动终端支持基于LTE的语音解决方案(VoLTE)的技术要求基于统一IMS(第二阶段)的业务技术要求总体基于统一IMS(第二阶段)的业务技术要求短消息业务域名的概念和设施(DOMAINNAMES-CONCEPTSANDFACILITIES)域名的实施和标准(DOMAINNAMES-IMPLEMENTATIONANDSPECIFICATION)
网络接入标识(TheNetworkAccessIdentifier)HTTP认证:摘要接入认证(HTTPAuthentication:BasicandDigestAccessAuthentication)
电话呼叫的URLs(URLsforTelephoneCalls)会话初始协议(SIP:SessionInitiationProtocol)使用AKA的HTTP摘要认证(HypertextTransferProtocol(HTTP)DigestAuthenticationUsingAuthenticationandKeyAgreement(AKA))信令压缩(SignalingCompression)用于信令压缩的SIP和SDP的静态索引表(TheSessionInitiationProtocol(SIP)andSessionDescriptionProtocol(SDP)StaticDictionaryforSignalingCompression(SigComp))
SIP压缩(CompressingtheSessionInitiationProtocol)基于IP业务的接入安全性(Access securityforIP-based services)通用认证架构(GenericAuthenticationArchitecture(GAA))基于CAVE的IMS安全性(CAVEBasedIMSSecurity)YD/T3194—2016
3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MR-WB
TD-SCDMA
AuthenticationandKeyAgreementAdaptive Multi RateWideband
CellularAuthentication andVoiceEncryptionCodeDivision MultipleAccess
Circuit Switched
CDMA2000SubscriberIdentityModuleDigital Subscriber Line
Enhanced Voice Service
General PacketRadio Service
HyperTextTransferProtocol
HighRatePacketData
IPMultimedia Subsystem
IMServices IdentityModule
InternetProtocol
InternetProtocol version 4
Internet Protocol version6
IntegratedServicesDigital NetworkLocal Area Network
LongTermEvolution
NetworkAddress Translation
Public Land Mobile Network
Plain Old Telephone Service
Packet Switched
PublicSwitchedTelephoneNetworkQualityof Service
Rich Communication Suite
RemovableUserIdentifyModule
Switched Circuit Network
Subscriber Identify Module
Session Initiated Protocol
TimeDivisionDuplex
Time Division-Synchronous Code DivisionMultiple Access
UniformResourceIdentifier
认证和密钥协商
自适应可变速率宽带话音编解码蜂窝鉴权与话音加密
码分多址
电路交换
CDMA2000用户身份识别模块
数字用户线
增强型语音业务
通用分组无线业务
超文本传输协议
高速分组数据
IP多媒体子系统
IP多媒体业务识别模块
因特网协议
因特网协议版本4
因特网协议版本6
综合业务数字网
局域网
长期演进
网络地址转换
公用陆地移动网络
传统电话业务
分组交换
公共交换电话网
服务质量
富通信
可移动用户身份识别模块
电路交换网
用户身份识别模块
会话初始协议
时分双工
时分同步码分多址
统一资源标识符
WebRTC
Universal Subscriber Identify ModuleVoiceoverLTE
WidebandCodeDivisionMultipleAccessWebReal-TimeCommunication
WirelessLocalAreaNetwork
4与统一IMS(第一阶段)的关系YD/T3194—2016
通用用户身份识别模块
LTE话音
宽带码分多址
基于Web浏览器的实时通信
无线局域网
随着通信网络和技术的发展,统一IMS也在不断演进。为满足新的业务需求,在统一IMS(第一阶段)的基础上,需对统一IMS提出新的能力要求。统一IMS(第二阶段)与统一IMS(第一阶段)相比,主要变化为:
一为支持基于LTE的多媒体电话业务、富通信(RCS)业务、基于Web浏览器的实时通信(WebRTC)业务及其他新业务,对统一IMS网络提出新增能力要求;根据技术发展和运营商的实际需求,对统一IMS(第一阶段)已有的网络能力和业务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5总体需求
统一IMS(第二阶段)应满足以下需求:一支持提供IP多媒体业务:统一IMS可以为域内通过多种接入方式接入的用户提供IP多媒体业务IP多媒体业务可以包含语音(可为高清语音)、视频(可为高清视频)、消息、数据等多种媒体成分;接入无关性:统一IMS不限于某一种接入方式,原则上,只要用户可以获得IP连接,无论使用何种接入网都可以接入统一IMS:一支持一定的服务质量(QoS)机制:对于所有IMS支持的接入方式,要求支持基于服务的策略控制;
一对用户的控制:任何统一IMS域下用户的业务都是可控的,统一IMS可以根据网络的情况和用户的情况,对用户实施必要的策略控制,例如可以控制用户使用的媒体类型等;一安全性保障:除非是紧急业务,否则统一IMS只能为经过签约的有资格的用户提供服务;一完备的计费能力:对于各种IP多媒体业务,统一IMS均要提供适合的计费方案。统一IMS应具备灵活的计费能力,如会话中媒体成分变化时,可以进行正确的计费:一支持用户的漫游:用户可以在非归属网络的服务区内获得在归属网络签约的服务。同时,在漫游地,用户可以得到本地提供的紧急业务:一支持与其他网络的互通:统一IMS应支持与现有网络的互通。业务互通时,可能不会是所有业务属性和能力的完全互通,而是有限能力的互通,具体的互通能力与具体业务有关:一快速创建和部署业务:统一IMS应提供相应的机制,保证可以根据业务能力快速的进行新业务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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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统的可靠性:统一IMS应通过备份、容灾、亢余等机制保障系统的高可靠性;一分层架构:统一IMS应采用应用与会话控制、会话控制与承载相分离的架构,以便使统一IMS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
6统一IMS(第二阶段)的网络能力需求6.1统一IMS的接入
统一IMS不限于某一种接入方式,无论使用何种接入方式,均需要提供保证用户可以获得IP连接的机制。统一IMS(第二阶段)应支持的接入方式包括一2G接入(包括GPRS和cdma2000):一3G接入(包括WCDMA、TD-SCDMA和cdma2000HRPD);一4G接入(包括TD-LTE、LTEFDD);一xDSL接入;
一WLAN接入;
一LAN接入。
在统一IMS(第二阶段),实际网络可能出现的场景包括以下6类。一场景一:xDSL/WLAN/LAN+WCDMA/TD-SCDMA+GPRS;一场景二:xDSL/WLAN/LAN+cdma2000+cdma2000HRPD:一场景三:xDSL/WLAN/LAN+WCDMA/TD-SCDMA+GPRS+cdma2000+cdma2000HRPD;一场景四:xDSL/WLAN/LAN+WCDMA/TD-SCDMA+GPRS+TD-LTE/LTEFDD:一场景五:xDSL/WLAN/LAN+cdma2000+cdma2000HRPD+TD-LTE/LTEFDD;一场景六:xDSL/WLAN/LAN+WCDMA/TD-SCDMA+GPRS+cdma2000+cdma2000HRPD+TD-LTE/LTEFDD。
6.2终端的支持
在统一IMS的第二阶段,主要包括如下类型的终端。a)硬终端(以硬件形态存在的客户端)1)移动原生态终端:指支持SIP协议并且通过2G、3G、4G接入IMS域的移动终端,此类终端为原生态模式,能够访问终端底层的应用编程接口和资源。此类型终端要求具备SIM卡/USIM卡/ISIM卡/R-UIM卡/CSIM卡,但对于cdma2000机卡合一终端,可以不具备物理实体的R-UIM卡/CSIM卡。2)SIP硬终端:指支持SIP协议并且通过xDSL、WLAN、LAN接入IMS域的终端。该类型终端具有一定的物理形态。此类型终端暂不要求具备ISIM卡。3)POTS终端:指模拟电话终端。b)软终端(以软件化形态存在的客户端)1)应用程序(APP)客户端:指支持SIP协议的一种软件客户端,客户端可以被预先安装或由用户自行下载安装。这种客户端并不是设备基础软件的部分,即它不能访问内部应用编程接口和高级的操作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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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OS)功能。与原生应用的整合级别受限于相应移动OS或OS平台应用编程接口被允许访问的程度。下载式客户端包含移动终端应用程序、电脑软件、WebRTC等多种实现形式。2)WebRTC终端:主要包括互联网终端与网页界面、执行脚本三部分。其中,互联网终端提供的媒体编解码和传输控制、私网/防火墙穿越等基本功能模块与网页呈现、脚本解析执行环境,共同完成界面呈现、用户交互与呼叫状态控制等功能。6.3注册、认证和授权
6.3.1概述
统一IMS域内的用户使用IMS业务前,必须首先经过注册、认证和授权(紧急业务和未注册业务除外)。此过程主要用于将用户的约定地址(contact地址)与公有用户标识进行绑定,并使IMS可以为用户正常提供所需的业务。
6.3.2注册
统一IMS应支持:
一用户发起的注册;
一用户在已注册状态下,可以发起重新注册;一用户可以在一次注册过程中注册多个公有用户标识:一网络应支持代表用户向第三方业务平台进行注册。这种注册不是必须的,只有在第三方业务平台需要,并且用户预先在网络中签约了这种方式的触发条件,网络才可以代表用户发起第三方注册;一用户发起或网络发起的注销;一网络应保存和维护用户的注册状态信息,并可以向用户提供注册状态信息;一对于一个(公有用户标识和私有用户标识)对,在同一时刻,只允许绑定一个终端在网络中注册。如果另外一个终端再次进行注册,在通过认证和授权的情况下,网络应注销之前终端的注册,接受新终端的注册:
一终端进入PS域时,能够支持自动IMS注册;一WebRTC用户支持复用IMS注册和Web注册两种方式。6.3.3认证和授权
统一IMS应根据不同的接入方式和终端类型,提供相应的认证方式,目前主要存在AKA、SIPDigest、CAVE等认证方式。具体要求如下:一使用SIM卡的移动终端用户,可使用SIPDigest(MD5)的认证方式。应符合IETFRFC2617的规定:
一使用USIM卡/ISIM卡/CSIM卡的移动终端用户,使用AKA的认证方式。应符合IETFRFC3310、3GPPTS33.203的规定:
一使用具备ISIM卡的软终端,使用AKA的认证方式。使用不具备ISIM卡的软终端,使用SIPDigest的认证方式:
一使用R-UIM卡的移动终端用户,使用基于CAVE的AKA认证机制。应符合3GPP2S.S0127的规定;一使用cdma2000机卡合一终端的用户,使用AKA或SIPDigest的认证方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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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户可以有多种认证方式,应优先根据运营商的策略,为用户提供尽可能安全的认证方式。在统一IMS第二阶段,IMS网络应支持终端与应用之间通过GBA(GeneralBootstrappingArchitecture)进行相互认证的能力,应符合3GPP33.220的规定,6.4用户数据的集中管理
统一IMS应支持用户数据的集中管理。网络中存储的用户数据应包括用户基本数据、用户认证数据和用户签约的业务数据等。
用户基本数据应至少包括:
一用户的公有用户标识;
一用户的私有用户标识。
用户认证数据应至少包括:
一用户的认证方式:
一与认证方式对应的认证信息:如AKA方式的认证密钥、序列号等:SIPDigest方式的用户密码等。
用户的签约业务数据应至少包括:一为用户提供业务的业务平台地址;一签约业务的触发条件;
一签约业务触发的优先级;
一签约业务触发失败的默认处理机制。统一IMS应具备保障用户数据安全的必要机制,如备份和容灾。6.5业务触发
统一IMS应提供将业务触发至业务平台的机制,业务触发根据用户的签约业务数据进行。业务可以根据以下触发条件触发:一用户请求所指向的资源;
一用户请求的类型;
一用户请求中提供的相关信息,包括根据终端信息或媒体信息;一会话方式,如发起会话或是接收会话等。业务触发应遵循用户配置的触发优先级。业务触发失败时,应按预先配置的默认处理机制进行处理。可以包括:一继续会话或将会话路由到指定的一方:一终止会话;
一如果用户未配置,建议网络优先采用继续会话的方式。6.6IP多媒体会话控制
IP多媒体会话泛指在发送方和接收方之间传送的用于承载多种媒体信息的数据流。IMS应支持对IP多媒体会话的控制能力,包括:a)IP多媒体会话的建立:其中包括支持发送方和接收方标识的呈现或限制。6
b)IP多媒体会话建立后的维护:应支持会话进行中媒体类型的修改和增减。c)IP多媒体会话的结束:支持由发送方、接收方或网络发起的会话结束处理。d)能力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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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力协商主要用于确定和选择IP多媒体会话中适用的媒体成份,QoS等。协商可以发生在会话建立和进行期间,例如,随着用户终端能力的变化,媒体类型发生相应的改变等;2)用户和应用都可以发起能力协商。e)IP多媒体会话的重定向:支持由发送方、接收方或网络发起的会话重定向,重定向可能在会话的多个阶段,因为多种原因被触发。f)资源预留:支持发送方和接收方之间使用预置机制(Precondition)进行资源预留。6.7标识、编号和寻址
6.7.1标识
统一IMS应支持为域内所有用户分配有效的标识。用户的标识分为公有用户标识和私有用户标识。统一IMS还应支持为业务(实体)、用户归属网络和网络实体分配标识。统一IMS中的标识包括:
a)公有用户标识:此标识表示用户对外公布的身份。具有以下特征:1)此标识由网络运营商管理,不能由用户自己改变;2)用户可以拥有一个或多个公有用户标识;b)私有用户标识:此标识不对外公布,主要用于IMS的认证。具有以下特征此标识由网络运营商管理,不能由用户自己改变c)公共业务标识:用于对某个业务(实体)进行标识,可用于群组标识:d)用户归属网络标识:用于对用户的归属网络进行标识;e)网络实体标识:用于对网络节点进行标识。公有用户标识和私有用户标识的关系:一个私有用户标识可以对应多个公有用户标识:一个公有用户标识也可以对应多个私有用户标识。如果用户使用具有SIM/USIM或R-UIM/CSIM,但不具有ISIM的终端,应支持通过SIM/USIM或R-UIM/CSIM中的IMSI导出用于注册和认证过程的临时私有用户标识和公有用户标识。WebRTC用户的WEB用户身份标识与IMS公有用户标识为绑定的关系。VoLTE用户通过在IMS域的注册来获取IMS标识,实现方式与普通移动用户一致。6.7.2编号
各种标识对应的编号形式为:
一公有用户标识:可以为SIPURI或TELURI的形式。应符合IETFRFC3261和IETFRFC2806的规定;
一私有用户标识:为网络接入标识(NAI)的形式。应符合IETFRFC2486的规定;一公共业务标识:可以为SIPURI或TELURI的形式。应符合IETFRFC3261和IETFRFC280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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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户归属网络标识:为域名的形式。应符合IETFRFC1034和IETFRFC1035的规定;一网络实体标识:为SIPURI的形式。应符合IETFRFC3261的规定。6.7.3寻址
公有用户标识可以用来对用户的寻址。公共业务标示可以用来对业务(实体)的寻址。6.8QoS
提供端到端完全的QoS保障是IMS的目标之一,在统一IMS第二阶段,QoS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承载网络轻载;
一使用现有技术保障承载网络的质量:一IMS支持根据用户的签约或网络运营商的策略,对用户的业务进行限制。例如用户未签约使用某种媒体类型,但当用户发起含有此媒体类型的会话时,IMS可以拒绝;一针对固定的接入方式,要求IMS具有门控的功能;一对于所有接入方式,要求支持基于服务的策略控制。应支持QoS需求协商,依据业务类型、用户签约、承载网状况控制承载面等为业务流预留所需的承载资源;一WebRTC与非固定宽带接入的IMS终端交互时,应支持与IMS资源策略控制机制(PCC)结合,以提供较优的服务质量。
6.9互通
IMS应支持与现有的SCN网络(包括PSTN/ISDN、2G电路域)、3G电路域、固定软交换网络等进行互通。
与支持重叠信令方式的网络互通时,IMS不需要支持重叠信令方式的产生,但互通时可能需要进行转换。
6.10计费
对各种IP多媒体业务的使用,统一IMS应支持产生详细呼叫记录(CDR)的能力。详细呼叫记录中应包含用于计费的必要信息,如会话的使用方、会话的建立时间、会话的持续时间、会话中的媒体成份、数据流量等,详细的信息应根据具体的业务确定。统一IMS根据收集到的详细呼叫记录进行计费处理。对于各种IP多媒体业务,统一IMS应支持灵活的计费策略和方式,包括:a)计费对象:可以直接对终端用户计费,也可以对第三方业务提供商或代理商计费。对终端用户计费时,应根据具体策略,支持:1)只对会话发起方计费:
2)只对会话接收方计费:
3)对会话发起方和接收方同时计费。b)计费方式:应支持多种计费方式,如在线计费和离线计费,应能满足用户对通过预付费方式和后付费方式使用IP多媒体业务的需求。应可以根据如下内容进行计费:1)按会话的时长计费:
2)按使用次数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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