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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38767-202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Z 38767-2020

中文名称:精准扶贫 驴产业项目运营管理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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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精准 扶贫 产业 项目 运营 管理 规范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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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B/Z 38767-2020.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Specification for operation management of donkey industry project.
1范围
GB/Z 38767规定了驴产业扶贫项目的项目条件、职责分工、项目组织与运行、资金投入与成效分析、项目风险防范措施、项目评价与管理等内容。
GB/Z 38767适用于驴产业扶贫项目规范运营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35大豆油
GB/T 13662黄酒
GB 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 19525.2畜禽场环境质量评价准则
NY 467 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
NY/T 1565冷却肉加工技术规范
NY/T 2782风干肉加工技术规范
QB/T 1173单晶体冰糖
QB/T 1174多晶体冰糖
3项目条件
3.1自然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将更有利于毛驴养殖精准扶贫项目的实施:
a) 产业发展区域(省、市、县)具有毛驴养殖经验;
b) 以县(旗、区)为单位,畜牧改良体系健全,已经有或能培养长期在发展区域从事毛驴配种、疾病治疗工作的技术能手或骨干;
c)驴与其他家畜 比,具有喜干燥、耐粗饲、抗病力强等特征,在我国养殖区域主要分布于新疆、甘肃、内蒙古、山东、辽宁.云南、河北、陕西等省区。
3.2 场区条件
3.2.1宜选择地势高且干燥、地 下水位低、坡度平缓、空气流通的地方,不宜选择气流交换强烈的地方。
3.2.2具备产 品运输的交通条件,且距普通道路不少于500 m,距交通主干线不少于1 000 m。
3.2.3远离噪音 和粉尘大的工厂、矿区、机场、公路、铁路,距牲畜市场、屠宰场应大于2 000 m,距居民区应大于1 000 m。
3.2.4避开生活饮用水源 上游、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断层、陷落、塌方及地下泥沼等易发生自然灾害地带。
3.2.5就业创业的贫困人口,因地制宜,因陋就简搭建驴舍,每头驴占地面积不低于3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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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03.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GB/Z38767—2020
精准扶贫
驴产业项目运营管理规范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Specification for operation management of donkeyindustryproject
2020-04-28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0-04-28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项目条件
工作事项
项目组织与运行
资金投入与成效分析
项目风险防范措施
8项目评价与管理
附录A(规范性附录)驴营养需要标准目
附录B(资料性附录)山东省聊城市驴产业规模化养殖精准扶贫典型案例GB/Z38767—2020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驴产业“小规模大群体”精准扶贫典型案例附录D(规范性附录)
驴产业链主产品质量要求·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B/Z38767-—2020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起草单位: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聊城大学、山东东阿黑毛驴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东阿黑毛驴牧业有限公司、山东省农业科学院、青岛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畜牧科学院畜牧研究所、中轻食品工业管理中心、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人:周祥山、沈善义、张杰、嵇传良、于杰、安洁、郝向慧、刘广源、刘桂芹、段小波、郭尚伟、胡元岭、王东亮、曲洪磊、张向阳、王长法、孙玉江、雷初朝、肖海霞、杨晓明、赵金山、张国梁。
GB/Z38767—2020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山东省以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探索出了毛驴产业扶贫模式。该模式通过“扶贫组织十金融十龙头企业十养殖户”的运行机制,建立上游输出良种和技术、中游输出服务、下游保障市场”的全产业链服务体系和技术体系,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参与经营、就业创业、资产托管等形式获得收益。经过实践,毛驴产业扶贫模式被国务院扶贫办选定为产业精准脱贫试点推广模式。为更好地助力脱贫攻坚,帮助广大农牧民脱贫致富,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驴产业精准脱贫试点模式,特制定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本指导性技术文件可供驴产业扶贫项目运营管理过程中参考。HiiKaeerKAca
1范围
精准扶贫驴产业项目运营管理规范GB/Z38767—2020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驴产业扶贫项目的项目条件、职责分工、项目组织与运行、资金投人与成效分析、项目风险防范措施、项目评价与管理等内容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驴产业扶贫项目规范运营管理。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535大豆油
GB/T13662
2黄酒
-niKaeerKAca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19525.2畜禽场环境质量评价准则NY467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
NY/T1565
冷却肉加工技术规范
NY/T2782
QB/T1173
QB/T1174
3项目条件
3.1自然条件
风干肉加工技术规范
单晶体冰糖
多晶体冰糖
具备以下条件,将更有利于毛驴养殖精准扶贫项目的实施:a)产业发展区域(省、市、县)具有毛驴养殖经验:以县(旗、区)为单位,畜牧改良体系健全,已经有或能培养长期在发展区域从事毛驴配种、疾b)
病治疗工作的技术能手或骨干;c)驴与其他家畜比,具有喜干燥、耐粗饲、抗病力强等特征,在我国养殖区域主要分布于新疆、甘肃、内蒙古、山东、辽宁、云南、河北、陕西等省区。3.2场区条件
3.2.1宜选择地势高且干燥、地下水位低、坡度平缓、空气流通的地方,不宜选择气流交换强烈的地方。3.2.2具备产品运输的交通条件,且距普通道路不少于500m,距交通主干线不少于1000m。3.2.3远离噪音和粉尘大的工厂、矿区、机场、公路、铁路,距牲畜市场、屠宰场应大于2000m,距居民区应大于1000m。
3.2.4避开生活饮用水源上游、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断层、陷落、塌方及地下泥沼等易发生自然灾害地带
3.2.5就业创业的贫困人口,因地制宜,因陋就简搭建驴舍,每头驴占地面积不低于3m2。1
GB/Z38767—2020
3.3圈舍条件
3.3.1驴床
宜采取群饲通槽喂养,驴床尺寸因驴种而异,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成年母驴驴床长2.75m~3.5m,宽1.3m1.5m。a)
种公驴驴床长3.5m~4.5m,宽3.5m~4.5m。b)
肥育驴驴床长2.5m~3m,宽1m~1.3m。驴床应高出运动场地面5cm,宜设置1.5%的平e)
缓坡度。
d)驴床地面宜采用三合土。
3.3.2饲槽
饲槽宜设在驴床前面,可建成固定式或活动式。水泥槽、铁槽、木槽均可用作驴的饲槽,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饲槽长度应与驴床宽相同,上口宽60cm70cm,下底宽35cm~45cm,饲槽的高度应因需设置,近驴侧槽高宜35cm~50cm,远驴侧槽高宜70cm~80cm;饲槽底部应呈平面结构,饲槽后应设置栏杆;b)
c)规模养驴场可将饲料通道和饲槽合一,合并后饲槽应高出驴床35cm以上。3.3.3粪尿沟
驴床与通道间应设有排粪沟,排粪沟与驴床之间设置缓坡结构,以便清粪车作业。沟宽35cm~40cm,深10cm~15cm,沟底呈一定坡度,以便污水流尚。3.3.4清粪通道
清粪通道是驴进出运动场和驴床的通道,宜修成水泥路面,路面应有一定坡度,宜采用拉毛处理的方式防滑,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a)清粪通道宽2.5m~3.5m;
b)运动场、围栏两端应留有清粪通道,宽为2.5m~3.5m;c)驴床两端应留有清粪通道,且与驴床同宽3.3.5饲料通道
饲槽前宜设置饲料通道,通道宽3.5m~4.0m,宜高出地面10cm。规模养驴场宜将饲料通道和饲槽合一。
3.3.6驴舍门
宜在驴舍两端设置驴舍门,即正对中央饲料通道设两个侧门,较长的驴舍可在纵墙背风向阳侧设门,以便于人、驴出人运动场,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a)门为双推门,不设槛,大小为(2.0m~2.5m)×(2.0m~2.5m)为宜;规模养驴场饲料通道和饲槽合一的情况下,驴舍门宜与饲料通道同宽,高度应大于饲喂机车b)
最高点。
3.3.7运动场
饲养种公驴、种母驴、育成驴的驴舍,宜设运动场,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a)运动场宜设在两舍间的空余地带,四周栅栏围起,将驴拴系或散放其内;GB/Z38767—2020
运动场中每头驴应占面积为:种公驴40m2~80m,成年基础母驴15m2~20m,育成驴b
10m~15m幼驹5m2~10m;
运动场的地面宜采用三合土,场内设置补饲槽和水槽,且布局合理。c
驴场绿化建设
驴场周边因需设置绿化树木或草坪,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a)风沙比较大的区域,可种植乔木和灌木混合林带,并栽种刺芭,达到防风、阻沙、安全的作用;b)运动场的南、东、西三侧宜设置遮阳林,可选择枝叶开阔,生长势强,冬季落叶后枝条稀少的树种;
绿化树木可用榆树、松柏等;
绿化应因地制宜、就地选材,达到改善驴场环境、净化空气和隔离的作用。3.4驴舍环境条件
3.4.1温度要求
驴舍的温度要求包括但不限于:iKaeeiKAca
a)普通驴舍温度最适为10℃~20℃:b)
幼驴舍温度最适为18℃~24℃。
3.4.2湿度要求
驴舍最适湿度55%~75%。
3.4.3气流要求
0.3m/s;气温超过30℃时,可提高到0.9m/s~1.0m/s驴舍气流速度宜控制在0.2m/s~03.4.4有害气体
驴舍内二氧化碳含量不宜超过0.25%,硫化氢含量不宜超过0.001%,氨气浓度不宜超过0.0026mL/L。3.4.5光照要求
驴舍的光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a)普通驴舍采光系数宜为1:121:16:b)幼驴舍采光系数宜为1:10~1:14。3.4.6尘埃
舍内保持通风换气良好,减少空气中的灰尘。3.4.7噪声
舍内噪声白天不宜超过90dB,夜间不超过50dB3.4.8卫生防疫要求
3.4.8.1环境卫生
及时清扫驴舍,避免滋生有毒有害细菌、病毒及蚊蝇等,应定期对饲槽、水槽、用具、地面等设施设备GB/Z38767—2020
进行消毒。
3.4.8.2检疫防疫
检验防疫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对新进种驴进行传染性疾病检测;a)
不可从疫区购进种驴或饲料:
新进种驴应在隔离既舍内饲养1个月,检疫无病后方可合群饲养;c
饲养过程中应适时预防接种,防止疫病发生。控制疫情
控制疫情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疫病发生时,应将病驴安置在隔离病舍内饲养、治疗,并封锁疫区道路;a)
使用药物治愈后,休药期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病驴户体应在指定地点深埋或烧毁,按照农业农村部相关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程进行无害化处理。
设施设备条件
规模化养殖场场区设施配置
场址选择充分考虑GB/T19525.2和GB15618要求,驴舍要充分考虑通风和光照,3.5.1.2
设立管理区、生活区、生产区、隔离治疗区、粪污处理区等功能区,各区间距应大于100m。管理区应设在场区上风口,主要包括办公室、档案资料室、财务室、实验室等。生活区应设在场区上风口或地势较高的区域,主要包括职工宿舍、食堂、洗漱间等。3.5.1.4
生产区应设在场区地势较低的区域,主要包括驴舍、人工授精室、饲料加工车间、消毒室、更衣3.5.1.5
室等。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隔离区应设在场区下风口,主要包括兽医室、药品室、隔离舍、剖检室等粪污处理区应设在场区下风口或地势最低处。驴运动场、既床、饲喂通道应设置2%~5%的排水坡度,避免积水及防止污水倒灌。养殖场应建设水电路网、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配套设施。有条件的地区,圈舍顶部可安装光伏设施。规模化养殖场设备配置
养驴场设备配置包括但不限于:a)草机;
粉碎机;
饲草料搅拌机:
投料机车;
清粪车;
运输车辆;
饮水槽;
h)地磅。
散养及小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配置农户散养及小规模养殖场可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养殖,小规模养殖场可参照3.5.1、3.5.2执行。4
3.6人员条件
3.6.1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够主动学习并接受必要的知识和技术指导培训。GB/Z38767—2020
3.6.2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岗前培训后能完成收储草料、清点库存、粉碎饲草料、牵驴赶驴、辅助接生、打扫卫生等养驴的相关操作。3.6.3有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
4工作事项
扶贫组织主要工作内容
4.1.1可研论证
产业发展区域(省、市、县)扶贫组织通过走访已有毛驴养殖场(户)、阿胶及系列产品加工企业或邀请毛驴养殖领域专家等调查当地实际情况,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当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分布及脱贫政策实施进度;a)
种植结构、养殖结构、土地资源及相关的政策利用情况;c)
毛驴的品种、基础母驴及种公驴数量、繁殖方式、受孕率、驴驹成活率、育肥驴增重、饲喂方式、饲草资源、疫病防控等养殖相关情况:d)
产品质量、人均收入、交易方式、交易市场数量等销售相关情况;驴肉、驴奶、阿胶及系列加工产品相关情况;e)
种、养、加一体化服务类专业组织的情况4.1.1.2
如果区域内没有毛驴养殖传统,可请相关专家论证项目的可行性4.1.2制定规划
4.1.2.1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制定市或县级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产业发展目标、规划产业布局、明确组织实施方案、保障措施和相关扶持政策,2针对区域内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采取下列两种方式实现收益:4.1.2.2
a)贫困人口参与新型经营主体;b):贫困人口托管资产性收益。4.1.2.3针对区域内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采取贫困人口托管资产性收益方式实现收益4.1.3政策和资金保障
4.1.3.1扶贫组织宜加强对帮扶实施主体、贫困人口在组织管理建设、人员培训、产品加工、销售、品牌建设、质量安全监测等方面依法给予政策保障4.1.3.2扶贫组织宜研究利用国家农业政策,通过技术培训、贷款贴息、饲草料种植补贴、建圈补贴、引种补贴、生育补贴、保险补贴、农机具补贴、粪污无害化补贴等方式,制定适合本区域内的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支持政策,对帮扶实施主体(企业、行业组织、合作社)等给予资金支持4.1.3.3扶贫组织宜通过帮扶实施主体对贫困人口进行实物补贴和技术服务4.1.3.4扶贫组织宜通过与保险公司对接,对帮扶实施主体、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养殖业保险补贴。4.1.4制定量化评价和补助机制
4.1.4.1产业发展区域(市、县)扶贫组织宜设立专门的养驴扶贫领导小组,协调、督促和检查项目落实和实施情况,监督扶贫组织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表扬先进,批评和惩罚违纪行为等5
GB/Z38767-—2020
4.1.4.2扶贫组织对项目结果进行绩效考核评估,落实各项目帮扶实施主体、贫困人口的扶持政策。4.2帮扶实施主体职责
4.2.1制定实施方案
针对贫困人口的实际条件,因地制宜制定可行的帮扶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技术服务项目、内容及合作协议等。
4.2.2项目实施
4.2.2.1积极做好扶贫组织和贫困人口间的沟通,实现项目落地、资金政策到位,在生产资料设备供给、技术服务、标准化生产、质量控制、产品收购、市场开拓等方面履行主体职责。4.2.2.2产前及时组织采购草机、运输车辆、种公驴、基础母驴、断奶驴驹及饲草料等项目所需生产资料。
4.2.2.3产中及时提供繁育、营养、疾控及管理等技术服务,组织开展标准化生产,降本增效4.2.2.4产后开展产品收购、市场开拓等方面工作,并持续做好养驴技术服务工作。4.3贫困人口职责
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与经营或就业创业的,发挥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a)应主动学习,按规程操作,转变观念,树立勤劳致富的思想:积极主动接受帮扶指导和要求,认真学习掌握毛驴饲养管理和繁育、疾控的基本理论和操作b)
技能:
主动按规程和时间节点完成驴群的日常管理:c
d)贫困人口参与新型经营主体的,按照新型经营主体的章程、管理制度履行职责,服从新型经营主体的管理;
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增收的,根据建设的条件和要求,收拾平整适合建养驴场的场地,搭建毛驳e)
养殖圈舍;
有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托管资产性收益的,接受资产被托管的准备,积极配合完成,定期接收收益。
5项目组织与运行
5.1项目运行模式
农户散养模式
农户散养模式由扶贫组织、帮扶实施主体和贫困人口三方共同参与完成,5.1.1.1
扶贫组织向帮扶实施主体、贫困人口提供的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
制定五年发展规划;
出台担保融资;
三年贷款贴息;
引种补贴;
棚圈补贴;
保险补贴。
帮扶实施主体发挥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充分利用政策;
b)发挥资金、技术、市场优势,研究不同养殖对象最佳养殖经济规模;为贫困人口提供技术、种源等;c
回收出栏的驴;
反哺贫困人口或支付贫困人口托管收益GB/Z38767—2020
贫困人口参与经营或就业创业的,充分利用政策实施贷款,养殖毛驴,偿还贷款,获得收益。规模化养殖模式
规模化养殖模式是由扶贫组织、帮扶实施主体共同参与完成的。扶贫组织向帮扶实施主体提供帮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五年发展规划;
协调养殖场用地和饲草料用地:担保融资、三年贷款贴息、引种补贴、棚圈补贴、保险补贴等政策:d)
奖励帮扶实施主体脱贫效果
帮扶实施主体发挥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充分利用政策;
发挥资金、技术、市场优势,研究最佳养殖经济规模;创新种养结合、种养加一体化等;为贫困人口提供技术、种源等;回收出栏毛驴:
延伸产业链,开发驴产品深加工;g)
打造产品品牌;
支付贫困人口托管收益。
项目合同签订
5.2.1项目合作协议
扶贫组织、帮扶实施主体、贫困人口等扶贫项目的各主体,共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及分工。合作协议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a)
明确五年驴产业发展规划;
驴存栏量目标;
帮扶资金及使用方向;
贫困人口数量;
贫困人口实现收益的方式;
技术服务的次数、方式、时间范围以及所要达到的目标;规定产品购销主体、购销价格依据、购销方式等:h)
确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考核方式方法、时间点及考核标准。5.2.2产品购销合同
帮扶实施主体与对接的就业、创业的贫困人口就产品的购销事宜,应以合同(协议)的形式达成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条款,其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a)明确技术指导培训及目标、生产方式及毛驴饲养要求;b)明确生产资料设备供应数量及时间、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主体;明确产品购销价格、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追责条件和标准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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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项目运行
5.3.1准备
5.3.1.1在确定开展驴产业精准扶贫工作前,扶贫组织应对该地区发展毛驴养殖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并制定驴产业发展规划,依照驴产业发展规划确定贫困人口和帮扶实施主体。5.3.1.2扶贫组织、帮扶实施主体和贫困人口应签订目标明确和可行的帮扶合同(协议)及产品购销(合同)协议。
5.3.1.3帮扶实施主体应根据帮扶项自内容和自身能力组建帮扶实施团队。5.3.1.4在发放健康毛驴前,帮扶实施主体对通过参与经营、就业创业方式增加收益的贫困人口进行基础性的毛驴养殖技术培训,使贫困人口对毛驴养殖技术、预期收益、自身参与能力等具备初步了解。5.3.1.5帮扶实施主体应根据毛驴饲养规律在每年3月份至10月份(不同地方也可根据气候微调),组织适宜的健康毛驴发放给就业、创业的贫困人口。5.3.1.6帮扶实施主体应本着食品安全的主导思想提供技术培训服务。5.3.2养殖生产
帮扶实施主体实施生产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和养殖操作规程;a)
完善场区管理制度;
遵照附录A的规定制定驴饲料的质量要求并执行;c
场区疾病防治;
完善各项生产记录。
就业、创业贫困人口在养殖生产中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执行饲喂操作规程;
及时将发情的驴送至帮扶实施主体处配种;及时将驴驹销售给帮扶实施主体。c)
5.3.3技术服务
5.3.3.1在整个养驴生产周期中,帮扶实施主体对就业、创业的贫困人口,采取集中授课、线上理论教学、人户现场指导、老带新互助、发放技术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5.3.3.2毛驴的春秋季繁殖、出生后管理等时期,采取集中理论教学、人户现场指导、远程诊疗等方式进行繁殖技术、饲养管理、疾病控防等方面的指导与技术服务。5.3.4收购
5.3.4.1帮扶实施主体应按规范性引用文件的要求以及购销合同(协议)约定的相关条款,及时对就业、创业的贫困人口生产的产品进行验收,并按照约定以保护价统一收购5.3.4.2在收到就业、创业的贫困人口提出收购要求1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验收和收购,并当场结清货款,不应拒收或延收符合标准的驴产品,不应拖欠货款。5.3.5项目监督
5.3.5.1扶贫组织应对物资采购、技术服务、产品购销、帮扶实施主体经营管理等环节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5.3.5.2帮扶实施主体应随时了解贫困人口养殖情况,监督控制产品质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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