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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708-202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8708-2020

中文名称:国际贸易货物交付与货款支付的风险控制与防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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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国际贸易 货物 交付 支付 风险 控制 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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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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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B/T 38708-2020.Risk control and preven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 cargo delivery and payment.
1范围
GB/T 38708规定了国际贸易与运输中有关货物交付主要风险控制与防范、货款支付主要风险控制与防范的要求。
GB/T 38708适用于国际贸易与物流及其相关的企业,亦可作为行业管理的参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406表示货币和资金的代码
GB/T 16962国际贸 易付款方式分类与代码
GB/T 22154国际货运代理服 务质量要求
GB/T 28831国际货运单证缮制规范
GB/T 28832国际货运单证缮制质量要求
GB/T 30057国际货运代理合同规范
GB/T 31084国际货运代理运 输单证交接规范
GB/T 31085国 际货运代理单证签发规范
GB/T 33895租船合同装卸时间定义
GB/T  38703汽车货运代理服 务质量要求
GB/T 38709国际货运代理铁路联运作业规范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CISG)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UCP600)[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ICC Publication No. 600 , UCP600)]
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758号出版物,URDG758)[The Uniform Rules for Demand Guarantees (ICC Publication No.758 , URDG758)]
托收统一规则( 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 URC522)[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s (ICC Publication No. 522 , URC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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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 03.100.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8708—2020
国际贸易货物交付与货款支付的风险控制与防范
Risk control and preven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 cargo delivery and payment2020-03-31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0-10-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货物交付主要风险控制与防范
货物交付条件
货物交付风险
交付风险控制与防范
5货款支付主要风险控制与防范
5.1货款支付条件
货款支付风险
支付风险控制与防范
参考文献……
HiiKaeeiK
GB/T38708—2020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国际货运代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9)归口。GB/T38708—2020
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市坤鑫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厦门通程物流有限公司、浙江金隆义境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新疆高新技术项目开发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精驿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金利达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嘉兴市大地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德和衡(重庆)律师事务所、新疆德鲁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图木舒克市海纳进出口有限公司、和田恒扬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大连万发联合航贸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供销西北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忠、蒋啸冰、姚树红、夏耘、陈智勇、曹春事、金旭峰、刘嫩姗、康树春、陈铭、别家昕、曹建峰、杨希江、雷雨峰、蔡依荻、侯慧敏HiiKaeeiKAca
1范围
国际贸易货物交付与货款支付的风险控制与防范
GB/T38708—2020
本标准规定了国际贸易与运输中有关货物交付主要风险控制与防范、货款支付主要风险控制与防范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际贸易与物流及其相关的企业,亦可作为行业管理的参考。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2406表示货币和资金的代码GB/T16962
GB/T22154
GB/T28831
GB/T28832
GB/T30057
GB/T31084
国际贸易付款方式分类与代码
国际货运代理服务质量要求
国际货运单证制规范
eiKAca
国际货运单证结制质量要求
国际货运代理合同规范
国际货运代理运输单证交接规范GB/T31085
国际货运代理单证签发规范
GB/T33895bzxz.net
GB/T38703
GB/T38709
租船合同装卸时间定义
汽车货运代理服务质量要求
国际货运代理铁路联运作业规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theUnitedNationsConventiononContractsfortheInternationaSale of Goods,CISG)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UCP600)[UniformCustomsandPracticeforDocumentaryCredits(ICCPublicationNo.600,UCP600)]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758号出版物,URDG758)[TheUniformRulesforDemandGuarantees (ICC Publication No.758,URDG758)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URC522)[UniformRulesforCollections(ICCPublica-tionNo.522.URC52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货物交付cargodelivery
卖方按照合同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交付货物、移交一切与货物有关的单证并转移货物所有权给买方的行为。GB/T38708—2020
货物交付风险riskforcargodelivery在货物交付过程中引发的货损、货差、遗失、灭失等风险。注:包括货物瑕疵、法律适用以及因时间、地点、不同交付方式(转移或提存等)、单证移交等过程中出现的风险。3.3
货款支付风险riskforcargopayment在货款支付过程中某一特定的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其产生的后果的组合。注: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托收、汇付等不同支付方式的风险。4货物交付主要风险控制与防范
货物交付条件
4.1.1货物的交付(交货)是卖方的主要责任,意味着风险和权利的转移。4.1.2卖方应按照约定的期限、地点交付货物,移交与货物有关的单证并转移货物所有权。4.1.3货物交付条件是指国际贸易买卖合同中的交货条款,涉及的内容为交付时间、交付地点、交付方式、移交的单证。
2货物交付风险
国际留易业务中有关货物交付的可能风险包括但不更予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货物交付义务,履约责任完成前可能存在的货物灭失或损毁风险、与货物交付相关的单证丢失风险、与货物交付相关的第三方履约诚信欠失风险;依据合同药定,货物控制权与货物所有权转移之间、货物所有权转移与收到货款之间存在时间差,买方履约诚信欠失,利用以上漏洞令卖方货款两失或遭受额外损失的风险;货物未能或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运输方式、交付费用支付方式等交付条件进行交付,导致货物损毁、变异、灭失,或产生额外费用:合同未就货物交付的时间、地点、运输方式、交付费用的支付等进行完整、具体的约定,导致履药障碍或纠纷,并影响到货物的交付或致使货物损毁、变异、灭失或产生额外费用;货物未能或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数量等约定进行交付,导致货物损毁、变异、灭失,或货物被拒绝接收,或产生额外费用;合同未就货物的规格、质量、数量等进行完整、具体的约定,导致履约障碍或纠纷,并影响到货物的交付或致使货物损毁、变异、灭失或产生额外费用;运输过程中,卖方未能或无法按照约定制或获得与货物交付相关的单证,影响到货物的交付或致使货物损毁、变异、灭失或产生额外费用合同未约定,但买方在随后的履约过程中要求卖方提交与货物交付相关的单证,卖方无法制或获得该单证,导致履药障碍或纠纷,并影响到货物的交付或致使货物损毁,变异、灭失或产生额外费用;
一卖方未完全了解合同约定的适用法律,在出现履约纠纷后,影响到货物的交付或产生额外费用;
合同未约定适用法律,在出现履约纠纷后,影响到货物的交付或产生额外费用。4.3交付风险控制与防范
4.3.1一般要求
应正确评估自身交付货物的履约能力,合理签订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对货物及其交付时间、交4.3.1.1
付地点、运输、与交付相关的费用、运输单证等方面的约定GB/T38708—2020
4.3.1.2应充分了解与合同相关的适用法律、国际公约、国际惯例所规定的规则,慎重选择合适的适用法律、国际公约或国际惯例,包括合同可能适用的法律、双方选择的适用法律、贸易术语的适用版本、不同法律或版本对相同术语的规定、不同适用法律或术语对货物交付及货物风险转移的规定、与货物交付相关的其他国际惯例及其适用版本。4.3.1.3应慎重对待对方每一次的指令。对方指令未违反合同约定或未在合同中约定时,已方接受对方指令后,对方指令将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买方通过银行开具的信用证条款,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货运代理人、买方发出的发货指令等。4.3.1.4应针对货物交付相关的每一个细节在合同中具体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描述、交付时间、交付地点、运输方式、交付方式、货款支付方式、单证要求、运输方要求、货款结算方要求、适用法律或国际公约或国际惯例。
4.3.1.5宜购买相应的货物运输保险。4.3.2货物约定
合同中对于货物的约定应明确、完整,包括但不限于:一对货物数量的约定应明确。当货物为散装,宜约定数量上下浮动的范围,一对货物规格的约定应具体、准确。视需要,宜对产地、使用材料、包装、生产标准等进行约定。合同宜对货物质量的进行约定,包括对货物质量的要求,质量检测的标准、质量检测的方式、质量检测机构的选择、质量检测的时间或地点等。14.3.3交付时间
交付时间应按双方贸易合同约定。合同约定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应明确一个具体的发运时间,发运时间宜为适度时长的一段期间,不采用某一具体日期,或避免使用迅速、立即、尽快之类的表达形式。确定发运时间时,应考虑自身履约能力,包括货物组织能力和运输实际情况。不同货物、季节、地理位置、港口拥挤程度、承运人运力情况等都可能影响发运的难度,应在确定发运时间时充分考虑。运输时间和到达时间可能影响货物的风险转移时间或可能额外发生的费用,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药定。
应注意交付与发运的区别,以及贸易术语对以上两者的不同规定。一交付期限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照合同所适用的法律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或《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4.3.4交付地点
交付地点应按双方贸易合同约定。合同约定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应明确约定具体的发运地和目的地。发运地或目的地可为一个具体的地址,也可为几个备选的地址。约定发运地或目的地时,地址应明确,至少应包含市、省(或州)、国家的名字。确定发运地及目的地,应考虑自身履约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承运人签发运输单证要求、内陆运输条件、港口水深、铁路场站条件、仓库条件、装卸设备能力(起重重量或装卸速度)、运输费用、季节、承运人运力、海关对货物的规定等,特别是针对敏感货物、超重货物、散货等货物组织能力和运输实际情况。同一发运地或目的地,有多个港口或口岸,且对运输会产生重大影响,应将各个港口或口岸视为不同地址考虑,并在合同中明确。发运地或目的地为多个备选的地址,宜充分考虑运输费用可能存在变化且对整体成本的影响,在合同中约定费用承担办法或按照最大值计人成本。发运地或目的地的选择还可能影响内陆GB/T38708—2020
运输、仓库选择等其他环节,在合同中应约定行使选择权的时间要求、在约定指定码头或泊位或企业自用场站等特定场地作为发运地或目的地,宜同时约定进人该场地操作的流程和费用,以及承担方。一运输过程需要中转,宜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允许中转,可视需要约定好中转地。4.3.5交付方式
贸易术语是用于确认货物交付方式最常用的国际惯例,在合同中应用贸易术语时:一应注意不同贸易术语不仅约定了双方的费用承担方式,对于货物风险转移、运输方式、运输及清关责任等也有不同的约定,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履约能力慎重选择合适的贸易术语;一应特别注意贸易术语与货款支付方式的衔接,合理控制贸易风险;贸易术语自身在多数情况下并不一定涵盖合同履行的全部,针对货物、运输、清关、货款支付等环节中的特殊情况,应视需要将贸易术语中未列明的事项单独在合同中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运费之外的其他费用、承运人的选择、特殊清关单证的出具、货款支付的随附单证等;国际上对于贸易术语的解释有不同的版本,应明确约定适用版本。4.3.6运输
运输是货物交付的重要环节:
运输安排应严格按照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包括信用证的要求一运输安排应谨慎选择有履约能力的承运人或货运代理,确定承运人或货运代理前,应先行确认,是否可满足运输安排及运输单证要求;人一运输安排应充分考虑国际运输全程时间,以及港口/场站装卸、报关清关与提货时间,选择合适ee
的国际运输方式和运输班期;
一需要转运、舱面运输、陆路过境运输,可参照对随附单证的国际惯例,确认是否满足合同约定;应在合同中慎重约定运输安排的权利,应关注对货物所有权控制的转移、与运输相关的费用分担,以及货物运输风险的承担办法:采取国际陆路运输方式,宜在运输工具和设备内适当位置放置具备全程定位功能及相关功能的专业电子设备,便于国际运输过程跟踪、防盗报警及最终货物交付确认处理;应签发或取得合同约定支付方式要求的运输单证:一海关申报是运输的重要环节,应慎重安排,特别是针对特殊货物。4.3.7与交付相关的费用
贸易术语对于与交付相关的诸多费用都有明确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运费、货物保险费用、报关费用,视需要仍宜在合同中对以下费用进行约定:发运时运输费用之外的其他一些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港杂费,装港THC或卸港THD,集装箱运输中不同运输条款包含不同的费用,散杂货运输中的平舱费、固定绑扎费、理货费、装卸费等:
为获得特定单证或检测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费等;散货运输中的运输时间、装卸费率或装卸时间、滞期费和速遣费等约定;按照GB/T33895的要求,确定装卸时间、滞期费和速遣费;按照国际惯例,保险险种应明确约定;一货款支付中的手续费等。
4.3.8运输单证
4.3.8.1应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交付与货物有关的单证。4
应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在信用证中约定运输单证。4.3.8.3单证制,应符合GB/T28831和GB/T28832的要求4.3.8.4单证签发,应符合GB/T31085和GB/T22154的要求。5单证交接,应符合见GB/T31084的要求4.3.8.5
GB/T38708—2020
6国际铁路联运运单正本作为国际铁路联运全程随车随货单证,是货物中转或清关、交接、处理4.3.8.6
争议的依据,但不是可转让单证。4.3.8.7注明\凭指示”(toorder)的国际货运代理运输凭证作为可转让单证,相关要求见GB/T38709和GB/T38703。
4.3.8.8国际拼箱业务,注明“凭指示”(toorder)的国际货运代理提单作为可转让单证。5货款支付主要风险控制与防范
货款支付条件
5.1.1货款支付应包括支付价款的支付工具、支付方式、时间和地点以及支付价款的金额5.1.2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包括根据合同或任何有关法律和规章规定的步骤和手续,以便支付价款。5.1.3买方在未有机会检验货物前,无义务支付价款,除非这种机会与约定的交货或支付程序相抵触。5.1.4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或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证交给买方处置时支付价款。卖方可以支付a
价款作为移交货物或单证的条件。5.1.5倘若合同涉及货物的运输,卖方在买方支付价款后方可把货物或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证移交给Kaeei
买方。
5.2货款支付风险
国际贸易业务中有关货物支付的可能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支付时间、支付地点、支付方式等。合同约定应考虑但不限于以下风险:。买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货款支付义务,履约责任完成后可能存在的货物灭失或损毁风险、与货物交付相关的单证丢失风险、与货物交付相关的第三方履约诚信欠失风险:依据合同药定,货物查验与货物所有权转移之间、货物控制权与货物所有权转移之间、货物所有权转移与支付货款之间存在时间差,卖方履约诚信欠失,利用以上漏洞令买方货款两失或遭受额外损失的风险;
一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货物交付义务,买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货款支付义务,并影响到货物的交付或致使货物损毁、变异、灭失或产生额外费用;一合同未就货款支付的数额、时间、地点、支付方式等进行完整、具体的约定,导致履约障碍或纠纷,并影响到货物的交付或致使货物损毁、变异、灭失或产生额外费用;买方未完全了解合同约定的适用法律,在出现履约纠纷后,影响到货款的支付或产生额外费用;
合同未约定适用法律,在出现履约纠纷后,影响到货款的支付或产生额外费用。5.3支付风险控制与防范
5.3.1一般要求
5.3.1.1应正确评估对方履约风险,合理约定货款支付方式。5.3.1.2应充分了解与合同相关的适用法律、国际公约、国际惯例所规定的规则,慎重选择合适的适用法律、国际公约或国际惯例及其适用版本5
GB/T38708—2020
5.3.1.3应慎重对待对方每一次的指令。对方指令未违反合同约定或未在合同中约定时,已方接受对方指令后,对方指令将成为合同的一部分。5.3.1.4应针对货款支付相关的每一个细节在合同中具体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描述、价格、支付时间、支付地点、支付方式、货款结算方要求、适用法律或国际公约或国际惯例。5.3.1.5宜购买相关的信用险。
5.3.1.6支付方式可选择现金、票据、信用证、银行保函等方式,应符合GB/T16962的规定。5.3.1.7
采用汇票、本票、支票等金融票据进行支付,应按照所适用的法律的有关规定。5.3.1.8
采用托收方式进行支付,应符合《托收统一规则》中的相关规定5.3.1.9
采用信用证方式进行支付,应符合《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的相关规定5.3.1.10
采用银行保函方式进行支付,应符合《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中的相关规定一方当事人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或者与合同有关的其他应付金额的,应按照所适用的法律的有关规定。
5.3.1.12合同涉及货物的运输,应按照GB/T30057的有关规定5.3.1.13应依据信用证、买卖合同、有关商品的原始资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监管规定、适用的国际惯例以及银行章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业务管理规范和要求制、签发和交接单证,并应符合GB/T28831和GB/T28832的要求。5.3.1.14单证的规格、样式应符合国家主管机关和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统一制定和Ac&
印刷的规定。
5.3.2价格
合同中对价格的约定应明确、完整,并考虑以下方面:一对价格的约定应明确,包括但不限于数量,计量单位、货币品种、佣金或折扣。表示货币和资金的代码,应按照GB/T12406的规定。1价格可采用约定单价形式,也可采用约定总价或同时约定总价的形式,但价格的约定,应与货物数量的约定相一致。
约定单价,可采用与特定期货市场上指定日期、指定品种或合约的价格相挂钩的方式计量单位应根据商品的性质、所使用包装的特点以及交易习惯,明确计量方法。视需要,还应约定重量核准的方式方法。
一支付货币品种·宜药定单一货币品种,并对结算汇率进行相应的约定。一对其他税费,应同时明确约定承担方。5.3.3支付时间
合同中对支付时间的约定应明确,并考虑以下方面:应明确一个具体的支付时间,支付时间宜为适度时长的一段期间,不采用某一具体日期,或避免使用迅速、立即、尽快之类的表达形式:采用信用证支付时·应约定信用证开证时间货款支付采用分批支付,或存在尾款或保证金时,应明确各个批次支付、尾款或保证金支付的时间。
5.3.4支付地点
合同中对支付地点的约定应明确,并考虑以下方面:具体的支付地点,支付地点可为卖方营业地点或双方交付货物交付相关单证的地点;视需要,可约定货款结算银行,获得更高的银行信用或降低财务费用,6
5.3.5信用证项下的货款支付
采用信用证方式支付:
GB/T38708—2020
应确认信用证条款与合同相符,避免出现无法出具或无法实现的单证,避免新增额外费用;一宜采取合理措施确保货单相符;一交单付款前,任何可能丧失货物控制权或所有权的行为,都应慎重对待。5.3.6托收项下的货款支付
采用托收方式支付:
应事先了解买方资信情况,使用信用情况较好的托收行;应事先评估拒收货物可能采取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拍卖货物、货物退运的海关规定和费用情况、出口国接收退运货物的海关规定等;任何可能丧失货物控制权或所有权的行为,都应慎重使用非物权凭证的运输单证,慎重使用买方专用场地作为目的地等。
5.3.7汇付项下的货款支付
的水的的的心
采用汇付方式支付:
应事先了解卖方资信情况;
iikaeei
GB/T38708—2020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RulesfortheInterpretationofTradeTerms,(ICCPublicationNo.715.INCOTERMS2010)JiiiKaeeiK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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