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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709-202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8709-2020

中文名称:国际货运代理铁路联运作业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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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国际 货运 代理 铁路 联运 作业 规范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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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B/T 38709-2020.Specification for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railway transport operation.
1范围
GB/T 38709规定了国际货运代理铁路联运中的一般要求、铁路运输安排、集装箱管理、确定运价、接受客户托运作业、国际联运计划申请、提箱和装箱作业、报关作业、铁路运单缮制与流转、装车发运、运输单证签发、过境作业及过程跟踪、抵达前通知、目的地转关/清关与货物交付等作业规范的要求。
GB/T 38709适用于国际货运代理及其相关企业,亦可作为企业管理的参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151-2008国际货运 代理作业规范
GB/T 28831国际货运单证缮制规范
GB/T 28832国际货运单证缮制质量要求
GB/T 28833国际物流责任保险投保、索赔规则
GB/T 28839进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申报规范
GB/T 30055国际货运代理报关服务质量要求
GB/T 30056国际货运代理拼箱服务质量要求
GB/T 30057国 际货运代理合同规范
GB/T 30347国际 货运代理危险货物运输服务质量要求
GB/T 30349集装箱货运代理服务规范
GB/T 30838契约承运 人服务质量要求
GB/T 31084国际货运代理运 输单证交接规范
GB/T 31085国际货运代理 单证签发规范
GB/T 38708国际贸易货物交付与货款支付的风险控制与防范
国际货约/国际货协运单指导手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附件第6号)
国际铁路运输危险货物规则(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International Carriage of Dangerous Goods by Rail, RID)
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Convention Concerning International Carriage of Goods by Rail ,CIM)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Agreement on International Railroad through Transport of Goo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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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03.10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8709—2020
国际货运代理铁路联运作业规范Specification for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railway transport operation2020-03-31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0-10-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一般作业要求
铁路运输安排
集装箱管理
确定运价
接受客户托运作业
国际联运计划申请
提箱和装箱作业
报关作业
铁路运单制与流转.
装车发运
运输单证签
过境作业及过程跟踪
抵达前通知
目的地转关/清关与货物交付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国际铁路运输单证
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
附录C(资料性附录)
海关出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
附录D(规范性附录)
参考文献
国际货运代理运输凭证(FCT)
GB/T38709—2020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国际货运代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9)归口。GB/T38709—2020
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市坤鑫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福建金航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义乌市金隆义境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新疆高新技术项目开发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精驿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金利达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嘉兴市大地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德和衡(重庆)律师事务所、新疆德鲁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图木舒克市海纳进出口有限公司、和田恒扬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大连万发联合航贸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供销西北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忠、蒋啸冰、姚树红、夏耘、陈智勇、曹春事、金旭峰、刘嫩姗、康树春、陈铭别家昕、曹建峰、杨希江、雷雨峰、蔡依荻、侯慧敏。HiiKaeeiKAca
GB/T38709—2020
近年来,在“一带一路”倡议的背景下,以重庆市率先实现“渝新欧”国际铁路联运大通道常态化运行为起点,我国面向欧洲和中亚地区的国际铁路联运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以重庆、成都、郑州等地为典型代表的中欧班列,已发展成为贯通东西的新时代“陆上丝绸之路”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这不仅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铁路联运物流大通道的运作体系,而且为我国内陆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国际陆路贸易新规则提供了重要支撑。在此背景下,在充分保留现有铁路运单规则及国际多式联运规则的基础上,借鉴中欧班列国际铁路联运大通道的运作经验,建立国际货运代理铁路联运作业规范并采用与之相适应的国际铁路联运系列标准单证,用以指导、规范和促进新形势下我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国际铁路联运物流大通道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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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国际货运代理铁路联运作业规范GB/T38709—2020
本标准规定了国际货运代理铁路联运中的一般要求、铁路运输安排、集装箱管理、确定运价、接受客户托运作业、国际联运计划申请、提箱和装箱作业、报关作业、铁路运单制与流转、装车发运、运输单证签发、过境作业及过程跟踪、抵达前通知、自的地转关/清关与货物交付等作业规范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国际货运代理及其相关企业,亦可作为企业管理的参考。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2151—2008国际货运代理作业规范GB/T28831国际货运单证制规范
GB/T28832
GB/T28833
GB/T28839
GB/T30055
GB/T30056
GB/T30057
GB/T30347
GB/T30349
GB/T30838
国际货运单证制质量要求
国际物流责任保险投保、索赔规则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申报规范
国际货运代理报关服务质量要求国际货运代理拼箱服务质量要求国际货运代理合同规范
国际货运代理危险货物运输服务质量要求集装箱货运代理服务规范
契约承运人服务质量要求
GB/T31084
GB/T31085
国际货运代理运输单证交接规范国际货运代理单证签发规范
国际贸易货物交付与货款支付的风险控制与防范GB/T38708
国际货约/国际货协运单指导手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附件第6号)国际铁路运输危险货物规则(RegulationsgoverningtheInternationalCarriageofDangerousGoodsbyRail.RID)
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ConventionConcerningInternationalCarriageofGoodsbyRail,CIM)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AgreementonInternationalRailroadthroughTransportofGoods)UN/CEFACT第1号建议书:联合国贸易单证格式实践指南(UN/CEFACTRecommendationNo.1:United Nations LayoutKey forTradeDocumentsRecommended Practice &Guidelines)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承运人和货运代理人协会联合会(CFCFA)第2号推荐性标准:国际物流责任险承运人责任保险要素[CARECFederationofCarrierandForwarderAssociations(CFCFA)Recommendation No.2:International logistics liability insurance-Basic elements of carrier liability insurancelbzxz.net
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承运人和货运代理人协会联合会(CFCFA)第3号推荐性标准:国际物流责任险货运代理人责任保险要素[CARECFederationofCarrierandForwarderAssociations(CFCFA)GB/T38709—2020
Recommendation No.3:International logistics liability insurance-Basic 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freightforwarder liabilityinsurance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承运人和货运代理人协会联合会(CFCFA)第5号推荐性标准:国际货运代理标准交易条件[CARECFederationofCarrierandForwarderAssociations(CFCFA)RecommendationNo.5:International freightforwarderstrading conditions3术语和定义
GB/T22151一200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22151—2008中的—些术语和定义3.1
国际货运代理internationalfreightforwarding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和其他委托方或其代理人的委托,以委托人名义或者以自已的名义,组织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是提供国际货物流通领域的供应链及物流增值服务、国际多式联运的组织者、经营者。
[GB/T22151—2008.定义3.1]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internationalfreightforwardingenterprises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企业备案和业务备案)的从事国际货运代理、物流等Kaeeik
业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GB/T22151—2008.定义3.2]
运单waybill
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缔结运输契约的凭证,承运人收运货物的证明文件。如道路货物运单、海运运单、航空货运单、航空货运分运单、国际铁路联运运单、国际多式联运运单、FIATA运单、快递运单等。[GB/T22151—2008,定义3.8]3.4
国际货运代理运输凭证forwardercertificateoftransport;FCT由货运代理签发的单证,用于证明其已接管某一特定的托运物并按照单证中所指的托运人指示发运并交付货物,以及用于证明其承担通过所指定的交付代理人将货物交付给单证持有人的责任。LGB/T28530一2012.附录E定义7633.5
委托人entrustingparty
与货运代理签订合同、接受其提供的服务,依据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人或自然人,或与该合同有利害关系的法人或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所有人、托运人、发货人、收货人或其代理人。[GB/T22151—2008.定义3.11]
4一般作业要求
4.1接受委托、业务组织与管理,应合理、有效、相互衔接,并符合GB/T22151一2008规定。4.2应采用适合国际货运代理铁路联运的系列标准单证,包括但不限于可转让的国际货运代理运输凭证(FCT)、国际联运铁路运单、境内外报关/转关单证、铁路场站单证、铁路拼箱单证等4.3合同、业务操作流程应规范,且符合防范、控制和规避风险的要求,并符合GB/T30057、GB/T308382
和GB/T38708的规定
GB/T38709—2020
4.4报关应符合相关规定,文件齐全、手续完备,处理及时,并符合GB/T30055和GB/T28839规定和满足国际铁路联运沿途过境国家和地区的海关要求。4.5单证制、签发和交接应符合相关规定,文件齐全、手续完备,准确有效、处理及时,并符合GB/T28831、GB/T28832、GB/T31084和GB/T31085以及《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或《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的规定。国际铁路运输单证示例参见附录A。4.6集装箱及拼箱业务应符合GB/T30349和GB/T30056的规定。铁路运输安排
5.1应对开展铁路联运的铁路场站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备铁路专用线及安全监管条件;满足海关监管要求;
一具备集装箱堆存及装卸能力;一有足够的拆装箱作业区;
一交通位置方便;
——管理能力符合业务需求;
提供合适的办公条件;
具备信息交换功能等
5.2应根据业务要求,与铁路场站、铁路部门或国际铁路联运平台签订运输、仓储、代理等相关合同,并获取其定期进出口国际铁路联运班次计划,以便提前安排国际铁路联运短驳、通关、换装等换装港/站或ae
过境点中转作业事宜。
5.3确定铁路联运的铁路场站后,应根据国内及沿途国家或地区铁路运输有关规定,以及铁路场站资质对货物种类、重量、尺寸等的限制,确定适合国际铁路联运的货物种类、集装箱类型、集装箱限重、尺寸限制等
5.4符合条件的,且在指定的国际铁路运输线路上的集装箱发运量达到一定数量时,可申请开展定点、定线、定车次、定时、定价(五定)班列的运输服务。6集装箱管理
6.1应与合作的铁路场站、铁路承运人或国际铁路联运平台签订集装箱管理合同,合同一般包括集装箱的交接流程、集装箱管理要求、集装箱免费使用和超期使用的滞期费计收标准、集装箱检验和修理、赔偿办法等内容。
6.2宜建立集装箱空重箱动态管理制度,及时记录空、重箱进出场时间、箱号、运输单证编号等信息,定期核对在场空重箱的箱型、数量、位置和状态6.3应建立集装箱箱体检查制度,在空重箱到站后或进出场站时,应确定责任人进行相应检查,作为国际货运代理与场站或客户之间责任划分的依据。6.4应根据当前存箱点、还箱点、异地平衡成本等空箱盘存状况以及订舱/托运情况,及时制订用箱预报并向集装箱提供方提出用箱计划。7确定运价
开展国际铁路联运业务时,应收集相关信息进行成本分析,合理定价。成本分析和定价时,应考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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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目标市场的整体箱型、箱量、进出口平衡状态及季节性发布情况;一同行业竞争情况;
其他运输模式的竞争情况;
铁路运输能力及其季节性变化情况;铁路运费及优惠幅度,与其他运输方式联运的运费;沿线口岸中转及中转申报费用:集装箱在换装港/站(过境点)作业成本及时间效率;空箱调出占总发运量的比例,及空箱调运的平均成本;一空箱周转时间,集装箱免费使用时间和超期使用的滞期费计收标准。8接受客户托运作业
8.1接受委托前的路线选择、服务供应商选择、操作流程制订、运输单证制等应符合GB/T30838的规定以及《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或《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的规定。8.2接到客户询价申请后,应核查拟托运的货物是否满足国际铁路联运要求,并向有关方面确认集装箱供应状况,近期国际铁路联运班次剩余舱位,以及转关和清关口岸等情况。8.3在确认货物、集装箱供应、班次舱位及相关托运要求后,应结合客户托运货量规模、集装箱类型、用箱周期、还箱地点、市场公布运价和其他相关因素向客户进行报价。8.4客户确认报价后,应提请客户提交内容完整、准确的托运书,并加盖客户公章或业务章,作为正式e
订舱证明。
8.5接受委托后,应了解托运人对货物运输保险的投保情况或需求9国际联运计划申请
9.1应制定运输组织方案和设计货物装载技术方案。9.2应根据起运地实际货物数量、铁路运行的时间、当地报关状况提前安排铁路发运计划的申请。9.3可直接向铁路部门申请铁路发运计划,或可通过合作的装车发运场站向铁路部门申请,或通过铁路联运平台正式订舱。
9.4应及时向客户反馈货物发运计划、场站截关时间和截货时间等信息。9.5拼箱业务,应据此安排拼箱货物提货、人仓、配载方案制定等事宜。10
提箱和装箱作业
接受客户托运后,应及时向国际铁路联运集装箱提供方提出集装箱用箱申请,以取得集装箱放箱指令。
10.2客户要求安排场站装箱或工厂装箱下的短途运输时,应根据预配班次、铁路场站截货时间及当地海关截关要求等情况,合理安排集装箱提箱、装箱及重箱返场等相关事宜。10.3客户自行安排提箱、短途运输和装箱,应及时通知客户提箱地点、放箱指令信息、重箱回场场站名称、场站截货时间与海关截关时间,并督促客户及时完成装箱作业和重箱返场。10.4单件达到铁路部门规定重量的超重货物应事先向铁路场站提供超重货物装载方案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装箱作业,
10.5装箱过程中,应按照铁路部门要求做好货物配载平衡,并提供装箱照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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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有货物跟踪需要及条件的,装箱过程中可在集装箱内适当位置放置具备全程定位及相关功能的专业电子设备。
10.7应在装箱结束后、班次截货时间前,及时安排运输工具将集装箱重箱返回指定铁路场站,以便铁路场站将集装箱重箱返场信息反馈给海关、国际铁路联运平台或相关方。10.8应按照GB/T30349的规定,办理货物装箱业务。11报关作业
11.1接受托运后,应将预配国际铁路联运班次对应的截关时间告知客户,并提请客户及时安排装箱并办理报关业务。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和海关出口转关运输货物中报单示例参见附录B和附录C。11.2应客户要求安排报关的.应根据当地报关状况、铁路发运计划情况,办理报关业务。11.3出口货物涉及电池、粉末、带磁、木质包装等特殊组件时,相应的报关应符合海关的规定。木质包装申报应符合GB/T28839的规定。11.4食品、冻品、奶制品以及其他特殊货物应按海关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手册或许可证等,不得谎报、满报、漏报
11.5有海关查验的,应予以配合并提供便利条件。11.6完成报关的集装箱,应加施海关铅封,并将海关铅封信息反馈给国际铁路联运平台或相关方。12铁路运单制与流转
12.1应根据客户托运书、随车单证和报关施封信息等,制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运单或国际铁路货物联合运输协定运单或统一国际铁路联运运单(CIM/SMGSCommonConsignmentnote)。统一国际铁路联运运单的制,应符合《国际货约/国际货协运单指导手册》的规定。12.2在货物完成报关后,对应的运单应提交给海关盖章放行。12.3应将经海关盖章的运单及其随附单证提交给铁路场站,办理班列装车、编组、发运及铁路运行等业务。
13装车发运
13.1应根据运输组织方案和货物装载技术方案、货物数量、国际铁路联运发运计划等,做好配车、装车发运等各项准备工作。
13.2应按照铁路部门或客户的要求,安排押运或加固。应按照《国际铁路运输危险货物规则》和GB/T30347的规定装车发运危险货物13.3装车时,应督促做好现场货物交接、单证制和随车单证交接工作。13.4应在国际铁路联运班列发运后,将铁路承运人及铁路场站提供的运单信息及相关班次发运情况反馈给客户。
13.5发生漏装、误装或原定装车发运计划推迟的,应及时向客户反馈,协商解决办法。客户需要继续发运的,应及时重新订舱,以最近可行的班期发运。发运计划及订舱信息变更后,应及时通知客户和换装港/站(过境点)及目的地代理。14运输单证签发
14.1接收货物后,视客户要求,应及时签发货物接收证明。GB/T38709—2020
14.2应客户要求签发国际货运代理运输凭证(FCT)或其他可转让的国际运输单证时,应在货物装车发运并收到铁路运单后,及时签发给托运人。国际货运代理运输凭证(FCT)示例见附录D14.3在正本运输单证签发前,应及时制作运输单证副本交客户校验。客户确认无误后,才应签发或通知承运人签发正本运输单证。
14.4国际拼箱业务的,应在货物装车发运或国际铁路联运班次发出并收到铁路运单后及时向客户签发可转让的国际运输单证,见GB/T30056。14.5签发运输单证,应投保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险。见GB/T28833以及CFCFA第2号推荐性标准和CFCFA第3号推荐性标准。
15过境作业及过程跟踪
应提前委托过境申报代理,按要求进行过境申报,并反馈信息,参见附录C。15.2
应督促换装港/站(过境点)代理及时办理铁路货物接收、中转报关和集港等事宜15.3货物在启运地完成海关申报后,应及时将中转(过境)报关资料在货物到达前寄送到换装港/站或过境点代理,以及时办理中转报关手续。15.4应要求代理对过境单证进行符合性审核。15.5货物进出换装港/站(过境点)时,应要求过境服务代理在货物抵达边境口岸时及时向海关进行申报,办理口岸转关手续
15.6货物到达换装港/站(过境点)铁路场站后,应要求所委托的代理谨慎检查集装箱的外观情况。发现集装箱破损、封志破损、货损、货差等情况时,应及时与铁路场站及相关方进行书面确认,并通知委托方或起运地代理,以确认解决办法。以上异常情况对过境申报造成影响的,应根据相应的铁路记录与换ae
装港/站(过境点)海关进行协调。15.7中转申报时,出现海关要求查验货物的,应及时通知客户。15.8中转报关需客户提供报关文件或数据的,应在抵达通知中予以明确,并及时取得相应文件或数据。
15.9应通过铁路部门或国际铁路联运平台了解货物的在途运输状态,并及时向客户进行反馈。16抵达前通知
16.1货物即将进行最后一次过境换装作业时,应将货物预计到港(站)日期等相关信息并提请客户提前做好货物转关和清关的准备。16.2货物到港(站)前,应根据运输单证信息,与客户核对货物报关信息。出现错误的,应提请客户及时通知发货人与起运港(站)代理进行更改17
自的地转关/清关与货物交付
17.1货物到目的港(站)后,尽早、尽快、尽妥地通知货主到货情况,提请货主配齐有关单证,尽快报关,减少货主仓储费、避免滞纳金
17.2货物到达目的地场站后,应督促目的地代理及时检查货物的完整情况,并通知客户及时安排货物报关和办理提货手续。应客户要求安排报关的,应及时办理报关业务。17.3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质量等要求进行交货并做好记录明细,见GB/T38708。17.4货物交付时,应认真查对收货人证件,并经收货人检查货物完好无误后,签字确认提货17.5在使用国际货运代理运输凭证(FCT)或其他可转让的国际运输单证提取货物的情况下,应书面6
GB/T38709—2020
通报目的地铁路场站并及时和收货人联系,提请付清应支付的费用,凭正确背书的国际货运代理运输凭证(FCT)或其他可转让的国际运输单证换取提货单。17.6在使用电放”国际运输单证或国际货运代理运输凭证(FCT)的情况下,还应证实收货人的身份和\电放”保函、传真等资料,不错交货物,见附录D。17.7在使用运单提取货物的情况下,应核实运单上注明的收货人的证明材料。17.8货物达到铁路联运目的港(站)后,需办理转关手续的.应在获得海关的转关许可后,及时通过其他海关认可的运输工具完成转关运输作业。17.9拼箱货物,应要求在目的港(站)代理及时办理集装箱提货手续,并将集装箱转移到合作的掏箱分拨场地,完成货物掏箱作业,并及时通知收货人上门提货或按客户要求送货上门。17.10
发生货损货差时,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会同收货人做好相关记录,货物交付完毕后,应及时递交收货人签字确认后的单证及相关记录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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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8709—2020
A.1国际铁路运单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国际铁路运输单证
依据UN/CEFACT第1号建议书《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规定的运单示例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规定的运单示例如下。iiikaeeiK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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