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4552-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4552-2016
中文名称:进出境大蒜检疫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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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境
大蒜
检疫
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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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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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T 4552-2016.Rules for the quarantine of garlic for import and export.
1范围
SN/T 4552规定了进出境大蒜的抽样、检疫方法和结果判定。
SN/T 4552适用于进出境大蒜的检疫。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外观outward appearance
蒜头的形状、大小、皮色及匀整、洁净程度。
2.2虫害大蒜insect pest garlic
由昆虫、线虫或蜘蛛纲动物侵染并引起损害的大蒜。
2.3病害大蒜disease pest garlic
受植物病原物侵害的大蒜。
2.4检疫批lot
以同一品种、同一运输工具、来自或运往同一地点、同一发货人或收货人、同时出境或入境的货物。
3仪器和用具
3.1 仪器
温度计、显微镜体视显微镜、线虫分离器、螨类分离器。
3.2 用具
剪刀、镊子、放大镜、指形管、不锈钢刀、不锈钢尺、台秤、塑料袋、白瓷盘表面皿、毛笔、手套、样品封识标签、取样凭证。
4检疫依据
4.1进境国家或地区的植物检疫要求。
4.2政府间双边协定、协议和我国参加的地区性和国际性植保植检公约的规定。
4.3贸易合同和信用证等关于植物检疫条款。
4.4我国进出境植物检疫的要求和规定。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4552—2016
进出境大蒜检疫规程
Rules for the quarantine of garlic for import and export2016-06-28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7-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境大蒜检疫规程
SN/T4552—2016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29)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总编室:(010)68533533
网址spc.net.cn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
开本880×12301/16
印张0.5
字数10千字bzxZ.net
2017年5月第一版
2017年5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1100
书号:155066·2-31419
定价14.00元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SN/T4552—2016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人境检验检疫局、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河南出人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天鸿、丁三寅、魏厚德、岳忠贤、李百胜、郭新发。1范围
进出境大蒜检疫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境大蒜的抽样、检疫方法和结果判定。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境大蒜的检疫。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
outward appearance
蒜头的形状、大小、皮色及勾整、洁净程度。2.2
虫害大蒜insectpest garlic
由昆虫、线虫或蜘蛛纲动物侵染并引起损害的大蒜。2.3
病害大蒜diseasepestgarlic
受植物病原物侵害的大蒜。
检疫批lot
SN/T4552—2016
以同一品种、同一运输工具、来自或运往同一地点、同一发货人或收货人、同时出境或人境的货物。3仪器和用具
3.1仪器
温度计、显微镜、体视显微镜、线虫分离器、螨类分离器。3.2用具
剪刀、镊子、放大镜、指形管、不锈钢刀、不锈钢尺、台秤、塑料袋、白瓷盘、表面皿、毛笔、手套、样品封识标签、取样凭证。
4检疫依据
4.1进境国家或地区的植物检疫要求。4.2政府间双边协定、协议和我国参加的地区性和国际性植保植检公约的规定。4.3贸易合同和信用证等关于植物检疫条款4.4我国进出境植物检疫的要求和规定。SN/T4552—2016
5检疫准备
检疫人员在检疫前应仔细审核有关单证,出口大薪应明确基地、生产企业是否符合我国法规规定,5.1
进口大蒜应明确储存场所和加工企业是否符合要求,合同,发票,装箱单,进境植物检疫证书等单证是否齐全;所有单证内容是否一致、有效。5.2了解出口国家或地区疫情情况以及大蒜产地有害生物发生、危害情况。重点关注进口国家和地区检验检疫特殊要求和是否熏蒸及熏蒸指标5.3根据输人国的检疫要求进行风险分析,明确病虫害的检疫重点和该批货物的检疫方法,确定具体检验检疫措施和熏蒸方法。
6抽样
6.1抽样条件
抽样应在清洁、干燥、光线充足、无异味的场所进行,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防止外来杂质混人。6.2抽样工具
乳胶手套,取样刀,盛样用的无毒塑料袋6.3抽样方法
以同一检疫批为单位抽样,采取随机取样的方法或者随机结合选择性的取样方法,根据样点分布均匀化的原则,按棋盘式或对角线从货垛不同侧面的上,中,下不同部位随机抽取。将发现的检疫物、可疑样品和代表性样品分别装人指形管和塑料袋内,保证样品不受外界的污染,加施标签和官方封识。6.4抽样数量
6.4.15件以下全检:6件~200件按5%~10%抽检(最低不少于5件);201件以上按2%5%抽检(最低不少于10件)。发现可疑情况,可适当增加抽取样品的数量。6.4.2代表性样品:200件以下取1份~2份;200件以上取2份~4份。每份样品一般为1000g~2000g。7现场检疫
7.1现场信息的核查
核对报检单所列规格、数重量、唛头、基地备案情况、生产批号及进境植物检疫证书等单证与实际货物是否相符;检查货物是否加识有效的溯源信息,能否实现货物的有效追溯。7.2存放、装运场所的检疫
7.2.1检查货物存放场所是否清洁、干燥、通风良好、光线充足,地面是否平整,能否满足熏蒸处理的环境要求。
7.2.2存放、装运场所是否安全卫生,是否有必要的防虫蝇设施,检查是否有有害生物及污物感染,对发现的有害生物或其他污染物带回实验室进行进一步检疫7.2.3检测储存场所中心和四周是否满足所需温度。2
7.3包装的检疫
SN/T45522016
检查外包装是否清洁卫生,有无破损,有无霉变和携带其他检疫物。重点检查包装物的四周底部缝隙有无侵染有害生物或夹带土壤等违禁物。有木质包装的,检查木托盘木箱等是否具有IPPC标识,加施是否规范。
7.4运输工具检疫
对散装或集装箱运输的大蒜,对运输工具进行检疫,检查箱体是否破损、运输工具四周、底部、缝隙有无受有害生物污染或夹带违禁物,温度是否符合要求。7.5货物检疫
7.5.1、巡查:对网袋包装或散装的大蒜,在抽样前巡查,对有害生物,受侵染或感染的货物进行选择性采样,选择性采样不受货物批号,采样比例和数量的限制。将抽取的样品,逐件开启,放置于检验台上进行检疫。
7.5.2外观检疫:观察大蒜外形是否完整,大小是否勾称,有无病虫斑,机械伤、霉变等,重点检查有无害虫,是否有腐烂,黑色霉状物等病害症状,膜辨或口尝有无异味。有无过度失水姜為现象,有无糖化、软腐等情况。将可疑症状个体送实验室进一步检疫鉴定7.5.3病虫害检疫:根据大蒜病虫害危害特点,肉眼或借助放大镜仔细观察有无病虫害危害,并用抖击,部,剥等方法进行检查。纸箱包装的,取出全部大蒜后,仔细检查纸箱内壁和箱底缝隙,是否受害虫侵染。重点检查是否有腐烂、黑色霉状物等病害症状,注意检查蒜瓣上是否有形状不规则的异色斑点,挑选典型症状的个体送实验室进一步检验鉴定。7.5.4杂草检疫:仔细检查样品,看是否携带杂草,把收集到的杂草带回实验室进一步检验7.5.5土壤及其他违禁物的检验检疫:仔细检查包装内外是否含有杂质,特别是大蒜表面,表皮凹陷处是否携带土壤或其他违禁物等。8实验室检疫
8.1病害检查
根据病原菌的生长特点,可以采取直接镜检法、分离培养法、吸水纸法进行病原菌的检验。检查大蒜有无软腐腐烂情况,有无可见灰霉、白色菌丝及黑色菌核等病害症状。8.2害虫、杂草检查
8.2.1直接检查
将样品摊放在白瓷盘中,采用抖,拍等手段,检查有无害虫,杂草等有害生物。将现场和室内检查中发现的害虫进行鉴定,必要时进行害虫饲养等8.2.2剖开检查
对有虫蛀、虫孔以及带有其他可疑症状的大蒜,剖开蒜瓣检查有无害虫。8.3螨的检查
用螨类分类器分离螨类;亦可将适量的样品放在白瓷盘上,盘四周预先薄涂甘油,保持在45℃左右,经20min后,检查盘四周螨类。对分离到的螨类计数并鉴定。SN/T4552—2016
8.4线虫检验
将组织变白呈水浸症状蒜瓣切成小块,用一块方形纱布或其他材料包住,轻轻放人线虫分离器的水中,线虫从组织中游出并沉降到漏斗颈低部,浸泡12h~24h,放出漏斗底部的少量水,检查线虫。9结果评定
9.1合格与不合格评定
经现场和实验室检疫,结果符合第4章规定的,评定为合格。否则,评定为不合格。9.2不合格处理
9.2.1有有效处理方法的,如通过熏蒸、消毒、冷热处理、辐照等处理方法可以达到除害目的的,经除害处理合格,或经过整理、重新加工后经检疫合格,可以进境或出境。9.2.2无有效处理办法或不具备处理条件的,进境大蒜作退货或销毁处理;出境大蒜不准出境。9.2.3对不合格大薪和要求熏蒸大蒜进行处理时,检疫人员按照检疫监管有关规定实施检疫处理监管,经熏蒸后按无活害虫标准进行检疫和评定。10样品的保存
按6.4抽取的存查样品,经登记和加施标签后存放在0℃~4℃阴凉、干燥的环境中保存,保存期21天。
书号:155066·2-31419
SN/T455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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