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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3532.2-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3532.2-2016

中文名称: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技术要求第2部分: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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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进出口 家用 用途 电器 安全 技术 电热毯 电热 柔性 发热 器具 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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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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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T 3532.2-2016.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for import and export-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blankets ,pads and similar flexible heating appliances.
1范围
SN/T 3532-2013 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SN/T 3532.2涉及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对床或人体进行加热的电热毯、电热垫电热服及其他柔性器具的安全,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
SN/T 3532.2也适用于随器具一起提供的控制装置。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各种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可能会遇到的。然而,一般说来本部分并未涉及:
一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注101:当孩子们从家长或监护人那里得到充分指导,并被认为可以安全使用器具时,才可以再无监管的情况下使用器具。
注102:注意下述情况:
——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上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中,全国性的卫生保健部门、全国性劳动保护部门以及类似的部门都对器具规定了附加
要求。
注103:本部分不适用于;
——打算使用在经常产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气或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的器具;
——刚性床取暖器,如金属或陶瓷材料的床;
——水床加热器;
——动物繁殖和饲养用电加热器;
——暖脚器和热脚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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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3532.2—2016
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
安全技术要求
第2部分: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electricalappliancesforimportand export-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blankets,pads and similarflexibleheatingappliances
[IEC 60335-2-17:2012(Ed3),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appliances-SafetyPart 2-17: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blankets,padsclothing and similar flexibleheating appliances,MODJ2016-08-2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7-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
安全技术要求
第2部分: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
SN/T3532.2—2016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29)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总编室:(010)68533533
网址spc.net.cn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本
开本880×12301/16
印张3
2017年12月第一版
字数85千字
2017年12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500
书号:155066:2-32474
定价42.00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一般要求
试验的一般条件
标志与说明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电动器具的启动
输人功率和电流
发热:
空章意·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瞬态过电压
耐潮湿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耐久性
非正常工作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机械强度
内部布线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了
接地措施
螺钉和连接
电气问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耐热和耐燃
SN/T3532.2—2016
SN/T3532.2—2016
32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附录AA(规范性附录)
附录BB(规范性附录)
附录CC(规范性附录)
附录DD(规范性附录)
附录EE(规范性附录)
图101
图102
图103
图104
图105
图106
图107
图108
图109
图110
图111
图112
图113
例行试验
隔热材料的具体说明
电热毯机械强度试验装置
电热服
澳大利亚、新西兰国家差异
日本国家差异
“不得折叠或折皱使用”的符号“不得插入销钉”的符号
柔性部件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的测量布置图三层折叠试验布置图
在耐皱型电热毯和电热褥垫上放置隔热材料的例子在折叠的电热垫上放置隔热材料的例子测试电热垫机械强度的滚筒
对防潮型器具外套试验用的冲击装置耐撕裂试验的样品形状
发热元件和内部布线的弯曲试验装置耐皱型电热毯的刚性试验布置图火花点燃试验装置
模板详图
电热毯的机械强度试验装置
表101
表102
在轴和圆柱的详图:
夹紧杆详图
最高温度
最大温升
试验电压www.bzxz.net
参考文献
-KAoNKAca
SN/T3532《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技术要求》共分为3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第3部分:电子坐便器。
本部分为SN/T3532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SN/T3532.2—2016
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EC60335-2-17:2012(3.0版)《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第217部分:电热毯、电热垫、衣服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本部分与IEC60335-2-17:2012的主要差异如下:增加了A.S/NZS60335.2.17:2012(英文版),J60335-2-17(H20)(日文版)与IEC标准的差异部分。
增加了附录DD和附录EE。
本部分在制定时已考虑了上述标准的现行最新版本,由于各国标准版本差异导致的与IEC6033517:2006的差异不作为国家/区域差异处理。本部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删除国际标准IEC60335-2-17:2012的前言;差异部分增加的附录从DD开始顺序编号,原标准的附录编号在括号内标识。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朱凌、胡哲、黄理龙、马南、程丽玲、戴天、袁震威、余阳、柯胜根、张超、童存康叶亦旭、徐泽柱、陆振中。
KAoNrKAca
SN/T3532.2—2016
在起草本部分时已假定,由取得适当资格并富有经验的人来执行本部分的各项条款。本部分承认国际上认可的对器具在考虑到制造商使用说明的条件下正常使用时,所带来的诸如电气、机械、热、着火及辐射等危险的防护水平,它也包括了在使用中可预期的非正常情况,并且考虑电磁干扰对于器具的安全运行的影响方式。在制定本部分时已尽可能地考虑了各主要贸易国家/区域规定的电气布线规则的要求,如:IEC60364、GB16895等标准,以使得器具在连接到电网时与电气布线规则的要求协调致。如果一台器具的多项功能涉及不同的标准要求,则只要是在合理的情况下,相关的标准要分别应用于每一功能。如果适用,应考虑到一种功能对其他功能的影响。一个符合本部分文本的器具,当进行检查和试验时,发现该器具的其他特性会损害本部分要求所涉及的安全水平时,则将未必判定其符合本部分中的各项安全准则。产品使用了本部分要求中规定以外的各种材料或各种结构形式时,则该产品可以按照本部分中这些要求的意图进行检查和试验。如果查明其基本等效,则可以判定其符合本部分要求。本部分由IEC标准主体和国家/区域差异两部分构成。由IEC60335-2-17:2012构成主体部分;由AS/NZS60335.2.17:2012.EN60335-2-17:2013,60335-2-17(H20),对相关国家/区域的差兄要求及中国特殊国家条件构成差异部分。注1:在本部分里提到第一部分\时,指的是SN/T3532。如果“第一部分”中的某特殊条款在“第二部分”中没有提及,则该条款可以合理地使用。如果在本部分中标明“增加”“修改”或“代替”,则“第一部分”中对应的内容都要做相应的修改。注2:采用下列编号系统:
从101开始编号的条、表格、图形是对\第一部分增加的:除在新条中的注或在“第一部分\中涉及的注外·其余注要从101开始编号,包括已被替换了的条或小条里的注:
增加的附录编号为AA、BB等。
KAoNiKca
1范围
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
安全技术要求
第2部分: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
SN/T3532—2013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SN/T3532.2-—2016
本部分涉及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对床或人体进行加热的电热毯、电热垫,电热服及其他柔性器具的安全,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本部分也适用于随器具一起提供的控制装置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各种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可能会遇到的。然而,一般说来本部分并末涉及: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幼儿玩要器具的情况。
注101:当孩子们从家长或监护人那里得到充分指导,并被认为可以安全使用器具时,才可以再无监管的情况下使用器具。
注102:注意下述情况:
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具,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全国性劳动保护部门以及类似的部门都对器具规定了附加在许多国家中,全国性的卫生保健部门要求。
注103:本部分不适用于;
打算使用在经带产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气或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的器具:刚性床取暖器,如金属或陶瓷材料的床;水床加热器:
动物繁殖和饲养用电加热器
暖脚器和热脚垫:
医疗监护中人员使用的专用器具。2规范性引用文件
SN/T3532—2013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增加:
IEC60320-1:2001家用及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第1部分:—般要求修订1(2007年)ISO2439软质泡沫聚合材料硬度的测定(压陷法)ISO3758:2005纺织品使用符号的保养标签规则ISO/IECGuide37消费者利益的产品使用说明书3术语和定义
SN/T3532—2013的第3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KAOIKAca
SN/T3532.2—2016
3.1.9代替:
正常工作normal operation
器具在下述情况下工作:
电热毯和电热垫应放置在隔热材料层之间。电热被应放在隔热材料层上:但不被覆盖。电热褥垫应用隔热材料层覆盖。注:101有关隔热材料的具体规格在附录AA中给出。柔性部件由一个厚为20mm的胶合板台支撑,并放置在高于地板至少300mm处。胶合板台的大小应足以全部支撑隔热材料的各个部分,隔热材料层的大小应超过发热区域周边至少100mm。握持在手中操作的控制装置和软线开关应离开胶合板台而总挂,其他的控制装置放在离开胶合板台的一个支撑面上。
柔性部件flexiblepart
将发热元件、温控器盒所有其他载流部件包含其中,构成器具永久性外套的各层材料。注:此柔性部件可包含在一个可拆卸的外套里面。3.102
电热毯
blanket
用于床上取暖的、基本上平坦而柔软的、打算构成卧具一部分的电热器具。3.103
下铺电热毯
underblanket
打算用于铺在卧躺在床上者身下的电热毯。3.104
ruck-resistantblanket
耐皱性电热毯
具有一定刚性结构以使柔性部件不容易起皱的下铺电热毯。3.105
上盖电热毯
overblanketr
打算用于盖在卧躺在床上者身上的电热毯。3.106
电热被duvet
打算不用附加其他的床上用品就可以盖在卧躺在床上者身上、发热元件能提供补充热量的一种被状的上盖电热毯。
电热垫pad
打算用于人体局部加热、且在每面带有发热面积不超过0.3m的一块柔性部件构成的器具。3.108
电热褥垫mattress
用来支撑卧具、且带有加热床的软垫型柔性部件的器具。3.109
真controlledappliance
控制型器具
在柔性部件内装有感温装置的器具,该器具在正常工作情况下能随着温度变化自动调控平均输入功率。
heating element
发热元件
发热导线,包括绕导线的芯子及构成整体的如何其他导线和绝缘物。2
KAONKAca
发热面heatedarea
SN/T3532.2-—2016
在发热元件或导电织物外周边线范围之内的柔性部件的面积,包括周边线外面的边缘带。此边缘带的宽度等于发热元件相邻的两条平行走线问平均距离的0.5倍。如果回线部分与相邻的发热元件间的距离不超过发热元件相邻两条平行走线间的平均距离,则此发热面积包括发热元件的回线部分。如果一条电热毯或电热褥垫具有两块分开的发热面,而且此两个发热元件之间的距离在任何地方都不超过发热元件两条相邻平行走线的平均距离的1.5倍,则此两个面积之间的表面作为发热面的一部分。
防潮性器具moisture-proofappliance可在潮湿环境下使用的带有柔性部件的器具。3.113
结合外套bondedenclosure
通过粘接或熔接等方法,将相反各面结合在一起的柔性部件的一个外套。注:此结合外套可以包括儿层结合的材料3.114
控制装置controlunit
柔性部件外部的一个装置,用其可以改变或调节器具的平均输入功率。注:控制装置可以装在电压软线上或互连软线的端部。3.115
电热披风wrap
打算被在人体上供保暖用的带有一个柔性部件的器具。3.116
导电织物electro-conductivetextile提供一个均压发热表面的带有碳或其他导电材料的织物。3.117
PTC发热元件heatingelementwithPTCcharacteristics由两根通过导电材料隔开的导线组成的发热元件,而这种导电材料当温度在特定的范围内升高时,其电阻值迅速地非线性增加。
4一般要求
SN/T3532—2013的该章适用。
5试验的一般条件
SN/T3532—2013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5.2修改:
试验应在两个分别标记为A和B的器具上进行。增加:
如果在第19章试验后需要另外一个器具以便继续以后的试验,则对该器具必须充分做好满足21.102~21.107要求的预处理。
SN/T3532.2—2016
对于带有结合外套的器具,应附加器具来经受21.108和21.111的试验;对于其他器具,则需要一条长度至少为150mm的样品来经受30.102的试验。对防潮性电热毯要增加五个1m的外壳材料,经受21.110试验。如果使用了热缩材料作为柔性连接的绝缘,至少150mm的样品经受30.102的试验。对19.112的试验,可能需要一个附加的器具。对30.101的试验,可能需要附加电热垫的样品。5.3代替:
进行试验的顺序如下:
器具A.7,22.11,8.22.112.10,21.102至21.107,22.108,13.15.16,17,20,25.15,25.16,19(除19.111),21.108.22.1830,31和32。器具B:1011,19.111.21(其余项目),22(其余项),23.24.25(其余项目),26,2728,29和14。可洗器具的柔性部件应在试验开始前按使用说明的要求洗涤两次。如果由于器具结构的原因使得某一项特有的试验明显地不适用,则可以不进行该项试验。5.5增加:
如果器具的柔性部件装有一个可拆卸的外套,则试验应在带此外套或不带此两种情况中选取较不利者进行。然而电热被应在没有可拆卸外套情况下进行试验。如果发热元件可以再导槽内移动,则应将单个的发热元件移5.6增加:
动到最不利的位置进行试验。
如果仅对器具进行直流试验,则应考虑极性对器具可能的影响5.7修改:
对于带有PTC发热元件的柔性部件,应在0℃~25℃范围内最不利的环境温度下进行第10章、第11章和第19章试验。
对于其他控制型的电热毯和电热褥垫,应在0℃-15℃范围内最不利的环境温度下进行第10章、第11章和第19章试验。
5.8.1增加:
仅用于直流的器具用直流进行试验。5.8.101控制型器具应按电动器具的规定供电。5.12修改:
注解中的25%用10%替换
5.101电热披风按上盖电热毯迹行试验6分类
SN/T35322013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6.1修改:
器具应为Ⅱ类或Ⅲ类,Ⅲ类器具的额定电压应不超过24V。美国和日本允许0类产品。7标志与说明
SN/T3532—2013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7.1修改:
器具应标有额定输入功率。
类结构的部件不得标有本器具的额定电压。s
增加:
SN/T3532.2—2016
柔性部件和可拆卸外套上应标有制造商或责任承销商的名称、商标或识别标志。可拆卸外套上应标有打算与其一起使用的器具的型号或系列号带有可拆卸控制装置的器具的柔性部件上应标有与之配套使用的控制装置的相关资料。带有可拆卸变压器的器具的柔性部件上应标有与之配套使用的变压器的相关资料。柔性部件和可拆卸外套应标有下述内容:阅读使用说明或IS07000-0790(2004-01)的符号:不得插人销钉或图102所示的符号;符号“(0~3岁)年幼的儿童为不得使用的”,或类似的文字毯子和床垫打算放置的方向,(如果器具符合11.101.则无需标明,无论在床如何放置);下铺电热毯,除带PTC功能,应按图101标注或文字“不得折叠使用”。可拆卸的盖板应标明以下内容:ISO7000-0790(2004-01)符号:图102符号
电热毯和可拆卸外套的柔性部件应接照ISO3758的具体规定标出适当的洗涤符号。对装有一个不可拆卸软线的可洗器具,应标有ISO3758的表中规定的“手洗”符号。非洗器具应标有ISO3758表丨中的“不得清洗”的符号。带有功能性接地的装置应标有IEC60417-5018(2006-10)符号7.6增加:
ISO3758表1的符号】可手洗
【ISO3758表1的符号】不可手洗[(0~3岁)年幼的儿童为不得使用的7.12增加
使用说明应包含下述内容
重要说明:注意保存以备后用
使用说明应包含7.1中要求的使用说明的内容如果使用符号,则应对符号予以解释。电热毯的说明书中应器具是香是下铺电热毯或下盖电热毯除根据22.106所确定的耐皱力大于1.2的电热毯以外,下铺电热毯的使用说明应说明如何将电热楼安全固定到床上。
使用说明应具体说明连续使用器具时调节器的各种适当设置电热垫的使用说明应说明:如果器具可能被用在一个持续时间,例如使用者入睡,则控制器应调整到推荐连续使用的设置位置上。带有可拆卸控制装置或可拆卸变压器的器具的使用说明应说明本器具只能与其所标类型一致的可拆卸控制装置或可拆卸变压器一起使用。电热被的使用说明应说明所用可拆卸外套的长度和宽度。使用说明应包含下述内容:
在不使用时,存储如下(引述必要的说明);存放器具时,折叠之前先让器具冷却下米;在存放期间,不要把物品压放在器具上面致使器具起折痕(仅适用于电热毯和电热垫):经常检查电器是否有磨损或损坏的迹象,如果有这样的迹象,如果该设备已被滥用或不工作,再次启动之前,将它退回给供应商;SN/T3532.2—2016
本器具不打算在医院供医疗使用如果潮湿,不得使用,(本说明不要求防潮电器或Ⅲ类器具);此器具不得用于对热不敏感和非常易受伤害的人以及无法应对过热的人士;-3岁以下儿童不要使用这种器具,因为他们无力应对过热。下铺电热毯的使用说明应包括下述内容:不要在可调节床上使用:或
如果器具在可调节床上使用,则要检查电热毯和软线是否会被折皱或卡住,例如:在铰链接合处。
使用说明应说明此器具不宜被儿童使用,除非家长或监护人已事先对其进行设置,或已对儿童就其使用方法给予充分指导。
装有一个不可拆卸的电源线可清洗器具的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下述内容:清洗期间,开关或控制单元不得被弄湿,在干燥过程中,电源线必须定位,以确保水不会流人开关或控制单元。非清洗器具的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下述内容:如何将它们清洗于净,例如用湿海绵,7.14修改:
用液体清洗剂而不是汽油来擦拭柔性部件和可拆卸外套上的标志。增加:
柔性部件上的字体高度至少应为2.5mm。图101和图102所示的符号高度至少应为15mm,“重要说明”和“注意保存以备后用”学体的高度至少应为4II。通过测量来确定是否合格
7.15增加:
应标在可拆卸盖板的符号应在后罩安装后可从外部看到。符号1EC60417-5018(2006-10)应放在IEC60417-5172(2003-02)符号或IFC60417-5180(2003-02)符号的旁边(如适用)。
7.101可拆卸控制装置应标有系列号或其他标记通过视检来确定是否合格。
8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SN/T3532—2013的该章适用。
9电动器具的启动
SN/T3532—2013的该章不适用。10
输入功率和电流
SN/T3532—2013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10.1修改:
表1的负偏差增加到20%。
10.101带有PTC发热元件的器具的输人功率应随着温度的增加而明显地减少。通过下述试验来确定是否合格
器具以额定电压供电,并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当稳定状态建立时,输入功率应从初始值减少至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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