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4557.1-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4557.1-2016
中文名称:出口酒类检验规程第1部分:黄酒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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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出口
酒类
检验
规程
黄酒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4557.1-2016.Rules for inspection of wine for export-Part 1 : Chinese rice wine.
1范围
SN/T 4557.1规定了出口黄酒的抽样、检验. 、结果评定、不合格品处理等。
SN/T 4557.1适用于以粮谷、薯类等为主要原料经蒸煮、加曲、糖化发酵、压榨、过滤、杀菌、贮存、勾兑、包装而成的各类出口黄酒、烹饪黄酒的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 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4789.2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酒类检验
GB 5009.12食 品中铅的测定
GB/T 13662黄酒
SN/T 1059.6出口 食品中沙门氏菌属检测方法第 6部分:垂直膜过滤法
SN/T 1059.7进出口食 品中沙门氏菌检测方法实时荧光 PCR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检验批lot of inspection
以同一生产厂、同一生产工艺、同一品种规格、同- .批号(同一生产日期)生产加工的产品作为一检,验批。
3.2原始样品original sample
从一个检验批中单个容器内所取的产品。
3.3检验样品sample of inspection
根据检验工作的需要将原始样品混匀后制得的供检验用样品。
3.4恶性杂质harmful impurity
蚊、蝇、虫、玻璃碎屑、橡胶、塑料、漆片、头发、指甲、金属物及其他污秽物。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4557.1-2016
代替SN0047-1992
出口酒类检验规程
第1部分:黄酒
Rules for inspection of wine for export-Part 1:Chinese rice wine2016-08-23发布免费标准bzxz.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7-03-01实施
本部分为SN/T4557系列标准中的第1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SN0047—1992出口黄酒检验规程》。本部分与SN0047--1992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涵盖了出口黄酒的一般检验要求;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原始样品和检验样品;修改了抽样方法;
修改了数重量检验;
修改了感官检验方法;
修改了理化、微生物检验项目;修改了包装检验的内容;
修改了结果评定的内容;
增加了不合格品处理。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吕学东、刘扬、孙全林、余菁、高蓉、刘利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N0047—1992.
SN/T 4557.1—2016
1范围
出口酒类检验规程
第1部分:黄酒
SN/T 4557.1—2016
SN/T4557的本部分规定了出口黄酒的抽样、检验、结果评定、不合格品处理等。本部分适用于以粮谷、薯类等为主要原料经蒸煮、加曲、糖化、发酵、压榨、过滤、杀菌、贮存、勾兑、包装而成的各类出口黄酒、烹饪黄酒的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葡球菌检验GB/T4789.2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酒类检验
2食品中铅的测定
GB5009.12
2黄酒
GB/T13662
SN/T1059.6
出口食品中沙门氏菌属检测方法第6部分:垂直膜过滤法SN/T1059.7
术语和定义
进出口食品中沙门氏菌检测方法实时荧光PCR法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lotof inspection
检验批
以同一生产厂、同一生产工艺、同一品种规格、同一批号(同一生产日期)生产加工的产品作为一检验批。
original sample
原始样品
从一个检验批中单个容器内所取的产品。3.3
sampleof inspection
检验样品
根据检验工作的需要将原始样品混匀后制得的供检验用样品。3.4
恶性杂质
harmful impurity
蚊、蝇、虫、玻璃碎屑、橡胶、塑料、漆片、头发、指甲、金属物及其他污秽物。4抽样
4.1抽样原则
按检验批在不同部位抽取代表性样品。SN/T4557.1—2016
4.2抽样方法
4.2.1瓶装等小包装黄酒200件以下抽取6件,200件以上按全批总数量平方根二分之一计算抽样数量,按式(1)计算。
n=VN/2
式中:
抽样数量(取整数,小数部分向上修约);N
全批总数量
4.2.2大包装或散装黄酒抽样按4.2.1执行,或每批分多点采集原始样品形成混合样。4.3制样和留样
4.3.1瓶装等小包装黄酒每件抽样1个~2个最小包装,每批抽样不得少于8个最小包装(每个最小包装以500mL计,下同),其中6个最小包装用作检验样品,2个最小包装留存备查。4.3.2大包装或散装黄酒每批采集原始样品混合样不少于3000mL(或3kg),分装于3个磨口瓶中(微生物抽样容器及用具均需灭菌)。两瓶用作检验样品,4.4样品标注
一瓶密封留存备查。
抽样后应立即在样品上贴上样品标签,注明品名、批号、数量、抽样人员及抽样口期等。5检验
数量检验
一致,任取3件~5件检验每件所装数量是否符合规定。每批商品数量应与报检数量
5.2容(重)量检验
瓶装等小包装
用经国家计量部门定期检定合格的量简直接测量黄酒的体积或按5.2.2检验。5.2.2大包装或散装
所用衡器应经国家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其最大称量值应低于被衡样品质量的5倍。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放宽,但不得高于被衡样品质量的10倍。衡器精度要求不得大于被衡样品质量的1%。分别称出样品的毛重、容器重,按式(2)计算净重(净含量)。W=Wi-W2
式中:
净重(净含量),单位为千克(kg);毛重,单位为千克(kg);
容器重,单位为千克(kg)。
5.3感官检验
感官检验环境要求
黄酒感官检验应在光线充足的环境下进行,一般室温控制在21℃~25℃,相对湿度50%~60%。2
rKNiKca
5.3.2感官检验人员要求
SN/T4557.1—2016
感官检验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视觉、膜觉、味觉和触觉,感官检验要重复多次,降低误差。5.3.3酒样的准备
将酒样编号,置于水浴中,调温至20℃~25℃。将洁净、干燥的评酒杯对应酒样编号,对号注人酒样约25mL。
5.3.4外观评价
评酒杯选择洁净、无色透明、无花纹的玻璃杯,杯壁玻璃无气泡,厚薄均勺,无凹凸不平。将注人酒样的评酒杯置于明亮处,举杯齐眉,用眼观察杯中酒的透明度、澄清度以及有无沉淀、聚集物、恶性杂质等,做好详细记录。
5.3.5香气与口味评价
手握住杯,慢慢将酒杯置于穿孔下方,闻其挥发香气,慢慢摇动酒杯,嗅闻香气。用手握酒杯腹部2min,摇动后,再嗅闻香气。依据上述程序,判断是原料香或有其他异香,写出评语。饮人少量酒样(约2mL)于口中,尽量均勾分布于味觉区,仔细品评口感,有了明确感觉后咽下,再回味口感及后味,记录口感特征。5.3.6风格评价
依据外观、香气、口味的特征,综合评价酒样的风格及典型性程度,写出评价结论。5.4理化检验
5.4.1总糖
按GB/T13662规定方法检验
5.4.2非糖固形物
按GB/T13662规定方法检验。
5.4.3酒精度
按GB/T13662规定方法检验。
按GB/T13662规定方法检验。
5总酸、氨基酸态氮
按GB/T13662规定方法检验。
5.4.6氧化钙
按GB/T13662规定方法检验。
-iiKAoNiKAca
SN/T4557.1—2016
5.4.7β-苯乙醇
按GB/T13662规定方法检验。
按GB5009.12规定方法检验。
5.4.9其他
其他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农药残留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检验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方法执行。双边协定、进口国法规、合同、信用证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5.5微生物检验
5.5.1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4789.10、GB/T4789.25或SN/T1059.6SN/T1059.7规定方法检验5.5.2其他微生物
其他微生物检验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方法执行。双边协定、进口国法规、合同、信用证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5.6包装和标签检验
5.6.1外包装应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瓦楞纸箱或其他材料包装,箱内应有防撞、防震的间隔材料。包装箱及间隔材料均应干燥、牢固、无破损、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运输包装应符合检验检疫有关规定要求
5.6.2包装应按合同、信用证和有关规定加注品名、质量、批号、日期等内容,加注的内容应准确、清晰,与内容物相符合。运输包装上应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和(或)备案号、生产批号等内容。5.6.3产品的包装容器应端正、整洁、无污染、无破损、无异味、无霉变,封口密封良好,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与产品直接接触的包装和材料应符合进口国或地区有关规定要求5.6.4预包装产品应具有标签。标签应符合进口国或地区的食品标签管理规定:5.6.5标签应标贴整齐、端正、平展、牢固。标签应清晰、准确、持久,无污染、褪色、破损等现象。6
结果评定
根据上述检验结果,对照进口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贸易合同和信用证以及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综合判断是否合格。检验结果符合规定要求的,判为合格批,否则判定为不合格批。7不合格品处理
7.1经检验不合格但依法可以进行技术处理的,应当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准出口。技术处理后重新检验仍不合格的,不准出口。重新检验仅限一次。7.2因安全卫生项目判为不合格的检验批,不得重新检验。7.3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批的,出具不合格证明,不准出口。4
KAONiKAca
检验有效期
检验有效期两个月。
SN/T4557.1—2016
-TrKAoNrKAca
SN/T4557.1-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第1部分:黄酒
出口酒类检验规程
SN/T4557.12016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29)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总编室:(010)68533533
网址spe.net.cn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开本880×12301/16
印张0.75
5字数12千字
2018年1月第一版2018年1月第次印刷印数1-500
书号:155066:2-32401
定价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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