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37.3-202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5137.3-2020
中文名称: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第3部分:耐辐照、高温、潮湿、燃烧和耐模拟气候试验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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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汽车
安全玻璃
试验
方法
辐照
高温
潮湿
燃烧
模拟
气候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B/T 5137.3-2020.Test methods of safety glazing materials used on road vehicles-Part 3: Radiation,high temperature , humidity , fire and simulated weathering resistance tests.
1范围
GB/T 5137的本部分规定了汽车安全玻璃的耐辐照试验、耐热试验.耐湿试验、耐燃烧试验和耐模拟气候试验的方法。
GB/T 5137.3适用于汽车安全玻璃的试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137.1汽车安 全玻璃试验方法第 1部分:力学性能试验(GB/T 5137.1-2020,ISO 3537 :2015. MOD)
GB/T 5137.2汽车安 全玻璃试验方法第 2部分:光学性能试验(GB/T 5137.2-2020,ISO 3538 : 1997 , MOD)
GB 8410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 9656汽车安全玻璃
GB/T 16422.2-2014塑料实验室 光源暴露试验方法第2部分:氙弧灯(ISO 4892-2 : 2006,IDT)
QC/T 1119汽车安全玻璃术语(QC/T 1119-2019,ISO 3536 :2016,MOD)
3术语和定义
QC/T 1119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试验条件
除特殊规定外,试验应在下述环境条件下进行:
a)环境温度:20℃士5℃;
c)相对湿度 :40%~80%。
5耐辐照试验
5.1 试验目的
确定安全玻璃材料经一定时间辐照后是否会因老化而出现明显的变色或导致透射比降低的现象。
5.2装置
5.2.1辐 照光源.
无臭氧石英管式中压水银蒸汽弧光灯。灯壳的轴应是垂直的。灯的标称尺寸是长360 mm,直径9.5 mm,电弧长300 mm士14 mm,其工作功率为750 W士50 W。
若安全玻璃使用环境中的照射光源与上述光源无良好相关性,应重新选择合适的辐照光源。
标准内容
ICS43.04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5137.3—2020
代替GB/T5137.3—2002
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
第3部分:耐辐照、高温、潮湿、燃烧和耐模拟气候试验
Test methods of safetyglazing materials used on road vehicles-Part 3:Radiation,high temperature,humidity,fire and simulatedweatheringresistancetests
(ISO3917:2016,Roadvehicles—Safetyglazingmaterials-Test methodsforresistance to radiation,hightemperaturehumidity,fireandsimulatedweathering,MOD2020-03-31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1-02-01实施
GB/T5137《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分为5个部分:一第1部分:力学性能试验:
第2部分:光学性能试验:
一第3部分:耐辐照、高温、潮湿、燃烧和耐模拟气候试验:第4部分:太阳能特性试验:
一第5部分:耐化学侵蚀性和耐温度变化性试验。本部分为GB/T5137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B/T5137.3—2020
本部分代替GB/T5137.3一2002《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第3部分:耐辐照、高温、潮湿、燃烧和耐模拟气候试验》。本部分与GB/T5137.3一200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一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一删除了试验应用条件(见2002年版的第4章);一删除了耐辐照试验中可以使用等效光源的规定(见5.2.1.2002年版的5.2.1);—增加了试验试样切裁的要求(见5.3、6.3、7.3、8.3、9.3):一删除了各试验项目的结果表达,将结果表达中有关试验过程的内容添加到试验程序或增加到试样要求中(见5.4、6.4、7.4、8.4、9.4,2002年版的5.5、6.3、7.3、8.3、9.6);一增加了试验前试样放置时间的要求(见5.4.1、6.4.1、7.4.1、9.4.2.1);一增加了耐热试验、耐湿试验和耐燃烧试验的装置要求(见6.2、7.2、8.2):增加了耐热试验对发生超温效应时的处理方法(见6.4.3);一增加了刚性塑料的试验方法(见7.4、9.4.2);一增加了耐燃烧试验的样品尺寸要求(见8.3):一增加了耐燃烧试验的结果计算及表达方式(见8.4):一修改了耐模拟气候试验的试样大小(见9.3.2002年版的9.3);一删除了耐模拟气候试验的抗磨性要求(见2002年版的9.5.2、9.6)。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3917:2016《道路车辆安全玻璃材料耐辐照、高温、潮湿、燃烧和耐模拟气候试验》。
本部分与ISO3917:2016相比在结构上有较多调整,附录A列出了本部分与ISO3917:2016的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
本部分与ISO3917:2016相比存在技术性差异,这些差异涉及的条款已通过在其外侧页边空白位置的垂直单线(I)进行了标示,附录B中给出了相关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本部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修改了标准名称。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本部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旭硝子汽车玻璃(中国)有限公司、江苏铁铺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奔迅汽车玻璃有限公司、迈图(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科思创聚合物(中国)有限公司、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义汽车部件(天津)有限公司、信义汽车部件(芜湖)有限公司、国家安全玻璃及石英玻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
GB/T5137.3—2020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丁佐鑫、左辉霞、吴辉廷、包荠、程学然、李娜、吴成武、王伙红、王银茂、杨建军、王尧、汪勃、罗骏、杨平平、祁琨、刘静、庞望、闫再、肖颂华、涂昊。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5137.3—1985、GB/T5137.3—1996、GB/T5137.3-2002。1范围
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
第3部分:耐辐照、高温、潮湿、燃烧和耐模拟气候试验
GB/T5137.3—2020
GB/T5137的本部分规定了汽车安全玻璃的耐辐照试验、耐热试验、耐湿试验、耐燃烧试验和耐模拟气候试验的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汽车安全玻璃的试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5137.1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第1部分:力学性能试验(GB/T5137.1一2020,ISO3537:2015.MOD)
GB/T5137.2
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
ISO3538:1997.MOD)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8410
汽车安全玻璃
GB9656
第2部分:光学性能试验(GB/T5137.2—2020,GB/T16422.2-2014塑料
第2部分:氙弧灯(ISO4892-2:2006,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QC/T1119
3术语和定义
汽车安全玻璃术语(QC/T1119-2019.ISO3536:2016,MOD)QC/T1119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试验条件
除特殊规定外·试验应在下述环境条件下进行:环境温度:20℃土5℃:
气压:8.60×10*Pa1.06×105Pa;b)
相对湿度:40%~80%。
耐辐照试验
试验目的
确定安全玻璃材料经一定时间辐照后是否会因老化而出现明显的变色或导致透射比降低的现象。1
GB/T5137.3—2020
5.2装置
5.2.1辐照光源
无臭氧石英管式中压水银蒸汽弧光灯。灯壳的轴应是垂直的。灯的标称尺寸是长360mm,直径9.5mm,电弧长300mm土14mm,其工作功率为750W±50W。若安全玻璃使用环境中的照射光源与上述光源无良好相关性,应重新选择合适的辐照光源。5.2.2电源
能够为弧光灯(5.2.1)提供最小值为1100V的启动峰压和500V土50V的工作电压的交流电源。5.2.3试样旋转装置
以1t/min~5t/min的速度绕着设置在轴心的辐照源旋转,以保证均匀辐照。5.3试样
尺寸:300mm×76mm。
试验采用特制平型试验片或从制品上较平部位切取的试验片作为试样。切取试验片时,如制品为前风窗用安全玻璃,应从可见光透射比测量试验区内切取,且试验片的一个短边应为可见光透射比试验区上边缘的一部分,可见光透射比试验区应符合GB9656的规定:如制品为前风窗以外用安全玻璃,试验片的一个短边应为制品上部原始边的一部分。5.4试验程序
5.4.1试验前应将试样保存在第4章规定的条件下4h后进行试验。5.4.2在辐照前,按GB/T5137.2规定的方法测定试样的可见光透射比。保护每块试样的一部分,使其免于辐照,然后,置试样于离灯轴230mm处的装置上,并使其长度方向上与灯轴平行。在整个试验中保持试样温度为45℃士5℃。试样面向灯的一面应是装车时朝外的一面。辐照时间为100h。5.4.3辐照后再测定每块试样辐照区的可见光透射比。5.4.4对同一块试样在辐照前后的可见光透射比进行比较。对于变色或调光玻璃,应分别测量试样在辐照前后的最低及最高可见光透射比,并对同一块试样在辐照前后的最低可见光透射比进行比较,以及对同一块试样在辐照前后的最高可见光透射比进行比较。5.4.5辐照后应观察试样的变色情况:置试样手白色背景上,比较辐照区与挡区的差别:也可以选择测定试样在辐照前后的三原色坐标系,并按照国际照明委员会(CIE)的规定计算色差,记录辐照前后的色差。
用白色背景检查时,同时观察并记录变色、出泡、浑浊等外观变化。5.4.6
耐热试验
试验目的
评价安全玻璃经受一定时间的高温作用后,其外观质量是否出现变化。6.2装置
沸水箱、高温烘箱或其他密闭的可加热的仪器。沸水箱应能在当地气压条件下保证沸水温度达到98℃~100C。高温烘箱或其他密闭的可加热2
的仪器,应能加热试样至100℃,且使试验过程中仪器内部及试样温度保持均匀。6.3试样
尺寸:至少为300mm×300mm。
GB/T5137.3—2020
试验采用特制平型试验片或从制品上较平部位切取的试验片作为试样。切取试验片时应保证试验片至少一边为制品原始边的一部分。6.4试验程序
6.4.1试验前应将试样保存在第4章规定的条件下4h后进行试验。6.4.2将试样加热至98℃100℃,保温2h。然后让试样自然冷却至室温。6.4.3若安全玻璃的两个外表面均为无机材料,试验时可将试样垂直浸入沸水中至规定时间,应注意避免过分的热冲击。如果沸水温度无法达到规定要求,或安全玻璃为塑玻复合材料,则应将试样置于满足要求的高温烘箱或其他密闭的可加热的仪器中进行试验。6.4.4若试样的裂纹扩展到混淆试验结果的程度,则该试样报废,应换上另一试样试验。6.4.5试验结束后观察并记录试样中产生的气泡和变色等其他缺陷。距非切制边15mm,距切割边25mm或距可能产生的任何裂纹10mm范围内的缺陷,不做考虑。7耐湿试验
试验目的
为了确定安全玻璃能否经受一定时间的大气湿气的作用。7.2装置
耐湿试验箱。
耐湿试验箱应能保持密闭,且在试验过程中保持温度50℃土2℃恒定、相对湿度95%士4%恒定。装置中应采取措施避免试样表面产生任何水汽凝结现象,同时应防止试验箱内顶板和壁面上的凝结水满到试样上。
7.3试样
尺寸:至少为300mm×300mm。
试验采用特制平型试验片或从制品上较平部位切取的试验片为试样,适用时也可以制品为试样。切取试验片时应保证试验片至少一边为制品原始边的一部分。7.4试验程序
7.4.1刚性塑料应在23℃土2℃,相对湿度50%±5%的条件下放置48h后进行试验。除刚性塑料外,其他类型玻璃材料应将试样保存在第4章规定的条件下4h后进行试验。7.4.2将试样垂直置于耐湿试验箱中历时336h(2周),试验箱的温度保持在50℃士2℃,相对湿度为95%士4%。如果几块试样同时试验,试样之间应留适当的空隙。7.4.3试验完成后,夹层玻璃应在第4章的条件下放置2h再进行评价。贴膜玻璃、塑玻复合材料和刚性塑料则应放置48h后再进行评价。7.4.4放置时间结束后,以白色背景观察并记录试样中产生的变色、出泡和浑浊等其他缺陷。距非切割边10mm或距切割边15mm范围内的缺陷,不做考虑。7.4.5对于刚性塑料,试验前后应按GB/T5137.2的规定测量试样的可见光透射比,并对同一块试样3
GB/T5137.3—2020
在试验前后的可见光透射比进行比较。对于刚性塑料,在耐湿试验后,应将试样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土5%的环境下放置7.4.6
48h.再按照GB/T5137.1进行抗冲击性试验·抗冲击性试验应在温度20℃土5℃下进行。8
耐燃烧试验
试验目的
确定安全玻璃材料在小火焰作用下的状态。装置
按GB8410中的试验装置。
尺寸:356mm×70mm+或按GB8410要求的尺寸。试验采用特制平型试验片或从制品上较平部位切取的试验片为试样。8.4
试验程序
按GB8410的方法进行试验。
燃烧速度(V)按式(1)计算:
V=60X(L/T)
式中:
-燃烧速度,单位为毫米每分(mm/min);一燃烧距离,单位为毫米(mm);一燃烧距离L所用的时间,单位为秒(s)。8.4.3
试验结束后,根据表1中燃烧状态的描述记录燃烧结果。表1
燃烧状态
燃烧状态及结果
试样暴露在火焰中15s,熄灭火源试样仍未燃烧,或试样能燃烧,但火焰在达到第一测量标线之前熄灭,无燃烧距离可计从试验计时开始,火焰在60s内自行熄灭,且燃烧距离不大于50mm
从试验计时开始,火焰在两个测量标线之间熄灭,为自熄试样,且与结果B燃烧状态的捕述情况不同,应记录燃烧时间及燃烧距离,按照式(1)计算燃烧速度
从试验计时开始,试样长时间缓慢燃烧,则可以在试验计时20min时或者火焰燃烧达到第二标线时中止试验,记录燃烧时间及燃烧距离,按照式(1)计算燃烧速度
如果试样在火焰引燃15内已经燃烧并到达第一标线4
燃烧结果
结果记为A一0mm/min
结果记为BbZxz.net
.....(1)
结果记为C一燃烧速度实测值(mm/min)结果记为D一燃烧速度实测值(mm/min)结果记为E
9耐模拟气候试验
9.1试验目的
确定至少一面为塑料的安全玻璃制品能否经受模拟气候条件下的曝晒。9.2装置
试验装置应满足以下条件:
GB/T5137.3—2020
采用符合GB/T16422.2一2014中方法A规定的长弧氙灯作为试验装置的辐照光源。配用适a
当的修正滤光器,使其光谱特性接近自然光。b)
供电装置或变压器的频率应为50Hz或60Hz。耐模拟气候试验装置应能控制和测量以下参数:辐照度:
黑板温度:
喷淋时间;
试验进程及试验循环次数。
这种装置采用不会污染试验用水的情性材料制成。e)
辐照度应在试样的表面测量,并按厂商推荐要求进行控制。应能测量或计算总紫外线辐照能量(J/m),并作为试验曝晒的主要依据来考。试验装置应能保持连续光照和间断喷淋。9.3试样
尺寸:130mm×40mm。除试验样品外应准备一片平行试样以作比对。试验以特制平型试验片或从制品上较平部位切取的试验片作为试样。9.4
试验程序
腰晒条件
每块试样应将实车安装时朝外的一面对着辐照光源。试验过程中,应保证试样面对辐照光源的表面受到的总紫外辐照能量为500MJ/m。试验过程中,应保证试样面对辐照光源的表面受到的最低和最高的辐照强度与两者平均值的差值不超过该平均值的士10%。
在循环干燥阶段,骤晒室内的温度应通过足够的循环空气加以控制,以保证一个恒定的黑板温度。
在氙弧灯装置中黑板温度指示值应为70℃士3℃。黑板温度计应安装在试样架上,读数应选择光辐照产生最热的值。
5干燥阶段湿度应保持在50%士5%的范围内。9.4.1.6
9.4.1.7喷淋阶段所用的去离子水,其二氧化硅固体杂质含量应小于1g/g,并且不能在试样上留下对以后测量有影响的永久残余物或沉淀物。9.4.1.8水的pH值应控制在6.0~8.0之间,电导率应小于5μS/cm。9曝晒装置中用到的水在进人系统时应与环境水的温度相同。9.4.1.9
9.4.1.10应将足够的水以薄雾状形式均匀喷淋到试样表面,并使其表面立即湿润。水雾应直接喷淋到试样朝向光源的那一面,不充许循环使用喷淋用水或将试样浸湿于水中。5
GB/T5137.3—2020
试样应环绕光源中心旋转以保证均匀的辐照度,或采用其他可以保证均匀辐照度的照射方9.4.1.11
式,试样架上应摆满试样或代用品,以保证温度的均匀分布,试样架上的试样背面应暴露在辐照室内环境中,但是,来自室壁上的反射光不允许落到试样的背面。如有必要,在不影响试样表面的空气自由循环的情况下,试样可以安置背衬以挡住这种反射光。9.4.1.12应定期用洗涤剂和清水洗氙灯滤光片,并根据氙灯使用寿命定期更换氙灯。9.4.2曝晒过程
刚性塑料应在23℃士2℃,相对湿度50%土5%的条件下放置48h后进行试验。除刚性塑料9.4.2.1
外,其他类型玻璃材料应将试样保存在第4章规定的条件下4h后进行试验。9.4.2.2
按照GB/T5137.2规定的方法测量曝晒前每块试样的可见光透射比。3将试样放入曝晒装置中,在2h循环周期内单纯光照102min和喷淋光照18min。9.4.2.3
9.4.2.4上述试验结束后·应清洗试样,或按其生产厂商建议的方法除去试样表面的残留物。清洗完成后·在白色背景下与对比试样同时观察,并记录试验后试样中产生的气泡、分解、变色、浑浊和脱胶等其他缺陷。
5按照GB/T5137.2规定的方法测量赚晒后每块试样的可见光透射比,并对同一块试样在辐照9.4.2.5
前后的可见光透射比进行比较。5刚性塑料应选取试验后的1块试验片,按照GB/T5137.1规定的方法进行划格试验。9.4.2.6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与IS03917:2016相比的结构变化情况GB/T5137.3-2020
本部分与ISO3917:2016相比在结构上有较多调整,具体章条编号对照情况见表A.1。表A.1本部分与IS03917:2016的章条编号对照情况本部分章条编号
5.4.2.5.4.3
5.4.4.5.4.5
6.3.6.4.2.6.4.3
6.4.4,6.4.5
7.3.7.4.2
7.4.3,7.4.4.7.4.5
对应的ISO3917.2016章条编号
GB/T5137.3—2020
本部分章条编号
9.4.1.1,9.4.2.2
9.4.1.4,9.4.1.5
9.4.2.4,9.4.2.5
附录A
附录B
表A.1(续)
对应的ISO3917:2016章条编号
10.5.10.6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与IS03917:2016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表B.1给出了本部分与ISO3917:2016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表B.1
本部分章条编号
本部分与IS03917:2016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技术性差异
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本部分做了具有技术性差异的调整,调整的情况集中反映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具体调整如下: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5137.1代替ISO3537(见7.4.6.9.4.2.6);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5137.2代替ISO35382
5.3.6.3,
7.3.8.3.9.3
(见5.4.2、7.4.5、9.4.2.2、9.4.2.5);-增加引用了GB8410(见第8章);增加引用了GB9656(见5.3);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
04892-2:2006的
GB/T16422.2—2014代替ISO4892-2:2013(见9.2);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QC/T1119代替ISO3536(见第3章)
本部分用QC/T1119代替了ISO3536本部分删除了等效光源的规定
写明电源是能够为弧光灯(5.2.1)提供最小值为1100V的启动峰压和500V土50V的工作电压的交流电源。ISO3917中仅写出合适的功率
规定更具体的试样切裁方式
增加了试验前试样放置的要求,以及将结果表达中有关试验过程的部分移到试验程序中。对于变色或调光玻璃进行更详细的规定
增加耐热试验的装置要求
GB/T5137.3—2020
适应我国技术条件
使于标准使用者使用中文术语
统一规定仪器可以提高试验结果的致性
规定更具体以便实施
统一试样的试验规格,减少切裁位置和方式对试验结果的影响
使试样在规定条件下放置及试验,有利于试验结果的准确、删除结果表达,因其内容绝大多数仍属于试验过程,以免造成歧义,同时针对变色或调光玻璃,考虑其实际应用情况下的不同状态,详细规定测定最低及最高透射比的变化
将试验程序中对装置的要求提炼出来,统一规定
使试样在规定条件下放置及试验,有利于增加了试验前试样放置的要求,以及将结果表达中有关试验结果的准确。删除结果表达,因其内容试验过程的部分移到试验程序中。规定如果沸水温度不在规定要求范围内·则将试样置于高温烘箱或高温炉中试验
绝大多数仍属于试验过程,以免造成歧义。规定特定情况将试样置于高温烘箱或高温炉中,避免热水温度无法达到要求而对试验结果造成偏差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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