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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1361-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1361-2015

中文名称:进出境棉花检疫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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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进出境 棉花 检疫 规程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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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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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T 1361-2015.Rules for quarantine of cotton for import and export.
1范围
SN/T 1361规定了进出境棉花的检疫要求、工作程序、鉴定方法、后续监督、应急处置、除害处理、结果判定,以及风险评估的内容。
SN/T 1361适用于进出境未梳棉花的检疫及处理。进出境麻类纤维的检疫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0817棉花检疫 规程
SN/T1102出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规程
SN/T 1123帐幕 熏蒸处理操作规程;
SN/T 1124集装箱熏蒸规程
SN/T1143熏蒸库中植物有害生物熏蒸处理操作规程
SN/T1281人出境集装箱及其货物除虫规程
SN/T1286人出境集装箱及其货物除鼠规程.
SN/T1302人出境集装箱散装货物除虫规程.
SN/T1331人出境集装箱散装货物除鼠规程.
SN/T 3317.4进 出口纺织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规范第4 部分:纺织原料棉花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进境检疫import quarantine
棉花进境时实施的检疫。
3.2出境检疫export quarantine
棉花出境时实施的检疫。
3.3转口(过境)检疫re-export quarantine
棉花进境后又出境输往第三国或地区时实施的检疫。
3.4医学病媒生物medical vectors
能够将病原体从人或者其他动物传播给人,对人体健康造成直接或间接危害的生物,如蚊、蝇、蜱、螨、蚤、蜚蠊蠓类和啮齿动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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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1361-—2015
代替SN/T1361—2004
进出境棉花检疫规程
Rules for quarantine of cotton for import and export2015-12-0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6-07-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SN/T1361一2004《进出境棉麻类检疫操作规程》。本标准与SN/T1361一2004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SN/T1361—2015
修改标准名称,由《进出境棉麻类检疫操作规程》修改为新版本《进出境棉花检疫规程》;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增加了术语及定义(见第3章):增加了检疫要求(见第4章);
增加了检疫准备的内容(见第5章);增加了进境检疫的程序(见第6章);增加了出境检疫的程序(见第7章);增加了转口(过境)检疫的程序(见第8章);增加了检疫应急处置的要求(见第9章):修改了取样的方法和要求(见第10章,2004年版的4.3.1);修改了实验室检疫鉴定的要求(见第11章,2004年版的第5章):修改了检疫结果评定和出具证书的要求(见第12章,2004年版的第6章);增加了检疫除害处理的要求(见第13章):增加了棉花常用检疫鉴定方法和检疫处理标准一览表(见附录A)。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友军、杨轶、杨忠成、楼旭日、吴立平、柴培春、李俊美、张澜君、王小平、叶湖水。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N/T1361—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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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进出境棉花检疫规程
SN/T1361—2015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境棉花的检疫要求、工作程序、鉴定方法、后续监督、应急处置、除害处理、结果判定,以及风险评估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境未梳棉花的检疫及处理。进出境麻类纤维的检疫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0817
棉花检疫规程
SN/T1102
2出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规程
SN/T1123
SN/T1124
SN/T1143
SN/T1281
SN/T1286
SN/T1302
SN/T1331
帐幕熏蒸处理操作规程
集装箱熏蒸规程
熏蒸库中植物有害生物熏蒸处理操作规程人出境集装箱及其货物除虫规程人出境集装箱及其货物除鼠规程人出境集装箱散装货物除虫规程人出境集装箱散装货物除鼠规程SN/T 3317.4
进出口纺织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规范第4部分:纺织原料棉花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importquarantine
进境检疫
棉花进境时实施的检疫。
出境检疫
export quarantine
棉花出境时实施的检疫。
转口(过境)检疫
re-export quarantine
棉花进境后又出境输往第三国或地区时实施的检疫。3.4
医学病媒生物medicalvectors
能够将病原体从人或者其他动物传播给人,对人体健康造成直接或间接危害的生物,如蚊、蝇、蜱、螨、蚤、、螺类和啮齿动物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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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1361—2015
有害生物
任何对植物或植物产品有害的植物,动物或病原体的种,株(品)系,或生物型3.6
tquarantine lot
检疫批
同一国家或地区、同一运输工具装载、同一收货人或发货人、同一品种名称、同一商品规格进出境的棉花。
除害处理disinfestations
利用化学或物理等方法有效杀死有害生物的措施,如:熏蒸处理、药剂喷酒处理、热处理、辐照处理等。
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
regulatednorquarantinepest
一种非检疫性有害生物,但它在供种植用植物中存在危及这些植物的原定用途而产生无法接受的经济影响,因而在输入的缔约方领土内受到限制。4检疫要求
4.1进境检疫要求
符合中国进境检疫法律法规及我国参加国际性或地区性公约组织应遵守的规定,不带有我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中的有害生物、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不带有中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签订的植物检疫双边协定,议定书和备忘录中的有害生物;不带有医学病媒生物不带有我国《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录》中规定的有害物:符合贸易合同,信用证中有关植物检疫条款和要求。4.2出境检疫要求
符合输人国植物检疫法律法规规定:符合中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签订的植物检疫双边协定、议定书和备忘录中的要求及我国参加国际性或地区性公约组织应遵守的规定:符合贸易合同、信用证中有关植物检疫条款和要求。
4.3转口检疫要求
同4.1进境及4.2出境检疫要求。5检疫准备
5.1审核单证
审核报检所附有关单证,合同或信用证、发票、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植物检疫证书(进境时提供)等单证的内容是否致,了解棉花的产地、存放年限、数量及集装箱是否来自疫区、是否进行过熏蒸处理等情况,确定其携带有害生物的风险程度和检疫重点。根据货物的流向及流程,确定检验检疫现场查验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并要求提供必要的现场查验辅助条件。5.2检疫用具
刀子、钳子、剪刀、白瓷盘、毛笔、镊子、指形管、采集袋、活体生物采集器材、放大镜、手电筒、铅笔、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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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袋、样品标签等。
5.3实验室设施
按照GB20817的棉花实验室检疫鉴定部分执行。5.4风险评估
实施检疫前对待检棉花实施风险评估,检疫风险评估可按照SN/T3317.4执行。6进境检疫程序
6.1货证符合性检查
SN/T1361—2015
核对进境棉花集装箱号、封识号、数(重)量、唛头等信息是否与申报单证一致,如不一致,需重新进行申报。
6.2熏蒸残留检测
对输出国家或地区已实施熏蒸处理的进境棉花,应检测熏蒸剂残留气体浓度,在确定装载运输棉花的运输工具或集装箱熏蒸剂残留气体浓度符合要求后,方可实施检疫。6.3轮船散装棉花检疫
进境棉花卸货前,及时登轮实施表层检疫,如未发现疫情,准予卸货:如发现疫情,不准卸货或到符合防疫条件的指定地点卸货,并作检疫除害处理,如在卸货过程中发现疫情,应停正卸货或到指定地点卸货,并按照13.2实施有效的除害处理;如卸货过程中未发现疫情的,卸货结束后,再次到货物堆放仓库进行检疫。
6.4集装箱装载棉花检疫
6.4.1查验地点
集装箱装载棉花的检疫应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符合防疫条件的查验地点实施开箱查验6.4.2查验比例
每个检疫批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40%,最少查验5个集装箱,其中,一个检疫批少于5个(含5个)集装箱的全部查验。根据国外疫情发生情况及口岸疫情截获情况,对来自携带疫情风险较高国家和地区的棉花,在上述基础上应加大随机抽查比例。截获疫情或抽查发现严重霉变等问题的,应全批查验。6.4.3开箱查验
查看箱内外、四壁、缝隙边角、棉包内外,有无啮齿动物、昆虫、软体动物等及其粪便、足迹、咬痕等活动痕迹;有无动植物残留物、土壤以及其他有害生物。如有发现,应及时用指形管或取样袋收集,并送实验室进行检疫鉴定。
6.4.4掏箱查验
根据开箱查验情况,选取开箱数20%的集装箱实施掏箱查验,重点检查箱底板,内壁及棉包内外。若开箱或掏箱查验时发现疫情,应加大开箱抽查和掏箱查验比例。对查验中发现疫情的,应及时做好影像留存,并按照13.1实施有效的除害处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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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1361—2015
6.5火车或汽车运输棉花检疫
火车或汽车运输棉花检疫,参照6.4执行。6.6货物检疫
6.6.1按每个检疫批总件数的3%~10开包抽检:仔细检查有害生物、医学病媒生物易藏匿的部位、棉花外包装、棉花表层,有无害虫、医学病媒生物及为害痕迹.如粪便、蜕皮等;检查棉花中是否混有棉籽、杂草籽、土壤等;发现疫情的应按照13.1和13.2及时实施有效的除害处理,并做好现场查验记录,发现重大疫情的影像留存。
6.6.2开包抽检比例可根据5.4风险评估的情况调整.同时.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警示通报、境外供货企业质量信用评估管理规定,还需对进境棉花进行针对性的检疫。6.7后续检疫监督
6.7.1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收用货企业和进境棉花依法实施到货后的后续检疫监督,如在仓储、运输、装卸,或棉花加工使用过程中发现棉花中携带有害生物或医学病媒生物,或混有棉籽、杂草籽,土壤及其他禁止进境物时,应按照13.1和13.2及时实施有效的除害处理。6.7.2检验检疫机构根据需要,对进境棉花使用后的下脚料实施后续监管,如:监督检查和疫情监测等,如有发现,按照13.1和13.2及时实施有效的除害处理:7出境检疫程序
出境检疫按照GB20817执行。
8转口(过境)检疫
8.1原运输工具及集装箱过境的.查验运输工具及集装箱是否有无破损、撒漏,是否附着土壤、害虫及杂草籽等。
2更换运输工具或集装箱的,按照第6章和第7章实施检疫。8.2
9应急处置
在检疫查验现场发现存活的有害生物或医学媒介生物时,应及时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如关闭船舱舱盖(门),集装箱箱门,火车车门等,并转移到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符合防疫条件的隔离区域按照13.1和13.2实施有效的除害处理,严防疫病疫情的扩散和蔓延。10收集取样
10.1在现场检疫及后续检疫监管中,如发现有害生物,医学病媒生物、杂草籽,植物残体,壤等检疫物时,应及时收集取样,装人指型管或采集袋中,并加注标签,24h内送至实验室进行检疫鉴定。如发现飞虫等,可用吸蚊器或飞虫采集网捕提飞行成虫,用蚊幼采集勺采集可能擎生的蚊幼虫10.2需做病害检疫的棉花,按照GB20817要求收集取样,装人指型管或采集袋中,并加注标签,24h内送至实验室进行检疫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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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实验室鉴定
按照GB20817执行。棉花常用检疫鉴定方法和检疫处理标准参见附录A。结果判定和出具证书
12.1结果判定
SN/T13612015
12.1.1根据现场检疫和实验室检疫鉴定结果,符合第4章检疫要求的,评定为检疫合格。12.1.2对不符合第4章检疫要求的,有效处理方法的,经除害处理并检疫合格的,准予进境、出境。无有效检疫处理方法的做退运,不得出境或销毁处理。12.1.3发现重大疫情或禁止进境物、符合应急处置预案条件的,按进出境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实施检疫处理程序,结果应符合第4章检疫要求,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无有效处理措施的,应依法实施退运处理。
12.2出具证书
12.2.1进境
12.2.1.1人境检验检疫合格的,签发《人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12.2.1.2人境发现疫情,实施检疫处理的,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客户要求或需对外索赔的出具《植物检疫证书》。
12.2.1.3无有效处理方法做退运或销毁处理的,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客户要求或需对外索赔的出具《植物检疫证书》。
12.2.2出境
12.2.2.1符合4.2要求,经检疫合格或经有效检疫除害处理并复检合格的,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换证凭单》。
12.2.2.2检疫不合格且无有效处理方法的,签发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12.2.2.3对输出国家或地区要求出具熏蒸证书的,经熏蒸除害处理合格后,出具《熏蒸/消毒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
转口(过境)检疫
对于转口(过境)检疫,经检疫合格或经有效检疫除害处理并复检合格的,签发《转口植物检疫证书》。
13除害处理
13.1集装箱需蒸除害处理
按照SN/T1102.SN/T1124.SN/T1281.SN/T1286执行。13.2散货熏蒸除害处理
按照SN/T1123.SN/T1143.SN/T1302.SN/T1331执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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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1361—2015
4样品保存
合同规定索赔期限的,样品保存到合同规定的索赔期满为止:合同未规定索赔期限的,出境样品14.1
保存6个月,进境样品保存3个月。每批样品保留1kg。14.2截获的有害生物需要保存时,应做出标本,贴好标签,按照规定的条件予以保存。6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棉花常用检疫鉴定方法和检疫处理标准棉花常用检疫鉴定方法和检疫处理标准见表A.1。表A.1
GB20817
GB/T18087
GB/T28084
GB/T28088
GB/T28108
SN/T1102
SN/T1123
SN/T1124
SN/T1143
SN/T1144
SN/T1264
SN/T1281
SN/T1286
SN/T1302
SN/T1331
SN/T1356
SN/T1385
SN/T2122
SN/T3287
棉花常用检疫鉴定方法和检疫处理标准一览表标准号
棉花检疫规程
植物检疫
标准名称
SN/T1361—2015
谷斑皮熹检疫鉴定方法
棉花黄萎病菌检疫检测与鉴定
刺萼龙葵检疫鉴定方法
匍匐矢车菊检疫鉴定方法
出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规程
帐幕熏蒸处理操作规程
集装箱熏蒸规程
熏蒸库中植物有害生物熏蒸处理操作规程列当的检疫鉴定方法
植物检疫
墨西哥棉铃象鉴定方法
人出境集装箱及其货物除虫规程人出境集装箱及其货物除鼠规程人出境散装货物除虫规程
人出境散装货物除鼠规程
棉花根腐病菌检疫鉴定方法
范丝子属的检疫鉴定方法
进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检疫抽样棉花皱叶病毒分子检疫鉴定方法SN/T1361-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境棉花检疫规程
SN/T1361—2015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29)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总编室:(010)68533533www.bzxz.net
网址spc.net.cn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印张0.75
开本880×12301/16
字数16千字
2017年2月第一版
2017年2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1100
书号:155066·2-30996
定价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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