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2419.2-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2419.2-2015
中文名称:进出口家具检验规程第2部分:儿童家具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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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进出口
家具
检验
规程
儿童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2419.2-2015.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furniture for import and export-Part 2 :Children's furniture.
1范围
SN/T 2419.2规定了进出口儿童家具的合格评定程序和相关要求。
SN/T 2419.2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进出口家具的检验和合格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
SN/T 2755.2-2011 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第? 部分:企业分类基本要求
SN/T 2755.3-2011出口工业产 品企业分类管理第 3部分:产品风险分级基本要求
SN/T 2755.4-2011 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第 ↓部分:检验监管方式基本要求
SN/T4038进出口木制品.家具通用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T 2700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儿童家具children 's furniture
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家具。
3.2生物安全biological safety
产品没有因微生物学、毒理学.物理和物理化学属性不符合规定要求而损害使用者健康或者威胁其生命的令人无法容忍的风险的状态。
3.3化学安全chemical safety
产品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没有因对使用者有害的化学物质浓度超标而损害使用者健康或者威胁其生命的令人无法容忍的风险。
3.4物理/机械安全physical/ mechanical safety
产品机械和几何属性以及性能的数量指标的综合,可以保证降低使用者健康受损和生命受到威胁的风险。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2419.2—2015
代替SN/T2419-2010,SN/T2500—2010进出口家具检验规程
第2部分:儿童家具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furniture for import and export-Part2.Children'sfurniture
2015-12-0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6-07-01实施
SN/T2419《进出口家具检验规程》为两个部分:一第1部分:一般家具;
第2部分:儿童家具。
本部分为SN/T2419的第2部分。bzxZ.net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SN/T2419.2—2015
本部分代替SN/T2419—2010《进出口家具检验规程》,SN/T2500—2010《进出口木制品、家具检验规程抽样与制样》。
本部分是对SN/T2419—2010《进出口家具检验规程》,SN/T2500一2010进出口木制品、家具检验规程抽样与制样》中关于儿童家具部分内容的修订。本部分与SN/T2419—2010,SN/T2500—2010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对范围进行了相应修改;
增加了合格评定活动概述;
增加了产品风险分级;
增加了企业分类评定;
增加了检验监管方式选择;
增加了报检批合格评定;
增加了附录A。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卓钦、陆瑞强、钟怀宁、郭仁宏、罗楚成、张志辉。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N/T2419—2010
SN/T250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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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进出口家具检验规程
第2部分:儿童家具
SN/T2419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儿童家具的合格评定程序和相关要求。SN/T2419.2—2015
本部分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进出口家具的检验和合格评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SN/T2755.2-2011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第2部分:企业分类基本要求
第3部分:产品风险分级基本要求SN/T2755.3一2011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SN/T2755.42011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SN/T4038进出口木制品、家具通用技术要求3术语和定义
第1部分:检验监管方式基本要求GB/T2700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儿童家具children's furniture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家具。3.2
生物安全biological safety
产品没有因微生物学、毒理学、物理和物理化学属性不符合规定要求而损害使用者健康或者威胁其生命的令人无法容忍的风险的状态。3.3
化学安全chemical safety
产品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没有因对使用者有害的化学物质浓度超标而损害使用者健康或者威胁其生命的令人无法容忍的风险。
物理/机械安全physical/mechanical safety产品机械和几何属性以及性能的数量指标的综合,可以保证降低使用者健康受损和生命受到威胁的风险。
有害物质harmful substance
产品材料中含量浓度超出限量的、并在使用产品时可能对使用者的健康状况造成消极影响的化学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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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2419.2—2015
专项检测specificallytest
在规定的周期,依据目标市场的技术法规、标准要求对产品涉及物理/机械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等项目进行检测、评定的活动。4合格评定活动概述
4.1产品总要求
4.1.1安全要求
4.1.1.1儿童家具产品应当保证对于使用者的生物安全性、化学安全性、物理/机械安全性。主要国家或地区涉及儿童家具安全的技术法规标准要求见SN/T4038。4.1.1.2出口儿童家具的安全,应满足进口国(地区)相关儿童家具的技术法规、产品安全标准的要求。4.1.1.3如果进口国(地区)没有相关儿童家具的技术法规和产品安全标准,则出口儿童家具产品安全按国际标准或我国相关标准进行检验。4.1.1.4进口儿童家具产品,应符合我国相关儿童家具强制性标准要求。4.1.2通用要求
进出口儿童家具的通用要求,如规格尺寸,数量、外观质量、理化性能等要求,应满足其固有的质量和使用性能,制造商应确保其产品满足或超过目标市场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并应对产品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
4.2合格评定活动的流程
进口儿童家具合格评定活动包括产品风险分级、检验监管方式选择、报检批合格评定等活动,出口儿童家具合格评定活动包括产品风险分级、企业分类评定,检验监管方式选择,日常监督检查,报检批合格评定、注册登记/备案管理等活动。5产品风险分级
按SN/T2755.3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通过对进出口儿童家具使用对象、使用特性、主要原料组成、国内外技术法规及标准要求、国外通报及召回原因等风险因子进行分析评估,对进出口儿童家具产品进行风险分级。
进出口儿童家具风险分级重点关注项目参见附录A。6企业分类评定
按SN/T2755.2的程序和要求确定出口产品生产企业的分类类别。7检验监管方式选择
按SN/T2755.4的程序和要求确定检验监管方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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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报检批合格评定
书面审查
SN/T2419.2—2015
应审核报检人提供的进出境货物申报信息内容是否齐全一致,真实有效,是否符合《出人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
书面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报检人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否则退单处理。8.2
实施抽检
抽批检验的频次
依据产品的风险等级和检验监管方式的选择决定抽批检验的频次,具体见表1。表1抽批检验频次
监管方式
信用监管
验证监管
一般监管
严密监管
特别监管
特殊情况
抽批检验的内容
已实施专项检测的产品
一般不实施抽批检验
每个监管周期至少抽取2批
逐批检验验证
未实施专项检测的产品
每个监管周期至少抽取2批
每个监管周期至少抽取4批
全数检验(逐批、全项目、最严检查水平进行检验)若监管周期内出口的产品批次少于最低抽批次数的,按实际出口的产品批次进行检验对首次出口的企业应实施现场抽批检验和专项检测抽批检验包括现场检验和实验室检测。8.2.3抽样
现场检验和实验室检测按有关标准规定进行抽样。检验项目及其技术要求
8.2.4.1现场检验
现场检验应按照表2的要求,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宜时辅之以测量、测试或度量)对产品名称、外观质量,数量,包装,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以及其他可在现场进行检验的项目进行检验和符合性评价,判定产品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检验完成后应做好检验记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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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2419.2—2015
表2进出口儿童家具检验/检测项目、内容和方法检验或检测项目内容
包装、标志和说明
产品一致性检查(产品名称、数量等)卫生
不应有虫蛀、霉变,没有异味
甲醛、油漆涂层重金属、木材防腐剂五氧苯酚等禁限用有毒有害物质设计、材料、结构、机构和使用安全般要求如外观品质,规格,含水率,性能等
专项检测(安全项目检测)
检验或检测方法
现场检验
专项检测应按照表2的要求进行安全项目检测和符合性评价。进出口儿童家具检验项目、内容和方法见表2。8.2.5评定
特别监
管方式
严密监
管方式
-般监
管方式
验证监
管方式
由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抽批检验的报检批,抽检结果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评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8.2.6检验有效期
进出口儿童家具产品的检验合格有效期为12个月。8.3不合格的处理
8.3.1出口检验判定不合格
一次检验判定不合格的出口儿童家具,可进行技术处理的,生产单位应对产品进行技术处理并提交二次检验,重新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准出口;对于未能对该产品进行技术处理或技术处理后重新检验仍不合格,由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产品不准出口。对经检验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在其后的报检批应加严检验,连续抽检合格后方可转为正常的检验监管措施。对连续出现3批不合格的产品,对不合格项自逐批检验应不少于3批,直至未出现不合格为止,并对企业下调管理类别。8.3.2进口检验判定不合格
进口儿童家具经一次检验不合格,可进行技术处理的,进口方应对产品进行技术处理并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准进口;对于涉及安全项目不合格,或未能对该产品进行技术处理或技术处理后重新检验仍不合格的,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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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进出口儿童家具风险分级重点关注项目进出口儿童家具风险分级重点关注项目见表A.1。表A.1进出口儿童家具分级重点关注项目目的地
美国、加拿大
适用国标的其他
国家和地区
重点关注项目
SN/T2419.2—2015
油漆涂层总铅含量、甲醛、防腐剂五氯苯酚和砷、邻苯二甲酸盐、安全性能(设计、材料、结构、机械等)、可接触零部件的铅含量等油漆涂层可溶重金属、甲醛、防腐剂五氯苯酚和砷、富马酸二甲酯、有机锡化合物、偶氮染料、八溴联苯醚、三(2,3-二溴丙基)磷酸酯、三-(氨环丙基)-膦化氧、王基酚和王基酚聚氧乙烯醚、邻苯二甲酸盐、六价铬、苯、甲苯、安全性能(设计、材料、结构、机械等)等甲醛、油漆涂层可溶重金属、安全性能(设计、材料、结构、机械等)、防腐剂五氯苯酚、砷等甲醛,油漆涂层可溶重金属,防腐剂五氧苯酚和,安全性能(设计,材料、结构、机械等)般要求如外观品质、规格、性能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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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2419.2-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家具检验规程
第2部分:儿童家具
SN/T2419.2—2015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29)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总编室:(010)68533533
网址spc.net.cn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
开本880×12301/16
印张0.75
5字数12千字
2016年12月第一版
反2016年12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1100
书号:155066·2-30869
定价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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