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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4330-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4330-2015

中文名称:进境水果检疫处理一般要求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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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水果 检疫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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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T 4330-2015.General requirement of quarantine treatment of entry fruits.
1范围
SN/T 4330本标准规定了进境水果检疫处理的一般要求。
SN/T 4330适用于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境水果所携带有害生物的检疫处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34溴甲烷原药
GB 5452磷化铝片剂
GB17568γ辐照装置设计建造和使用规范
GB/T 25306辐射 加工用电子加速器工程通用规范
GB/T 21659植物检疫措施准则 辐照处理
SN/T 1123帐 幕熏蒸处理操作规程
SN/T 1143植物检疫 简易熏蒸库熏蒸操作规程
SN/T 1124集装 箱熏蒸规程
SN/T 1587林木蛀干害虫真空 熏蒸处理规程
ISPM28限定有害生物的检疫处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检疫处理quarantine treatment
为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入.传出、定殖和/或扩散,或对这些检疫性有害生物进行官方控制而实施的处理。本标准指对人境水果所携带有害生物采取熏蒸处理、冷处理、热处理、辐照处理等经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技术手段。
3.2熏蒸处理fumigation
借助熏蒸剂这样一类化合物,在一定时间内利用密闭空间将有害生物杀灭的技术或方法。
3.3熏蒸剂fumigant
在特定的温度和压力下,能够处于气体状态,在足够浓度和足够时间下能够对有害生物起灭活作用的一种化学药剂。本标准指溴甲烷和磷化氢两种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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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4330——-2015
进境水果检疫处理一般要求
General requirement of quarantine treatment of entry fruits2015-09-0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6-04-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晓燕、于文涛、叶剑雄、陈艳、郑茂灿、陈明、章溯SN/T4330—2015
1范围
进境水果检疫处理一般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进境水果检疫处理的一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境水果所携带有害生物的检疫处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
SN/T4330—2015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434漠甲烷原药
GB5452磷化铝片剂
GB17568
Y辐照装置设计建造和使用规范
GB/T25306
GB/T21659
SN/T1123
SN/T1143
SN/T1124
SN/T1587
ISPM28
3术语和定义
辐射加工用电子加速器工程通用规范植物检疫措施准则辐照处理
帐幕熏蒸处理操作规程
植物检疫-简易熏蒸库熏蒸操作规程集装箱熏蒸规程
林木蛀干害虫真空熏蒸处理规程限定有害生物的检疫处理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丁本文件。3.1
检疫处理
quarantinetreatment
为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人、传出、定殖和/或扩散,或对这些检疫性有害生物进行官方控制而实施的处理。本标准指对入境水果所携带有害生物采取熏蒸处理,冷处理、热处理、辐照处理等经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技术手段。
里fumigation
熏蒸处理
借助熏蒸剂这样一类化合物,在一定时问内利用密闭空间将有害生物杀灭的技术或方法。3.3
熏蒸剂
Jfumigant
在特定的温度和压力下,能够处于气体状态,在足够浓度和足够时间下能够对有害生物起灭活作用的一种化学药剂。本标准指溴甲烷和磷化氢两种药剂3.4
cold treatment
冷处理
应用持续的不低于冰点的低温冷藏处理货物及其可能携带的有害生物,超过有害生物所能恐耐的临界温度,从而导致有害生物死亡,作为控制害虫的一种安全有效的检疫处理方法,1
SN/T4330—2015
热处理hottreatment
提升被处理货物的温度达到一规定值并在规定时间内维持这一温度值,以杀灭被处理货物可能携带的有害生物。
hotwater immersion,hotwater dips and sprays热水处理
直接使用热水(46.1℃~70℃)浸泡水果或将热水喷淋到水果上以加热水果的热处理。3.7
热蒸汽处理
vaporheattreatment
热空气湿度大于98%的热处理
phytosanitaryirradiationtreatment辐照处理
利用粒子化辐照射线(射线、X射线、电子束等)对货物进行处理,使其携带的有害生物死亡、失去繁殖能力或不能成功发育,达到防止有害生物传播、蔓延和扩散的目的。4基本要求
4.1对进境水果中发现的限定有害生物可以进行熏蒸处理、冷处理、热处理(热水浸泡处理、蒸热处理)和辐照处理
4.2对进境水果检疫处理,原则是在杀灭有害生物同时,尽可能小的影响水果的品质。4.3应根据水果种类、包装、有害生物种类及其运输选择合适的检疫处理措施,
4.4有几种检疫处理措施可供选择时人员与技术水平,口岸处理设施设备情况等,应优先选摔设备条件好技术水平高、环境更友好、前期经验更丰富、对水果品质影响更小的检疫处理方法
4.5所有记录资料均应妥善保存以备潮源,检疫处理过程中的温度、浓度等记录应在检疫处理单位至少保存2年。
4.6应保存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和维修记4.7应保存所有量度仪器定期校正口5熏蒸处理
熏蒸设施和场地
所有设施和场地均须经检验检疫部门,认可和批准。5.2熏蒸剂、仪器和用具
5.2.1熏蒸剂
浪甲烷、磷化氢是水果熏蒸中常用的熏蒸剂。溴甲烷产品质量应达到GB434要求。磷化氢产品质量应达到GB5452要求。
5.2.2熏蒸剂浓度检测仪器
检测仪器如下
a)热导式气体浓度检测仪精度:灵敏度不低于1g/mb)
气相色谱仪:检测精度为0.1mL/m。2
c)微量气体检测仪:检测精度为1ml./m。5.2.3熏蒸剂汽化器
汽化幕的熏蒸剂出口温度不低于20℃。5.2.4测温装置
水银温度计:检测精度为士0.5℃。数字式测温仪:检测精度为士0.1℃熏蒸库测温系统的温度传感器:检测精度为士0.1℃。5.2.5磅秤
称量范围0kg~150kg,感量0.1kg5.2.6其他熏蒸器材
SN/T4330—2015
循环风扇、投药管、投药插针、尼龙测毒采样管、气袋、采样泵、熏蒸警戒标志、防毒面具、胶粘带、剪刀、计算器、铁夹、沙袋等。
5.3帐幕熏蒸
帐幕熏蒸按照SN/T1123的相关要求实施。5.4熏蒸库熏蒸处理
按照SN/T1143的相关要求实施
5.5集装箱熏蒸处理
按照SN/T1124的相关要求实施。5.6真空熏蒸
按照SN/T1587的相关要求实施
溴甲烷熏蒸处理技术指标
溴甲烷常压和真空熏蒸处理技术指标参见附录A5.8处理效果判定
根据熏蒸剂有效浓度和熏蒸时间综合判断熏蒸效果。达到规定要求的,出具熏蒸处理结果报告。6蒸热处理
仪器和用具
温度探针、标准温度计、恒温水浴箱、保温壶、洁净的碎冰块、蒸馏水、放大镜、培养皿、指形管、镀子、台灯等。
6.2蒸热处理场所和设施
6.2.1场地要求
蒸热处理场地均应经检验检疫部门认可和批准。3
SN/T4330-2015
分区明晰,应包括检疫区、分级区、处理区、包装区、存贮区。处理区、包装区和存贮区建立隔离设施,以避免有害生物的再次感染。处理场地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6.2.2设备技术要求
处理设施应能满足须处理有害生物的技术指标要求。设备技术要求如下:处理设施应经检验检疫机构注册批准。人境水果的蒸热处理应在蒸热处理设施处于有效的状态下进行,具有差压式蒸热处理装置,能在4h连续升温时间内使蒸热处理空空间温度上升至50℃~52℃.果心温度达46℃~48℃。
一具有能自动记录温湿度数据的记录仪,并且能容纳足够数量的温度探针。温湿度记录仪能测定所有温湿度探针的数据,并能按照一定的时间问隔记录和打印测定的时间和温湿度数据。
温度探针精度要求达到±0.15℃。6.3
处理要求
每次蒸热处理果实体积不低于蒸热处理室体积的1/3。蒸热处理操作人员需经过专门的培训利考核。6.3.2
经过处埋的果实必须直接卸到防虫的包装区,以防止有害生物的再次感染。6.4
蒸热处理前准备
场地防疫处理
在每个热处理季节前·蒸热处理场地应用杀虫剂进行防疫处理。2温度探针校正
6.4.2.1温度探针由检疫官员负责校正。6.4.2.2使用经国家认定的标准水银温度计校正。6.4.2.3校正方法:将探针和标准温度计一起放盛水的恒温水浴箱内,水浴箱加热至处理指标温度(如47℃),通过微调水浴箱的温度设置,使标准温度计温度显示至目标温度,利用温度记录仪记录温度探针的温度,计算温度探针与标准温度计的误差,重复3次,取2次以上相同的数值。6.4.2.4误差超过士0.4℃的探针不能使用,应予替换,6.4.3
温度探针的重复校正
在蒸热处理季节,每隔14d校正1次。6.4.3.2
当温度记录仪发生故障修复后,温度探针应重新校正。6.4.3.3
更换温度探针后。
检疫官员认为有必要重新校正。6.4.4温度测定
测试所有温度探针,以检查温度探针感应是否准确和稳定。6.4.4.1
测定蒸热处理室空间温度分布状况,处理时应将温度探针放置在蒸热处理室内最低温度区域。6.4.4.2
温度测定时蒸热处理室应放置不少于750kg的果实,且果实大小、成熟度和品种与待处理的果实一致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6.4.4.4温度探针分别置于蒸热处理室内上、中、下层的前、后、左、右、中共15个点进行温度测试4
6.5蒸热处理
6.5.1装载
SN/T4330—2015
使用专用塑料筐装载待处理的果实,置于蒸热托盘上,然后将蒸热托盘推入相应的蒸热堆位。核查每批进人蒸热处理室果实的重量,每次处理果实盛载量应不少于蒸热处理最大装载量的1/3。6.5.2温度探针的安插
每个蒸热托盘至少安插1个温度探针,安插位置根锯温度测试结果确定,一般最低温度分布区在货物顶层的中间或边角位置。每批蒸热处理至少使用9个温度探针。温度探针安插在较大的果实内,探针感应部位应位于果实中心接近果核但义不能接触到果核,并且探针应播满果实。
温度探针引线需固定在筐上,以防止脱落6.5.3实施蒸热处理
6.5.3.1按处理要求设定蒸热处理程序。6.5.3.2关闭蒸热处理室门,开始运行蒸热处理设备:6.5.3.3蒸热处理期间,应密切监视温度记录仪数据,确保蒸热处理按认可的要求进行·同时应检查蒸热处理室有无漏气或其他问题。检疫官员对其过程将进行监管6.5.3.4温度记录仪应设定为每隔5min自动记录一次探针的温度6.5.3.5当所有的果心温度达到指定的处理温度时,开始计算处理时间,并维持至指定的处理时间。6.5.4降温
根据不同水果的特性或具体的工艺要求,采用冷水喷淋、冰水浸、自然降温等方式对蒸热处理后的果实进行降温处理
6.6蒸热处理技术指标
不同水果,不同有害生物蒸热处理技术指标,参见附录A。6.7处理效果判定
每次处理结束后,由检疫官员检查温度记录,确认处理温度、处理时间是否符合要求,如果各项处理指标符合要求,则确认处理有效。7热水浸泡处理
7.1仪器和用具
温度探针、标准温度计、非贮水槽式热水加热器、镀锌水槽、PVC管道系统与塑料结构栅栏、鼓风机、气幕、温度传感器、恒温水浴箱、保温壶、洁净的碎冰块、蒸馏水、放大镜、培养血、指形管、镊了、台灯等。
7.2热水浸漫泡处理场所及设施要求7.2.1场地要求
热水浸泡处理场地均应经检验检疫部门认可和批准,分区明确,应包括检疫区、分级区、处理区、包装区、存贮区。处理区、包装区和存贮区应有隔离设SN/T4330—2015
施,以防止有害生物进人。处理场地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7.2.2设施要求
处理设施应能满足须处理有害生物的技术指标要求。设施要求如下:热水浸泡处理设施需经检验检疫机构注册批准。入境水果的热水浸泡处理必须在热水处理设施处于有效的状态下进行热水处理设施应具备合适的配置,保证水不断循环,并保持在恒定温度范国内(根据处理对象不同.温度要求不同,如热水处理芒果,温度要求为46.1℃,若有降低,不能低于45.5℃,且不能超过10min),以实施有效的热水处理。热水处理设施应由检验检疫机构考核注册登记具有能自动记录温湿度数据的记录仪,并具有和容纳足够数量的温度探针。温度探针精度要求达到土0,15℃7.3处理要求
处理水果应完全浸泡在热水中(例如芒果应浸在水中至少10cm以下)测定果实的温度探针需安插在处理果实中最大的果实中心内。每处理设施内记录果心温度的温度探针不少于3支,
处理用水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洁净水。经处理过的果实应直接卸到防虫的包装区,以防止有害生物的再次感染。温度探针校正
所有温度探针应由官方检疫官员负责校使用经国家认定的标准水银江
温度计校
校正方法:同上。
误差超过士0.4℃的探针不能使用,应予替持温度探针的重复校正
温度探针每使用1@次,校正1次
当温度记录仪发生故障修复后·温度探针应重新校正更换温度探针后。
检疫官员认为需要重新校正
热水浸泡处理步骤
温度探针安插
温度测量包括水温和果温。
果温温度探针安插在最大的果实内,感应点位于果实的中心。水温温度探针安插位置位于温度最低区域。水果放置
处理时果实应浸没于水面10cm以下。7.6.3实施处理
按处理要求设定处理程序。
温度记录仪每5min自动记录温度一次。7.6.3.2
7.6.3.3当所有果实温度探针达到处理温度时,开始计算处理时间。7.7降温
处理完成后将果实移至常温处降温。7.8水果热水浸泡处理指标
不同水果有害生物热火浸泡处理的技术指标,参见附录A。7.9处理效果判定
SN/T4330—2015
每次处理结束后,由检疫宣员检查温度记录,确认处理温度、处理时问是否符合要求,如果各项处理指标符合要求,则确认处理有效8冷处理
仪器和用具
加热器、镀锌水槽、PVC管道系统与塑料结构栅栏、鼓风温度探针、标准温度计、非贮水槽式热水机、气幕、温度传感器、恒温水浴箱、保温壶、洁净的碎冰块、蒸馏水、放大镜、培养血、指形管、镊子、台灯等。
8.2冷处理设施和场地
8.2.1场地要求
冷处理场地均应经检验检疫部门认可和批准分区明确,应包括检疫区分级区处理区、包装区存贮区,
处理区、包装区和存贮区应有隔离设施,以防止有害生物进入。处理场地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8.2.2设施要求
处理设施应能满足须处理有害生物的技术指标要求。设施要求如下:冷处理设施需经检验检疫机构注册批准。人境水果的冷处理应在冷处理设施处于有效的状态下进行。制冷设备:使用的冷处理设施符合适当的标准目具有能使果实达到和维持所需温度的制冷设备
温度记录仪:具有满足最低数量要求的多通道温度记录仪。记录仪能够自动记录并贮存处理过程的温度数据,并且能达到探针所要求的精度。温度探针:有足够数量的温度探针,温度探针和温度记录仪应相匹配,能够准确测量库温和果温,探针的精度至少达到士0.15℃空气循环系统:具有空气循环系统,使库内各部温度一致。8.3温度探针的校正
8.3.1处理前温度探针出检疫官员负责校正,校正方法如下:将碎冰块放人保温壶内然后加入蒸馏水,水与冰混合的重量比例约为1:1:将标准温度计和温度探针同时插人冰水中,并不断搅拌冰水,同时用手持扩大镜观测标准温度计的刻度值,使冰水温度维持在0℃,然后记录温度探针显示的温度读数,重复3次,要求3次的温度读数保持一致。8.3.2任何误差超出士0.15℃的探针则不符合要求应更换,7
SN/T4330—2015
处理完成时,检疫官员应再次通过校正方法验证果温探针的误差8.4温度探针的安插
至少要安插以下4个探针测量果实(果心)的温度:二个位于冷处理室中部所装货物的中心:一个位于冷处理室中部所装货物项层的边角:一个位于所装货物中部近回风口处;一个位于所装货物顶层的边角近回风口处,8.5冷处理步骤
8.5.1预冷
把需要处理的水果,置于冷库内,冷库温度与水果冷处理要求温度一样,进行处理。当安插在水果内的温度探针显示温度与冷处理要求温度差0.28℃时,小可以把需要处理的水果迅速移到已经调好温度的冷处理室内或集装箱中,开始冷处理。8.5.2安插温度探针
8.5.2.1测量库温:至少用2个探针(分别在出风口和回风口)测量库温。8.5.2.2安插果温探针。
8.5.2.3连接果温探针和记录仪
8.5.2.4探针的安插和与记录仪的连接应在检验检疫机构授权的官员监管和指导下完成。处理计时
所有的果温探针都达到指定的温度时才能作为冷处理的起始时间。8.6水果冷处理指标
水果冷处理指标,参见附录A。
处理效果判定
每次处理结束后,由检疫官员检查温度记录,确认处理温度、处理时问是否符合要求,如果各项处理指标符合要求,则确认处理有效。9辐照处理
9.1设施要求和环境要求
9.1.1设施要求
辐照处理场地均应经检验检疫部门认可和批准。处理设施应能满足须处理有害生物的技术指标要求。设施要求如下:-应在检验检疫机构注册批准的辐照处理设施内进行。辐照处理的设施建设需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辐照装置必须按GB17568的要求执行,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按GB/T25306执行。9.1.2环境要求
9.1.2.1明确分区,辐照处理设施具有独立的封闭区域.布局合理,根据功能分设辐照前产品储存区(库8
房)、辐照工作区、辐照后产品储存区(库房)。SN/T4330—2015
9.1.2.2需采取有效的防虫措施,防止有害生物进人处理区。9.1.2.3隔离:辐照处理设施通过隔离围墙与周国环境完全隔离,围墙离地面的总净高度不低于2.5m。进出口分开设置,并设立有人值守通道。辐照前产品储存区(库房)与辐照后产品储存区(库房)分开设置,确保物理隔离,通过明显标识加以区分。9.2设施的认可与核查
9.2.1按照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辐照设施核查清单及GB/T21659的要求对辐照设施的建造、操作人员、产品的搬运和储藏、工艺流程、包装与标签、辐照记录等6个方面进行核查,全部合格的设施可用于检疫处理。
9.2.2定期核查,辐照设施进行大调整或其他严重影响辐照处理效果时,应重新认可。9.3吸收剂量的分布与测定
9.3.1概述
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实施常规剂量测定、绘制剂量分布图,准确测定货物处理过程中的吸收剂量。
9.3.2剂量分布图的绘制
9.3.2.1在每批货物处理前,需绘制剂量分布图,剂量测定点在27个以上。确定货物吸收剂量的分布情况、最低吸收剂量、最大吸收剂量及辐照剂量不均匀度;确定剂量监测过程中剂量计的安放位置。9.3.2.2至少需要对不完全装载(部分填充)、首次和未次处理绘制剂量分布图,明确吸收剂量的分布与正常装载情况下的差异。
9.3.2.3设施维修、设施的活度与结构进行调整、处理过程影响吸收剂量时,应重新绘制剂量分布图,并做好文件记录
9.3.3常规剂量的测定
9.3.3.1正确选用适宜的剂量测量系统与程序,严格按规范操作。9.3.3.2根据辐照设施、工艺流程、货物、相关标准以及植物检疫要求,规定常规剂量测定的次数、剂量计安放位置和频率。
9.4处理流程的控制
9.4.1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辐照处理,准确记录。9.4.2对货物进行编码、标记,货物处理流程单准确显示货物的状态。9.4.3
准确记录工艺参数:
对动态辐照,每批产品中至少应把剂量计置于为首的、中间的及最后的3个辐照箱内,并且保a)
证在任何时候辐照室内至少有一个剂量计在进行监测。静态辐照时在每批(种)堆码的产品中至少放置一个剂量计监测所吸收的剂量值h)
监测并记录其他加工控制参数,如辐射源位置、产品辐照箱传输状况、停顿时间(或传输速度)、c
启运与停照时间、故障引起的辐照中断、辐照室内的辐射水平、温度、湿度等。d)监测记录影响吸收剂量的各种因素:辐照源(类型、活度与排列),辐照时间,产品的组成、堆积密度、堆码方式与包装,以及辐照源与产品间的几何学配置。9.5处理剂量要求
不同水果有害生物辐照处理技术指标可参考ISPM28号有关附件(参见附录B)。9
SN/T4330—2015
处理效果判定
满足以下条件,可判定为处理合格有效:剂量分布图证明货物中的最低吸收剂量大于辐照处理技术指标要求的最低吸收剂量,最大吸收剂量小于货物的最大耐受剂量;常规剂量测定中监测的剂量符合剂量分布图的结果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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