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4331-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4331-2015
中文名称:进境水果检疫辐照处理基本技术要求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10514283
相关标签:
水果
检疫
辐照
处理
技术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4331-2015.Basic requirements for phy tosanitary irradiation of importing fruits.
1范围
SN/T 4331规定了进境新鲜水果实施检疫辐照处理的基本技术要求。
SN/T 4331适用于进境新鲜水果携带限定性有害生物(昆虫、螨类)的检疫辐照处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4891.5辐照新鲜水果 、蔬菜卫生标准
GB16334Y辐照装置食品加工实用剂量学导则
GB/T16841能量为300keV~25MeV电子束辐射加工装置剂量学导则
GB/T 18524食 品辐照通用技术要求
GB/T 21659植物 检疫措施准则辐照处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检疫辐照处理phytosanitary irradiation
利用Y射线或电子加速器产生的高能电子束或X射线直接照射被处理货物,使其携带的有害生物死亡、失去繁殖能力或不能完成发育周期,达到防止这些危险性有害生物在一个新的地方定殖、传播或蔓延的目的。
3.2最低有效剂量minimum effective dose
阻止进境水果中携带的限定性有害生物(昆虫、螨类)继续繁殖或导致其不育的最低剂量,即检疫辐照处理进境水果的剂量下限值。
3.3最高耐受剂量maximum tolerance dose
不影响进境水果感官品质和营养品质的最高剂量,即检疫辐照处理进境水果的剂量上限值。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4331—2015
进境水果检疫辐照处理基本技术要求Basic requirements for phytosanitary irradiation of importing fruits2015-09-0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净国变直
2016-04-01实施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SN/T4331—2015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康芬芬、詹国平、程瑜、李柏树、杨菲、刘海军、张瑞峰、魏亚东、黄庆林1范围
进境水果检疫辐照处理基本技术要求本标准规定了进境新鲜水果实施检疫辐照处理的基本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进境新鲜水果携带限定性有害生物(昆虫、螨类)的检疫辐照处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
SN/T4331—2015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4891.5辐照新鲜水果、蔬菜卫生标准GB16334辐照装置食品加工实用剂量学导则GB/T16841能量为300keV~25MeV电子束辐射加工装置剂量学导则GB/T18524
食品辐照通用技术要求
GB/T21659
植物检疫措施准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辐照处理
检疫辐照处理phytosanitaryirradiation利用射线或电子加速器产生的高能电子束或X射线直接照射被处理货物,使其携带的有害生物死亡、失去繁殖能力或不能完成发育周期,达到防止这些危险性有害生物在一个新的地方定殖、传播或蔓延的目的。
吸收剂量ahsorbeddose
任何电离辐射,授予质量为dm的物质的平均能量de除以dm的商值,即:D=de/dm,单位为戈瑞,符号为Gy,1Gy=1J·kg-1
最低有效剂量
minimumeffectivedose
阻止进境水果中携带的限定性有害生物(昆虫、螨类)继续繁殖或导致其不育的最低剂量,即检疫辐照处理进境水果的剂量下限值。3.4
maximum tolerance dose
最高耐受剂量
不影响进境水果感官品质和营养品质的最高剂量,即检疫辐照处理进境水果的剂量上限值。3.5
辐照剂量irradiationdose
为了达到预期的检疫安全目的进行辐照处理所需的吸收剂量范围,其下限值应大于最低有效剂量,上限值应小于最高耐受剂量,
SN/T43312015
剂量作图dosemapping
实施辐照处理时通过使用剂量仪测量处理负载吸收剂量的分布。3.7
剂量测量系统
dosimetrysystem
由剂量计、相关的分析仪器及剂量响应校准曲线或剂量响应函数组成的用来确定吸收剂量的系统。3.8
dose uniformity ratio
剂量不均匀度
同一批处理负载中吸收的最大剂量与最小剂量的比值,即U=Dmax/Dmi。4处理目标
进境水果检疫辐照处理的日标是防止限定性有害生物的传人和扩散·使有害生物死亡、不能成功发育或失去繁殖能力,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规定所需达到的处理效果。5辐照前要求
5.1存储条件
厂区具有待处理区、处理区和已处理区,各区域之间应有物理隔离,功能划分明显、布局合理,防止交叉感染,并满足如下要求:
待处理区用于处理前水果的包装、检查和临时存放,应采用防虫包装等措施防止害虫逃逸:处理区用于水果的检疫辐照处理,应标记并区分已处理与未处理水果批次;已处理区用于存放处理完成的水果批次,应有防止害虫交叉感染的措施,如设置双层门,通风区域设置纱窗(网眼小于根据害虫的种类确定)等。水果存储区域的环境、设施应满足如下要求:保持仓库和水果堆放区的清洁卫生;一定期消毒、灭虫,安放防鼠设施及开展鼠害防治:一待处理区和已处理区应具备必要的保温、冷藏、保鲜条件。5.2人员要求
检疫辐照处理操作人员应具备辐照处理相应的专业及防护知识,符合国家规定的健康条件,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安全证书认证;经过有害生物防控知识的相关技术培训,熟练掌握水果等货物的搬运及实施辐照处理的要求,并在检验检疫部门备案:操作人员的数量应满足实际需要。5.3包装要求
5.3.1产品
辐照前应首先挑选剔除腐烂、不宜辐照的水果,对其进行销毁处理。5.3.2包装材料
采用食品级、耐辐照、具有保护性的包装材料,包装的大小和尺寸需满足检疫辐照处理设施的硬件要求,辐照后包装材料或容器仍具有对水果的保护功能。包装箱或容器内气体成分与大气成分无明显变化。检查或替换原包装使其具备防止害虫逃逸和再感染的功能,并对包装箱进行编码、标记,2
以准确显示水果的状态。
6辐照处理
6.1授权
SN/T4331—2015
检验检疫机构应对实施检疫辐照处理的单位或企业进行授权,确保辐照处理设计合理、程序规范、效果可靠、文档齐全,以及被处理商品的安全(见GB/T21659)。每次辐照处理前需制定处理方案,包括最低有效剂量、最高耐受剂量、剂量监测方法、包装情况、处理流程、有害生物防疫措施、水果的搬运与储藏措施等,处理方案经检验检疫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认可后方可实施。2辐照时期
一旦在水果中发现限定性害虫,应立即将该批次进境水果连包装一起运输至辐照场所进行辐照处理,以防害虫逃逸
3辐照源和辐照装置
辐照源和辐照装置按GB/T18524的规定执行6.4剂量测量
6.4.1总则
剂量测量应确保处理货物所有部分的吸收剂量达到最低有效剂量。6.4.2启用剂量测量
包括辐照源到辐照位置的重复性、剂量作图、不同堆积密度、堆积方式的货物中辐照运行参数与总体平均剂量的关系。
6.4.3日常剂量监测
包括根据剂量作图放置剂量计、抽样监测货物吸收剂量、定期标定辐照场、核对货物剂量不均匀度、检验装置运行参数及与货物吸收剂量的关系。6.4.4辐照装置的剂量测量
按GB/T16334的规定执行。
6.4.5电子束辐照装置的剂量测量按GB/T16841的规定执行。
6.4.6剂量作图
需要对不完全(部分填充)装载、首次和最后一次处理负载进行剂量作图,以便确定吸收剂量的分布是否与常规负载存在明显差异,并对处理作相应调整;当设备或操作程序出现任何变化(包括设备维修、改变、调整等)时,应重新进行剂量作图。6.5辐照剂量
辐照剂量应在最低有效剂量与最高耐受剂量之间,最低有效剂量取决于害虫的种类(参见附录A),3
SN/T4331—2015
具体剂量指标参照附录B的要求获得,最高耐受剂量取决于水果的种类。应确保照射均匀,准确监测水果的吸收剂量,辐照剂量不均勾度应≤2(见GB/T14891.5)。当处理失败或处理过程出现故障时,需及时向检验检疫部门报告情况,可进行重复辐照,但辐照总吸收剂量不应超过水果的最高耐受剂量6.6标识
经检验检疫机构认定处理合格后,水果包装上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加施辐照标识,并添加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处理标识,以便识别和追踪。6.7文档记录
辐照工艺数记录
启用及日常运行中有关辐照处理控制、剂量监测以及辐照装置日常运行参数。6.7.2辐照处理记录
辐照处理记录包含报检批号、企业名称、货物名称、辐照日期、有害生物名称、辐照场内大气压、辐照场内温湿度、要求剂量、最低吸收剂量、最高吸收剂量以及剂量率等信息(参见附录C)。辐照后要求
7.1购存
辐照处理后的水果应贮存在条件适宜的已处理区7.2运输
在运输时,应防止包装的破损以免二次污染。8检验检疫监管与放行
检验检疫人员采用现场监管或核查辐照处理记录的方式对辐照处理过程进行监管,对处理效果进行评价,合格后准予放行。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有害生物辐照不育的最低有效剂量SN/T4331—2015
表A.1描述了部分水果携带的有害生物(类别)辐照不育的最低有效剂量,供辐照处理时参考。表A.1有害生物(类别)辐照不育的最低有效剂量\有害生物(类别)
实蝇科(Tephritidae)
墨西哥按实蝇(Anastrephaludens)西印度按实蝇(Anastrephaobliqua)暗色实蝇(Anastrepha serpentina)扎氏果实蝇(Bactroceru jurvisi)星上兰实蝇(Bacirucera tryoni)桔小实蝇(Bactroceradarsalis)地中海实蝇(Ceratitiscapitata)苹果绕实蝇(Rhagaletispomonella)苹果鑫蛾(Cydiapomonella)
李象(Conotrachetus nenuphur)梨小食心虫(Grapholila molesta)幼虫甘薯小象甲(Cylas formicuriuselegantulus)H薯象甲(Euscepespastfasciatus)处理效果
阻止3龄幼虫羽化
阻止3龄幼虫羽化
阻让3龄幼虫羽化
阻止3龄幼虫羽化
阻止3龄幼虫羽化
阻止3龄幼虫羽化
阻止3龄幼虫羽化
阻止3龄幼虫利化
阻止3龄幼虫化蛹
阻止老熟幼虫羽化
阻止成虫繁殖
阻止成虫产射
阻止E代成虫出现
阻正E代成虫出现
引自国际植物保护组织(IPPC)发布的国际标准。五在95%置信水平下,预期达到的处理效果(阻业害虫发育)最低有效剂量(效能)
150 Gy(EDus.996 8)
70 Gy(EDas.ua a)
70 Gy(EDepa)
100Gy(EDas.97a)
100 Gy(EDa.581)
100 Gy(EDp9.997 8)
116 Gy(EDs.99 )
165 Gy(EDu.u9)
60Gy(EDgs.9pa)
200 Gy(ED.g7 w)
92 Gy(EDas.08n 0)
232Gy(ED994)
165 Gy(ED99:u952)
150 Gy(ED995)
SN/T4331—2015
B.1试验材料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检疫处理技术指标研究基本要求建议将所研究的有害生物各个发育阶段的标本归档,以便解决今后可能出现的关于分类鉴定的争端。使用的商品应处于正常的商业条件。为控制限定有害生物而进行的辐照处理研究,应了解其基本生物学,并确定将如何获得研究中使用的有害生物。辐照试验中应使用田间自然感染有害生物的商品,和/或最好以试验室培养的有害生物在自然条件下正常感染的商品。应认真详细规定培育和饲养方法:说明:建议不对试管内的有害生物进行研究,因为其结果可能会不同于对商品中的有害生物进行辐照处理取得的结果,除非初步测试表明他们的处理结果没有差别。B.2
剂量测定
应按照公认的国际标准校准、验证和使用剂量测定系统。应确定辐照产品吸收的最低和最高剂量,最好达到剂量均匀。应当定期进行常规剂量测定。国际ISO准则可用来对粮食和农业产品进行剂量测定研究B.3
估算和确认处理的最低有效剂量B.3.1剂量响应试验
应采取下列步骤来估算确保检疫安全所需要的剂量:应确定销售商品中可能存在的有害生物不同发育阶段的辐照敏感性,以确定抗性最强的阶段。抗性最强的阶段即使不是商品中存在的最常见的阶段,也是确定检疫处理剂量的阶段,一应通过试验确定最低有效剂量。如果没有相关研究的资料,建议对每一发育阶段至少使用5个剂量和一个对照,可能时每一剂量处理有害生物为50个,重复至少3次。根据每一个发育阶段产生的反应与剂量之间的关系,确定抗性最强的阶段。需要确定阻止抗性最强的阶段发育的最适剂量,和/或阻止有害生物繁殖的最适剂量。对最耐辐照的阶段进行余下的研究为了检查有害生物的存活、发育和繁殖等有关参数,在对处理后有害生物的观察期间,处理和对照的商品中的有害生物应放在相同的最适宜于存活、发育和繁殖的条件下。未经处理的对照应正常发育和/或繁殖并能够重复,以使试验有效。对照或处理死亡率较高则说明有害生物的培养条件不佳,使用这种处理死亡率来预测最合适处理剂量则可能产生错误结果。一般来说,对照的死亡率不应超过10%。B.3.2大规模试验(验证试验)
如果阻止有害生物发育或使有害生物不育,要确认提供检疫安全的估计最低剂量是否适当,应处理大量抗性最强阶段的生物个体,同时获得理想结果。处理的数量取决于所需的置信水平。技术上合理的处理效能的不同水平应由输出国和输人国商定。6
SN/T4331—2015
因为在验证试验研究中确认的最大剂量将是批准处理所需要的最低有效剂量,因此建议使最高一最低剂量比保持最低。
保存记录
应保持试验记录和数据以核实数据的有效性,并根据要求提交有关各方,如输人国的国家植物保护机构,供在确定商定的商品处理方案时考虑。SN/T4331—2015
企业名称
货物名称/数量
包装方式
有害生物名称
要求剂量
剂量测定仪
处理环境
处理批次/日期
处理结果/情况:
水果最低吸收剂量:
水果最高吸收剂量:
水果总体平均吸收剂量:
剂量率(范围):
最低: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进境水果检疫辐照处理结果报告单报检号:
最高:
温度;℃;相对湿度:
Gy/min
%大气压力:
已按处理方案要求对本批货物实施辐照处理,请检验检疫机关予以审核辅照处理操作人员(签名):
业务负责人(签名):
结果评定:
口该批货物辐照处理过程符合要求,准予放行该批货物辐照处理过程不符合要求,重新进行辐照处理。口
该批货物辐照处理过程不符合要求,重新进行检验检疫人员(签名):
注:1.附该批货物辐照处理的剂量分布图处理。
日(盖章)
年月日
2.本表式三联,第一联交检验检疫机构,第二联交货物委托处理单位,第三联由辐照处理单位留存。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