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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4456-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4456-2016

中文名称:进出口袋泡茶检验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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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进出口 袋泡茶 检验 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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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T 4456-2016.Drink tea bags for inspection of import and export.
1范围
SN/T 4456规定了进出口袋泡茶的取样、检验和检验结果的判定规则及处置。
SN/T 4456适用于进出口袋泡茶的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 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 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 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 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 菌群计数
GB 4789.4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食 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 验
GB 4789.10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食 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 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 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茶取样
GB 11680食 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
GB/T 14487茶叶 感观审评术语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袋泡茶tea bag
以茶树的芽、叶、嫩茎制成的茶叶、或以植物的可食用花朵或以食用香料和茶叶为原料,通过加工形成一定的规格,用过滤材料包装而成的产品。
3.1.1茶叶袋泡茶tea bag
以茶叶为原料,通过形成一定的规格,用过滤材料包装而成的产品。
3.1.2花茶袋泡茶herbal teabag
以可食用植物花朵或/和与茶叶为原料,通过生产工艺加工形成一定的规格,用过滤材料包装而成的产品。
3.1.3果味袋泡茶fruit teabag
以食用香料和茶叶为原料,通过生产工艺加工形成一定的规格,用过滤材料包装而成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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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4456—2016
进出口袋泡茶检验规程
Drink tea bags for inspection of import and export2016-03-0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6-10-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靠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SN/T4456-2016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史宏弟、宋欢、戴洁芸、吕彦彬、李卫华、张建军、张敏爱、黄伙水。1范围
进出口袋泡茶检验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袋泡茶的取样、检验和检验结果的判定规则及处置。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袋泡茶的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
SN/T4456—2016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义件。凡是不注H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91
GB2760
GB2762
GB2763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食品中农药录大残留限量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
GB4789.15
GB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
食品安全国家标酒
GB/T 8302
GB11680
茶取样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品微生物学检验舞菌利酵母计数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德纸卫生
食品包装用原
GB/T 14487
GB16332
评术请
茶叶感观审
食品包装材料用尼龙成型品卫生标准GB/T23776
GB/T24690
GB/T 25436
GB/T 28121
GB29921
茶叶感宫审评方法
袋泡茶
热封型茶叶滤纸
非热封型茶叶滤纸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H/T 1070
茶叶包装通则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茶叶贮藏养护通用技术条件
SB/T10095
SN/T 0918
进出口茶叶抽样方法免费标准bzxz.net
SN/T1642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检验通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7]第102号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丁本文件。SN/T4456—2016
袋泡茶teabag
以茶树的芽、叶、嫩茎制成的茶叶、或以植物的可食用花朵或以食用香料和茶叶为原料,通过加工形成一定的规格,用过滤材料包装而成的产品。3.1.1
teabag
茶叶袋泡茶
以茶叶为原料,通过形成定的规格,用过滤材料包装而成的产品。3.1.2
herbalteabag
花茶袋泡茶
以可食用植物花朵或/和与茶叶为原料,通过生产工芝加工形成一定的规格,用过滤材料包装而成的产品。
茶fruit teahag
果味袋泡茶
以食用香料和茶叶为原料,通过生产上艺加工形成一定的规格,用过滤材料包装面成的产品。3.2
检验批lot:hatch
在同一期间、环境和地点的条件下加工包装的,具有相同品质的,并由一定数量同类别、同等级、相同包装和相同单位重量的近出口袋泡茶所构成的加工或检验单位。进口袋泡茶以同运输工具到达的,相同袋泡茶品种、规格、等级的产品为一个检验批。4产品分类
根据原料的不同,袋泡茶分为茶叶袋泡茶、花茶袋泡茶果味袋泡茶。茶叶袋泡茶有:绿茶袋泡茶、红茶袋泡茶、乌龙茶袋泡茶、黄茶袋泡茶,白茶袋泡茶、黑茶袋泡茶等。花茶袋泡茶有茉莉花茶包、玫瑰花茶包、子花茶包、玉兰花茶包、柱花茶包、柚了花茶包等。果味袋泡茶有:薄荷袋泡茶、木槿袋泡茶、杏味袋泡茶、蓝莓袋泡茶、苹果味袋泡茶、草莓袋泡茶、香味袋泡茶、柑橘味袋泡茶等。
5要求
5.1滤袋材料和辅助材料要求
5.1.1滤袋材料要求
滤袋应该清洁、无毒、无异味,不影响袋泡茶品质、风味5.1.1.1
5.1.1.2非热封型袋泡茶滤纸应符合GB/T28121的要求,热封型袋泡茶滤纸应符合GB/T25436的要求,尼龙包装材料应符合GB16332的规定。其他材料制成的滤袋应符合相应材料(食品级)的规定5.1.2
辅助材料要求
5.1.2.1提线:提线应清洁、无毒,不污染袋泡茶,宜为不含荧光物质的原白棉线,严禁漂白,应符合食品接触材料卫生标准要求。提线应固定,不脱落,不断裂5.1.2.2胶黏剂:固定提线用胶黏剂应无毒、无异味,不污染袋泡茶,应属食品级。5.1.2.3钉子:封口用钉了应符合食品接触材料卫生标准要求5.1.2.4吊牌:吊牌用纸应符合GB11680的规定,其上印涮油墨应符合食品接触材料卫牛标准要求。2
5.2滤袋要求
滤袋外形完整,冲泡后不破损、不漏袋装物。5.3
包装要求
包装应无破损、无污染、无渗漏。5.3.2
SN/T4456—2016
包装内不应有恶性杂质(蚊、蝇、虫、玻璃碎片、头发、塑料、指甲、金属物及其他污移物等)。内容物要求
茶叶袋泡茶应具有本品茶叶固有的气味和品质特征,品质正常、无异味、无异臭、无霉变。5.4.1
5.4.2花茶袋泡茶可含有少量花瓣、花蕊外,不应含有非花茶类杂物、5.4.3果味袋泡茶应具有本品食品香料和/或茶叶固有的气味和品质特征,品质正常、无味、无异臭、无霉变。
5.4.4不应着色,无任何添加剂。5.5
感官品质
茶叶袋泡茶、花茶袋泡茶感官品质应符合GB/T24690的规定,果味袋泡茶应有食用香料和/或茶叶原料的汤色、具有特有果香气味、纯正。5.6理化指标
茶叶袋泡茶、花茶袋泡茶理化指标应符合GB/T24690的规定,果味袋泡茶应符合相关产品要求。5.7卫生指标
污染物限量指标
应符合GB2762或出口国(地区)的要求。5.7.2
2农药残留限量指标
应符合GB2763或出口国(地区)的要求。5.7.3香料
应符合GB2760或出口国(地区)的要求,5.7.4微生物指标
常规微生物应符合表1要求,
表1常规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
大肠菌群
采样方案及限量/(CFU/g)
检验方法
GB4789.3/第二法
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
SN/T4456—2016
5.7.4.2致病菌限量指标应符合GB29921的规定。5.7.4.3霉菌25CFU/g。
5.8净含量要求
定量包装规格由根据贸易要求确定,定型预包装产品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6样品与检验
取样和样品保留
取样和制样
按GB/T8302和SN/T0918的规定执行6.1.2
样品保留
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进口袋泡茶如报检人未提出特殊要求,样品一般保留1个月:出口袋泡茶,6.1.2.1
样品一般保留3个月。
6.1.2.2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如报检人未提出特殊要求,样品一般保留6个月,特殊情况应保存至案件结案止
6.1.2.3样品保存和管理按SNT1642执行6.2标签检验
进几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要求6.2.2出口产品标签应符合相关进口国(地区)食品标签要求。6.2.3
2个项目的检测检验。
必要时对标签上所标识的内容进行实验室至少6.3检验有效期
应在产品的保质期内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有效期自验论之口起算,检验结果有效期为60d.并且不得超过产品的保质截止日期
7试验方法
7.1感官品质
按GB/T14487和GB/T23776的规定执行。7.2理化指标
按GB/T24690或出口国(地区)的规定执行7.3污染物
按GB2762或出口国(地区)的规定的方法执行。7.4农药残留量
按GB2763或出口国(地区)的规定的方法执行。7.5微生物指标
SN/T4456—2016
进口袋泡茶按GB4789.2、GB4789.3、GB4789.4、GB4789.10、GB4789.15等标准规定执行,出口袋泡茶按出口国(地区)的规定的方法或贸易合同执行。7.6净含量
定量预包装产品应符合JJF1070的要求。8结果判定
8.1出口茶叶检验结果的判定
8.1.1将检验结果,对照标准、合同、信用证及进口国的法律法规要求综合判定是否合格8.1.2被判为不合格的产品,除因安全卫生项目(包括衣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添加剂、恶性杂质、微生物等任一项指标)被判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复验之外,允许其他项口被判不合格的产品在返工整理的基础复验一次。
8.2进口茶叶检验结果的判定
按规定抽取样本对成品进行检验安全卫生项日(包括农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添加剂、恶性杂质、微生物等任一项指标)被判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复验之外,允许其他项日被判不合格的产品在返工整理的基础复验一次。
9处置
进口袋泡茶处理
9.1.1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的,或有掺杂使假等欺诈行为的作退货或者销毁处埋。9.1.2非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的·应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或者使用,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经技术处理后,重新检验仍不合格的.做迟货处理。出口袋装茶包处理
9.2.1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的,包括农药残留、微生物、有害金属元素、食品添加剂、恶性杂质等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或有掺杂使假等欺诈行为的,不许出口。9.2.2非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的,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准出;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经技术处理后,重新检验仍不合格的,不准出口。10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购存
10.1标签标志
10.1.1产品的标签应符合GB7718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10.1.2产品的包装贮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10.2包装
销售包装、运输包装应符合GH/T1070的规定。5
SN/T 4456—2016
3运输
运输工具应防潮、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避免目晒、雨淋。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10.4贮存
应符合SB/T10095的规定,产品应贮存在清洁、下燥、无异味、通风良好的仓库中,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存混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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