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3764-202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43764-2024
中文名称:航天功能镀覆层 消杂光镀层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Space functional coatings—Plating for eliminating stray light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4-03-15
实施日期:2024-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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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航天
功能
镀覆
镀层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机械制造>>25.220表面处理和涂覆
中标分类号:综合>>基础标准>>A29材料防护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6页
标准价格:31.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白晶莹 王景润 马强 程德 张家强 李思振 王甜甜 张德忠 翟运飞 辛世刚 段鹏飞 张立功 蒋明霞 杜伟峰 李俊峰 顾栩涵 杨战争 樊博 文陈 平托 易娟 杨鑫
起草单位:北京卫星制造厂有限公司、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北京星驰恒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航天设备制造总厂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北京空间机电研究所、上海航天控制技术研究所、航天材料及工艺研究所等
归口单位:全国宇航技术及其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25)、全国金属与非金属覆盖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7)
提出单位:全国宇航技术及其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25)、全国金属与非金属覆盖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7)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航天光学产品表面通过电镀、化学镀、真空镀等方法取得的消杂光镀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铝、镁、钛、铜、铁等金属及其合金材料以及金属基复合材料上的消杂光镀层(镀黑镍、镀黑铬、镀黑锌、镀黑铜等)的检验及验收。
标准内容
ICS25.220
CCSA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3764—2024
航天功能镀覆层
消杂光镀层
SpacefunctionalcoatingsPlatingforeliminatingstraylight2024-03-15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07-01实施
GB/T43764—2024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识和随行文件
8包装、运输和存
附录A(规范性)
附录B (规范性)
附录C (规范性)
真空-紫外辐照试验方法
原子氧试验方法
空间粒子辐照试验方法
GB/T43764—2024wwW.bzxz.Net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章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全国宇航技术及其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25)、全国金属与非金属覆盖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7)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卫星制造厂有限公司、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北京星驰恒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航天设备制造总厂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北京空间机电研究所、上海航天控制技术研究所、航天材料及工艺研究所、西安航天发动机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白晶莹、王景润、马强、程德、张家强、李思振、王甜甜、张德忠、翟运飞、辛世刚、段鹏飞、张立功、蒋明霞、杜伟峰、李俊峰、顾棚涵、杨战争、樊博、文陈、平托、易娟、杨鑫。1
1范围
航天功能镀覆层
消杂光镀层
GB/T437642024
本文件规定了航关光学产品表面通过电镀、化学镀、真空镀等方法取得的消杂光镀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铝、镁、钛、铜、铁等金属及其合金材料以及金属基复合材料上的消杂光镀层(镀黑镍、镀黑铬、镀黑锌、镀黑铜等)的检验及验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138金属及其他无机覆盖层表面处理术语GB/T5270金属基体上的金属覆盖层电沉积和化学沉积层附着强度试验方法评述
GB/T6462金属和氧化物覆盖层厚度测量显微镜法GB/T10988
:光学系统杂(散)光测量方法
GB/T13962
光学仪器术语
GB/T25968
GB/T34517
GB/T34522
术语和定义
分光光度计测量材料的太阳透射比和太阳吸收比试验方法航天器用非金属材料真空出气评价方法航天器热真空试验方法
GB/T3138、GB/T10988和GB/T1396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
技术要求
镀覆前处理
光学产品在进行表面镀覆前,应先采用乙醇等溶剂或采用其他方法去除油污后再进行镀覆处理。4.2镀层结构
消杂光镀层一般由底镀层及面镀层组成,要求如下:底镀层应根据基材选用浸锌、镀铜或镀镍等;a)
面镀层应选用镀黑镍或镀黑铬、镀黑锌、镀黑铜等。4.3外观
4.3.1颜色
镀层应呈黑色或灰黑色,且连续均匀。1
GB/T43764—2024
允许缺陷
镀层允许缺陷为:
由表面粗糙度、材料、状态差异导致的色泽差异;轻微的夹具接触痕迹;
边角与深凹处镀层颜色有差异;直径小于或等于6.0mm,其深度大于1倍孔径的盲孔内表面无镀层、深度大于或等于2倍孔径的通孔(槽)内表面无镀层。
不准许缺陷
镀层不准许缺陷为:
对性能、使用起到重要作用的表面上局部无镀层;严重水渍:
镀层有烧伤及裂纹;
镀层起泡、脱落。
镀层厚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当需方对镀层厚度有特殊要求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消杂光镀层厚度
单位为微米
附着强度
适用对象
常规消光环境(常规遥感光学环境)光谱消光环境(高光谱遥感光学环境)经附着强度试验后,镀层外观应满足4.3的要求。太阳吸收比
镀层的太阳吸收比应符合表2的规定。当需方对镀层的太阳吸收比有特殊要求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
消杂光镀层太阳吸收比
常压热循环
适用对象
常规消光环境(常规遥感光学环境)光谱消光环境(高光谱遥感光学环境)太阳吸收比(α.)
经过100次热循环试验后,镀层外观应满足4.3的要求,太阳吸收比变化Aα,≤0.02。4.8
真空热循环
GB/T437642024
经过8.5次真空热循环试验,镀层外观应满足4.3的要求,太阳吸收比变化△α;≤0.02。4.9真空-紫外辐照
经过总辐照剂量不小于5000ESH等效太阳时的真空-紫外辐照试验后,镀层外观应满足4.3的要求,太阳吸收比变化Aα;≤0.02。4.10原子氧
经过总剂量不小于(1×1020)Atoms/cm2的原子氧试验后,镀层外观应满足4.3的要求,太阳吸收比变化Aαs≤0.02。
4.11空间粒子辐照
经过空间粒子辐照试验后,镀层外观应满足4.3的要求,太阳吸收比变化△α,≤0.02。4.12真空挥发性
总质量损失(TML)不大于0.1%,可凝挥发物(CVCM)不大于0.05%。4.13可清洗性
经无水乙醇等溶剂清洗后,镀层外观应满足4.3的要求。5试验方法
5.1外观
在照度不小于300Ix条件下,用目视法进行检查,产品与眼睛的距离约为350mm,必要时可使用5倍10倍的放大镜检验。
5.2厚度
按GB/T6462的规定,对替代试样在显微镜下进行厚度检测。5.3附着强度
按GB/T5270对替代试样进行划格或热震。5.4太阳吸收比
按GB/T25968的规定进行
常压热循环
在液氮-196℃~(100±5)℃的100次热循环试验前后检查镀层外观及太阳吸收比。其中(100±5)℃采用鼓风干燥箱。高温和低温的保温时间一般不少于10min。冷热工况之间的间隔时间一般不大于10s。
GB/T43764—2024
5真空热循环
在GB/T34522真空热循环试验前后,检查镀层外观及太阳吸收比。其中空间环境模拟室内压强不高于(6.65×10-3)Pa,经低温-35℃,高温+55℃,每一个循环高、低温端各保持时间不少于8h,以高温过程起始、高温过程结束,高低温循环不少于8.5次。7真空-紫外辐照
按照附录A进行真空-紫外辐照试验,在试验前后,检查镀层外观及太阳吸收比。5.8原子氧
按照附录B进行原子氧试验,在试验前后,检查镀层外观及太阳吸收比。5.9
空间粒子辐照
按照附录C进行真空-电子、真空-质子辐照试验,在试验前后,检查镀层外观及太阳吸收比。5.10真空挥发性
按照GB/T34517进行真空挥发性试验后,并计算总质量损失(TML)和可凝挥发物(CVCM)。5.11可清洗性
用纱布等纤维材料蘸无水乙醇等溶剂擦拭产品表面,目视检查镀层外观。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本文件规定的检验分类如下:
a)鉴定检验;
交收检验。
检验环境条件
各检验应在下列环境条件下进行a)
温度:15℃~35℃;
气压:在当地环境大气压;
照度:≥300x。
检验仪器及设备要求
检验用仪器及设备应满足如下要求:a)
检验用仪器及设备经计量合格,并在有效期内;量程和精度满足产品检验要求。6.4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及相应试验方法和要求应符合表3的规定4
检验项目
附着强度
太阳吸收比
常压热循环
真空热循环
真空-紫外辐照
原子氧
空间粒子辐照
真空挥发性
可清洗性
鉴定检验
“。“为必检项目;““为不检项目。6.5
鉴定检验
检验时机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鉴定检验a)
新研工艺或新建生产线初次使用前:检验项目表
交收检验
溶液配方、基材材料、设备或工艺流程发生重大改变时;设备、生产线停产超过两年再重新生产时。检验数量
要求章条号
GB/T43764—2024
试验方法章条号
鉴定检验受检样品数应不少于5件。当产品数量较少、价值昂贵或在产品上不具备测试试验条件时,可用与产品材质、表面状态、加工状态一致,并与产品一起同槽处理的替代试样来测试镀层的厚度、附着强度等性能。替代试样的尺寸为40mm×40mm×(1~2)mm或(Φ20~中100)mm×(1~5)mm。6.5.3
合格判据
合格判据如下:
其中一个检验项目不符合要求,则判定该检验项目鉴定检验不合格;a)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要求,则判定鉴定检验合格。6.6交收检验
检验时机
产品交付时,应进行交收检验。GB/T43764—2024
检验数量
镀层按需方产品需求组批提交检验,同批次产品应在同一时间、同一操作者、同一槽体、同一工艺参数下完成。
2抽样方案
抽样要求如下:
产品应100%进行外观检验;
厚度、附着强度、太阳吸收比采用替代试样检验,数量不少于3件,尺寸为40mm×40mm×b)
(1~2)mm或(Φ20~Φ100)mm×(1~5)mm。6.6.3合格判据
合格判据如下: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若外观不符合要求,则判定该件产品不合格;检验项目中若厚度不符合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检验项目中若附着强度不符合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检验项目中若太阳吸收比不符合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7标识和随行文件
7.1标识
标识在工程图、订购单、合同或产品说明书等文件中规定,标识内容一般包括但不限于基材材料、底镀层及面镀层。
随行文件
每批产品应附有随行文件,一股包括:a)
合格证;
装箱单;
试验报告;
其他随行文件。
包装、运输和贮存
8.1包装
镀覆后,产品采用干净、无污染绵纸、电容器纸等进行包装,必要时采用气垫膜进行二次包装,然后放入包装箱中。
8.2运输
在产品运输时,产品不应发生碰伤、划伤和受潮,应保证包装箱无破损。8.3购存
产品贮存时,不应碰伤、划伤和受潮,保持表面干净,不应裸手触摸。GB/T43764—2024
后续使用过程中,不应将产品放置在具有粉尘等颗粒物的环境中,放置镀后产品的库房应远离含强酸等腐蚀性介质的大气环境,不应将带有镀层的产品放入剧烈的超声波环境中振荡,不应用尖锐的金属制品刺、划产品表面,以免损伤镀层。GB/T43764—2024
A.1仪器设备
附录A
(规范性)
真空-紫外辐照试验方法
A.1.1空间粒子辐照试验设备应有真空室,能达到的真空度不高于(1.3x×10-3)Pa。真空室应无油污污染。
A.2试验条件
A.2.1试验时真空室压力应不高于(1.3×10-\)Pa。A.2.2近紫外波长范围为200nm~400nm,辐照度为118W/m2~590W/m2,辐照不均匀度应不超过±15%。
A.2.3远紫外波长范围为10nm~200nm,辐照度为0.1W/m2~10W/m2,辐照不均匀度应不超过±20%。
总辐照剂量不小于5000ESH(等效太阳时)。试验程序
检查镀层外观、测试太阳吸收比。A.3.1
将替代试样放入试验设备内部。A.3.2
当达到规定的辐照剂量后,取出替代试样。检查镀层外观、测试太阳吸收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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