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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58-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50058-2014

中文名称: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Code for design of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in explosive atmosphere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4-01-29

实施日期:2014-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32214380

相关标签: 爆炸 危险 环境 电力 装置 设计规范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环保、保健与安全>>消防>>13.220.01消防综合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工程抗震、工程防火、人防工程>>P16工程防火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 50058-1992废止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页数:111页

标准价格:24.0

出版日期:2014-10-01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标准简介

本规范适用于在生产、加工、处理、运转或贮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爆炸危险环境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及电力装置设计。


1 总则
2 术语
3 爆炸性气体环境
4 爆炸性粉尘环境
5 爆炸性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058 - 2014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inexplosiveatmospheres
2014-01-29发布
2014-10-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inexplosiveatmospheres
GB50058-2014
主编部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化工分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
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网址:www.jhpress.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辉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座3层邮政编码:100038电话:(010)63906433(发行部)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
河富华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印刷
23.875印张93千字
850mm×1168mm
2014年8月第1版
2014年8月第1次印制
统一书号:1580242·334
定价:24.00元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侵权举报电话:(010)63906404如有印装质量问题,请寄本社出版部调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1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58一2014,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2.2(1)、5.5.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月29日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4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由中国寰球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而成。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有:总则、爆炸性气体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设备的选择等。主要修订下列内容:1.规范名称的修订,即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改为《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2.将“名词解释”改为“术语”,作了部分修订并放入正文;3.将原第四章“火灾危险环境”删除;4.将例图从原规范正文删除,改为附录并增加了部分内容;5.增加了增安型设备在1区中使用的规定;6.爆炸性粉尘危险场所的划分由原来的两种区域“10区、11区”改为三种区域20区、21区、22区”;7.增加了爆炸性粉尘的分组:ⅢA、ⅢB和ⅢC组:8.将原规范正文中“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力装置”和“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力装置”合并为第5章“爆炸性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
9.增加了设备保护级别(EPL)的概念;10.增加了光辐射式设备和传输系统防爆结构类型。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借鉴了相关的国际标准及发达工业国家的相关标准,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其中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协调,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删除了原规范中关于火灾危险环境的内容.对于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设计,执行国家其他专门的设计规范本规范共分5章和5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爆炸性气体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爆炸性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等。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化工分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寰球工程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建议和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寰球工程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7号,邮政编码:100029),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寰球工程公司
参编单位: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中国昆仑T程公司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周伟熊延刘汉云
王财勇
于立键
主要审查人:王宗景
工素英
曹建勇
甘家福
杨光义
范景昌
弓普站
薛丁法
郭建军
李道本
罗志刚
刘植生
爆炸性气体环境
一般规定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范围·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分级、分组爆炸性粉尘环境
一般规定
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范围·爆炸性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
附录A
附录B
附录C
一般规定
爆炸性环境电气设备的选择
爆炸性环境电气设备的安装
爆炸性环境电气线路的设计
爆炸性环境接地设计
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示例图及爆炸危险区域划分条件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范围典型示例图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爆炸性混合物分级、分组附录D
附录E
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范围典型示例图可燃性粉尘特性举例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8)
(11)
(12)
(14)
(14)
(15)
(16)
(18)
(18)bZxz.net
(23)
(27)
(29)
(33)
(48)
(65)
(70)
(79)
Generalprovisions
Contents
Explosivegasatmosphere
Generalreguirement
Classification of hazardous arca in explosivegasatmospherc
Extension of hazardous arca in cxplosivc gas aimosphere3.4Grading and grouping of explosive gas mixtureExplosive dust atmosphere:
General requiremcnt
4.2Classification of hazardousarea in cxplosivcdustatmosphere
4.3Extension of hazardous arca in cxplosive dustatmospherc
Electricalinstallations in explosiveatmosphereGeneral requircment
5.2Selection of electrical equipment in explosiveatmosphere
Erection of electrical equipment in explosive5.3
atmosphcrc
5.4Design of electrical wiring in explosive atmosphcre5.5
Groundingdesignin explosiveatmosphereAppendixAExampledrawingandconditionofclassification of explosive hazardous2
(12)
(14)
(15))
(16)
(18)
(18)
(18)
(23)
(24)
(27)
AppendixBTypicalexampledrawing of extension ofhazardous area in explosive gasatmosphere
AppendixC
Grading and grouping of explosive gasorvapormixture
Appendix D Typical example drawing of extension ofhazardousarea in explosivedustatmosphere:
AppendixEExample of characteristics ofcombustibledust
Explanation of wordinginthis code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29)
(33)
(48)
(65)
(70)
(76)
(77)
(79)
1总则
1.0.1为了规范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的设计.使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因地制宜地采取防范措施.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在生产、加T、处理、转运或贮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爆炸危险环境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及电力装置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环境:
1矿井井下;
2制造、使用或贮存火药、炸药和起爆药、引信及火工品生产等的环境:
3利用电能进行生产并与生产工艺过程直接关联的电解、电镀等电力装置区域;
4使用强氧化剂以及不用外来点火源就能白行起火的物质的环境;
5水、陆、空交通运输工具及海上和陆地油井平台;6
以加味天然气作燃料进行采暖、空调、烹饪、洗衣以及类似的管线系统;
7医疗室内:
灾难性事故。
1.0.3本规范不考虑间接危害对于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及相关电力装置设计的影响。
1.0.4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应由负责生产工艺加工介质性能、设备和工艺性能的专业人员和安全、电气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共同.1.
商议完成
5爆炸危险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1.0.5
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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