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168-200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50168-2006
中文名称: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cable system 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06-07-20
实施日期:2006-11-01
作废日期:2019-05-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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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电气
装置
安装
工程
电缆
线路
施工
验收
规范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电气工程>>电灯及有关装置>>29.140.50照明安装系统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工业设备安装工程>>P91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页数:69页
标准价格:15.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
归口单位: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
提出单位: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电力线路安装工程及附属设备和构筑物设施的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为500kV及以下的电力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备和构筑物设施。控制电缆及导引电缆可以参照使用。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cable system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2006-07-20
2006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实施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cable system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GB50168-2006
主编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6年11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6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GB50168-2006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主编
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棵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4层)(邮政编码:100038电话:63906433363906381)
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
世界知识印刷厂印刷
850×1168毫米
2.5印张
58千字
2006年10月第一版2006年10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30100册
统一书号:1580058·797
定价:13.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468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682006,自2006年11月1日实施。其中,第4.2.9、5.2.6、7.0.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一9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日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一~二○○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要求,由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一92的基础上修订的。本规范共分8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贮存保管;电缆线路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的施工;电缆的敷设;电缆附件的安装;电缆线路防火阻燃设施施工;工程交接验收。
与原规范相比较,本规范作了如下修订:1.增加了术语一章;
2.对电缆管的连接规定的更加明确:3.对电缆线路防火阻燃施工规定的更加产格、具体;4.增加了电缆分接箱施工的规定:5.对电缆线路架空敷设规定的更加详细、具体;6.在“电缆附件的安装”一章中,对高压电缆终端及接头的安装作了具体的规定。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滨河路33号,电话:01063424285)。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1.
主编单位: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参编单位:武汉高压研究所
甘肃火电工程公司
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二工程公司
江苏电力建设一公司
吉林电力建设总公司
北京电力公司
北京电力工程公司
大连供电局
西安供电局
兰州供电公司
主要起草人:陈发宇杨荣凯薛瑛孙关福王强陈桂英李世毅周作春廖红梅景晓东苏少刚
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贮存保管
电缆线路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的施工4.1
电缆导管的加工及敷设
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电缆线路其他防护设施与构筑物的施工电缆的敷设
一般规定
直埋电缆的敷设
电缆导管内电缆的敷设
电缆构筑物中电缆的敷设
桥梁上电缆的敷设
水底电缆的敷设
电缆的架空敷设
电缆附件的安装
一般规定和准备工作
6.2安装要求
电缆线路防火阻燃设施施工
8工程交接验收
附录A
侧压力和牵引力的常用计算公式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
(4)
(18)
(19)
(26)
(33)
1总则
1.0.1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规定了电力电缆线路(以下称电缆线路)安装工程及其附属设备和构筑物设施的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1.0.3本规范适用于额定电压为500kV及以下的电力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备和构筑物设施。控制电缆及导引电缆可以参照使用。
1.0.4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1.0.5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标识及合格证件。1.0.6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关键工序,尚应事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1.0.7电缆及其附件安装用的钢制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镀锌或等同热镀锌性能的制品。1.0.8对有抗干扰要求的电缆线路,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抗干扰措施。
1.0.9电缆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1
2术语
2.0.1电缆【本体]cable
指电缆线路中除去电缆接头和终端等附件以外的电缆线段部分,通常称为电缆。
注:有时电缆也泛指电缆线路,即由电缆本体和安装好的附件所组成的电缆系统。2.0.2金属套metallicsheath
均匀连续密封的金属管状包覆层。armour
2.0.3铠装层
由金属带或金属丝组成的包覆层,通常用来保护电缆不受外界的机械力作用。
注:金属带起径向加强保护作用,金属丝起纵向加强保护作用,2.o.4L电缆终端termination
安装在电缆末端,以使电缆与其他电气设备或架空输电线相连接,并维持绝缘直至连接点的装置。2.0.5[电缆]接头joint
连接电缆与电缆的导体、绝缘、屏蔽层和保护层,以使电缆线路连续的装置。
2.0.6电缆分接(分支)箱cabledividingbox,cablefeedingpillar
完成配电系统中电缆线路的汇集和分接功能,但一般不具备控制测量等二次辅助配置的专用电气连接设备。注:电缆分接箱常用于城市环网供电和(或)辐射供电系统中分配电能和(或)终端供电。一般直接安装在户外,有时也安装在户内。电缆终端是电缆分接箱内必需的主要部件,通常采用可分离式终端(也称为可分离连接器)或户内终端。2.0.7L电缆附件cableaccessories终端、接头、厂充油电缆压力箱、交叉互联箱、接地箱、护层保.2·
护器等电缆线路的组成部件的统称。2.0.8电缆支架cablebearer
电缆敷设就位后,用于支持和固定电缆的装置的统称,包括普通支架和桥架。
2.0.9电缆桥架cabletray
由托盘(托槽)或梯架的直线段、非直线段、附件及支吊架等组合构成,用以支撑电缆具有连续的刚性结构系统。2.0.10电缆导管cableducts,cableconduits电缆本体敷设于其内部受到保护和在电缆发生故障后便于将电缆拉出更换用的管子。有单管和排管等结构形式,也称为电缆管。
3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存保管
3.0.1电缆及其附件的运输、保管,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应避免强烈振动、倾倒、受潮、腐蚀,确保不损坏箱体外表面以及箱内部件。
3.0.2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得使电缆及电缆盘受到损伤;严禁将电缆盘直接由车上推下:电缆盘不应平放运输、平放贮存。3.0.3运输或滚动电缆盘前,必须保证电缆盘牢固,电缆绕紧。充油电缆至压力油箱间的油管应固定,不得损伤。压力油箱应牢固,压力值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滚动时必须顺着电缆盘上的箭头指示或电缆的缠紧方向。3.0.4电缆及其附件到达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及时进行检查: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2电缆型号、规格、长度应符合订货要求;3电缆外观不应受损,电缆封端应严密。当外观检查有怀疑时,应进行受潮判断或试验:
4附件部件应齐全,材质质量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5充油电缆的压力油箱、油管、阀门和压力表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且完好无损。
3.0.5电缆及其有关材料如不立即安装,应按下列要求贮存:1电缆应集中分类存放,并应标明型号、电压、规格、长度。电缆盘之间应有通道。地基应坚实,当受条件限制时,盘下应加垫,存放处不得积水;
2电缆终端瓷套在贮存时,应有防止受机械损伤的措施;3电缆附件的绝缘材料的防潮包装应密封良好,并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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