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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806.7-202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4806.7-2023

中文名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09-06

实施日期:2024-09-06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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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7159132

相关标签: 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食品 接触 塑料 材料 制品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综合>>X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 4806.7-2016;GB 4806.6-2016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40页

标准价格:65.0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包括未经硫化的热塑性弹性体材料及制品。 本标准也适用于食品接触用淀粉基塑料材料及制品。
本标准代替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和原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年第14号、2014年第14号、2016年第5号、2016年第7号、2016年第10号、2017年第2号、2017年第11号公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第9号、2018年第11号、2018年第15号、2020年第4号、2020年第6号公告中的塑料树脂。
本标准与上述标准和公告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原料要求;
——增加了芳香族伯胺指标限量;
——增加了其他理化指标;
——增加了其他技术要求;
——修改了标签标识要求;
——修改了附录A;
——增加了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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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4806.7—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2023-09-0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4-09-06实施
本标准代替GB4806.6一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4806.7—2023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和原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年第14号、2014年第14号、2016年第5号、2016年第7号、2016年第10号、2017年第2号、2017年第11号公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第9号、2018年第11号、2018年第15号、2020年第4号、2020年第6号公告中的塑料树脂。
本标准与上述标准和公告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范围;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原料要求;
增加了芳香族伯胺指标限量;
增加了其他理化指标;
增加了其他技术要求;
修改了标签标识要求;
修改了附录A;
增加了附录B。
1范围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4806.7—2023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包括未经硫化的热塑性弹性体材料及制品。本标准也适用于食品接触用淀粉基塑料材料及制品。2术语和定义
2.1树脂
以相应的单体及其他起始物为主要原料,通过加成聚合、缩合聚合、微生物发酵聚合等聚合反应合成的大分子物质,以及经化学改性的天然或合成大分子物质,又称聚合物。2.2
树脂共混物
两种或两种以上具有相同或不同化学结构、物理状态的聚合物,通过物理和/或化学方法进行混合而形成的宏观上均匀连续的固体高分子材料,且每种聚合物均可作为树脂材料及其制品的主要结构组分或相,又称聚合物共混物或聚合物合金3塑料材料
以一种或几种树脂(含树脂共混物)或其预混料、预聚物等为主要结构组分,添加必要的添加剂,在一定的温度和压力下加工制成的、介于树脂与塑料制品之间的高分子材料,包括塑料粒料(或切片)、粉末、母料、片材等塑料材料。
塑料制品
以树脂(含树脂共混物)或塑料材料为原料,添加必要的添加剂,成型加工成具有一定形状的、最终接触食品的成型品(或终产品)。2.5
5母料
将影响塑料材料及制品物理性状的添加剂(如着色剂、填料、增强剂、稳定剂等)超量载附于一种或几种树脂中而制成的、与树脂或塑料材料混合使用才能加工成其他塑料材料及制品的浓缩体。基本要求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4806.1的规定。4技术要求
原料要求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中树脂的使用应符合附录A及相关公告的规定4.1.1
4806.7—2023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包括植物纤维填料)的使用应符合GB9685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食品接触用淀粉基塑料材料及制品中所使用的淀粉应为食用淀粉或变性淀粉。1食用淀粉应符
合GB31637的规定;变性淀粉应为GB2760及相关公告批准使用的品种,其质量规格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感官要求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的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浸泡液
理化指标
通用理化指标
色泽正常,无异臭、不洁物等
感官要求
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无浑浊、沉淀、异臭等感官性能的劣变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的通用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总迁移量\/(mg/dm\)
高锰酸钾消耗量*/(mg/kg)
蒸镐水(60℃,2h)
重金属(以Pb计)/(mg/kg)
4%(体积分数)乙酸(60℃,2h)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mg/kg)脱色试验
通用理化指标”
不得检出
(检出限=0.01mg/kg)
检验方法
GB 31604.8
GB 31604.2
GB31604.9
GB 31604.52
GB 31604.7
母料应按实际配方与树脂或粒料等相关原料混合并加工成最终接触食品的塑料材料及制品后进行检测。婴幼儿专用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应根据实际使用中的面积体积比将结果单位换算为mg/kg,且限量为≤60mg/kg;对淀粉含量≥40%的淀粉基塑料材料及制品,如果按规定选择的食品模拟物测得的总迁移量超过限量,应按照GB31604.8测定三氯甲烷提取物,并以测得的三氯甲烷提取量进行结果判定。不适用于淀粉含量≥40%的淀粉基塑料材料及制品。。仅适用于含有芳香族异氰酸酯和偶氮类着色剂等可能产生芳香族伯胺类物质的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本标准附录A,GB9685及相关公告中规定了迁移限量的芳香族伯胺,其限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仅适用于添加了着色剂的塑料材料及制品。2
4.3.2其他理化指标
GB4806.7—2023
4.3.2.1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应符合附录A及相关公告对所使用塑料树脂的单体及其他起始物的特定迁移限量(SML)、特定迁移总量限量[SML(T)]、最大残留量(QM)等理化指标的规定。4.3.2.2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9685及相关公告对所使用添加剂的SML、SML(T)、QM等理化指标的规定。
其他技术要求
使用了涂料、油墨和(或)黏合剂等材料的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还应符合涂料、油墨和(或)黏合剂等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5其他
迁移试验
迁移试验应按GB31604.1和GB5009.156的规定执行,本标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标签标识
标签标识应符合GB4806.1的规定。3
GB 4806.7—2023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允许使用的树脂及使用要求A.1表A.1规定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允许使用的塑料树脂名单及使用要求。表A.1中列出的树脂以CAS号为准,没有CAS号的以中文名称为准。A.2
GB9685中特定迁移总量限量[SML(T)]及SML(T)分组编号适用于本标准。A.3表A.1中树脂合成所使用单体或其他起始物为酸、醇或酚类物质的,其钠盐、钾盐和钙盐(包括酸式盐和复盐)也可在相应树脂的合成中使用,并应符合相应的酸、醇或酚类单体或其他起始物的限制性要求;表A.1已列出的单体或其他起始物的钠盐、钾盐和钙盐(包括酸式盐和复盐),其使用应按本标准规定执行。
A.4表A.1中各种塑料树脂的通用类别名缩略语含义参见附录B。表A.1
中文名称
(3R)-3-羟基
丁酸与4-羟
基丁酸的聚
1,1,2,3,3,3-
六氟-1-丙烯
与1,1-二氟乙
烯的聚合物
1,12-十二烷
二酸与3,3'-
二甲基-4,4'-
二氨基二环己
基甲烷的聚
1,1-二氟乙烯
均聚物
1,1-二氯乙
烯-氯乙烯聚
1,1-二氯乙烯
与甲基丙烯酸
甲酯的聚合物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允许使用的树脂及使用要求CAS号
125495-90-1
9011-17-0
163800-67-7
24937-799
9011-06-7
25120-29-0
类别名
SML/QM
ND(1,1,2,3,3,3-六
氟-1-丙烯:SML,DL=
0.01 mg/kg);5(1,1-二
氟乙烯;SML)
0.05(3,3\-二甲基-4,4\-
二氨基二环已基甲烷:
51,1-二氟乙烯:SML)
ND(1,1-二氯乙烯:
SML,DL=0.01 mg/kg)
或5(1,1-二氟乙烯:
QM);ND(氧乙烯:
SML,DL=0.01 mg/kg)
或1(氯乙烯:QM)
ND(1,1-二氯乙烯:
SML,DI,=0.01 mg/kg)
或5(1,1-二氯乙烯:
SML(T)
5(以1,4-丁二
醇计)
6(以甲基丙烯
酸计)
SML(T)
分组编号
其他要求
不得用于接触含
乙醇食品;使用温
度不得高于100℃
相对分子质量应
大于70000Da
仅用于重复使用
的食品接触材料
及制品
不得用于接触强
碱性物质
使用温度不得高
于121℃
中文名称
1,1-二氯乙烯
与甲基丙烯酸
甲酯和2-甲
基-2-丙烯腊
的聚合物
1,1-二氯乙烯
与丙烯睛的聚
1,1-二氧乙烯
与丙烯酸甲酯
的聚合物
1,1-二氧乙烯
与丙烯酸甲酯
和丙烯腊的聚
1,3,5-三氧环
已烷与1,3-二
氧环庚烷的聚
1,3,5-三氧环
已烷与1,3-二
氧环戊烷的聚
GB 4806.7—2023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允许使用的树脂及使用要求(续)CAS号
32335-23-2
9010-76-8
25038-72-6
24968-80-7
25214-85-1
24969-26-4
类别名
SML/QM
ND(1,1-二氯乙烯:
SML,DL=0,01 mg/kg)
或5(1,1-二氯乙烯:
QM);ND(2-甲基-2-
丙烯腈:SML,DL,=
0.01mg/kg)
ND(1,1-二氯乙烯:
SML,DL,=0.01 mg/kg)
或5(1,1-二氯乙烯:
QM);ND(丙烯腈:
SML,DL=0.01 mg/kg)
ND(1,1-二氧乙烯:
SML,DL=0.01 mg/kg)
或5(1,1-二氟乙烯:
ND(1,1-二氯乙烯
SML,DL=0,01 mg/kg)
或5(1,1-二氟乙烯:
QM);ND(丙烯腈:
SML,DL=0.01 mg/kg)
5(1,3,5-三氧环已烷:
SML);0.05(1,3-二氧
环庚烷:SML)
5(1,3,5-三氧环已烷:
SML);5(1,3-二氧环戊
烷:SML];ND[1,4-双
(2,3-环氧丙氧基)丁
烷,DL=0.01mg/kg:
SML]或1[1,4-双(2,3-
环氧丙氧基)丁烷,以环
氧基团计:QMI
SML(T)
6(以甲基丙烯
酸计)
6(以丙烯酸
6(以丙烯酸
15(以甲醛
计);5(以1,4-
丁二醇计)
15(以甲醛计)
SML(T)
分组编号
15;30
其他要求
使用温度不得高
于121℃
使用温度不得高
于121℃
使用温度不得高
于121℃
使用温度不得高
于121℃;如含有
1,4-双(2,3-环氧
丙氧基)丁烷,其
质量分数不得高
于2%,如不含则
无需限制其限量;
1,4-双(2,3-环氧
丙氧基)丁烷易与
水基食品模拟物
发生反应,可采用
残留量筛查迁移
量验证其合规性
GB 4806.7—2023
中文名称
1,3,5-三氧环
已烷与环氧乙
烷的聚合物
1,3-丁二烯
均聚物;聚丁
1,4-丁二胺与
1.6-己二酸聚
1,4-二氯苯与
硫化钠的聚wwW.bzxz.Net
1.6-己二胺与
1,12-十二烷
二酸的聚合物
1,6-己二胺与
1,6-己二酸、
e-已内酰胺和
双(4-氨基环
己基》甲烷的
聚合物
1,6-已二胺与
1.6-己二酸的
聚合物
1,6-己二胺与
1.6-己二酸和
对苯二甲酸的
聚合物
1.6-己二胺与
对苯二甲酸
(1:1)的聚合
物与e-己内酰
胺(或其钠盐)
的聚合物
(续)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允许使用的树脂及使用要求CAS号
24969-25-3
9003-17-2
50327-22-5;
50327-77-0
26125-406;
25212-74-2
26098-55-5
25053-13-8
32131-17-2
25776-721
51025-800
类别名
SML/QM
5(1,3,5-三氧环已烷:
SML);ND(环氧乙烷:
SML,DL,=0.01 mg/kg)
或1(环氧乙烷:QM)
ND(1,3-丁二烯:
SML,DL=0.01 mg/kg)
12(1,4-二氯苯:SML)
2.4(1,6-己二胺;SML)
2,4(1,6-已二胺:
SML);0.05[双(4-氨基
环己基)甲烷:SMLJ
2.4(1,6-已二胺SML)
2.4(1,6-已二胺SML)
2.4(1,6-己二胺:SML)
SML(T)
15(以甲醛计)
15(以已内酰
胺计)
7,5以对苯二
甲酸计)
15(以己内酰
胺计);7.5(以
对苯二甲酸
SML(T)
分组编号
其他要求
使用温度不得高
于121;环氧乙
烷易与水基食品
模拟物发生反
应,可采用残留量
筛查迁移量验证
其合规性
使用温度不得高
于121℃
中文名称
GB 4806.7—2023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允许使用的树脂及使用要求(续)CAS号
1.6-己二胺与
葵二酸的聚合
物;聚葵二酰
己二胺
1,6-己二胺与
间苯二甲酸和
对苯二甲酸的
聚合物
1.6-己二酸与
1,4-丁二醇、
六亚甲基二异
氰酸酯、1,6-
已二醇和2,2-
二甲基-1,3-
丙二醇的聚
1,6-己二酸与
1.4-丁二醇和
六亚甲基二异
氰酸酯的聚
1.6-己二酸与
1,6-己二醇和
2,2-二甲基-
1,3-丙二醇的
聚合物
1-丁烯均聚
物;聚1-丁烯
1-丁烯与丙烯
的聚合物
9008-66-6;
9011-52-3,
6422997
25750-236
29891-05-2
28476-49-5
25214-146
9003-28-5
29160-13-2
类别名
PUR或
PUR或
PUR或
SML/QM
2.4(1,6-已二胺;SML)
2.4(1,6-己二胺;SML)
1(六亚甲基二异氰酸
酯,以异氰酸根计:
QM);0.05(1,6-己
醇;SML);0.05(2,2-
二醇:
甲基-1,3-丙
1(六亚甲基二异氰酸
酯,以异氰酸根计:
0,05(2,2-二甲基-1,3-
丙二醇:SML);0.05
(1,6-己二醇;SML)
SML(T)
5(以间苯二甲
酸计);7.5(以
对苯二甲酸
ND(以异氰酸
根计,DL=
0.01mg/kg);
5(以1,4-丁二
醇计)
ND(以异氰酸
根计,DL=
0.01mg/kg);
5(以1,4-丁二
醇计)
SML(T)
分组编号
其他要求
使用温度不得高
于200℃;六亚甲
基二异氯酸酯易
与水基食品模拟
物发生反应,可采
用残留量筛查迁
移量验证其合规
性;2,2-二甲基-
1,3-丙二醇的质
量分数不得高
使用温度不得高
于200℃;六亚甲
基二异氰酸酯易
与水基食品模拟
物发生反应,可采
用残留量筛查迁
移量验证其合
不得用于接触乙
醇含量超过8%
(体积分数)的
聚合物中1-丁烯
结构单元占最大
质量分数
GB4806.7—2023
中文名称
1-丁烯与乙烯
的聚合物
2.6-二甲基苯
酚与2,3.6-三
甲基苯酚的聚
2-丙烯酸与硅
酸(H,Sio.
四甲酯聚合物
的锌盐
3-(4-羟基-3-
甲氧基苯基)
丙基封端的聚
二甲基硅氧烷
和硅树脂与
4,4'-二羟基
二苯基丙烷、
碳酰二氨和
4-(1-甲 基-1-
苯乙基)苯酚
的聚合物
4,4'-(4,4'-异
亚丙基二苯氧
基)双(邻苯二
甲酸酐)与
1,3-苯二胺的
聚合物
4,4'-(4,4'-异
亚丙基二苯氧
基)双(邻苯二
甲酸酐)与
4,4'-磺酰基
双苯胺的聚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允许使用的树脂及使用要求(续)CAS号
25087347
58295-797
1338452-
202483-49-6
61128-46-9
77699-82-2
类别名
SML/QM
0.05(2,6-二甲基苯酚
SML);0.05(2,3,6-三
甲基苯酚:SML)
5(锌:SML)
0.05(4,4'-二羟基二苯
基丙烷/双酚A;SML);
ND(碳酰二氯:SML,
DL=0.01 mg/kg)或 1
(碳酰二氧:QM);0.05
[4-(1-甲基-1-苯乙基)
苯酚;SMLJ
0.05[4,4'-(4,4'-异亚
丙基二苯氟基)双(邻苯
二甲酸酐):SMLJ;0.05
(4,4'-二径基二苯基丙
烷/双酚A:SML);ND
(1,3-苯二胺:SML,
DL=0.01 mg/kg)
0.05[(4,4'-异亚丙基二
苯氧基)双(邻苯二甲酸
酐);SMLJ;0.05(4,4
二羟基二苯基丙烷/双
酚A;SML);5(4,4'-磺
酰基双苯胺:SML)
SML(T)
6(以丙烯酸
ND[以 3-(4
羟基-3-甲氧
基苯基)丙烯
计,DL
0.01 mg/kg
SML(T)
分组编号
其他要求
聚合物中乙烯结
构单元的质量分
数应不高于9.5%
不得与食品直接
接触,应通过聚丙
烯(厚度不低于
30μm)或线型低
密度聚乙烯(厚度
不低于50μm)等
材质与食品隔开
不得用于生产婴
幼儿专用食品接
触材料及制品,不
得用于接触乙醇
含量超过50%
(体积分数)的食
品;碳酰二氟易与
水基食品模拟物
发生反应,可采用
残留量筛查迁移
量验证其合规性
不得用于生产婴
幼儿专用食品接
触材料及制品
不得用于生产婴
幼儿专用食品接
触材料及制品
中文名称
4,4'-二氟
苯甲酮与对苯
二酚的聚合物
4.4'-二羟基
二苯基丙烷和
环氧氯丙烷的
聚合物与甲基
内婚酸、顺丁
烯二酸酐和甲
苯二异氰酸酯
的聚合物
4,4'-二羟基
二苯基丙烷与
1,1-磺酰基-
双(4-氯苯)的
聚合物
4,4'-二羟基
二苯基丙烷与
3-氟邻苯二甲
酸酐、4-氯邻
苯二甲酸酐、
邻苯二甲酸酐
和1,3-苯二胺
的聚合物
GB 4806.7—2023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允许使用的树脂及使用要求(续)CAS号
29658-26-2
2515401-2
536741-00-1
类别名
双酚A
型环氧
SML/QM
0.05(4,4-二氟二苯甲
酮,SML);0.6(对苯二
酚:SML)
0.05(4,4'-二羟基二苯
基丙烷/双酚A;SML);
ND(环氧氟丙烷:
SML,DL=0,01 mg/kg)
或1(环氧氧丙烷:
QM);1[甲苯二异氰酸
酯(2,4-与2,6-异构体
的混合物),以异氰酸根
计:QMJ;9 mg/6 dm
[以双酚A二缩水甘油
醚(BADGE)、BADGE·
H,O和 BADGE·2H,O
之和计:QM]或9[以
BADGE,BADGE · H, O
和 BADGE·2H,O之和
计:SML(T)J;1 mg/
6 dm[以 BADGE · HC1.
BADGE·2HCI和
BADGE· H:O· HCI
之和计;QM]或1[以
BADGE · HCI,BADGE ·
2HCI和BADGE,
H.O·HCI之和计:
SML(T)J
0,05(4,4'-二羟基二苯
基丙烷/双酚A;SML);
0.05[1,1'-磺酰基-双
(4-氯苯):SMLJ
0.05(4,4'-二羟基二苯
基丙烷/双酚A;SML);
0.05(3-氯邻苯二甲酸
酐,以3-氧邻苯二甲酸
计:SML);0.05(4-氯邻
苯二甲酸酐,以4-氟邻
苯二甲酸计:SML);ND
(1,3-苯二胺:SML,
DL=0.002 mg/kg)
SML(T)
30(以顺丁烯
二酸计);ND
(以异氰酸根
0.01mg/kg);
6(以甲基丙烯
酸计)
SML(T)
分组编号
3;17;23
其他要求
不得用于生产婴
幼儿专用食品接
触材料及制品;环
氧氯丙烷易与水
基食品模拟物发
生反应,可采用残
留量筛查迁移量
验证其合规性
不得用于生产要
幼儿专用食品接
触材料及制品,使
用温度不得高于
121℃
不得用于生产婴
幼儿专用食品接
触材料及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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