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 1157.4-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D/T 1157.4-2016
中文名称:网间主叫号码的传送(补充件4)
标准类别:通信行业标准(YD)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334328
相关标签:
主叫
号码
传送
补充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YD/T 1157.4-2016.The Requirements for sending Calling Party Number between networks (Supplementary IV).
1范围
YD/T 1157.4规定了400/800 和95/96/等短号码业务平台外呼,国际漫入用户和特定用户发起呼叫,以及带有分机方式的主叫号码在公用电信网间传送的要求。
YD/T 1157.4适用于上述多种业务在公用电信网间运营商网间的互通与鉴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YD/T 1157-2001网间主叫号码的传送
YD/T 1157.1-2002网间主叫号码的传送 (补充件1)
YD/T 1157.2-2003网间主叫号码传送(补充件2)
YD/T 1157.3-2005网间主叫号码传送(补充件3)
YDN 065-1997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
GF001-9001中国国内电话网No.7信号方式技术规范
YDN 038-1997国内No.7信令方式技术规范综合业务数字网用户部分(ISUP)
3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BSC Base Station Controller 基站控制器
CDMA Cod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 码分多址
GSM Global System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s 全球移动通信系统
标准内容
ICS33.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YD/T1157.4-2016
网间主叫号码的传送
(补充件4)
TheRequirementsforsendingCallingPartyNumberbetweennetworks(SupplementaryIV)
2016-07-11发布
2016-07-1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前
规范性引用文件
缩略语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4网间主叫号码的传送要求·
4.1网间400/800业务及95/96/等业务台外呼时主叫号码传送的基本原则·4.2400/800业务及95/96/等业务台外呼叫时的主叫号码显示4.3业务台外呼时网间传送的主叫号码格式要求,国际漫游用户在我国境内呼叫时的主叫号码传送要求4.4
4.5特定用户的主叫号码传送要求·4.6网间对带有超长号码或特殊字符主叫号码的处理YD/T1157.4-2016
YD/T1157.4-2016
本标准是“网间主叫号码的传送”系列标准之一,该系列标准名称及结构如下:1.YD/T1157-2001
2.YD/T1157.1-2002
3.YD/T1157.2-2003
4.YD/T1157.3-2005
5.YD/T1157.4-2016
网间主叫号码的传送
网间主叫号码的传送(补充件1)网间主叫号码的传送(补充件2)网间主叫号码的传送(补充件3)网间主叫号码的传送(补充件4)随着网络和业务的发展,今后将对网间主叫号码的传送做进一步补充完善。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吕军、龚双瑾、张强、李大男、王晓琦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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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网间主叫号码的传送(补充件4)YD/T1157.4-2016
本标准规定了400/800和95/96/等短号码业务平台外呼,国际漫入用户和特定用户发起呼叫,以及带有分机方式的主叫号码在公用电信网间传送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上述多种业务在公用电信网间运营商网间的互通与鉴权。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YD/T1157—2001
YD/T 1157.12002
YD/T1157.2—2003
YD/T1157.3—2005
YDN065-1997
GF001—9001
YDN038—1997
3缩略语
网间主叫号码的传送
网间主叫号码的传送(补充件1)网间主叫号码传送(补充件2)
网间主叫号码传送(补充件3)
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中国国内电话网No.7信号方式技术规范国内No.7信令方式技术规范综合业务数字网用户部分(ISUP)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BaseStation Controller
Cod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基站控制器
码分多址
全球移动通信系统
Global SystemforMobileCommunicationsMobileCountry Code
Mobile Network Code
MobileServiceCenter
Public SwitchTelephone Network4网间主叫号码的传送要求
移动国家码
移动网络码
移动交换机
公众电话交换网
4.1网间400/800业务及95/96/等业务台外呼时主叫号码传送的基本原则考虑到业务发展的需要,400/800业务平台及95/96/等短号码平台外呼时,需使用400/800或95/96业务号码和作为主叫用户号码,其在网间传送的主叫号码格式应符合YD/T1157-2001的要求。400/800业务平台的归属运营企业应能根据公共服务的需要,满足对400/800业务平台外呼时的认证和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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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00/800业务及95/96/等业务台外呼时的主叫号码显示为方便用户的回拨,确保呼叫的准确性以及主叫用户的业务使用的连续性,原则上应按照用户呼出方式显示主叫号码。
400/800业务台外呼时,其向被叫用户显示的主叫号码原则上均应为400/800KNiN2ABCD。考虑到固定电话网的综合发展趋势,固定交换机改造困难等原因,原则上在向固定用户显示的号码中,允许出现主叫号码(0)400/800KNiN2ABCD格式。95/96/等短号码平台外呼时,原则上保证向这些用户显示的主叫号码等同于用户拨打该业务平台的号码。
4.3业务台外呼时网间传送的主叫号码格式要求4.3.1400/800业务台外呼时网间传送的主叫号码格式要求按照YD/T1157-2001的原则,400/800业务台外呼时,其在网间传送的主叫号码参数的格式规定如下:号码属性:国内有效号码;
号码格式:400/800KNiN2ABCD:向固定用户显示的号码中,允许出现主叫号码(0)400/800KNiN2ABCD格式。用户号码不全表示语:号码全:限制表示语:允许提供:
鉴别表示语:网络提供。
4.3.2短号码业务台外呼时网间传送的主叫号码格式要求业务台根据外呼呼叫的属性,设置平台外呼时主叫号码和地址性质表示语。以95XXX为例一本地呼叫(在被叫用户归属区域设置业务平台)平台外呼主叫号码应为:95***,号码属性为本地号码。(固网被叫,移动被叫)一长途呼叫(在被叫用户归属区域未设置业务平台,运营商提供呼入业务汇聚)统一平台的外呼主叫号码:9****,号码属性为国内有效号码分散式平台的外呼主叫号码(为保证准确呼入):0XY(本地区号或分散服务的地区区号)9*率**)号码属性为国内有效号码。
4.4国际漫游用户在我国境内呼叫时的主叫号码传送要求对GSM/WCDMA/CDMA网络国际漫游来访用户,用户外呼时须由发端MSC传送真实主叫号码,其格式为:00十国家码+国内有效号码,地址属性:国际号码。对于国际漫游来访用户,当发端MSC无法传送真实主叫时,建议由发端MSC发出对主叫号码格式统一为:000十主叫用户的国家(地区)码(MCC)+移动网络码(MNC);地址属性:国际号码:
用户号码不全表示语:号码不全:限制表示语:允许提供。
4.5特定用户的主叫号码传送要求对特定用户的主叫号码显示与传送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案:(1)特定用户的主叫号码可以通过设置主叫用户号码显示限制方式进行处理。即在发端交换机上设置为主叫用户号码显示限制,地址性质为本地用户号码,被叫交换机接收到该号码后不向被叫用户显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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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T1157.4-2016
(2)当交换机无法根据主叫用户号码显示限制标识进行显示时,运营企业可以在本地网中向通信主管部门申请特定空号段作为特定用户传送的主叫用户号码。同时在网络中设置数据,确保这些号段的号码不能被回拨
这些特定用户的主叫号码在长途局间或网间传送时,其变换规则与普通用户主叫号码的变换规则一致。
6网间对带有超长号码或特殊字符主叫号码的处理4.6
(1)号码显示原则:
对于网内可以传送小交换机分机标识(通过*或#进行分割,或在引示号后增加分机号成为长号码)的网间呼叫,原则上分机号码不需要向被叫用户进行显示。(2)网关局对主叫号码中包含小交换机分机标识的处理:一网关局应透传包含有*#字符的主叫号码:建议网间通过采用ISUP建议,保障主叫号码的长度限制应充许超过16位(含S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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