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0334-202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0334-2024
中文名称:物流园区服务规范及评价指标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Service specification and assessment indicator of logistics park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4-05-28
实施日期:2024-09-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3285664
相关标签:
服务
规范
评价
指标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服务>>03.080.01服务综合
中标分类号:综合>>基础标准>>A20综合技术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6页
标准价格:31.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晏绍庆 贺登才 马娜 路欢欢 庄智一 张晓东 姜超峰 宋敏 黄萍 于洋 杨宏燕 刘斌 刘劲超 师清杰 王沛 陈凯 潘雪婷 江平 房宇轩 王富贵 宫士博
起草单位: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北京交通大学、山东港口陆海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商学院、东莞盟大集团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9)
提出单位: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9)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物流园区服务的总体原则和要求、服务保障、服务提供、管理要求以及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物流园区运营管理机构为入驻企业提供的服务。
标准内容
ICS03.080.01
CCS A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0334—2024
代替GB/T30334—2013
物流园区服务规范及评价指标
Service specification and assessment indicator of logistics parks2024-05-28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09-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总体原则和要求
5服务保障
制度建设
设施设备
信息平台
服务提供
基本服务
政务服务
商务服务
信息服务
其他服务
7管理要求
运行管理
安全管理
应急管理
能源管理
8评价与改进
评价指标
评价方式
持续改进
参考文献
GB/T30334—2024
GB/T30334—2024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30334一2013《物流园区服务规范及评估指标》,与GB/T30334一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更改了“物流园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定义(见3.1、3.2,2013年版的3.1、3.2);删除了“物流运营面积”的定义(见2013年版的3.3);将“基本要求”更改为“总体原则和要求”,并增加了管理机构职能要求、物流园区绿色低碳和数字化要求,删除了规划建设的要求(见第4章,2013年版的第4章);一删除了“组织机构”的内容(见2013年版的5.1);增加了“制度建设”的内容(见5.1);删除了关于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的要求(见2013年版的5.3.3);更改了“设施设备”的内容(见5.3,2013年版的5.4);增加了“信息平台”的内容(见5.4);删除了“综合服务”(见2013年版的6.1),增加了“基本服务”(见6.1)、“政务服务”(见6.2)、“商务服务”(见6.3)、“其他服务”(见6.5);更改了“信息服务”的内容(见6.4,2013年版的6.2);一更改了“管理要求”的内容(见第7章,2013年版的5.2);删除了“基本要求”指标,更改了“服务要求”指标,增加了“社会贡献”指标(见8.1,2013年版的第7章);
增加了“评价方式”(见8.2)和“持续改进”(见8.3)。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9)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北京交通大学、山东港口陆海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商学院、东莞盟大集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晏绍庆、贺登才、马娜、路欢欢、庄智一、张晓东、姜超峰、宋敏、黄萍、于洋、杨宏燕、刘斌、刘劲超、师清杰、王沛、陈凯、潘雪婷、江平、房宇轩、王富贵、宫士博。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3年首次发布为GB/T30334—2013;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1范围
物流园区服务规范及评价指标
GB/T30334—2024
本文件规定了物流园区服务的总体原则和要求、服务保障、服务提供、管理要求以及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物流园区运营管理机构为入驻企业提供的服务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630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18354
物流术语
GB/T21334
物流园区分类与规划基本要求
GB/T28580—2023口岸物流服务质量规范GB50140
GB51157
3术语和定义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物流建筑设计规范
GB/T1835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物流园区logisticspark
由政府规划并由统一主体管理.为众多企业在此设立配送中心或区域配送中心等.提供专业化物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物流产业集聚区[来源:GB/T18354—2021,3.16]3.2
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publiclogistics informationplatform应用信息技术:统筹和整合物流行业相关信息资源.并向社会主体提供物流信息、技术、设备等资源共享服务的系统。
[来源:GB/T18354—2021,6.26]4总体原则和要求
4.1原则
物流园区服务宜注重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4.1.2
物流园区服务宜注重数字化和智能化。1
GB/T30334—2024
4.2要求
4.2.1应有统一的物流园区运营管理机构,运营管理机构应:—一推动物流园区提供社会化物流服务,承担与其定位相匹配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推动物流园区与区域内产业形成配套联动和深度融合,与产业链上下游协调发展。2运营管理机构应为入驻企业提供满足第6章要求的服务4.2.2
5服务保障
制度建设
5.1.1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物流园区运营管理、人驻企业管理、安全与应急管理、统计管理、信息管理和节能环保管理制度。5.1.2应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并定期对物流园区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
5.2人员
5.2.1运营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应满足人驻企业对物流园区服务提供能力的需求。5.2.2人员上岗前应经过业务培训并具备相应的岗位技能。特种设备操控使用、专职维护等特殊岗位应接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5.2.3中高层管理人员中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经过物流专业培训的应不少于70%。5.3设施设备
5.3.1基础设施
应具备满足物流储存、运输、配送、装卸、中转等业务的基础设施。5.3.1.2
物流园区规划和建设应满足GB/T21334的要求,物流建筑应符合GB51157的要求,应采取措施提高物流园区内的绿色建筑覆盖率。5.3.1.3内部道路宜人车分流。内部道路及堆场宜预留车路协同、无人驾驶、智能网联、车辆自动引导等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条件。5.3.1.4宜配备绿色低碳设施,可包括光伏发电系统、储能系统、智慧路灯等。5.3.1.5宜建设数字化月台,具备月台作业车辆装卸识别、车辆识别、月台占用识别、月台指示等功能。5.3.2
物流设备
应根据入驻企业需要配备满足入驻企业储存、运输、配送、中转、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等作业所需的物流设备,满足入驻企业对自动化、智能化、低能耗等方面的服务需求。5.3.2.2宜为人驻企业提供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物流设备的充换电或能源设备。5.3.3
3其他设备
物流园区内应按照GB50140的要求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5.3.3.2
宜配备使用机器视觉、热感、烟感、物联网等技术的物流园区监控和运营管理设备。宜配备具有智能维护保养评估功能的智能化设备5.3.3.3
物流园区内设置的标志标识应清晰、完整、工作状态正常,向导标识需具备准确性、有效性。物5.3.3.45
流园区内消防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应符合GB15630的要求,道路交通标识应符合GB5768.2的要求2
5.4信息平台
5.4.1应建立物流园区信息服务平台或接入相关管理部门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GB/T30334—2024
5.4.2物流园区信息服务平台应具备与相关管理部门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以及与入驻企业信息系统互连互通的条件。
5.4.3应保障物流园区信息服务平台安全运行,保障信息安全并对平台数据进行定期备份,5.4.4宜通过数字化、智能化运营管理服务系统,实现物流园区运营情况实时监控、响应和指挥调度功能。
5.4.5物流园区信息服务平台宜具备交付结算、运力交易、物流保险、融资服务、信用管理、报关报检、担保业务、应用系统托管等功能6服务提供
6.1基本服务
6.1.1应为入驻企业提供物流基础设施租赁服务或提供场地供入驻企业自建物流设施,并在租赁和企业自建过程中及时响应人驻企业需求,协助企业完成物流园区入驻。6.1.2应为人驻企业提供物流设备租赁服务,并定期对物流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宜提供定制化物流设备租赁。
6.1.3应提供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保障、清洁卫生、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车辆管理、场站管理。6.1.4应提供废弃物管理服务,宜协助入驻企业或管理部门完成废弃物回收。6.1.5应公开物流园区管理组织架构和部门职责,并向入驻企业公开办事指南、服务规范、投诉处理等制度。
6应及时处理入驻企业和其他客户对运营管理机构的投诉,应在接到投诉的48h内告知投拆人处6.1.6
理结果或处理方案。有效投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6.2政务服务
6.2.1宜引入相关管理部门服务窗口为入驻企业提供政务服务,可包括:引入税务机构提供办税相关服务,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宣讲服务;一引入市场监管服务窗口提供市场监管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特种设备定期检查服务、设施设备计量检验服务;
引人警务工作站,提供物流园区治安管理、违禁品处理、流动人口登记、居住证办理、集体户落户等服务;
一口岸型物流园区引人海关服务窗口,提供报关、报检等服务。2宜提供法律法规咨询及政策宣讲服务,引导入驻企业规范管理、诚信经营。6.2.2
6.3商务服务
6.3.1应为人驻企业提供商务基础配套服务满足人驻企业生产及生活需求,可包括办公、餐饮、住宿、修理、加油、加气、充换电、商品展示等。6.3.2宜为入驻企业提供或引入服务企业提供仓单质押、提单质押、垫付货款、代收货款、保付代理等与物流相关的金融服务,并协助入驻企业做好风控管理6.3.3宜提供或引入服务企业提供贸易代理、采购代理、保险代理、保价运输、中介担保、物流方案设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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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物流增值服务
6.3.4宜结合物流园区自身定位和特点,整合资源为入驻企业和客户提供满足采购、生产、销售等供应链不同环节的物流服务综合解决方案。6.3.5宜为人驻企业提供资产管理服务。6.3.6宜为人驻企业提供业务推广和综合营销服务。6.3.7口岸型物流园区应为人驻企业提供或引入服务企业提供口岸信息服务和通关服务,并符合GB/T28580—2023中5.2和5.3.2的要求。6.4
信息服务
6.4.1应整合物流园区信息服务平台数据,定期向入驻企业提供物流量数据等相关信息推送服务。2应为人驻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可包括物流、财务、金融、保险、法律咨询等6.4.2
6.5其他服务
6.5.1宜为人驻企业提供能源服务,可包括光伏储能、能源管理服务。2宜通过远程抄表、智能预警等方式定期为入驻企业提供能耗分析报表及能源使用预警提醒。6.5.2
6.5.3宜引人服务企业为入驻企业提供环境、社会和企业治理(ESG)评价管理咨询服务6.5.4宜为入驻企业提供碳排放核算及碳交易服务。管理要求
7.1运行管理
7.1.1应保存物流园区运行管理的记录和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诉处理、服务测评等,档案资料应完整、准确和可追溯。
7.1.2应负责统计物流园区人驻企业的经营数据、物流业务数据等。7.2安全管理
7.2.1运营管理机构应管理物流园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人身及财产安全、运输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等,定期对危险源进行排查并及时处置,7.2.2宜运用智能化设备实现智慧安防,可包括远程监控、违规识别、视频巡检、主动提示等7.2.3宜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识别物流园区运行风险。7.2.4宜通过智能化设施设备实现火灾报警可视化。7.3应急管理
7.3.1运营管理机构应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人驻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发生应急事件时应按应急预案处置。
7.3.2运营管理机构应配合相关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应急物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应急物流需求管理、应急物流货物跟踪。
7.4能源管理
7.4.1运营管理机构应负责物流园区的能源管理工作,宜应用智能化设备开展能源动态监测。7.4.2
运营管理机构宜对物流园区碳排放进行管理。4
评价与改进
评价指标
物流园区服务评价指标见表1。
一级指标
服务水平
社会责献
二级指标
基本服务
政务服务
商务服务
信息服务
其他服务
客户满意
经济贡献
生态贡献
三级指标
物业服务水平
政务服务数量
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商务基础配套服务数量
物流相关金融服务数量
物流增值服务数量
物流园区服务评价指标
指标说明
GB/T30334—2024
物流园区安保、清洁卫生、设施设备维修、车辆管理、场站管理等物业服务水平
物流园区提供的税务、海关、检验、市场监管等政务服务的数量物流园区是否能通过“一单制”“单一窗口”等形式满足企业政务服务便利化需求
物流园区提供的办公、餐饮、住宿、修理、加油、加气、充换电、商品展示等基础配套服务的数量
物流园区提供的仓单质押、提单质押、垫付货款、代收货款、保付代理等物流相关金融服务的数量物流园区提供的贸易代理、采购代理、保险代理、保价运输、中介担保、物流方案设计等物流增值服务的数量信息平台网页级别(PR值)
信息平台每日发布有效
信息数量(条)
其他服务数量
投诉响应时间
有效投诉办结率
入驻企业满意率
信息平台交易额占比
投入产出率
劳动生产率
绿色建筑覆盖率
年度可再生能源使用率
物流园区信息服务平台的网页级别(PageRank)物流园区信息服务平台发布的关于政务服务、商务服务及交易等方面的信息
物流园区提供的能源服务,环境、社会和企业治理(ESG)评价,碳排放管理.碳交易等服务数量
从物流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受理投诉开始,到回复投诉人并告知投诉处理结果或处理办法的时间
运营管理机构办结的有效投诉占所有有效投诉的百分比。有效投诉包括:1.人驻企业对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的投诉;2.社会客户对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的投诉
对物流园区管理机构服务满意的人驻企业数量与园区内所有入驻企业数量的百分比
通过物流园区信息服务平台达成的交易额占园区总交易额的比例
物流园区年业务总收入与园区实际投资总额的比值物流园区年业务总收入与园区从业人员数的比值物流园区绿色建筑占地面积占园区建筑占地面积的比例,判定标准见GB/T50378和SB/T11164
年度物流园区经营实体与人驻企业自行可再生能源使用量占园区用电量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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