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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943.22-201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4943.22-2019

中文名称: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22部分:室外安装设备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Information technology equipment—Safety—Part 22:Equipment to be installed outdoor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9-12-31

实施日期:2020-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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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信息技术 设备 安全 室外 安装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信息技术、办公机械设备>>35.020信息技术(IT)综合

中标分类号: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综合>>L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4页

标准价格:43.0

出版日期:2020-01-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王鑫、李正、席树存、李婷、张家重、李志东、宋文平

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深圳赛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浪潮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预定安装在室外场所的信息技术设备附加的安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预定安装在室外场所的信息技术设备,也适用于为室内信息技术设备在室外场所使用时提供的空外壳。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35.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4943.22—2019
信息技术设备
第22部分:室外安装设备
Informationtechnologyequipment-Safety-Part22:Equipmenttobeinstalledoutdoor(IEC60950-22:2005,MOD)
2019-12-31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0-07-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室外设备的条件
环境空气温度
交流电网电源供电
地电位的升高
标记和说明
室外场所的防电击
在室外场所操作人员可触及件的电压限值在室外场所的限流电路
连接到外部导体的布线端子
室外外壳的结构要求
基本要求
对紫外线辐射的抵抗
防腐蚀
防火防护外壳的底部
密封垫
室外外壳内设备的保护
潮湿防护
对植物和虫害的防护
对过量灰尘的防护
10外壳的机械强度·
基本要求
冲击试验
11包含有排气式电池的室外设备:附录A(规范性附录)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附录C(规范性附录)
附录D(规范性附录)
附录E(资料性附录)
参考文献
水饱和二氧化硫气体(见8.3.2和8.3.3)喷水试验(见9.1)
紫外线光照条件试验(见8.2)
密封垫试验(见8.5)
基本原理
GB4943.22—2019
GB4943的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4943《信息技术设备安全》拟分为以下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1部分:远程馈电
第22部分:室外安装设备;
第23部分:大型数据存储设备。本部分为GB4943的第2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B4943.22—2019
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EC60950-22:2005《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22部分:室外安装设备》。
本部分与IEC60950-22:2005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本部分做了具有技术性差异的调整,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调整的情况集中反映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具体调整如下:.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1843一2008代替ISO180;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1690—2010代替ISO1817:2005;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2423.17—2008代替IEC60068-2-11:1981;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4208一2017代替IEC60529;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4943.1一2011代替IEC60950-1:2005;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9341一2008代替ISO178;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16422.1一2006代替ISO4892-1;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16422.2—2014代替ISO4892-2;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16422.4一2014代替ISO4892-4;用采用国际标准的GB/T16895(所有部分)代替IEC60364(所有部分),两项标准各部分之间的一致性程度如下:
GB/T16895.5—2012
4-43:2008,IDT);
低压电气装置第4-43部分:安全防护过电流保护(IEC60364-用采用国际标准的GB/T1040(所有部分)代替ISO527(所有部分);·
用采用国际标准的GB/T1043(所有部分)代替ISO179(所有部分);.
·用采用国际标准的GB/T18802(所有部分)代替IEC61643(所有部分)。IEC60950-22:2005中的10.2规定“没有规定最低环境温度时的试验温度为一33℃”.本部分改为“如果没有规定最低环境温度,采用如下温度:在我国寒冷带地区应采用一50℃,其他地区采用一33℃”。并增加低温处理的时间为24h,增加低温处理和冲击试验之间的最长时间间隔为2min。
-IEC60950-22:2005中的4.1规定“最低环境温度:一33℃”,本部分改为最低环境温度:寒冷带地区:一50℃,其他地区:一33℃”。并增加了“注4:寒冷带地区见GB/T4797.1”。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按照GB/T1.1一2009的要求,重新编写了范围一章。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GB4943.22—2019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深圳赛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浪潮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鑫、李正、席树存、李婷、张家重、李志东、宋文平。I
1范围
1.1适用的设备
信息技术设备安全
第22部分:室外安装设备
GB4943.22—2019
GB4943的本部分规定了预定安装在室外场所的信息技术设备附加的安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预定安装在室外场所的信息技术设备,也适用于为室内信息技术设备在室外场所使用时提供的空外壳。
1.2附加要求
每种安装可以有特殊的要求。4.2中给出了一些例子。另外,防止室外设备遭受直接雷击的防护要求未包含在本部分中。有关这方面的信息参见IEC61024-1。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040(所有部分)
塑料拉伸性能的测定[ISO527(所有部分)]GB/T1043(所有部分)塑料简支梁冲击性能的测定[ISO179(所有部分)GB/T1690—2010
GB/T1843—2008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耐液体试验方法(ISO1817:2005,MOD)塑料2
悬臂梁冲击强度的测定(ISO180:2000,IDT)GB/T2423.17—2008
2-11:1981,IDT)
GB/T4208—2017
GB4943.1—2011
GB/T934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IEC6006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60529:2013,IDT)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60950-1:2005,MOD)塑料www.bzxz.net
GB/T16422.1—2006
GB/T16422.2—2014
GB/T16422.4—2014
2004,IDT)
弯曲性能的测定(ISO178:2001,IDT)塑料
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第1部分:总则(ISO4892-1:1999,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第2部分:氙弧灯(ISO4892-2:2006,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第4部分:开放式碳弧灯(ISO4892-4:低压电气装置[IEC60364(所有部分)]GB/T16895(所有部分)
GB/T16895.5—2012
低压电气装置第4-43部分:安全防护过电流保护(IEC60364-4-43:2008,IDT)
GB/T18802(所有部分)低压电涌保护器IEC61643(所有部分)ISO3231油漆和清漆有二氧化硫的湿润空气的电阻测定(Paintsandvarnishes—Determinationofresistancetohumidatmospherescontainingsulfurdioxide)ISO4628-3油漆和清漆涂覆层退化评估缺陷的数量和尺寸和外观亮度一致性变化的表示方法第3部分:氧化等级的评定(Paintsandvarnishes一Evaluationof degradationof coatings一Desi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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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ion of quantity and size of defects,and of intensity of uniform changes in appearance-Part 3:Assessment of degreeof rusting)ISO8256塑料拉伸冲击强度测定(Plastics—Determinationoftensile-impactstrength)3术语和定义
GB4943.1一20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室外场所
outdoor location
设备由建筑物或其他结构体来提供针对来自天气和其他室外影响的防护受到限制或无法提供的场所。
outdoorequipment
室外设备
由制造商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暴露在室外场所条件下的设备注:除非制造商规定在室外场所连续使用,否则便携式设备(如便携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或电话)不属于室外设备。
Eoutdoorenclosure
室外外壳
暴露于户外恶劣条件下的户外设备的一部分,用以保护设备内部免受这些恶劣条件的危害。注1:一个室外外壳也可以完成下述一种或多种功能:防火防护外壳;电气防护外壳;机械防护外壳。注2:可放置设备进去的单独的机柜或机房可以提供室外外壳的功能。4室外设备的条件
环境空气温度
室外设备和室外外壳应适合在制造商规定的温度范围内的任何温度下使用。如果制造商没有规定,应采用下述范围:
最低环境温度:
寒冷带地区:一50℃;
·其他地区:一33℃。
最高环境温度:十40℃。
通过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注1:该温度值是基于GB/T4798.4一2007中严酷度等级4K2。这些温度没有考虑严酷的环境(如:极端冷或极端热),它们也不包括来自太阳辐照的加热效应(日光加载)。注2:GB/T18663.1中性能等级C1、C2和C3的附加信息要给予关注。注3:温度可能极低时,对于室外设备就要求有特殊设计,以便设备能够经受温度下降到一50℃时的运输、安装和操作/维修。
注4:寒冷带地区见GB/T4797.1。4.2交流电网电源供电
由电网电源供电的室外设备应与预期安装场所的最高过电压类别相适应。应考虑下述情况:
室外设备供电电源预期的故障电流可以高于室内设备:见GB/T16895.5一2012,和室外设备的过电压类别可以高于室内设备。除非在设备内部或外部提供了附加保护,作为建筑设施的一部分或可能要承受超过Ⅱ类过电压的2
GB4943.22—2019
瞬态过电压设备都应按Ⅲ类或V类过电压来进行设计。在这种情况下,应在安装说明书声明设备需要这种附加保护。
允许室外设备内部包含有可降低过电压类别或预期的故障电流的元器件。用于降低过电压类别的元器件应符合GB/T18802(所有部分)的要求注1:GB4943.1一2011的附录G仅提供了一个确定与Ⅲ类或IN类过电压时的瞬态电压相对应的最小电气间隙的方法。绝缘系统的其他部分,例如,固体绝缘要求和抗电强度试验,应当有可能经受住更高的瞬态电压(参见GB/T16935.1)。
注2:室外设备的过电压类别通常被认为是下述情况之一:如果通过正常的建筑设施布线供电,过电压类别为Ⅱ类;如果直接从电源分配系统供电,过电压类别为Ⅲ类:如果位于或接近于电力装置源,过电压类别为IV类注3:关于过电压保护的进一步信息,参见GB/T16895.22。通过对设备和安装说明书的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4.3地电位的升高
应注意的事实是,在故障清除过程中,危险电压可能存在,且可触及时间比室内设备要长,特殊的接地条件可能是必要的。这些在当地的安装法规中通常作详细说明。通过对安装说明书的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标记和说明
室外设备的安装说明书应包括需要对室外场所条件进行保护的任何特殊的特征的详述(见GB4943.1—2011的1.7.2)。
如果某个室外外壳的制造商根据GB/T4208一2017对某个产品做了分类,应声明其IP代码,但不要求将IP代码标记在室外外壳上。不要求对室外设备做类似的声明。通过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6室外场所的防电击
6.1在室外场所操作人员可触及件的电压限值室外场所中使用人员可触及的导电部件应符合GB4943.1一2011中2.2.2和2.2.3对SELV电路的要求,只是电压限值不应超过:一在正常工作条件下,AC15V,峰值21.2V,或DC30V。一在单一故障条件下.经过0.2s后.AC15V.峰值21.2V.或DC30V.而且电压始终不超过AC30V,峰值42.4V,或DC60V。
GB4943.1一2011中2.2.3与GB4943.1一2011中2.3.2.1b)相关的豁免,不适用于操作人员可触及的导电部件。
注:因为当受到潮湿条件的影响,人体的接触电阻会减小,因而采用低压限值。通过测量来检验是否合格。
在室外场所的限流电路
GB4943.1一2011中2.4的要求适用。连接到外部导体的布线端子
预定为室外设备供电的电网电源端子:3
GB4943.22—2019
通过正常的建筑设施布线,应符合GB4943.1一2011中3.3的规定;直接从电源分配系统供电的,应符合GB/T16895(所有部分)的规定。注:对于其他端子GB4943.1-2011适用。通过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室外外壳的结构要求
基本要求
防腐蚀保护应考虑设备使用的条件,通过使用适当的材料或在暴露的表面采用保护涂层来提供。那些作为室外外壳的一个功能部分使用的部件,例如:刻度盘或连接器,应满足与室外外壳相同的环境防护要求。
注1:从影响安全的角度来讲,宜在产品寿命期间要求室外外壳的完整性,包括:持续抗冲击保护;
-持续防灰尘和水进人的保护;
持续提供接地连续性。
当室外外壳可能因载流导致侵蚀而损害安全时,在正常工作期间它不应被用于载流。不排除将室外外壳的导电部件连接到保护地,用于承载故障电流。注2:在潮湿条件下,电流流过一个结点会加重腐蚀。室外外壳的某个导电部件连接到保护地用于承载故障电流,连接的结果在经过8.3适当的气候条件试验后,应符合GB4943.1一2011中2.6的要求。通过检验,必要时通过GB4943.1一2011中2.6的试验和8.3的试验来检验是否合格。对紫外线辐射的抵抗
符合本部分的室外外壳的非金属部件应能充分地抵御紫外线辐射的破坏。通过检查结构、外壳材料防紫外线特性以及任何附加的防护涂层的相关数据来检验是否合格。如果这些数据不能得到,则按表1对部件进行试验。表1
暴露在UV辐射后的最小特性保持率限值被试验零部件
提供机械支撑的零部件
提供抗冲击的零部件
所有零部件
拉伸强度
或弯曲强度b
摆锤(单梁式)冲击或悬
臂梁式冲击
或拉伸冲击
阻燃等级
试验方法的标准
GB/T1040(所有部分)
GB/T9341—2008
GB/T1043(所有部分)
GB/T1843—2008
ISO8256
见GB4943.1—2011中1.2.12
和附录A
拉伸强度和弯曲强度试验应在厚度不大于实际厚度的样品上进行。试验后最小保持率
在使用三点负载方法试验时,样品暴露在UV辐射下的一面应当与两个负载点接触。e在3.0mm厚的样品上进行悬臂梁式冲击试验和拉伸冲击试验,在4.0mm厚的样品上进行摆锤(单梁式)冲击试验认为代表了0.8mm以上厚度的试验。。只要未降低到GB4943.1-2011中第4章的规定值以下,阻燃等级可以发生改变。GB4943.22—2019
从部件上取下的样品,或用完全相同的材料按进行试验的标准准备样品。然后,按照附录C进行处理。处理后,样品外观应无明显变坏的现象,如裂纹或破裂。然后,它们在室温条件下保持不少于16h,不多于96h。然后按照相关的试验标准进行测试为了评价试验后特性保持力的百分比,那些没有按照附录C进行处理的样品应同时与处理过的样品一起试验。保持率应符合表1的规定。8.3防腐蚀
8.3.1基本要求
带或不带保护涂层的室外外壳的金属部件应防止水生污染物的影响。通过检验或评估制造厂提供的数据或必要时,通过8.3.2~8.3.4规定的试验和判据来检验是否合格。
达到GB/T18663.1中相应的参数等级(A1、A2或A3)或符合8.3.2~8.3.4都被认为是可接受的。8.3.2试验设备
盐雾试验设备由一个试验箱和GB/T2423.17一2008中描述的喷雾装置组成,水饱和二氧化硫气体试验的设备由一个情性的、密封封闭的、含有水饱和二氧化硫气体(见附录A)的箱子组成,在箱子中试验样品和其支架均被固定。箱子如ISO3231所描述。8.3.3试验程序
试验周期由两个相同的并且连续的12d组成。每个12d周期按照a)、b)依次试验:试验a)一一暴露在盐雾中168h。产生盐雾的盐溶液的浓度为5%土1%,试验箱的温度维持在35℃±2℃。
5个暴露循环,每个循环的组成为:8h暴露在水饱和二氧化硫气体(见附录A)中,在试验b)
此期间,试验箱的温度维持在40℃土3℃,然后在试验箱门打开的条件下放置16h。在每个12d的周期之后,试验样品用去离子水清洗。8.3.4合格判据
通过目测检查检验是否合格。设备不应出现生锈、破裂或其他损坏现象。但是,保护涂层的表面腐蚀是允许的。产生怀疑时,应按照ISO4628-3检查样品是否符合样本Ri1。8.4防火防护外壳的底部
室外设备防火防护外壳的底部应符合GB4943.1一2011中4.6.2的要求,除非安装指南中规定设备被直接和永久地安装在非易燃的表面上(如:混凝土或金属),那么对室外设备的防火防护外壳的底部没有要求,在设备上不用标识。
通过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8.5密封垫
当密封垫被用作提供防止潜在污染物进入设备的防护方法时,8.5.1~8.5.3应适用。8.5.1基本要求
为防止受油的泼酒和渗漏的影响,对设备外壳上通到设备内的孔的接合处,应像对任何门和盖一样,在整个接合处包含有一个密封垫。为了防止水和灰尘的影响,在外壳上提供的橡胶或热塑性材料的密封垫,或用人造橡胶制成的密封5
GB4943.22—2019
垫应符合本部分的要求。
通过检查和进行附录D相关的试验来检验是否合格。8.5.2耐油
为了防止油和冷却液的影响,在外壳上提供的密封垫应耐油。通过检查和附录D中D.4的油浸试验来检验是否合格。8.5.3
保护措施
密封垫应通过黏合剂或机械的方法予以保护,当接合处打开时密封垫及其保护措施应不会被损坏。通过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9室外外壳内设备的保护
潮湿防护
室外外壳应对其内部的设备防止潮湿的影响提供足够的保护。合格的结构举例如表2所示。注1:这并不排除室外外壳或室外设备由分立部分组成,有不同的污染等级。注2:对于存在导电污染物影响的考虑.相对于仅电于潮湿的存在面变成导电的非导电污染.参见GB/T4208-2017的相关要求。
污染等级
污染等级3
从污染等级3降低至污染等级2
降低至污染等级1
环境污染等级的规定举例
可接受的方法
使用的外壳符合IPX4或附录B有关进水要求则被认为在外壳内部提供了污染等级3的环境
通过下述之一方法完成将污染等级3环境控制到污染等级2:外壳内的设备提供连续的供电;或为防止冷凝,在室外设备或室外外壳内提供单独的气候处理;或使用符合IP54的外壳
用GB4943.1一2011中的方法将绝缘表面的环境进一步控制到污染等级1.例如:包封、灌封或涂层
必要时,室外设备的外壳应提供排水孔以控制由于以下两种情况导致的湿气聚集:水通过开孔进入;和
可能产生的冷凝(例如:保持设备通电或个别的加热设备被认为可使其避免冷凝)。当确定外壳防护等级时,应考虑提供的排水孔及其位置。通过检验,必要时通过GB/T4208一2017或附录B的试验来检验是否合格。在试验之前,设备应按照制造商的安装指南进行适当可行的安装。如果提供了用于通风的风扇或其他装置,这些装置应能控制水的进人,试验应在通风装置处于“开”和“关”的情况下进行,除非其中种方式明显地将产生最不利的结果。按下述条件判定试验结果:
对于室外外壳,应没有水进入外壳:对于室外设备,当不存在以下情况时,允许水进入外壳:b)
积存在绝缘上,那里可能导致沿爬电距离起痕;积存在裸露的带电件或导线上,或积存在非预定在潮湿时工作的绕组上,或6
—进入任一电源布线空间,见GB4943.1一2011中3.2.9。9.2对植物和虫害的防护
如果将植物和虫害的进入予以考虑,室外设备应有足够的防护。注:对于植物和虫害的防护参见GB/T19183.5。通过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9.3对过量灰尘的防护
GB4943.22—2019
如果考虑到存在过多的灰尘,室外设备应通过使用适当的外壳防护等级的外壳或等效的方法来提供足够的保护以防止灰尘进入。注:来自道路交通工具的灰尘不被认为是导电的。通过检查,必要时通过进行GB/T4208一2017有关的试验来检验是否合格。10外壳的机械强度
10.1基本要求
室外外壳和室外设备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且应在设备的整个环境工作范围提供保护以防止接触带电部件和其他危险
通过对结构和可利用数据的检查,必要时通过10.2的试验来检查是否合格。试验后,应满足下述要求:
防护等级仍应符合9.1;和
符合GB4943.1一2011中4.2.1的要求。10.2冲击试验
室外外壳和室外设备应进行GB4943.1一2011中4.2.5的冲击试验。对于由聚合材料制成的外壳,试验应采用等效于制造商规定的最低环境温度进行24h,如果没有规定最低环境温度,采用如下温度:在我国寒冷带地区应采用一50℃,其他地区采用一33℃。该试验也适用于正常放置时,对代表性的最大无加强筋区域的外壳表面部分进行试验。冲击试验适用于门、盖、接缝和类似的可能影响灰尘和湿气进入的部位。无论其失效是否直接可触及危险部件试验均应进行。冲击试验应在设备移出环境试验箱后2min内立即进行。11包含有排气式电池的室外设备包含有排气式电池的隔舱,在正常使用或过充电期间可能排出气体,应有适当的通风。在一个包含有电池和电子元件的隔舱中,由于可操作的起弧零部件(诸如:靠近电池通风孔的电流接触器和开关以及真空管)邻近氢气和氧气局部聚集而产生的引燃危险应得到控制。这种控制应通过使用例如全封闭的元件、分离的电池舱或充分的通风来达到。通过检查,必要时通过试验来检验是否合格,如果要求规定的适当通风不是显而易见的,则应用下述试验测量气体的浓度。电池舱内的气体样本应在工作7h后提取。样本应在氢气有可能最浓的地方提取。如果混合物接近引燃源,氢气的体积分数不应大于1%,如果混合物不接近引燃源,氢气的体积分数不应大于2%。对可充电电池的过充电的评定见GB4943.1一2011中4.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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