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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943-199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4943-1995

中文名称:信息技术设备 (包括电气事务设备)的安全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Safety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quipment including electrical business equipment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5-12-21

实施日期:1996-08-01

作废日期:2002-05-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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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信息技术 设备 包括 电气 安全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电气工程>>29.020电气工程综合

中标分类号: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综合>>L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GB 4943-1990;被GB 4943-2001代替

采标情况:IEC 950-1991 IDT

出版信息

页数:122页

标准价格:45.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

标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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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GB4943-1995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EC950:1991《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事务设备)的安全》(第二版)。本标准是修订原国标GB4943一90《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事务设备)的安全》(等效采用IEC9501986第一版)。
本标准的宗旨是要指导设计人员设计出符合安全要求的信息技术设备,同时还要按本标准对信息技术设备实施强制性安全认证,以保证产品切实符合安全要求。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4943一90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J、附录K、附录L、附录M、附录N、附录P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的附录Q、附录R、附录S、附录T都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兰芬。
本标准于1990年12月28日首次发布。GB4943-1995
IEC 前言
安全的原则
为了能设计出安全的设备,设计师必须了解安全要求的基本原则。下面的一些说明不能代替本标准的详细要求,只是让设计师了解这些要求所依据的原则。危险
应用本标准的目的在于防止由于下列各种危险所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一电击:
一能量危险;
着火;
一机械危险和热的危险;
辐射危险;
化学危险。
电击是由于电流通过人体而造成的。只要毫安级的电流就能在健康的人体内产生反应,而且这种不知不觉的反应可能会导致间接的危害。电流再大,对人体将产生致命危害。在干燥条件下,峰值电压高达40V左右,或直流电压高达60V左右,一般不认为是危险电压。但是,对使用时必须接触的或用手操作的机件,则应使其处于地电位,或者对其采取合理的绝缘措施。通常接触信息技术设备的有两种人,一种是操作人员,另一种是维修人员。“操作人员”一词是指除维修人员以外的所有工作人员,安全保护要求就是基于他们对电气危险一时的疏忽(不是有意的)而提出的。因此,安全要求除了为指定的操作人员提供保护外,也为卫生清扫人员、临时来访人员提供保护。
虽然维修人员会十分小心地对待明显的危险,但设计上一定要有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的防护措施,如使用警告标记,将带危险电压的接线端子加上隔离件、把安全特低电压电路与危险电压电路隔开等。尤其重要的是必须防止维修人员遭到意外的危险。为了保护操作人员,防止其遭到因故障而引起的电击,通常要配备两级保护。这样,在发生某一故障或由该故障引起其他故障时都不会产生危险。然而,不能用一些附加的保护措施(如保护接地或附加绝缘)来取代设计完备的基本绝缘,或降低对基本绝缘的要求。对移动式设备,由于其电源线可能会承受额外的压力,从而导致保护接地线断裂发生漏电,故会增加电击的危险。对手持式设备,其电源线受磨损的机会较多,这种危险性就更大,要是设备跌落过,还可能会产生更严重的危险,
电击:起因和防护措施
起因:
接触在正常带情况下带危险电压的零部件。防护措施:
用固定的或锁紧的盖、联锁装置等,防止操作人员接触带危险电压的零部件;使有危险电压的电容器放电。
GB4943—1995
在正常情况下带危险电压的零部件和可触及的导电零部件之间的绝缘被击穿。在正常情况下带危险电压的零部件与安全特把可触及的导电零部件接地,以便使该导电零部件上可能出现的电压限制在安全值内,使电路的过流保护装置断开发生低阻抗故障的零部件或者对在正常情况下带危险电压的零部件与可触及的导电零部件之间采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以便使其绝缘不会被击穿。
将带危险电压的零部件与安全特低电压电路用低电压电路之间的绝缘被击穿,从而使可触及的接地的金属屏蔽层,或者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隔零部件带上危险电压。
带危险电压零部件的保护绝缘被击穿。Ⅱ类设备中带危险电压的零部件到机身的漏开。如果安全特低电压电路能承受可能的故障电流,则将该安全特低电压电路接地。对带危险电压的零部件,操作人员可触及的绝缘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电气强度,以消除这种绝缘击穿的危险。
把流到机身的漏电流限制在安全值,或者配备电流。「类设备承载漏电流的保护接地连接失效非常可靠的保护接地连接。(漏电流包括接在--次电源电路与机架之间的射频干扰(RFI)滤波元件所产生的漏电流)。能量危险
大电流电源或大电容电器的相邻电极短路时,可能会引起打火或冒出熔融金属从而导致燃烧。就此而论,甚至低压电路也可能是危险的。对此要用隔离、屏蔽或安全联锁装置来加以保护。着火
过载、元件失效、绝缘击穿、连接电阻变大或连接松动都可能产生导致着火危险的温度。但是,应保证设备内着火点产生的火陷不会蔓延到火源近区以外,也不会对设备的周围造成损害。应采取下列措施来满足这些防火设计的要求: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来避免产生可能会引起着火的高温;控制易燃材料与可能的点燃源的相对位置;限制易燃材料的用量;
如果使用易燃材料,则应确保这些材料具有切实可行的最低可燃性;使用防护外壳,或者如有必要,使用防护挡板,以限制火陷只在设备内部蔓延;选用合适的材料制作设备的外层防护外壳。机械危险和热的危险
这一方面的要求包括:防止操作人员接触高温零部件引起的伤害事故;保证设备在机械上是稳定的,在结构上是坚固的;避免出现锐利的棱缘和尖角;为运动的危险零部件配备适当的保护装置或联锁GB4943-1995
装置。
辐射危险
如果设备会产生某种辐射,则防辐射危险的要求必须能使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受到的辐射量保持在允许的限度内。
可能受到的各种辐射包括:声频辐射、射频辐射、红外线辐射、高强度可见光和相干光辐射、紫外线和电离辐射等。
化学危险
接触危险的化学物质及其蒸汽和烟雾会引起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因此需要制订管理规则,包括设置适当的警告标志,以便在正常和异常条件下尽可能地限制同它们接触。材料
设备结构所用的材料应适当选择和合理配置,以便使这些材料能按预定的设计,安全可靠地运行,不会造成能量危险或电击危险,而且在出现严重的着火危险时,也不会加剧火势的蔓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信息技术设备
(包括电气事务设备)的安全
Safetyof informationtechnologyequipment including electricalbusiness equipment
GB4943-1995
idtIEC950:1991
代替GB4943—90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EC950:1991《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事务设备)的安全》。1总则
1.1范围
1.1.1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600V的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事务设备和与之相关的设备。本标准还适用于设计和指定直接连接到通信网络并构成用户装置一个部分的设备,不考虑其所属关系和安装及维修的责任问题。本标准规定的一系列要求是为了保证可能与设备接触的操作人员和外行人员的安全,当专门说明时,也包括维修人员的安全。
本标准旨在保证被安装的设备在按制造厂所规定的方法进行安装、操作和维修时的安全。被安装的设备可以是由若干设备单元互连而成的系统,也可以是由若干独立的设备组成的系统。属于本标准范围内的设备列举如下:数据和文件处理设备,个人计算机,直观显示装置,数据预处理设备,数据终端设备,数据电路终接设备(例如:调制解调器),自动用户交换机(PABXs),按键电话系统,电话机,传真机,打字机,计算器,记帐和薄记机,现金出纳机,销售网点终端机,纸带阅读机和穿孔机,订书机,复制机,复印机,消磁器,削铅笔器,邮件处理机,文件销毁机,磁带卷绕机,电动文卷输送机,听写设备,显微照相办公设备,货币处理机,电动绘图机(坐标自记器),文件修整机(包括打孔机,切割机,分类机),文件整理机,邮资机和电传打印机。
这里所列举的设备并未包括所有的设备,因此未列出的设备并不一定不在本标准的范围内。符合本标准有关要求的设备就可以认为该设备能与生产控制设备、自动试验设备、以及需要信息处理设备的类似系统配用。但是,本标准不包括设备的性能或功能特性的要求。1.1.2对于下列设备,可能需要在本标准所规定的那些安全要求中附加一些要求:预定要暴露在诸如极高或极低温度、过量粉尘、高温度或剧烈振动、可燃气体、腐蚀或易爆环境条件下工作的设备;
一与患者人体直接连接的医用电子设备;一对要在车辆、船舶或飞机上使用的设备,或要在海拔2000m以上高原使用的设备,可能需要有其他的要求;
对设备承受瞬态过压超过IEC664中对Ⅱ类设施的规定时,给设备供电的电网电源可能需要有附加保护;
对在可能会进水的地方使用的设备,可能需要有附加要求,关于这些要求及其试验的导则见附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12-21批准1996-08-01实施
录T。
GB4943—1995
注:某些国家标准局已经在制订标准时使用了附加要求。本标准不适用于:
保障设备,例如空调、火情探测或灭火系统;电源系统,例如不与设备构成一体的电动发电机组和变压器、建筑物分支线路布线;原设计规定用于复制开本比ISO216规定的A3更大的复制机,其中包括平板印刷机;仅靠通信网络的电源供电工作的设备和不需要电源的无源装置。1.2定义
本标准使用下列一些定义。在用到“电压”和电流”这两个定义时,如无其他规定,均指有效值。按英文字母顺序排列的定义:
操作人员接触区
维修人员接触区
特低电压(ELV)电路
限流电路
一次电路
安全特低电压(SELV)电路
二次电路
通信网络电压(TNV)电路
材料的可燃性分级
电气间隙
可拆卸的电源软线
不可拆卸的电源软线
爬电距离
额定电流
热断路器
自动复位热断路器
手动复位热断路器
电气防护外壳
防火防护外壳
机械防护外壳
危险能量等级
1类设备
【类设备
■类设备
直接插入式设备
固定式设备
嵌装式设备
手持式设备
移动式设备
永久性连接式设备
A型可插式设备
B型可插式设备
驻立式设备
额定频率
基本绝缘
双重绝缘
工作绝缘
加强绝缘
附加绝缘
安全联锁装置
燃爆限值
限温器
正常负载
受限接触区
5V级材料www.bzxz.net
HB级材料
HBF级泡沫材料
HF-1级泡沫材料
HF-2级泡沫材料
V-0级材料
V-1级材料
V-2级材料
连续工作
间断工作
短时工作
操作人员
装饰件
维修人员
额定频率范围
额定电压范围
IT配电系统
TN配电系统
TT配电系统
通信网络
通信信号
型式试验
恒温器
额定工作时间
漏电起痕
安全隔离变压器
直流电压
危险电压
GB4943-1995
1.2.13.10
额定电压
工作电压
1.2.1设备电气额定值
1.2.1.1额定电压ratedvoltage
GB4943—1995
由制造厂标定的一次电源电压(三相供电时,是指相间电压)。1.2.1.2额定电压范围ratedvoltagerange1.2.1.1
由制造厂标定的一次电源电压范围,用该电压范围的上限额定电压和下限额定电压表示。1.2.1.3额定电流ratedcurrent
由制造厂标定的设备输入电流。1.2.1.4额定频率ratedfrequency由制造厂标定的一次电源频率。1.2.1.5额定频率范围ratedfrequencyrange由制造厂标定的一次电源频率范围,用该频率范围的上限额定频率和下限额定频率来表示。1.2.2工作条件
1.2.2.1正常负载
normalload
尽可能接近于符合制造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正常使用时条件最严的工作方式。但是,当实际使用条件明显比制造厂推荐的最大负载条件更严时,则要采用可能承受的代表最大负载条件的负载。电动办公机器正常负载条件的例子见附录L。1.2.2.2额定工作时间
ratedoperatingtime
制造厂为设备规定的工作时间。1.2.2.3连续工作
continuousoperation
在正常负载条件下不限时间的工作。1.2.2.4短时工作
short-timeoperation
在正常负载条件下,在一段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工作,这种工作是从设备处在冷态条件下开始,在每一段工作时间之间,相隔有足够使设备冷却到室温的间歇时间。1.2.2.5间断工作
intermittentoperation
在规定的一连串相同的循环周期内进行工作,每一个周期由正常负载条件下的一段工作时间和紧接着设备断电或空转的一段间歇时间组成。1.2.3设备移动性
1.2.3.1移动式设备movableequipment下列之一的设备:
一质量小于或等于18kg且未固定的设备,或者一装有滚轮、小脚轮或其他装置,便于操作人员根据完成预定应用的需要来移动的设备。1.2.3.2手持式设备hand-heldequipment在正常使用时要用手握持的移动式设备。1.2.3.3驻立式设备stationaryequipment不能移动的设备。
1.2.3.4固定式设备fixedequipment拴紧在或用其他方式固定在某一特定位置上的驻立式设备。1.2.3.5嵌装式设备equipmentforbuilding-in预定安装在预先准备好的凹座内的设备,例如装在墙壁内或类似安装位置内的设备。注:通常,嵌装设备并不是所有的侧面都具有外壳,因为在安装好之后,有的侧面就得到了保护。1.2.3.6直接插入式设备directplug-inequipmentGB4943—1995
预定无电源线使用,电源插头和设备外壳构成一完整部件、其重量是靠墙上插座来承载的设备。1.2.4设备的防电击保护类别
1.2.4.1I类设备classIequipment用下列方法来获得防电击保护性能的设备:a)采用基本绝缘,而且
b)还要装有一种连接装置,使那些在基本绝缘一旦失效就会带危险电压的导电零部件与建筑物配线中的保护接地导体相连。
11类设备可以有带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的零部件,也可以有在安全待低电压电路中工作的零部件。2对预定配用电源软线的设备,这种防电击保护的措施包括属于该电源软线组成部分的保护接地导线。1.2.4.2类设备class1equipment防电击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采取附加安全保护措施(例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设备,这类设备无保护接地的保护措施,即不依靠安装条件的保护措施。注:这类设备可以是下列的类型之一设备具有用绝缘材料制成的、能耐用的、而且基本上连成一体的电气防护外壳,该防护外壳将所有导电零部件包封在内,但诸如铭牌、螺钉、铆钉之类的小零件除外,这些小零件均采用至少相当于加强绝缘的绝缘材料与带危险电压的零部件隔开,这类设备称为绝缘外壳类设备;设备具有基本上连成一体的、金属的电气防护外壳,在该设备中,全部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这类设备称为金属外壳丨类设备;
上述两种类型组合的设备。
1.2.4.3类设备classequipment
防电击保护是依靠安全特低电压(SELV)电路供电来实现的,是不会产生危险电压的设备。1.2.5与电源连接的方式
1.2.5.1A型可插式设备pluggableequipmenttypeA预定要通过非工业用插头和插座,或通过电器连接器,或者通过这两者,与建筑物电源配线连接的设备。
1.2.5.2B型可插式设备pluggableequipmenttypeB预定要通过工业用插头和插座与建筑物电源配线连接的设备。1.2.5.3永久性连接式设备permanentlyconnectedequipment预定要用螺钉接线端子与建筑物电源配线连接的设备。注:见第3.2.2条。
1.2.5.4可拆卸的电源软线detachablepowersupplycord预定要利用适当的电器连接器与设备连接,用以供电的软线1.2.5.5不可拆卸的电源软线non-detachablepowersupplycord固定在设备上的或与设备装配在一起的用以供电的软线。这种软线可以有:
普通软线:无需使用特殊制备的软线或专用工具就能很容易地进行更换的软线;或者专用软线:特殊制备的或需使用专门设计的工具来进行更换的软线,或者不损伤设备就不能进行更换的软线。
“特殊制备”.词是指配有一体化软线护套,采用电缆耳片、成形环片等,但不是指在接到接线端子之前对导线重新加以成形,也不是指为使多股导线端部紧密而对合股导线加以拧紧。1.2.6外壳
1.2.6.1外壳
enclosure
具有1.2.6.2、1.2.6.3或1.2.6.4条所规定的一种或多种功能的设备零部件。1.2.6.2防火防护外壳fireenclosureGB4943-1995
预定要使设备内发生的着火或火焰的蔓延减小到最低限度的设备零部件。1.2.6.3机械防护外壳mechanicalenclosure预定要防止由机械危险和其它物理危险而引起伤害的设备零部件。1.2.6.4电气防护外壳electricalenclosure预定要防止与带危险电压或达到危险能量等级的零部件接触的设备零部件。1.2.6.5装饰件decorativepart
在外壳的外侧不起安全防护作用的设备零部件。1.2.7可触及性
1.2.7.1操作人员接触区
operatoraccessarea
操作人员在正常工作条件下:
不使用工具就能接触的区域;或者按预先规定的方式接触的区域;或者按指示接触的区域,不论是否需要工具才能接触。注:在本标准中,“接触”和“可触及”这两个词如无其它规定,均按上述定义,指操作人员的接触。1.2.7.2维修人员接触区serviceaccessarea除了操作人员接触区以外,维修人员在维修时,甚至在设备通电时所必需接触的区域。1.2.7.3受限接触区restricedaccesslocation装有设备的房间或空间,以及
由维修人员使用专用的工具或锁件和键钮才能接触的区域;或者一受控的接触区域。
1.2.7.4工具tool
改锥或者可用来装卸螺钉、插销或类似紧固件的其他任何器具。1.2.7.5机身body
所有可触及的导电零部件、轴把、旋钮、夹子等,以及与绝缘材料的所有可触及表面相接触的金属箔。
1.2.7.6安全联锁装置safetyinterlock在危险排除之前,能阻止接触危险区,或者一旦接触时能自动排除危险状态的一种装置。1.2.8电路特性
1.2.8.1一次电路primarycircuit直接与外部电网电源连接的,或者直接与其他能供给电力的等效电源(例如电动发电机组)连接的内部电路。该电路包括变压器、电动机、其他负载装置的初级绕组,以及与电网电源连接的各种装置,1.2.8.2二次电路secondarycircuit不与一次电源直接连接的,而是由位于设备内的变压器、变换器或等效的隔离装置供电的一种电路。
1.2.8.3危险电压hazardousvoltage存在于不符合下述要求的电路中,其交流峰值超过42.4V或直流值超过60V的电压:限流电路的要求;或
满足第6.2.1条和6.2.2条要求的TNV电路的要求。1.2.8.4特低电压电路extra-lowvoltage(ELV)circuit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在导体之间或任一导体与地之间的交流峰值不超过42.4V或直流值不超过60V的二次电路;它至少使用基本绝缘与危险电压隔离,但它既不符合SELV电路的全部要求,也不符合限流电路的全部要求。
GB4943-1995
1.2.8.5安全特低电压电路safetyextra-lowvoltage(SELV)circuit作了适当的设计和保护的二次电路,使得在正常条件下或单一故障条件下,任意两个可触及的零部件之间,以及任意的可触及零部件和设备的保护接地端子(仅对I类设备)之间的电压,均不会超过安全值。
1在正常条件下,这一安全限值为交流峰值42.4V或直流值60V。在故障条件下,考虑到瞬态偏差,本标准规定了较高的限值。
2SELV电路的定义与IEC364中所使用的术语“SELV\不同。1.2.8.6限流电路limited circuit作了适当的设计和保护的电路,使得在正常条件下和某种可能的故障条件下,从该电路能流出的电流值是非危险的电流值。
注:这电流限值在第2.4条中作出规定。1.2.8.7危险能量等级hazardousenergylevel储存的能量等级等于或大于20J,或者在电压等于或大于2V时,可达到的持续功率等级等于或大于240V·A。
1.2.8.8通信网络电压电路telecommunicationnetworkvoltage(TNV)circuit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携带通信信号的电路。1.2.9绝缘
1.2.9.1工作绝缘
operationalinsulation
设备正常工作所需的绝缘。
注:所定义的工作绝缘并不起防电击的作用。但是,它可以用来减小遭受引燃和着火的危险。basicinsulation
1.2.9.2基本绝缘
对防电击提供基本保护的绝缘。1.2.9.3附加绝缘
supplementaryinsulation
除基本绝缘以外另施加的独立的绝缘,用以保证在基本绝缘一旦失效时仍能防止电击。1.2.9.4双重绝缘doubleinsulation由基本绝缘加上附加绝缘构成的绝缘。1.2.9.5加强绝缘
reinforcedinsulation
一种单一的绝缘结构,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其所提供的防电击的保护等级相当于双重绝缘。注:“绝缘结构”这一术语并不是指该绝缘必须是一块质地均匀的整体。这种绝缘结构可以由几个不能象附加绝缘或基本绝缘那样单独来试验的绝缘层组成。1.2.9.6工作电压workingvoltage当设备在其额定电压下并在正常使用的条件下工作时,所考虑的绝缘上所承受到的或能够承受的最高电压。
注:见第2.2.7条。
tracking
1.2.9.7漏电起痕
固体绝缘材料表面由于受到电应力和电解质污染物的联合作用而在该表面逐渐形成导电通路的过程。
0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1.2.10.1爬电距离creepagedistance沿绝缘表面测得的两个导电零部件之间或导电零部件与设备界面之间的最短距离。1.2.10.2电气间隙clearance
在两个导电零部件之间或导电零部件与设备界面之间测得的最短空间距离。1.2.10.3界面boundingsurf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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