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0357.5-202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0357.5-2023
中文名称: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5部分:柜类强度和耐久性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Test of mechanical properties of furniture—Part 5:Strength and durability of storage unit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09-07
实施日期:2024-04-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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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家具
力学性能
试验
柜类
强度
耐久性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97.140家具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家具>>Y80家具综合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48页
标准价格:76.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罗菊芬、谢明君、刘晨光、石钰婷、姚晨岚、熊波林、徐东涛、骆立刚、吴智慧、吴阿伟、王江林、张叙俊、胡锦民、董玲、蒋一翔、何梦浩、王建兵、周克俊、王丽平、陈钢、杨金光、陈国华、徐迪、黄仁焕、叶青毅
起草单位: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劳卡家具有限公司、浙江省轻工业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点金新型材料研究院(厦门)有限公司、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圣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仕特仪器(福建)有限公司、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80)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描述了柜类家具强度和耐久性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已组装完整并可交付使用的储存功能类家具,包括其可活动部件和不可活动部件。
标准内容
ICS97.140
CCSY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0357.5—2023
代替GB/T10357.5—2011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5部分:柜类强度和耐久性
Test of mechanical properties of furniture-Part 5:Strength and durability of storage units2023-09-07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04-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般试验条件
试验设备设施
非活动部件试验步骤
活动部件试验步骤
托盘试验
挂衣钩强度试验
安装在建筑物上或其他结构上的试件试验10
11试验报告
附录A(资料性)
附录B(规范性)
附录C(资料性)
附录D(规范性)
柜类家具强度和耐久性试验的载荷、循环次数等选择指南柜类家具强度和耐久性试验载荷、循环次数和力值的规定试验方法选择的原理
推拉构件的猛关或猛开试验装置GB/T10357.5—2023
GB/T10357.5—2023
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起草。
本文件是GB/T10357《家具力学性能试验》的第5部分。GB/T10357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1部分:桌类强度和耐久性;
第2部分:椅凳类稳定性;
第3部分: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第4部分:柜类稳定性;
第5部分:柜类强度和耐久性;
第6部分:单层床强度和耐久性;第7部分:桌类稳定性;
第8部分:充分向后靠时具有倾斜和斜倚机械性能的椅子和摇椅稳定性。本文件代替GB/T10357.5一2011《家具力学性能试验第5部分:柜类强度和耐久性》,与GB/T10357.5一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1年版的第1章);增加了可调摩擦撑杆、内置挡块、衣帽钩、部件、形态、调距装置、过热、调平装置、滑轨、自锁撑杆、结构构件、吊挂文件袋、托盘、试件、墙体附件装置、最坏情况的定义(见第3章):删除了撑杆、吊柜、挂柜的定义(见2011年版的第3章);更改了净高的定义(见3.4,2011年版的3.4);更改了环境温度试验条件(见4.1,2011年版的4.1):增加了样品的调平预处理的规定(见4.1);更改了静载荷保载时间(见4.2,2011年版的4.3.1);更改了公差要求(见4.3,2011年版的4.4);增加了重型设备(如冰箱、洗衣机)的储存区域/容积的加载载荷要求(见表1);增加了试验设备、设施选择总体原则(见5.1);删除了结构与底架强度试验、跌落试验额外的地面要求(见2011年版的5.1);更改了冲击钢板中橡胶硬度测定的引用文件(见5.10,2011年版的5.9);增加了脚轮耐久性试验障碍物的规定(见5.11);更改了搁板试验条件(见6.1.1,2011年版的6.1.1):更改了搁板定位试验(见6.1.2、6.1.3,2011年版的6.1.2);更改了搁板弯曲试验中测量搁板挠度的位置(见6.1.4,2011年版的6.1.3);更改了搁板支撑件强度试验的适用条件(见6.1.5,2011年版的6.1.4);更改了顶板和底板的持续加载试验的适用条件(见6.2.1,2011年版的6.2.1)更改了顶板和底板静载荷试验中的试验条件(见6.2.2,2011年版的6.2.2);增加了挂衣棍支撑件强度试验中施力时间的要求(见6.3.1);更改了挂衣棍弯曲试验项目名称,改为挂衣棍强度试验(见6.3.2,2011年版的6.3.2);一更改了结构和底架强度试验项目名称,改为结构,底架和/或支脚强度试验,进一步明确了加载力的规定和试验中试件有倾斜趋势时的处理方式(见6.4.1,2011年版的6.4.1);更改了跌落试验条件:底脚调平(见4.1,2011年版的6.4.2),增加了不适用性和所有推拉构GB/T10357.5—2023
件、翻门、卷门和开门应关闭的规定(见6.4.2,2011年版的6.4.2);更改了脚轮往复试验的试验方法(见6.4.3,2011年版的6.4.3);更改了开门水平加载试验的适用要求(见7.1.3,2011年版的7.1.2.2);更改了开门猛关试验方法(见7.1.4,2011年版的7.1.3);更改了开门耐久性试验方法,增加了关闭位置和装有阻尼器的相关规定,更改了试验速率的规定(见7.1.5,2011年版的7.1.4);更改了移门和侧向启闭卷门耐久性试验方法:增加了装有阻尼器时的规定,更改了门启闭的位置和运动的速率的规定(见7.2.3,2011年版的7.2.3);增加了翻门试验概述(见7.3.1);更改了下铰链翻门强度试验方法(见7.3.2,2011年版的7.3.1);更改了翻门耐久性试验方法:增加了装有阻尼器时的规定,更改了启闭翻门的角度范围和速率(见7.3.3,2011年版的7.3.2);更改了上铰链翻门猛关试验方法:更改了项目名称,改为水平上铰链门/翻门猛关试验;更改了试验速率;删除了该试验不适用于装有阻尼器的开门的规定;增加了试验过程中暂停时门应处于关闭位置的规定(见7.3.4,2011年版的7.3.3);增加了上铰链翻门垂直向下静载荷试验(见7.3.5);增加了垂直启闭卷门试验概述;(见7.4.1);更改了垂直启闭卷门的猛关或猛开试验方法(见7.4.2,2011年版的7.4.1);更改了垂直启闭卷门的耐久性试验方法:增加了垂直启闭卷门装有定位装置时的规定,移动部件时应防止过度加速/减速和冲击的规定,若试验过程中需要暂停,门应处于关闭位置的规定;更改了试验速率(见7.4.3,2011年版的7.4.2);更改了推拉构件试验概述,增加了适用条件的规定(见7.5.1,2011年版的7.5.1);更改了推拉构件强度试验方法:增加了配有吊挂文件袋时的规定;更改了施力点位置的规定(见7.5.2,2011年版的7.5.2);更改了推拉构件耐久性试验的试验方法(见7.5.3,2011年版的7.5.3):一更改了推拉构件猛关或猛开试验方法,分为推拉构件猛关试验和推拉构件猛开试验两个部分(见7.5.4、7.5.5,2011年版的7.5.4);更改了推拉构件结构强度试验方法:推拉构件结构强度试验改名为推拉构件底板强度试验;增加了加载垫加载的规定(见7.5.6,2011年版的7.5.5);更改了连锁试验,删除了试验次数10次的规定(见7.5.7,2011年版的7.5.6);更改了锁具、插销耐久性试验的速率(见7.6.4,2011年版7.6.4):增加了托盘试验(见第8章);
增加了挂衣钩强度试验(见第9章);更改了持续加载试验(过载试验)名称:改名为静载荷试验(见10.1.3,2011年版的8.1.3);更改了脱离试验试验方法(见10.1.4,2011年版的8.1.4);增加了侧向分离试验(见10.1.5);删除了试验结果评定(见2011年版的第9章);更改了试验报告内容(见第12章,2011年版的第10章);更改了载荷、循环次数和力值的规定(见附录B,2011年版的附录A);更改了猛关/猛开试验方法:更改了装置,删减了部分检验程序(见附录D,2011年版的附录B)。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I
本文件由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0)归口。GB/T10357.5—2023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劳卡家具有限公司、浙江省轻工业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点金新型材料研究院(厦门)有限公司、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圣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仕特仪器(福建)有限公司、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一象吹塑家具有限公司、明珠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华都柜业集团有限公司、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柏厨集成厨房有限公司、江西光正金属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江西万橡家具集团有限公司、江西远大保险设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市东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南京林业大学、江西省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罗菊芬、谢明君、刘晨光、石钰婷、姚晨岚、熊波林、徐东涛、骆立刚、吴智慧、吴阿伟、王江林、张叙俊、胡锦民、董玲、蒋一翔、何梦浩、王建兵、周克俊、王丽平、陈钢、杨金光、陈国华、徐迪、黄仁焕、叶青毅。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1989年首次发布为GB/T10357.5—1989,2011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GB/T10357.5—2023
GB/T10357旨在描述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方法,由于柜类、椅凳类、桌类、床类等不同种类家具使用功能不同,其力学性能要求也不同,拟由八个部分构成:第1部分:桌类强度和耐久性;
—第2部分:椅凳类稳定性;
第3部分: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第4部分:柜类稳定性;
一第5部分:柜类强度和耐久性;第6部分:单层床强度和耐久性;第7部分:桌类稳定性;
第8部分:充分向后靠时具有倾斜和斜倚机械性能的椅子和摇椅稳定性。本文件为GB/T10357的第5部分,描述了柜类家具强度和耐久性的试验方法,为提高柜类家具强度和耐久性、规范家具市场秩序提供技术支撑,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技术保障。W
1范围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5部分:柜类强度和耐久性
本文件描述了柜类家具强度和耐久性的试验方法,GB/T10357.5—2023
本文件适用于已组装完整并可交付使用的储存功能类家具,包括其可活动部件和不可活动部件。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ISO48-5:2018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
硬度测定
第5部分:用IRHD袖珍硬度计法测定压痕硬度(Rubber,vulcanizedorthermoplasticDeterminationofhardnessPart5:Indentationhardnessby IRHD pocket meter method)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adjustablefrictionstay
可调摩擦撑杆
不需要任何辅助就能使开门或翻门(3.12)保持在多个打开位置的部件(3.6)。3.2
内置挡块
built-in stops
限制推拉构件(3.11)或开门活动的装置。3.3
定位装置
catchdevice
无需额外动作即可打开,使某部件(3.6)保持在一定位置上的装置示例:磁性门吸或缓冲闭门器。3.4
clearheight
产品底部上表面以上的无阻碍高度。示例:下方推拉构件的底部上表面到上方推拉构件下边沿间的距离:上方推拉构件的底部上表面到结构单元的下边沿的距离(见图1)。
GB/T10357.5—2023
标引序号(符号)说明:
结构单元;
推拉构件;
净高。
衣帽钩
coathook
悬挂外衣和帽子等的部件(3.6)。3.6
component
试件的某一部分,包括五金件。示例:推拉构件、门和翻门。
configuration
图1净高
部件(3.6)以特定的形状、形式进行的排列组合。3.8
阻尼器
damper mechanism
用来缓慢关闭部件(3.6)的机械装置。3.9
调距装置bzxZ.net
distance device
使壁挂式家具保持垂直的装置。3.10
excessive heating
部件(3.6)受到反复摩擦造成不利影响的结果。3.11
推拉构件
extension element
能推进拉出的部件。
示例:抽、吊挂文件袋、键盘托。3.12
可以向上或向下打开的、用水平铰链等接合的门。2
freestandingunit
独立柜
不与承重结构连接的试件(3.23)。联锁
interlock
同时限制一个以上推拉构件(3.11)开启的装置。latchingmecha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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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一个推拉构件(3.11)或门在关闭位置,需要额外动作、一把钥匙或一组号码来打开的机械装置。
调平装置
levelingdevice
使家具保持水平的调节装置,其垂直方向上的调节范围≤40mm。示例:可调节支脚或相似装置。3.17
lockingmechanism
限制进人一个柜或储存部件内部,需要一把钥匙或一组号码来打开的机械装置。3.18
runners
用于使推拉构件(3.11)灵活运动的部件(3.6)。注:包括光滑表面、滚柱或滚珠轴承滑轨。3.19
fself-locking stay
自锁撑杆
不需要任何辅助操作就能使门或翻门保持打开状态的部件(3.6)。3.20
结构构件
structural member
增强试件(3.23)强度的部件(3.6)。3.21
suspended filingpockets
吊挂文件袋
由框架悬挂支撑,通常没有底部的推拉构件(3.11)3.22
正常使用情况下,设计为可从柜中取出并独立使用的储存部件。3.23
用于试验的单个完整柜类家具
示例:书柜、衣柜、橱柜、壁挂式或外部安装柜、独立式和移动式底座柜、横向和纵向文件柜。3.24
墙体附件
Fwallattachmentdevice
连接到柜上的构件及连接到墙上的构件。注1:连接到柜上的构件,例如悬挂支架。注2:连接到墙上的构件,例如挂钩、横杆,3
GB/T10357.5—2023
最坏情况
记worstcase
最可能导致失效的情况。
示例:试件(3.23)最容易导致破坏的形态(3.7)。4一般试验条件
4.1预处理
进行试验的产品应为组装完好可交付的成品。产品及其部件应根据提供的说明进行组装和/或配置。除另有说明,应按最不利于力学性能的形态(见3.7)来进行试验。如果未提供组装或配置说明,则组装或装配方法应记录在试验报告中。试验前应紧固配件,当制造商的说明书中没有特殊要求时,不应在试验期间再次紧固。如果为了模拟最坏情况(见3.25)而需要改变产品形态(见3.7),则应记录在试验报告中。
除制造商另有规定,试验前,试件应在室内环境条件下至少空载存放24h。除另有规定,试验期间应将试样放在地面上并调平。调平装置(见3.16)应设置在其中间位置,但距完全关闭位置不应超过13mm。
对于多功能部件(见3.6),应分别对其每一种功能进行试验。试验应在室内温度15℃27℃条件下进行。试验期间如环境温度超出此范围,应将最高和/或最低温度记录在试验报告中。
除金属、石材、玻璃材质外,其他材质的搁板弯曲试验(见6.1.4)、以及顶板和底板持续载荷试验(见6.2.1)应在相对湿度45%~55%条件下进行。试验期间若环境相对湿度超出此范围,应将最高和/或最低相对湿度记录在试验报告中,若试验不能按照本文件的规定进行(如因为试件设计,无法使用规定的加载垫),则应接近规定。任何与本文件规定的试验方法的偏差都应进行技术评估,并记录在试验报告中。试验前应彻底检查试件。记录所有缺陷,使之与试验产生的缺陷区别开。如有规定,应进行尺寸测量。
不必在同一产品上进行所有试验,但对一个特定的部件,其相关的所有试验应在该部件上进行。4.2加载力
在静载荷试验中,力的加载速度应缓慢,以保证附加动载荷小到可忽略不计。除另有规定,规定的力应保持10s~15s。
在耐久性试验中,应按一定的速度加力,以确保不会发生过热(见3.10)。除另有规定,试验中每个力应保持(2士1)S。
应确保自动关闭装置和阻尼器在正常运行状态下加力。所施加的力可用质量代替。换算关系是10N=1kg。
附录A阐述了柜类家具强度和耐久性试验的载荷、循环次数等选择的指南。附录B规定了载荷、循环次数和力值。附录C说明了本文件所包含试验方法的选择原理。4.3公差
除另有规定,以下公差适用于本文件:力:公称力的士5%;
一速度:公称速度的士10%;
一质量:公称质量的士1%;
GB/T10357.5—2023
一尺寸:所有<200mm的尺寸,偏差应为公称尺寸的土1mm;其他尺寸的偏差应为士0.5%;加载垫(见5.5)为300mm的球面曲率尺寸的偏差应为士5mm;角度:公称角度的士2°。
加载垫的位置偏差为士5mm。
用于进行试验的试验力、速度、质量、尺寸、角度应符合规定的公称值,并应在上述规定的公差范围内。
注:为实行不确定度的评定,当满足上述公差时,认为试验结果没有受到不利影响。4.4
试验中试件移动的控制
除另有规定,按第6章和第7章的规定进行试验时,对有失去平衡趋势的独立柜(见3.13),应施加载荷直至平衡。
按第6章(除6.4.2和6.4.3外)和第7章进行试验时,对有移动趋势的独立柜,用挡块(见5.4)加以限制。
4.5加载
除另有规定,在强度和耐久性试验中,非试验的储存部件应根据表1的规定均布加载。强度和耐久性非试验部件的加载表1
所有水平区域,包括搁板、底板、顶板和翻门除吊挂文件袋以外的推拉构件(见3.11)吊挂文件袋
挂衣棍
重型设备(如冰箱、洗衣机)的储存区域/体积垂直于文件袋平面测量。
最大负荷200kg/件柜。
试验设备设施
0.65kg/dm2
1.5kg/dm*
2kg/dm
0.5kg/dm2
除另有规定,可采用任何适用的试验设备进行试验,因为试验结果仅取决于所施加的力是否正确5.1
而不取决于试验设备本身,
试验设备不应妨碍试件的变形,即试验期间试验设备应能随试件的运动而运动,确保载荷总能在规定的位置和方向上。
地面:坚硬、水平、平整的表面。5.2
墙面:应坚硬、垂直、平整
挡块:用来防止试件滑移但是不能限制试件倾翻的装置,其高度<12mm,如特殊产品需要较高的5.4
挡块,其最大高度应刚好能防止试件移动。5.5加载垫:直径为100mm,边沿倒圆12mm的刚性圆盘,加载面为平面。如使用空间受限制,可使用直径50mm的加载垫。
推拉构件猛开/猛关的设备,按附录D的规定。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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