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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0357.4-202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0357.4-2023

中文名称: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4部分:柜类稳定性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Test of mechanical properties of furniture—Part 4:Stability of storage unit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09-07

实施日期:2024-04-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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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家具 力学性能 试验 柜类 稳定性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97.140家具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家具>>Y80家具综合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T 10357.4-2013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4页

标准价格:43.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罗菊芬、谢明君、刘晨光、石钰婷、姚晨岚、张叙俊、骆立刚、熊春林、王江林、董玲、王建兵、王丽平、何梦浩、蒋晶磊、顾少军、杨金光、陈国华、徐迪、廉景进

起草单位: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圣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轻工业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明珠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一象吹塑家具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80)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描述了柜类家具稳定性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已组装完整并可交付使用的柜类(储存类)家具。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97.140
CCSY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0357.4—2023
代替GB/T10357.4—2013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4部分:柜类稳定性
Testofmechanicalpropertiesoffurniture-Part4:Stabilityof storageunits(IS07171:2019,FurnitureStorageunitsTestmethodsforthedeterminationof stability,MoD)2023-09-07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04-01实施
GB/T10357.4—2023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一般试验条件…
试验设备设施
试验步骤
试验报告…
附录A(资料性)柜类家具稳定性试验的载荷、力等选择指南附录B(规范性)
柜类家具稳定性试验的载荷和力值附录C(资料性)试验方法选择的原理…..12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起草。
GB/T10357.4—2023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本文件是GB/T10357《家具力学性能试验》的第4部分。GB/T10357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1部分:桌类强度和耐久性;
第2部分:椅凳类稳定性;
第3部分: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第4部分:柜类稳定性;
第5部分:柜类强度和耐久性;
第6部分:单层床强度和耐久性;—第7部分:桌类稳定性;
第8部分:充分向后靠时具有倾斜和斜倚机械性能的椅子和摇椅稳定性。本文件代替GB/T10357.4一2013《家具力学性能试验第4部分:柜类稳定性》,与GB/T10357.4-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一更改了试验条件:增加了预处理条件、加载力要求、试验中试件移动的控制要求和加载要求,更改了公差要求(见第4章,2013年版的2.1);-增加了试验设备设施的总体要求(见5.1);更改了地面的要求(见5.2,2013年版的3.3);-增加了墙面、质量、吊挂文件袋载荷、加载垫、电视机模板的要求(见5.3、5.5、5.6、5.7和5.8);更改了挡块的要求(见5.4,2013年版的3.2);删除了试验的一般原则(见2013年版的4.1);删除了重心的确定(见2013年版的4.2);删除了搁板稳定性试验(见2013年版的4.3);增加了试验通则(见6.1);
更改了活动部件关闭时的空载稳定性试验项目名称,改为“所有开门、推拉构件和翻门关闭,所有储存部件空载”,并分为高度为或可调节为≤1000mm的试件、高度为或可调节为>1000mm的试件两个部分,并修改了高度为或可调节为>1000mm时试验的力值(见6.2,2013年版的4.4.1);
增加了所有开门、推拉构件和翻门开启试验,所有储存部件空载试验(见6.3);一更改了活动部件打开时的空载稳定性试验项目名称,改为所有开门、推拉构件和翻门开启空载,所有储存部件空载,并更改了试验方法(见6.4.1,2013年版的4.4.2);-增加了开门、推拉构件和翻门开启载,所有储存部件空载试验(见6.4.2);一一更改了试验名称,由活动部件打开时的加载稳定性改为开门、推拉构件和翻门开启加载,所有储存部件加载,并更改了试验方法(见6.4.3,2013年版的4.5.2);——增加了最上面的推拉构件开启加载,部分储存部件加载试验(见6.4.4);一更改了试验名称,由活动部件关闭时的加载稳定性改为所有锁闭的开门、推拉构件和翻门开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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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加载,所有储存部件加载,并更改了试验方法(见6.5,2013年版的4.5.1);一增加了带脚轮的试件动态稳定性试验(见6.6);——增加了防倾翻装置的强度试验(见6.7);一增加了电视机柜额外的稳定性试验(见6.8);——增加了试验报告(见第7章);增加了柜类家具稳定性试验的载荷和力值(见附录B)。本文件修改采用ISO7171:2019《家具储存柜类稳定性试验方法》。本文件与ISO7171:2019相比做了下述结构调整:将ISO7171:2019中6.1部分内容整合到本文件4.1中;—将ISO7171:2019中附录A的内容拆分成本文件附录A和附录B;附录C对应ISO7171:2019的附录B。本文件与ISO7171:2019的技术差异及其原因如下:更改了范围的表述,符合我国标准编写规定(见第1章,ISO7170:2019中第1章);一增加了倾翻、电视机柜、支架的术语和定义,为新增相关试验项目所设(见3.1、3.3和3.4);删除了推拉构件、翻门、独立柜、联锁、调平装置、试件、净高、锁具、最坏情况、吊挂文件袋、墙体附件、部件的术语和定义,因其已在GB/T10357.5中界定(见ISO7171:2019中2章);更改了预处理要求,增加了连接墙体和不能满足试验条件的规定。指明产品的试验项目,提出偏差评估,更具有可操作性(见4.1,IS07171:2019中4.1);一更改了尺寸公差的要求,将小于200mm的尺寸及其他尺寸公差要求区分开,并增加了加载垫上300mm半径的球面曲率的尺寸公差的要求。针对不同尺寸提出不同的公差要求,更具科学性(见4.3,ISO7171:2019中4.3);—一增加了重型设备(如冰箱、洗衣机)的储存部件/体积的加载规定。涵盖柜类家具更多的收纳情况,更加完善(见4.5表1);
一一增加了墙面、球形物体和电视机模板等试验设施的要求,为新增试验项目所需试验设施(见5.3、5.7、5.9);
一一增加了储存部件部分加载试验,并在附录C中增加此部分内容,保证此类产品的稳定性(见6.4.4);
一一增加了电视机柜额外的稳定性试验,保证此类产品的稳定性(见6.8);一修改了附录A,协助理解作用力选择的原理(见附录A):一修改了柜类家具稳定性试验的载荷和力,分为家用和非家用两种推荐水平,并对部分试验不同使用环境的推荐水平进行细分,将该部分内容调整为规范性,更加合理(见附录B,ISO7171:2019中附录B)。
本文件做了下列编辑性改动:
改变了标准名称,以便与GB/T10357其他部分的标准名称保持统一。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文件由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0)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圣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轻工业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明珠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一象吹塑家具有限公司、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光正金属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江西万橡家具集团有限公司、江西远大保险设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全屋家居有限公司。GB/T10357.4—2023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罗菊芬、谢明君、刘晨光、石钰婷、姚晨岚、张叙俊、骆立刚、熊春林、王江林、董玲、王建兵、王丽平、何梦浩、蒋晶磊、顾少军、杨金光、陈国华、徐迪、廉景进。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1989年首次发布为GB/T10357.4—1989,2013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GB/T10357.4—2023
GB/T10357旨在描述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方法,由于柜类、椅凳类、桌类、床类等不同种类家具使用功能不同,其力学性能要求也不同,拟由八个部分构成:一第1部分:桌类强度和耐久性;第2部分:椅凳类稳定性;
第3部分: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第4部分:柜类稳定性;
第5部分:柜类强度和耐久性;
第6部分:单层床强度和耐久性;第7部分:桌类稳定性;
第8部分:充分向后靠时具有倾斜和斜倚机械性能的椅子和摇椅稳定性本文件为GB/T10357的第4部分,描述了柜类家具稳定性的试验方法,为提高柜类家具稳定性、规范家具市场秩序提供技术支撑,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技术保障。1范围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4部分:柜类稳定性
本文件描述了柜类家具稳定性的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已组装完整并可交付使用的柜类(储存类)家具。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10357.4—2023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5家具力学性能试验第5部分:柜类强度和耐久性GB/T10357.5
3术语和定义
GB/T10357.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overturn
不受束缚的产品不能恢复其正常直立位置的状态。3.2
高度调节装置heightadjustmentdevice用于使产品的某部件高度可调的装置。示例:某部件如工作表面。
TV-furniture
电视机柜
用于或设计用于支撑电视机、电视机显示器以及类似物品的储存类家具产品。3.4
支架bracket
防止倾翻的刚性支撑装置。
注:通常由金属制成,不是诸如皮带或扎带这样的柔性装置。4一般试验条件
4.1预处理
进行试验的产品应为组装完好可交付的成品。产品及其部件应根据提供的说明进行组装和/或配置。除另有说明,应按最不利于力学性能的形态来进行试验。如果未提供组装或配置说明,则组装或装配方法应记录在试验报告中。试验前应紧固配件,当制造商的说明书中没有特殊要求时,不应在试验期间再次紧固。如果为了模拟最坏情况而需要改变产品形态,则应记录在试验报告中。1Www.bzxZ.net
GB/T10357.4—2023
除制造商另有规定,试验前,试件应在室内环境条件下至少空载存放24h。试验应在试验地面上进行。试件应调平,调平装置应设置在中间位置,但距完全关闭位置不应超过13mm
用于安装在建筑物上的试件应仅按照6.7进行试验。若试验不能按照本文件的规定进行,则应接近规定。任何与本文件规定试验方法的偏差都应进行技术评估,并记录在试验报告中。4.2加载力
静载荷加力速度应缓慢,以保证附加动载荷小到可忽略不计。除另有规定,规定施加的每个载荷应保持10s~15s。
加载时,力值可以用码的质量代替。换算使用10N=1kg的关系。附录A提供了试验的载荷、力值等选择指南。附录B规定了载荷和力值。
附录C说明了本文件所包含试验方法选择的原理。4.3公差
除另有规定,本文件试验用的力、质量、尺寸、角度的公差应符合以下规定:力:公称力的士5%;
质量:公称质量的土1%;
尺寸:所有<200mm的尺寸,偏差应为公称尺寸的士1mm;其他尺寸的偏差应为士0.5%;加载垫上300mm半径的球面曲率尺寸的偏差应为士5mm;角度:公称角度的士2。
加载垫的位置偏差为土5mm。
注:为实行不确定度的评定,当满足上述公差时,认为试验结果没有受到不利影响。4.4试验中试件移动的控制
对在试验过程中有滑动趋势的独立试件,用不阻止其倾翻(见3.1)的挡块(见5.4)加以限制。4.5加载
除另有规定,试验中,所有储存部件应根据表1的规定均布加载。表1稳定性试验载荷
所有水平储存部件,包括搁板、底板、顶板和翻门净高(H)≤100mm的推拉构件(除吊挂文件袋以外)100mm<净高(H)<250mm的推拉构件(除吊挂文件袋以外)净高(H)≥250mm的推拉构件(除吊挂文件袋以外)吊挂文件袋
挂衣棍
重型设备(如冰箱、洗衣机)的储存部件/体积。垂直于文件袋平面测量。
b最大负荷200kg/件柜。
0.325kg/dm
(0.2667-0.0667H)kg/dm
0.1kg/dm2
1.25kg/dm
2kg/dm
0.5kg/dm3b
5试验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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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除另有规定,可采用任何适用的试验设备进行试验,因为试验结果仅取决于所施加的力是否正确而不取决于试验设备本身。
试验设备不应妨碍试件的变形,即试验期间试验设备应能随试件的运动而运动,确保载荷总能在规定的位置和方向上。
5.2地面:坚硬、水平、平整的表面。5.3墙面:应坚硬、垂直、平整
5.4挡块:用于防止试件滑移但是不能限制试件倾翻。挡块的高度应采用刚好能防止试件移动的最低高度。
5.5质量:所施加的质量应不能增强试件结构,也不会改变试件应力分布。5.6吊挂文件袋载荷:应采用纸或类似替代物加载。5.7球形物体:如直径10mm~15mm的玻璃珠,它们应松散装人一个有柔性的大袋子,以使其在试验中可以在袋子里移动。
注:松散为袋子被填充约50%的状态。5.8加载垫:直径为100mm,边沿倒圆半径12mm的刚性圆盘,加载面为平面。如使用空间受限制,可使用直径50mm的加载垫。
5.9电视机模板:两个形状构造如图1所示、尺寸如表2所示的框架或盒子,能够支撑通过其重心作用的载荷。其空载质量应为(10士0.2)kg。空载模板的重心应为空载模板的几何中心加载后模板重心位置与空载模板重心位置的变化应限制在5mm以内。试验时,模板应保持在初始位置。标引符号说明:
1—长度;
h—高度;
d——深度。
图1电视机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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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试验步骤
6.1通则
表2电视机模板尺寸
电视机模板1
710±2
400±2
65±10
单位为毫米
电视机模板2
1110±2
620±2
65±10
制造商说明要靠墙或靠其他刚性垂直结构的产品,不应在后方进行试验。脚轮和高度调节装置(见3.2)应调整到最易引起试件倾翻的位置。除电视机柜(见3.3)外,仅适用于顶部高度距地面高度≥600mm(或可调节为≥600mm),且空载质量>10kg的柜类
当电视机柜电视机支撑面距地面距离≤600mm时,不管是否配有墙体附件,应在没有安装任何墙体附件的情况下进行试验。
所有壁挂式电视机柜都应按照电视机支撑面距地面高度>600mm的情况进行试验。当电视机柜电视机支撑面距地面距离>600mm且配有支架(见3.4)时,应在安装支架的状态下进行试验。
当电视机柜电视机支撑面距地面距离>600mm且配有除支架之外的墙体附件时,不管其是否配有墙体附件,应在没有安装任何墙体附件的情况下进行试验。6.2所有开门、推拉构件和翻门关闭,所有储存部件空载6.2.1高度为或可调节为≤1000mm的试件通过加载垫,在试件顶部距离试件外边缘50mm的任何可能导致试件倾翻的点上,垂直施加表B.1规定的力(见图2)。
a)产品前面加载示意图
标引符号说明:
一加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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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为毫米
b)产品背面加载示意图
图2高度为或可调节为≤1000mm的试件试验记录试件是否倾翻。若试件被打开的推拉构件、开门或翻门支撑,则应关闭推拉构件、开门或翻门等部件并重新试验。
6.2.2高度为或可调节为>1000mm的试件在试件顶部距离试件外边缘50mm的任何可能导致试件倾翻的点上,施加一个350N的垂直力和50N的水平向外力(见图3)。
单位为毫米
a)产品前面加载示意图
标引符号说明:
加载力。
b)产品背面加载示意图
图3高度为或可调节为>1000mm的试件试验记录试件是否倾翻。若试件被打开的推拉构件、开门或翻门支撑,则应关闭推拉构件、开门或翻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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