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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3587-202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3587-2024

中文名称:淀粉制品质量通则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General rules for starch product

标准状态:即将实施

发布日期:2024-07-24

实施日期:2025-08-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1375382

相关标签: 淀粉 制品 质量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糖、糖制品、淀粉>>67.180.20淀粉及衍生制品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加工与制品>>X11粮食加工与制品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T 23587-2009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6页

标准价格:31.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邹光友 胡铱容 李葆华 申玉茹 沈志勇 宋全厚 仇凯 顾正彪 沈群 张克义 沈斌 张树成 孔昭峰 王彦玲 赵曙光 张宗现 章晓文 樊玉芬 高枫 冯继辉 周永顺 贺新春 杨贵海 杨杰 杨春 苑文玉 刘云峰 徐虎 何连勇 陈勇辉 韩玉华 贺柄仁 王政栋 郭光牧 沈健民 高鹏 裴春亮 朱颜 陈兴强

起草单位: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泗水利丰食品有限公司、河南新天豫食品有限公司、甘肃银河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龙港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光友薯业有限公司、昌黎县永顺食品有限公司、秦皇岛市三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爱峰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

归口单位: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64)

提出单位: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64)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界定了术语和定义,规定了淀粉制品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并给出了产品分类。本文件适用于粉条(丝、皮)、凉粉淀粉制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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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67.180.20
CCS X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3587—2024
代替GB/T23587—2009
淀粉制品质量通则
General rules for starch productSzi
2024-07-24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5-08-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产品分类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参考文献
GB/T23587—2024
GB/T23587—2024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质量相关技术要求,食品安全相关要求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文件。
本文件代替GB/T23587—2009《粉条》。与GB/T23587—200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09年版的第1章);更改了术语和定义(见3.1,2009年版的3.1);更改了产品分类(见4.1、4.2,2009年版的4.1、4.2);一更改了原辅料要求(见5.1,2009年版的5.1);一删除了食品添加剂要求(见2009年版的5.2):--更改了感官要求(见表1,2009年版的表1);更改了理化指标(见表2,2009年版的表2);删除了卫生指标(见2009年版的表3);更改了感官指标、断条率试验方法(见6.1、6.5,2009年版的6.1、6.4);增加了复水时间试验方法(见6.6);一删除了丝径、二氧化硫、铅、总砷、黄曲霉毒素B,、铝试验方法(见2009年版的6.5、6.7~6.9);——更改了检验规则(见7.1~7.5,2009年版的7.1、7.2);更改了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见8.1~8.5,2009年版的8.18.4)。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4)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泗水利丰食品有限公司、河南新天豫食品有限公司、甘肃银河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龙港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光友薯业有限公司、昌黎县永顺食品有限公司、秦皇岛市三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爱峰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瑞熠天淀粉制造有限公司、河北中薯农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白家阿宽食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黄仙洞葛业科技有限公司、河南九月大食品有限公司、中食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河津市农之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前和农工商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市方便面厂、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江南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秦皇岛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中轻食品工业管理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邹光友、胡铱容、李葆华、申玉茹、沈志勇、宋全厚、仇凯、顾正彪、沈群、张克义、沈斌、张树成、孔昭峰、王彦玲、赵曙光、张宗现、章晓文、樊玉芬、高枫、冯继辉、周永顺、贺新春、杨贵海、杨杰、杨春、苑文玉、刘云峰、徐虎、何连勇、陈勇辉、韩玉华、贺柄仁、王政栋、郭光牧、沈健民、高鹏、裴春亮、朱颜、陈兴强、张盛署。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09年首次发布为GB/T23587—2009;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1范围
淀粉制品质量通则
GB/T235872024
本文件界定了术语和定义,规定了淀粉制品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并给出了产品分类。本文件适用于粉条(丝、皮)、凉粉淀粉制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500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淀粉的测定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3术语和定义
淀粉制品starchproduct
以食用淀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除食用淀粉外的其他原料,经和料、熟化成型、冷却、冷冻或不冷冻、干燥或不干燥等工序制成的条状、丝状或片状等形状的产品。注:淀粉制品包括粉条、粉丝、粉皮、凉粉。3.2
断条率brokenrate
粉条(丝)在沸水中煮一定时间后断条的比率。4产品分类
根据产品形态及加工工艺分为:4.1
干粉条(丝、皮)
湿粉条(丝、皮);
凉粉。
4.2根据产品食用方法分为:
煮食粉条(丝、皮);
一方便粉条丝、皮)。
GB/T23587—2024
技术要求
5.1原辅料
食用淀粉
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或国家相关的规定。5.1.2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其他原辅料
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或国家相关的规定5.1.4
调味料
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或国家相关的规定2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粉条(丝、皮)
组织形态/性状
滋味、气味免费标准bzxz.net
3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水分/(g/100g)
粉条(丝)粗细均匀,基本无并丝、碎丝;米粉皮厚薄、宽度
具有本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表2理化指标
块状或其他不同形状,柔软、
有弹性
咀嚼无砂质感
淀粉(以干基计)/(g/100g)
灰分/(g/100g)
断条率*/%
复水时间5/min
粉条(丝、日
干粉条(丝、皮)
仅限煮食粉条(丝)产品,不适用于煮食粉皮、方便粉条(丝、皮)产品。
仅限方便粉条(丝、皮)产品。
湿粉条(丝、皮)
5.4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试验方法
6.1感官指标
235872024
在充足的自然光下,取适量样品置于清洁的白瓷盘中,目测其色泽、组织形态/性状、杂质,嗅其气味,根据食用方法测其滋、气味。6.2水分
按GB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
6.3淀粉
按GB5009.9规定的方法测定。
6.4灰分
按GB5009.4规定的方法测定。
6.5断条率
截取50根10cm以上长度相同的无机械损伤的煮食粉条(丝),在1500mL烧杯中加水1200mL,水沸后放入粉条(丝)并加盖表面血,微沸煮熟后,观察其状态,无明显硬心时,滤去水分,借助玻璃棒数其完整总根数,断条率R计算见式(1):50-X
式中:
R——粉条(丝)的断条率;
X——煮后完整总根数。
按上述方法试验两次,取其平均值。复水时间
取完整方便粉条(丝、皮),置于带盖保温容器中,加入沸水至刚好将方便粉条(丝、皮)完全浸没,立即将容器加盖,同时用秒表记时。8min内用筷子夹取一段粉条(丝、皮)于玻璃片上,当用玻璃片夹紧软化粉条(丝、皮),观察其状态无明显硬心,且经品尝口感不夹生时,记录所用时间,即为复水时间。6.7净含量
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
7检验规则
7.1组批
以同批原料、同一配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GB/T23587—2024
7.2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
每批抽样独立包装样品量总数不少于1kg,抽取的样品分为两份,一份作为检验样品,另一份作为备用样品。
7.3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净含量、复水时间。7.4型式检验
7.4.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定型投产时;
b)当原料来源发生变化或主要设备更换,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c)
d)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国家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
7.4.2型式检验项目为5.2、5.3、5.4规定的全部项目。7.5判定规则
7.5.1出厂检验判定规则: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判定该批为符合本文件。出厂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可以再次抽样复检,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判定该批不符合本文件。7.5.2型式检验判定规则: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判定型式检验符合本文件。型式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可以再次抽样复检,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判定型式检验不符合本文件。8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贴存8.1标签
若产品主要原料淀粉添加量超过总淀粉的60%(按原始配料计算),可用主要淀粉命名,并宜标明主要原料淀粉的添加量;主要原料淀粉添加量不足总淀粉的60%,产品不应以原料淀粉命名。注:用淀粉名称命名的产品,如绿豆粉丝、红薯粉条等。8.2标志
预包装产品运输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8.3包装
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产品包装封口应严密,包装应牢固。8.4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异味、无污染;运输过程中应防雨、防潮、防暴晒,湿粉条(丝、皮)、凉粉应按其产品特性在特定温度条件下运输;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合装配和运输。8.5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清洁卫生、通风、防潮、防鼠、无异味的库房中,湿粉条(丝、皮)、凉粉应按其产品特性在特定温度条件下贮存:贮存时应隔墙离地,留有一定间隙,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合存放。
参考文献
GB/T23587—2024
[1]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3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公布)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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