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789.24-202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4789.24-2024
中文名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糖果、巧克力和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可可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4-02-08
实施日期:2024-08-08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805713
相关标签:
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食品
微生物学
检验
糖果
巧克力
制品
采样
检样
处理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综合>>X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8页
标准价格:24.0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糖果、巧克力和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可可制品的采样和检样处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糖果、巧克力及其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可可制品(含代可可制品)的采样和检样处理。
本标准代替 GB/T4789.24—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糖果、糕点、蜜饯检验》中的糖果检验部分。
本标准与 GB/T4789.24—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名称;
———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设备和材料;
———删除了培养基和试剂;
———修改了采样;
———修改了检样的处理;
———修改了检验方法。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4789.24—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糖果、巧克力和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可可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
2024-02-08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4-08-08实施
本标准代替GB/T4789.24一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部分。
本标准与GB/T4789.24一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的名称;
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设备和材料;
删除了培养基和试剂;
修改了采样;
修改了检样的处理;
修改了检验方法。
GB4789.24—2024
糖果、糕点、蜜饯检验》中的糖果检验I
1范围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糖果、巧克力和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可可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
GB4789.24—2024
本标准规定了糖果、巧克力和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可可制品的采样和检样处理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糖果、巧克力及其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可可制品(含代可可制品)的采样和检样处理。
2设备和材料
2.1采样工具
采样工具应使用不锈钢或其他强度适当的材料,表面光滑,无缝隙,边角圆润。采样工具应清洗和灭菌,使用前保持干燥。采样工具包括搅拌器具、采样勺、匙、刀具(小刀或抹刀)、剪刀、镊子等2.2
样品容器
样品容器的材料(如玻璃、不锈钢、塑料等)和结构应能充分保证样品的原有状态。容器和盖子应清洁、干燥、无菌。样品容器应有足够的体积,包括采样袋、采样管、采样瓶等。2.3其他用品
包括酒精灯、温度计、铝箔、封口膜、记号笔、采样登记表等。3采样
3.1采样原则和采样方案
采样原则和采样方案按GB4789.1的规定执行。采样件数n应根据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执行,每件样品的采样量不小于5倍检验单位的样品量或根据检验目的确定。以下规定了1件食品样品的采样要求。3.2预包装糖果、巧克力及其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可可制品(含代可可制品)3.2.1独立包装小于或等于1000g的固态和半固态糖果、巧克力及其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可可制品(含代可可制品),或小于或等于1000mL的液态糖果,取相同批次的独立包装。3.2.2独立包装大于1000mL的液态糖果,应在采样前摇动或用无菌棒搅拌液体,使其达到均质后采集适量样品,放人同一个无菌采样容器内作为1件食品样品。3.2.3独立包装大于1000g的固态和半固态糖果,应用无菌采样器从同一包装的不同部位分别采取适量样品,放入同一个无菌采样容器内作为1件食品样品。1
GB4789.24—2024
3.3散装糖果或现场制作糖果、巧克力及其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可可制品(含代可可制品)用无菌采样工具从5个不同部位现场采集样品,放人同一个无菌采样容器内作为1件食品样品。3.4样品的储存和运输
按照GB4789.1的规定执行。
4检样的处理
开启包装
以无菌操作开启包装或放置样品的无菌采样容器。塑料或纸盒(袋)装,用75%酒精棉球消毒盒盖或袋口,用灭菌剪刀剪开;瓶(桶)装,用75%酒精棉球或经火焰消毒,无菌操作去掉瓶(桶)盖,瓶(桶)口再次经火焰消毒,
4.2稀释
如果产品标准规定菌落总数小于10CFU/g或10CFU/mL,应使用第一稀释度稀释液,液体样品可以使用未经稀释的原液。
4.3固态和半固态糖果、巧克力及其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可可制品(含代可可制品)4.3.1对于硬质糖果类(硬糖类)、酥质糖果类(酥糖类)、焦香糖果类(太妃糖类)、凝胶糖果类、奶糖糖果类(奶糖类)、胶基糖果类、充气糖果类、压片糖果类、膜片糖果类、花式糖果类和其他糖果类、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可可制品(含代可可制品)等样品,称取适量样品置于无菌容器内,可敲碎或无菌剪刀剪碎,或其他适当的粉碎方式。4.3.2有包衣产品,容易剥离的直接用灭菌剪刀剪开产品外包装。难剥离的,先断后再打开包装4.3.3称量上述样品25g,放入盛有225mL无菌水、稀释液或增菌液的锥形瓶或无菌袋中,可在温度不超过45℃的水浴中不超过15min溶化,均质后检验。4.3.4夹心样品先称取25g样品,用灭菌剪刀从中间剪开,将漏出夹心内容物和包裹的糖体置于锥形瓶或无菌袋中,可在温度不超过45℃的水浴中不超过15min溶化,均质后检验4.4液态糖果
流质糖果类等液态样品,称量25mL样品,放人盛有225mL无菌水、稀释液或增菌液的锥形瓶或无菌袋中,充分混匀后检验。
要求进行商业无菌检验的糖果
按照GB4789.26的规定执行。
5检验
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相关方法进行微生物项目检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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