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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 2195-200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 2195-2001

中文名称:航空轮胎使用与保养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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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航空 轮胎 使用 保养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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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HG 2195-2001.Service and maintenance for aircraft tyre.
1范围
HG 2195规定了航空轮胎(以下简称轮胎)的保管、装胎前的检查装配、充气及使用维护要求。
HG 2195适用于民用航空轮胎。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9745航空轮胎(eqv ISO 3324-1)
GB/T 9746航空轮胎系列
GB/T 13652航空轮胎表面质量
3要求
3.1轮胎的保管
3.1.1轮胎应存放在库房内,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换气条件,避免阳光直射。
3.1.2轮胎在库房内应距离热源1m以上,防止轮胎局部受热,并不得与油类.易燃物品、化学腐蚀物品及其他易使橡胶变质的物品混放。
3.1.3轮胎应沿行驶面单层竖直放置,不得平放堆叠或穿心悬挂,存放的轮胎至少每季度转动一次支点。
3.1.4轮胎应按生产和人库时间分批存放,先生产者、先人库者先使用。
3.1.5轮胎的贮存期按GB 9745的规定执行。
3.2轮胎的检查与装配
3.2.1装胎前检查
3.2.1.1轮胎的规格、层级、额定速度必须符合相应机种;
3.2.1.2轮胎的充气内压、额定负荷等应符合GB/T 9746的规定;
3.2.1.3轮胎的表面质量应符合GB/T 1365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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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83.160.01
备案号:10093—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2195—2001
代替HG2195—1991
航空轮胎使用与保养
Service and maintenance for aircraft tyre2002-01-24发布
2002-07-01实施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
本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前
本标准代替HG2195—1991《航空轮胎使用与保养》。本标准与HG2195--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删除了航空轮胎库存的温、湿度要求;-增加了航空轮胎保管期的要求;增加了航空轮胎充氮气的要求;HG2195—2001
-对更换航空轮胎的要求按使用情况进行划分,此外,增加了两条更换轮胎的条款。本标准由原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政策法规司提出。本标准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本标准由全国航空轮胎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橡集团曙光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沈阳市第三橡胶厂、南方航空公司广西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荣文、关伟平、张大山、钱锋。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HG2195—1991。
1范围
航空轮胎使用与保养
HG2195—2001
本标准规定了航空轮胎(以下简称轮胎)的保管、装胎前的检查、装配、充气及使用维护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航空轮胎。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9745航空轮胎(eqvISO3324-1)GB/T9746航空轮胎系列
GB/T13652航空轮胎表面质量
3要求
3.1轮胎的保管
3.1.1轮胎应存放在库房内,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换气条件,避免阳光直射。3.1.2轮胎在库房内应距离热源1m以上,防止轮胎局部受热,并不得与油类、易燃物品、化学腐蚀物品及其他易使橡胶变质的物品混放。3.1.3轮胎应沿行驶面单层竖直放置,不得平放堆叠或穿心悬挂,存放的轮胎至少每季度转动一次支点。
3.1.4轮胎应按生产和入库时间分批存放,先生产者、先人库者先使用。3.1.5轮胎的贮存期按GB9745的规定执行。3.2轮胎的检查与装配
3.2.1装胎前检查
3.2.1.1轮胎的规格、层级、额定速度必须符合相应机种;3.2.1.2轮胎的充气内压、额定负荷等应符合GB/T9746的规定;3.2.1.3轮胎的表面质量应符合GB/T13652的要求。3.2.2轮胎的装配
3.2.2.1装胎场地应保持清洁、无油污。装胎时应防止各类杂物进入胎内。3.2.2.2要使用专用设备和工具,防止在装胎过程中损坏轮胎。3.2.2.3装配有内胎轮胎时,可在内胎表面均匀地酒上少量滑石粉,并将气门嘴置于外胎的“轻点”位置。
3.2.2.4装配无内胎轮胎时,应检查轮胎密封层和轮辋密封圈有无损伤,并使轮胎的“轻点”与轮辋上的“轻点”间隔180°
3.2.3轮胎的充气
3.2.3.1轮胎应充氮气,气体中不得带有油液和水分。1
HG2195—2001
3.2.3.2有内胎轮胎充气时,为防止内胎打折,在开始充气时应缓缓进行,使内胎充分伸张,然后继续充气至规定的内压,不得欠压或超压。3.2.3.3无内胎轮胎充气时,应首先充气至额定充气内压,在室温停放12h后,补充充气至额定充气内压,再在室温下停放24h,其内压下降率不应大于5%。3.2.3.4轮胎充气后,其内压必须用气压表测量,充气公差为士:%。3.3轮胎的使用与维护
3.3.1在航线使用的轮胎,每次飞行前都应对轮胎进行检查,当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轮胎。
胎面、胎侧及花纹沟有深入到胎体帘布层的割口或龟裂。b)
胎面、胎侧、胎肩部位有非表面性的气泡。e)
局部磨损露出胎体帘布层。
当横向割口从一个花纹沟横跨花纹块到达另一一花纹沟时,如割口深度:1)在基地时已大于4mm;
2)在基地以外大于4mm且无轮胎更换时,允许飞回基地;3)在基地以外已大于5mm。
胎冠和胎侧部位脱层。
胎面花纹沟底部的周向裂口已透过补强帘布层。胎面花纹块上部的裂口/切口已延伸到花纹块下面。胎面掉块长度大于花纹块宽度且达到花纹沟底部。胎侧或胎肩部位的裂口已深入到胎体帘布层。刺伤伤口直径大于3mm并已深入到胎体帘布层。检查发现轮胎充气内压的降低是由于轮辋热熔塞的熔化引起的。1)
m)飞机中止起飞或非正常着陆。胎圈钢丝刺出。
轮胎过热灼伤及由于接触化学药品腐蚀或油物溶胀。p)
如有翻新要求,当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轮胎,以利翻新。3.3.2
a)无补强层的轮胎,磨平花纹即更换轮胎;有补强层的轮胎,允许磨损补强层帘线更换轮胎。b)在花纹块以内,其横向裂口/切口长度尚未大于25mm,且未露胎体帘布层。3.3.3飞机滑行所经过的跑道或地面应保持干净,防止石块等杂物刺扎轮胎。3.3.4
在正常情况下,飞机应避免作持续长距离滑行,以防止轮胎因生热过高而引起爆破。3.3.5轮胎在承受工作载荷时,轮胎的内压会自然产生高于初始内压4%的压力,此时不得放气,若不足4%,应补充充气;轮胎在承受负荷下充气时,其内压应比规定的无负荷内压大4%。3.3.6轮胎使用时,由于温度升高会引起内压升高,此时不允许调低气压。3.3.7在飞机停放期间,轮胎的充气内压应保持在规定范围内。如停放期超过一个月,至少每月转动一次支点,防止轮胎因局部变形而影响使用安全。3.3.8轮胎在使用中,应避免受油类污染,若轮胎已沾上油类,应及时清除干净。(京)新登字03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化工行业标准
航空轮胎使用与保养
HG2195—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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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880×1230毫米1/16印张字数5千字2002年6月第1版2002年6月北京第1次印刷书号:15502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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