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2084.2-202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2084.2-2024
中文名称: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便携式密封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第2部分:金属氢化物镍电池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Secondary cells and batteries containing alkaline or other non-acid electrolytes—Secondary sealed cells and batteries for portable applications—Part 2:Nickel-metal hydride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4-03-15
实施日期:2024-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8121711
相关标签:
碱性
酸性
电解质
蓄电池
便携式
密封
金属
氢化物
电池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电气工程>>电池和蓄电池>>29.220.10原电池和蓄电池
中标分类号:电工>>电源>>K82化学电源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44页
标准价格:70.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王守军、刘浩杰、梁德声
起草单位:深圳市量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梅州市量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碱性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77)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适合于任何方位下使用的便携式小方形、圆柱形和扣式密封金属氢化物镍单体蓄电池和电池组的型号、标志、尺寸、试验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所有便携式小方形、圆柱形和扣式密封金属氢化物镍单体蓄电池和电池组的设计与检测。
标准内容
ICS29.220.10
ccsK8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國
GB/T 22084.2—2024
代替GB/T22084.2—2008
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便携式密封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第2部分:金属氢化物镍电池
Secondary cellsandbatteriescontainingalkalineorothernon-acidelectrolytesSecondarysealedcellsandbatteriesforportableapplications-Part2:Nickel-metalhydride(IEC 61951-2:2017,MOD)
2024-03-15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07-01实施
1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参数测量公差
5电池和电池组的型号和标志
电池和电池组型号
电池或电池组的端子
5.3标志
5.4免印条款
6尺寸
6.1小方形电池和圆柱形电池
6.2扣式电池
6.39V型金属氢化物镍电池组
7电气试验
7.1通则
7.2试验的充电程序
7.3放电性能
7.4荷电(容量)保持能力
7.5耐久性
7.6恒压充电接受能力
过充电
泄压特性
表面温度限制装置动作(仅限于S类电池)7.9
7.10贮存
7.11LT、MT或HT圆柱形电池的55℃充电接受能力7.12JT圆柱形电池的涓流充电能力7.13内阻
8机械试验
9安全性要求
10型式批准和批接收
10.1通则
GB/T22084.2—2024
GB/T 22084.2—2024
型式批准
10.3批接收
参考文献
-+++++-++-++-+++.++-++-++-+++-++--++-++-+++++-+++-++-+++-++-++-+++.++.++.++.++++++.+++.++..++.+++.++..++.+++.++.++.-++.++..+++++.+++.....
GB/T22084.2—2024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且便携式密封蓄电池和
本文件是GB/T22084《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蓄电池组》的第2部分。GB/T22084已经发布了以下两个部分:一第1部分:镉镍电池;
一第2部分:金属氢化物镍电池。本文件代替GB/T22084.2一2008《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便携式密封单体蓄电池第2部分:金属氢化物镍电池》,与GB/T22084.2一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F(高恢复型)电池和电池组的设计及试验要求(见3.12、7.10);增加了I(低自放电型)电池的设计及试验要求(见3.13、7.4);b):
增加了9V型电池组的设计、示图及试验要求(见3.14、6.3);增加了J类型的中高放电倍率电池及试验要求见第5章、7.7、7.12);d)
增加了U和S两种特殊类型的电池(见第5章),并增加了其特有的性能要求(见7.5、7.7);f)
增加了尺寸和相对湿度的两个测量公差要求(见第4章);增加了电气试验应该在生产日期两个月内开始(见7.2);g)
h)增加了在尺寸上与原电池可互换的HRO3及HR6电池的循环寿命测试方法并按容量划分有不同的循环寿命要求(见7.5.1.4);i)
增加了S类电池特殊的试验(见7.9);j)增加了电池安全性的要求(见第 9章)。本文件修改采用IEC61951-2:2017《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便携式密封蓄电池和蓄电池组第2部分:金属氢化物镍电池》。本文件与IEC61951-2:2017的技术差异及原因如下:用规范性引用的GB/T2828.1替换了IEC60410(见10.3),以适用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
一用规范性引I用的GB/T2900.41替换了IEC60050(见第3章),以适用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
一用规范性引用的GB/T8897.1替换了IEC60086-1(见表2的脚注a、图5的基本信息),以适用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一用规范性引用的GB/T8897.2替换了IEC60086-2(见表2的脚注c),以适用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
一用规范性引用的GB/T28163替换了IEC61959(见第8章),以适用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
一用规范性引用的GB/T28164替换了IEC62133(见第9章),以适用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
本支件做了下列编辑性改动:
一纳入了IEC61951-2:2017/AMD1:2022的修正内容,所涉及的条款的外侧页边空白位置用垂直双线(川)进行了标示。
GB/T22084.2—202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本文件由全国碱性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77)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量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梅州市量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守军、刘浩杰、梁德声。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一GB/T15100,1994年首次发布,2003年第一次修订;一GB/T22084.22008年首次发布。IV
GB/T22084.2—2024
金属氢化物镍电池广泛运用于混合动力车、储能、照明、玩具、灯具、电动工具、无绳电话、消费类电子等领域,尤其是动力、高温方面运用领域越来越广泛。GB/T22084《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便携式密封蓄电池和蓄电池组》由两个部分构成。
一第1部分:镐镍电池。旨在规范镐镍电池的命名、标志、尺寸等基本要求与各种试验方法。一第2部分:金属氢化物镍电池。旨在规范金属氢化物镍电池的命名、标志、尺寸等基本要求与各种试验方法。
本文件通过规范金属氢化物镍电池的基本要求与试验方法,以统一制造商和消费者对金属氢化物镍电池的认识,可以更好地评估金属氢化物镍电池的质量和可靠性。本文件对金属氢化物镍电池的分类、设计、测试及产品应用都具有指导意义,同时为产品的合同订立和产品交易提供技术支持。V
1范围
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GB/T22084.2—2024bZxz.net
蓄电池组便携式密封蓄电池和蓄电池组第2部分:金属氢化物镍电池
本文件规定了适合于任何方位下使用的便携式小方形、圆柱形和扣式密封金属氢化物镍单体蓄电池和电池组的型号、标志、尺寸、试验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所有便携式小方形、圆柱形和扣式密封金属氢化物镍单体蓄电池和电池组的设计与检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2828.1—2012,ISO2859-1:1999,IDT)GB/T2900.41电工术语原电池和蓄电池[GB/T2900.41—2008,IEC60050(482):2003,IDT]GB/T8897.1原电池组第1部分:总则(GB/T8897.1—2021,IEC60086-1:2015,MOD)GB/T8897.2原电池组第2部分:外形尺寸和电性能(GB/T8897.2—2021,IEC60086-2:2015MOD)
GB/T28163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及蓄电池组便携式密封蓄电池和蓄电池组的机械试验(GB/T28163—2011,IEC61959:2004,IDT)GB/T28164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便携式密封蓄电池和蓄电池组的安全性要求(GB/T28164—2011,IEC62133:2002,IDT)IEC 62902二次电池和电池组化学物质的符号标记(Secondary cells and batteries—Markingsymbolsforidentificationoftheirchemistry)3术语和定义
GB/T2900.4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标称电压nominalvoltage
用于定义或标识一个电池或一组电池组的合适的近似电压值。注1:密封金属氢化物镍单体电池的标称电压为1.2V。注2:由n个金属氢化物镍单体电池串联而成的电池组的标称电压等于单体电池标称电压的n倍。3.2
额定容量ratedcapacity
由制造商标明的在规定的条件下确定的电池或电池组的容量值。1
GB/T22084.2—2024
注1:额定容量是制造商宣称的容量值Cs[Ah(安时)】。即单体电池按7.3.2规定的充电、搁置和放电条件,5h所能放出的电量。
注2:电池组的容量是制造商宣称的容量值Cs[Ah(安时)]。即电池组按7.3.2规定的充电、搁置和放电程序,5h所能放出的电量。
smallprismaticcell
小方形电池
形状为长方体,宽度和厚度尺寸均不超过25mm的电池。3.4
圆柱形电池cylindricalcell
横截面为圆形,高度大于或等于直径的电池。3.5
扣式电池buttoncell
横截面为圆形,高度小于直径的电池。3.6
金属氢化物镍电池nickel-metalhydridecell包含由氢氧化镍化合物制成的正极,储氢合金制成的负极,氢氧化钾或其他碱性电解质溶液制成的电解液的电池。
注:正极与负极之间用隔膜纸隔开。3.7
金属氢化物镍电池组nickel-metalhydridebattery装配有使用所必需的装置(如外壳、端子、标志及保护装置)的一个或多个单体金属氢化物镍电池。3.8
密封电池sealed cell
保持密封,并且在制造商规定的限度内运行时既不释放气体也不泄漏液体的电池。注1:电池安装安全装置避免高内部压力带来的危险注2:电池设计成在其寿命期间无须补加电解质,以原始的密封状态运行。注3:密封金属氢化物镍电池到接近其预期寿命的末期,由于电池内部积聚有氢气,仍然有可能释放气体。[来源:GB/T2900.41—2008,482-05-17,由原来的—条注释发展修改为注1、注2、注3]3.9
便携式电池portablecell
设计成主要用在便携式电池组内的单体电池。3.10
便携式电池组batteryforportableapplications用于方便携带设备或应用的电池组。3.11
表面温度限制电池surfacetemperaturelimitedcell即使是在异常情况下(如电池短路),自身有阻止温度从一定的标准值继续上升功能的电池。3.12
高恢复型电池或电池组highrecoverytypecellorbattery在贮存后具有比普通电池更低“永久性容量损失”的电池或电池组。注:在7.10.2表22中定义为“高恢复型”。3.13
低自放电型电池low self-dischargetypecell通过减少自放电,贮存后比普通电池具有更高荷电保持能力的电池。2
注:在7.4中定义为“低自放电型”。3.14
9V型金属氢化物镍电池组9Vtypenickel-metalhydridebatteryGB/T 22084.2—2024
由圆柱形电池,小方形电池或纽扣电池组成,能与9V原电池组互换使用的金属氢化物镍电池组,3.15
tricklecharge
涓流充电
在断开电池与负载的连接的同时向电池提供小电流以补充电池自放电的充电方法。4参数测量公差
参数的控制值或测量值相对于规定值或实际值的准确度应在下列公差范围内:a)
电压:±1%;
电流:±1%;
容量:±1%;
温度:±2℃;
时间:±0.1%;
尺寸:±0.1mm;
相对湿度:±5%。
上述测量公差由测量器具的准确度、使用的测量技术以及测量过程中其他来源的误差组成。在每份试验报告中应列出所使用测量器具的详细情况。5
电池和电池组的型号和标志
电池和电池组型号
5.1.1小方形电池和圆柱形电池
5.1.1.1通则
小方形及圆柱形密封金属氢化物镍单体电池用字母L、M、J、H或X标识:一L表示低放电倍率;
一M表示中放电倍率;
一」表示中高放电倍率;
一H表示高放电倍率;
一X表示超高放电倍率。
注1:这些类型的电池推荐使用(但不限于使用)以下放电倍率:一L推荐使用小于或等于0.5I(A);一M推荐使用小于或等于3.5I(A);一J推荐使用小于或等于5.0I(A);一H推荐使用小于或等于7.0I(A):一X推荐使用小于或大于或等于7.0I(A)。注2:这些电流表示为It(A)的倍数,其中It(A)=C5(Ah)/1h。当电池设计成可用于高温下持久充电,通常超过40℃时,在字母L、M、J、H或X后面加一个字母\\
当电池设计成可用于高温下持久充电,通常超过50℃时,在字母L、M、」、H或X后面加一个字母3
GB/T22084.2—2024
\u\。
当电池设计成有表面温度限制时,在字母L、M后面加一个字母\S”。当电池设计成可以快速充电时,通常用1.OI(A)充电时,在字母L、M、J、H或X后面加一个字母\R\。
当电池设计成高恢复型时,在字母L、M、J、H或X后面加一个字母“F”。当电池设计成低自放电型时,在字母L、M、J、H或X后面加一个字母“I”。5.1.1.2小方形电池
小方形密封金属氢化物镍单体电池的型号为字母“HF后接字母L、M、J、H或X,当设计成高恢复型、低自放电型时再接字母F,再接字母I,最后接三组数字,并用斜线分开,按如下要求:a)第一个斜线左边的两位数字表示电池的最大宽度,以mm为单位表示,向上取整数;b)中间的两位数字表示电池的最大厚度,以mm为单位表示,向上取整数;c)第二斜线右边的两位数字表示电池的最大高度,以mm为单位表示,向上取整数。示例:HFLF18/07/49表示一个低放电倍率且高恢复型的小方形电池,其最大宽度为18mm,最大厚度为7mm,最大高度为49mm。
5.1.1.3圆柱形电池
圆柱形密封金属氢化物镍单体电池的型号为字母“HR”后接字母L、M、J、H或X,当设计成高恢复型、低自放电型时再接字母F,再接字母I,最后接两组数字,并用斜线分开,按如下要求:a)斜线左边的两位数字表示电池的最大直径,以mm为单位表示,向上取整数;b)斜线右边的两位数字表示电池的最大高度,以mm为单位表示,向上取整数。当电池的尺寸和公差设计成能与原电池互换时,表2中的型号也可以标在电池上。示例1:HRLF33/62表示一个具有低放电倍率、高恢复型的圆柱形电池,其最大直径为33mm,最大高度为61.5mm。
示例2:HRLTF33/62表示一个具有低放电倍率、可在40C以上的高温下持久充电的高恢复型的圆柱形电池,其最大直径为33mm,最大高度为61.5mm。示例3:HRXRFI23/43表示一个具有超高放电倍率、可快速充电、高恢复型、低自放电型的圆柱形电池,其最大直径为23mm,最大高度为43mm。
当电池设计成尺寸能与原电池互换时,可以在字母F或I后再接1个或2个数字标识:一20表示D型;
一14表示C型;
一6表示AA型;
一03表示AAA型。
注:若无特殊说明,尺寸能与原电池互换的电池对应为中放电倍率的M型电池。下面给出了一个示例进行说明。示例4:HRMRFI03表示一个尺寸能与原电池互换的AAA型密封金属氢化物镍单体电池,具有中放电倍率、可快速充电、高恢复型、低自放电型的特点。5.1.2扣式电池
扣式密封金属氢化物镍单体电池的型号为字母“HB”,当设计成高恢复型、低自放电型时后接字母F,再接字母I,最后接两组数字,并用斜线分开,按如下要求:a)斜线左边的三个数字表示电池的最大直径,以0.1mm为单位表示,向上取整数;b)斜线右边的三个数字表示电池的最大高度,以0.1mm为单位表示,向上取整数。示例:HBFI116/054表示一个高恢复型、低自放电型的扣式电池,其最大直径为11.6mm,最大高度为5.4mm。4
5.1.3电池组
密封金属氢化物镍电池组应采用下列形式描述:N1单体电池名称-N2
其中:
N1:电池组中串联电池数;
N2:电池组中并联电池数(若为1则不用表示)。GB/T22084.2—2024
密封金属氢化物镍电池组的名称不是基于整个电池组,而是基于单体电池的名称。一小方形电池组成的电池组。
示例1:2HFLF18/07/49表示低放电倍率、高恢复型,最大宽度18mm,最大厚度7mm,最大高度49mm的方形电池组成的两串电池组。
一圆柱形电池组成的电池组。
示例2:3HRLF33/62表示低放电倍率、高恢复型,最大直径33mm,最大高度61.5mm的圆柱形电池组成的三串电池组。
示例3:4HRLTF33/62表示低放电倍率、可在40℃以上的高温下持久充电,高恢复型,最大直径33mm,最大高度61.5mm的圆柱形电池组成的四串电池组。示例4:HRXRFI23/43-2表示超高放电倍率、可快速充电、高恢复型、低自放电型,最大直径23mm,最大高度43mm的圆柱形电池组成的两并电池组。一尺寸能与原电池互换的电池组成的电池组。示例5:HRMRFI03-3表示中放电倍率、可快速充电、高恢复型、低自放电型,尺寸能与原电池互换的AAA型密封金属氢化物镍单体电池组成的三并电池组。一扣式电池组成的电池组。
示例6:HB116/054-3表示最大直径11.6mm,最大高度5.4mm的扣式电池组成的三并电池组。5.2电池或电池组的端子
本文件对电池或电池组的端子不作规定。5.3标志
5.3.1小方形电池和圆柱形电池
供货商应在每一个无连接件的电池的外套上至少包含下列信息的耐久标志:一密封金属氢化物镍电池或Ni-MH;一额定容量;
一标称电压;
一极性(+和-);
一制造的日期(也可以用代码);一制造厂或供货商的名称、标识或注册商标;一促进电池资源有效利用的标识。注1:该标识适用于有回收计划的地区。注2:原则上,如果电池组本身标识有上述信息,通过连接片组成完整电池组的密封金属氢化物单体电池不需要标识。
5.3.2扣式电池
供货商应在每一个扣式电池上给出至少包含下列信息的耐久标志:一按5.1规定命名的电池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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