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3992-202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43992-2024
中文名称:城市光环境建设服务质量评价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service quality evaluation of urban luminous environment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4-04-25
实施日期:2024-1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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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城市
环境
建设
服务质量
评价
规范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电气工程>>电灯及有关装置>>29.140.99有关灯的其他标准
中标分类号:电工>>电气照明>>K70电气照明综合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4页
标准价格:43.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荣浩磊、陈海燕、马晔、张金钟、田川、吴春海、高帅、臧峰、麦伟民、陈壬贤、王凯、王忠、张琳清、代玉坤、张昕、凌伟、赵弘昊、刘永光、阮军、吕飞、王俊、师小瑜、周海珠、李以通、慈海滨、吴悦明、沈永健、丁治雄、关景瑞、李永山、姚悦、黄建明、姚进、刘琦、张锋斌等
起草单位:北京同衡和明光电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北京清城品盛合昇照明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深圳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南京市城市照明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清华大学、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全国城市公共设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37)
提出单位:全国城市公共设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37)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光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服务过程要求、建设服务结果要求,以及建设服务质量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光环境管理单位对城市光环境领域建设、规划设计、产品采购和供应、施工和检测验收等相关单位提供的城市光环境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建设服务质量实施评价。
标准内容
ICS29.140.99
CCSK7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bzxZ.net
GB/T 43992—2024
城市光环境建设服务质量评价规范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service quality evaluation ofurbanluminousenvironment
2024-04-25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11-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总体要求
建设服务过程要求
项目立项
规划设计
设施采购
现场实施
建设服务结果要求
光品质
7建设服务质量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和流程
建设服务过程评价项目及评分细则建设服务结果评价项目及评分细则.7.3
7.4评价报告及结果措施
附录A(规范性)城市光环境建设服务质量综合评分表GB/T43992—2024
GB/T43992—2024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全国城市公共设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37)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同衡和明光电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北京清城品盛合昇照明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深圳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南京市城市照明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清华大学、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学协会、上海麦索照明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中建照明有限公司、北京富润成照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奥斯福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派蒙特环境艺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罗菜迪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佰特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银河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艾葛诺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芯龙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德珂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欧锐杰照明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希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重庆绿色科技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和光汇科技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荣浩磊、陈海燕、马晔、张金钟、田川、吴春海、高帅、臧峰、麦伟民、陈王贤、王凯、王忠、张琳清、代玉坤、张昕、凌伟、赵弘昊、刘永光、阮军、吕飞、王俊、师小瑜、周海珠、李以通、慈海滨吴悦明、沈永健、丁治雄、关景瑞、李永山、姚悦、黄建明、姚进、刘琦、张锋斌、王忠泉、胡波、王金刚、刘雪姣、魏民、黄小波、蒋明强、汪洋、苏承勇、刘杨、郑翔、何治新、何伟鹏、姜丽娜、穆欣。Ⅲ
1范围
城市光环境建设服务质量评价规范GB/T43992—2024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光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服务过程要求、建设服务结果要求,以及建设服务质量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光环境管理单位对城市光环境领域建设、规划设计、产品采购和供应、施工和检测验收等相关单位提供的城市光环境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建设服务质量实施评价。注:实施评价可以由城市光环境管理单位组织开展,也可以由第三方评价单位组织开展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7000.1灯具第一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17625.1电磁兼容限值第1部分: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T17625.2电磁兼容限值对每相额定电流≤16A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GB/T17743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T18595
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GB/T2223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35626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规范GB37478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LED夜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
GB/T39237
GB/T40995村镇照明规范
GB5016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4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GB/T5032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50339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617
GB50656
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CJJ45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89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T227
城市照明自动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JJ/T307城市照明建设规划标准JGJ5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T77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GB/T43992—2024
JGJ14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T163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urbanluminousenvironment
城市光环境
室外公共空间、建构筑物和其他景物的夜间功能照明(3.2)和景观照明(3.3)的统称。3.2
月functional lighting
功能照明
通过人工光保障人们出行和户外活动安全的照明。3.3
月landscapelighting
景观照明
通过人工光塑造城市夜问景观的照明,包括装饰照明及灯光造景。3.4
照明设施lightingfacilities
用于照明的照明器具、配电设施、控制系统、管线、灯杆、工作井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等。3.5
照明控制系统lightingcontrolsystem由计算机、显示设备、控制软件、通信网络和分布在各照明设施处的集中控制器组成,通过专用信道或有加密机制的公网对灯具进行远程控制,具备数据采集分析处理、监测、控制、故障报警、节目编排、系统及任务管理等功能的系统。
4总体要求
4.1城市光环境建设服务应包括建设服务过程要求和/或建设服务结果要求。4.2城市光环境建设服务质量评价(以下简称“质量评价”)应以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和结果质量提升为目标,塑造安全高效、低碳节能的高质量城市光环境。4.3质量评价的组织方可包含但不限于行业管理单位、建设管理单位、出资单位。4.4质量评价可采取自评价或第三方评价的方式。4.5村镇照明应根据GB/T40995实施,并按照本文件评价。5建设服务过程要求
5.1项目立项
5.1.1城市光环境管理单位可发起立项,应满足城市照明规划或城市光环境体检等要求,5.1.2立项阶段应明确项目管理单位、投资主体及资金来源。5.1.3立项阶段宜按各地立项要求提供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文件,并经过相应的审批、备案或核准。
5.1.4重点区域的光环境项目或重点项目的立项要求,应增加对项目合理性、必要性和可持续性的2
论证。
GB/T439922024
5.1.5立项阶段可引入专家或专业单位,通过论证、调研、咨询、检测等方法辅助决策。5.2规划设计
5.2.1应由具备规划资质的规划单位根据CJJ/T307的要求编制城市照明规划。5.2.2设计方案中应明确提出设计定位,阐明与政策、规划的符合性,并说明对高能耗、光污染、过度亮化等问题的控制措施。
5.2.3设计内容中应针对预期效果,根据不同的照明方式,提出照(亮)度、色温、动态等效果量化指标和可达成指标的产品解决方案。5.2.4设计应避免对百景观产生影响,5.2.5设计内容中应提供合理的概算及编制依据。5.2.6方案审批应强化规划设计管控,宜采用数字化辅助手段,5.3设施采购
5.3.1采购单位应建立采购管理制度,明确设施采购及材料管理责任,确定采购管理流程和施工单位,规定管理与控制的程序和方法,建立照明设施采购、验收、保管、标识、发放、回收及不合格材料处置台账机制。
5.3.2采购单位应制定与设计、施工进度合理匹配的采购计划,确定采购批量和供货最佳时机。采购计划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并经授权人批准后实施。必要时,采购计划应按规定进行变更。5.3.3采购单位应按照设计单位提出的相关参数要求采购产品,且优先采购获得中国节能认证或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产品,同时提交供应商履约能力证明材料(资质文件、保修文件、产品规格书、合格证)及第三方检测报告(光学效果、安全规范)作为评价产品适配的依据。5.3.4设施采购前,建设单位应根据光学效果和安全规范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结合设计单位提出的灯具要求进行评价。
5.3.5供应单位应按采购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配合送检、按期供货。5.3.6建设单位应组织现场集中试灯。设计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效果确认,并对试灯合格的灯具进行封样。
5.4现场实施
5.4.1建设项目的实施流程可分为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安装阶段、调试阶段和试运行阶段5.4.2前期准备阶段,应符合以下要求:a)根据合同文件的相关要求编制项目进度计划,包括编制说明、进度安排、资源需求和进度保证措施等: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各安装工程进行复尺,包括安装方案研讨、专项施工方案制定、施工深化b)
图绘制、各专业会审、样板制作验证等;C)进行样板段试验,对效果、安装结构、安全等进行确认,且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四方检验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
d)依据物资进场流程对主要进场设备及材料进行检验、报审,提供进场报验所需的产品合格证第三方检验报告、产品CCC认证(强制认证范畴)或产品CQC认证(自愿认证范畴);对大批量到货灯具进行抽检,对于抽检不合格项目,增加比例重新抽检,并替换不符合要求的e
产品。
GB/T43992—2024
5.4.3施工安装阶段,应符合以下要求:a)按照GB50303、GB50617、GB50168、CJ89的要求进行施工;b)按照项目管理的全过程需求,对变更过程、变更方案、变更结果等进行记录和留存。5.4.4调试阶段,应符合以下要求:a)施工单位在调试前制定专项调试方案,避免光污染;b)照明配电箱的回路、灯具回路的标识以及供配电的控制,应与设计要求一致,且相关指示功能正常;
c)按照所有光环境建设单元设计效果要求,通过软硬件结合的方式,对可调光的LED灯具进行调光、调色以及动态变换调试,调试结果满足设计要求。5.4.5试运行阶段,应符合以下要求。a)在质量验收前,由施工单位组织单机试运行;由建设单位组织、协调、指挥联动及负荷试运行,并审批试运行方案。
在设备运行期间,无安全事故,符合GB50303、GB50617、GB50618、CJ89中通电试运行的b)
要求。
5.4.6现场实施应根据有关要求确定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且符合GB50656、JGJ/T77、JGJ59、JGJ146等有关规定。5.5收尾
5.5.1竣工验收
5.5.1.1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参加。需要移交接管单位的,建设单位应通知接管单位参与竣工验收。5.5.1.2竣工验收应符合GB50303、GB50617、GB50168、CJ89的要求。5.5.1.3多功能灯杆等工程质量验收应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5.5.1.4控制系统及机房工程应符合GB50174、CJJ/T227有关规定,智能化集成系统应符合GB50339有关规定,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应符合GB/T22239有关规定。5.5.1.5峻工经验收合格后,应共同签字盖章确认,方可交付使用。5.5.1.6对于智能化控制系统及特殊设备,施工单位应编写操作手册,并进行必要培训5.5.2结算决算
5.5.2.1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结算书、合同文件、竣工图、签证、工作量计量表等,并配合做好结算审计工作。5.5.2.2工程决算最终以经审定部门出具审定报告的最终审定价为准,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最终审定价支付工程款。
5.5.3保修期管理
5.5.3.1城市光环境项目自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即进入保修期,保修期应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无约定的,保修期不应低于国家相关标准。5.5.3.2保修期期间,施工单位应履行保修责任,确保设施安全正常运行。5.5.4归档管理
5.5.4.1建设单位对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编制、分类、立卷应符合GB/T50328的有关规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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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收集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施工图、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等现场实施资料。
5.5.4.3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对项目立项、规划设计、设施采购、现场实施、收尾等各阶段的资料进行归档。
6建设服务结果要求
6.1安全
6.1.1灯具安全应符合GB7000.1及对应产品规范的规定,电磁兼容方面应符合GB/T17743、GB17625.1、GB/T17625.2和GB/T18595的规定。其他设施应符合相关产品的安全规范6.1.2景观照明灯具安装和验收应符合GB50303的要求。道路照明灯具安装和验收应符合CJ89的要求。
6.1.3信息安全应符合GB/T22239的要求。6.1.4其他安全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6.2节能
6.2.1能耗
6.2.1.1建筑物外立面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JGJ/T163的规定。6.2.1.2功能照明类,照明指标及功率密度应符合CJJ45等相关规范的要求。采用LED灯具替换传统光源的改造项目,在满足CJJ45的基础上,同等模式下节能率不应低于40%;LED同类光源的改造项目,在同等模式下节能率不应低于20%。6.2.1.3应建立有效的节能降碳管理机制,对项目能耗开展监测及统计分析6.2.2产品能效
6.2.2.1景观照明类LED灯具的能效等级应符合GB/T39237的要求,功能照明类LED灯具能效等级应符合GB37478的要求。
6.2.2.2宜优先采用节能低碳新技术新产品。在太阳能或风能比较丰富的城市,可选用太阳能或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作为照明能源。
6.2.3控制
6.2.3.1应设置针对平日、周末及一般节日、重大节假日等不同需求的模式组合。6.2.3.2应配置基础的手动控制功能。6.2.3.3集中控制项目,控制系统应满足高可靠性、高传输准确率、预留接口等功能要求,宜具备模式切换、片源下发功能。
6.2.3.4具备条件的城市光环境项目,其照明控制系统宜采用集中智能控制、远程智能控制、单灯反馈、分时分区分级、感控光控等智能控制技术。6.3光品质
6.3.1道路照明平均照度、平均亮度、总均匀度、眩光等参数应符合CJ45的规定。6.3.2公园广场等公共活动区的平均照度等参数应符合JGJ/T163的规定6.3.3建(构)筑物外立面照明应满足以下要求:GB/T43992—2024
照明主题与城市定位和发展需求相匹配,与周边环境相匹配:照(亮)度、光色、动态等照明效果符合规划和设计要求;b)
干扰光符合GB/T35626的规定;
d)有播放内容的项目,内容符合管理制度,播放流畅,时间同步,无丢或像素失控现象。6.3.4灯具安装不应破坏白天景观。6.4效益
6.4.1光环境项目应提供安全、舒适、有序的城市环境。6.4.2光环境项目应促进市民夜间活动,增加活动时间,扩大活动范围。6.4.3光环境项目应带动夜间游览,提升商业活力。建设服务质量评价方法
7.1评价方法和流程
7.1.1城市光坏境建设服务质量评价分为综合评价和单项评价两种形式,综合评价为城市光环境建设服务过程评价(过程评价)和建设服务结果评价(结果评价),单项评价为城市光环境建设服务过程评价或建设服务结果的单独评价。
7.1.2进行综合评价时,可按照过程评价50%,结果评价50%的权重进行设置。7.1.3评价应遵循以下流程,并按照附录A中表A.1填写城市光环境建设服务质量综合评分。a)选择评价分类,即过程评价、结果评价,或综合评价。b)
根据表2~-表10,对分项进行评分,得出分项得分S。按照公式(1)的方法计算单项得分S单。由评价组确定各单项权重系数W单。按照公式(2)的方法计算综合得分S总,S单 = 2s;
式中:
S单——单项得分;
分项得分;
项数,23...
S总=S单xW单
式中:
单项得分;
S单—
一单项权重系数,由专家组设置,总和应为1;W单
一综合得分。
7.1.4获得质量评价综合得分后,应根据表1将质量等级分为不符合、符合、良好和优秀4个等级。表1质量等级划分表
质量评价得分
质量等级
S总<60分
不符合
60分≤S≤70分
70分85分7.1.5有分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评价结果应为不符合。7.2
建设服务过程评价项目及评分细则7.2.1
GB/T43992—2024
项目立项应根据表2内容进行评价,各分项得分的总和为项目立项评价的单项得分。表2项目立项评价项目及评分细则评价项目
项目发起
建设主体
立项文件
科学决策
质量保障
标准分
分项评分细则
项目立项满足城市照明规划、城市光环境体检等要求。a)不相符——0分;
b)基本相符—一1分~5分;
c)符合要求一一6分~10分
项目管理单位有明确的目标责任和人员架构,具备项目管理的权限和能力。a)管理单位不明确、权责不清晰或人员配置不合理一一0分~2分:b)管理单位明确,权责基本清晰,人员基本合理一一3分~5分;c)管理单位明确,权责清晰,人员配置合理一一6分10分项目有明确的投资主体和资金保障。a)无明确投资主体或资金无保障一一0分;b)有明确的投资主体,资金基本有保障一一1分~5分;c)有明确的投资主体,资金有保障一一6分~10分按当地立项要求提供相关文件。a)无相关资料
b)文件不完善
c)文件齐全
一不符合要求;
—1分~10分;
11分~15分
项目建设目标、技术方案、投资估算、经济效益分析等内容完整。a)内容不完整——0分;
b)内容完整,合理性有欠缺
——1分~5分;
c)内容完整合理一—6分10分
经过相应的审批、备案或核准。a)无相关流程一一不符合要求;b)流程基本完备一—1分~10分;c)流程完备——11分~15分
对技术路线、难点和风险做全面分析。a)无技术方案或没有分析一一0分:b)有技术方案,缺乏全面分析一一1分~5分;c)技术方案明确,分析过程全面——6分--10分经济可行性论证中对项目投资及回报有清晰的数据分析,a)无数据计算过程或投资回报分析不合理一一0分;b)有数据计算过程,投资回报分析不合理一一1分~5分:c)数据计算过程全面准确,投资回报分析清晰合理一一6分~10分项目立项阶段有合理有效的辅助决策保障措施,确保后续建设的顺利推进a)无明确的辅助决策保障措施一一0分;b)有基本的辅助决策保障措施
c)有明确的辅助决策保障措施
-1分~5分;
6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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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规划设计应根据表3内容进行评价,各分项得分的总和为规划设计评价的单项得分。表3规划设计评价项目及评分细则序号
评价项目
规划编制
创意理念
技术实现
白天影响
经济测算
审批手段
标准分
a)无照明专项规划一—0分;
分项评分细则
b)具有规划资质单位编制的照明专项规划一一10分a)设计方案中无相关阐述或缺少任意一项一一0分;b)相关内容有阐述一一1分~10分;c)相关内容有阐述且与立项目标定位契合,符合性强,措施得当一a)设计内容中未提及效果量化指标一—0分;b)提出合理效果量化指标一
-1分~10分:
c)提出合理效果量化指标,并提出可达成指标的产品解决方案a)设计方案未考虑对白天景观的影响——0分;b)设计方案考虑对白天景观的影响一一1分~5分;c)设计方案充分考虑对白天景观的影响,措施得当a)无投资测算或投资测算与项目要求不符-——0分:
b)有经济测算——1分~15分;
c)有经济测算,且提供测算依据16分~20分
a)未进行系统的方案评审工作一一0分;b)采用计算书等数字化成果进行评审一一1分~15分;c)采用可视化物理仿真手段进行评审一-16分~20分
6分~10分
—11分~20分
-11分~20分
设施采购应根据表4内容进行评价,各分项得分的总和为设施采购评价的单项得分表4设施采购评价项目及评分细则评价项目
流程制度
产品适配
标准分
分项评分细则
a)未建立相关制度、计划或缺项的-b)建立了相关制度一一1分15分:c)根据制度要求执行—一16分~25分0分:
a)未提供供应商履约能力相关文件,或检测报告或报告内容不全者一一0分;b)提供供应商履约能力相关文件,及检测报告——1分~15分;c)提供供应商履约能力相关文件,及完整的检测报告,并进行了供应商评价和产品适配评价的——16分~25分。
报告覆盖光学(必要项:光效、色温、显色性、功率)、效果(投光类灯具在被照面上的亮度要求,自发光灯具各方向的光强或亮度)、安全(结构、内外部接线、耐久、防尘防水、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接地规定、防触电保护)a)未按照相关制度要求提供材料、配合送检、按期送货——0分:
b)按照相关制度要求提供材料、配合送检、按期送货一一1分~25分a)无试灯或过度试灯——0分;
b)提供了主观评价的试灯评价
—1分~15分;
c)提供了以测试为依据的试灯评价,并封样一—16分~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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