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 GA/T 515.2-2019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第2部分:省(自治区)公安交通指挥系统
GA/T 515.2-201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A/T 515.2-2019

中文名称: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第2部分:省(自治区)公安交通指挥系统

标准类别: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2784509

相关标签: 公安交通 指挥系统 设计规范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A/T 515.2-2019.Specifications for the design of public security traffic command system-Part 2: Public security traffic command system for provinces and autonomous regions.
1范围
GA/T 515.2规定了省(自治区)公安交通指挥系统的设计要求及初步设计技术方案要求。
GA/T 515.2适用于省(自治区)公安交通指挥系统的设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87计算 机场地通用规范
GB/T 2223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 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8181公 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 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174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GB 50217电力 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 5031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50370气体灭 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6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736民用建 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898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GA/T 1049(所有部分)公安交通集 成指挥平台通信协议
GA/T 1389信息安 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YD/T5024SDH本地网光缆传输工程设计规范
YD5102通 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YD5137本 地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A/T 515.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集成应用平台integrated application platform
集道路交通监测.决策、控制和服务为一体的应用软件系统。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93.080.7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515.2—2019
代替GA/T515.2-2011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第2部分:省(自治区)公安交通指挥系统Specifications for the design of public security traffic command system-Part 2:Public security traffic command system for provincesandautonomousregions
2019-10-3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20-01-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设计要求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参考文献
初步设计技术方案要求
GA/T515.2—2019
GA/T515《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分为以下部分: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省(自治区)公安交通指挥系统;第3部分:城市公安交道指挥系统:第4部分:制图;
本部分为GA/T515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C9给出的规则起草。GA/T515.2—2019
本部分代替GA/T515.2一2011《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第2部分:省(自治区)公安交通指挥系统》。与GA/T515.2一2011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1年版的第1章);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11年版的第2章):修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11年版的第3章);增加了术语“集成应用平台”(见3.1);增加了术语“应用支撑系统”(见3.2);增加了术语“运行保障系统”(见3.3);增加了术语“基础配套设施”(见3.4):修改了“编制设计任务书”(见4.2,2011年版的4.2);修改了“省(自治区)基本情况的调查要求(见4.3.1,2011年版的4.3.1);修改了“道路情况”的调查要求(见4.3.2.1,2011年版的4.3.2.1);增加了“道路交通安全情况”的调查要求(见4.3.2.2);增加了“道路交通运行状态情况”的调查要求(见43.2.3):修改了“公安交通管理体制情况”的调查要求(见4.3.2.4,2011年版的4.3.2.2);增加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制情况”的调查要求(见4.3.2.5);修改了“省(白治区)公路交通管理措施情况”的调查要求(见4.3.3,2011年版的4.3.3);修改了“省(自治区)公安交通管理科技建设情况\的调查要求(见4.3.4.1.2011年版的4.3.4.1);增加了“设区市(地区、州、盟)公安交通管理科技建设情况”的调查要求(见4.3.4.2);增加了“公安其他部门科技建设情况\的调查要求(见4.3.4.3);增加了“相关单位科技建设情况”的调查要求(见4.3.4.4);修改了“建设场地现场勘察”的要求(见4.4,2011年版的4.4);删除了“勘察指挥中心情况”“前端现场勘察”“现场勘察报告”的要求(见2011年版的4.4.1、4.1.2.4.4.3):
增加了“调研报告”的要求(见4.5);修改了“初步设计依据\的内容(见4.6.1,2011年版的4.5.1);修改了“初步设计技术方案”的要求(见4.6.2.1.2011年版的4.5.2.1);修改了“初步设计图纸组成”的要求(见4.6.2.2.1,2011年版的4.5.2.2.1);修改了“初步设计概算\的内容(见4.6.2.4.2011年版的4.5.2.4);修改了“初步设计评审\的要求(见4.6.3,2011年版的4.5.3);Ⅲ
GA/T515.2—2019
修改了“施工图设计依据”的要求(见4.7.1,2011年版的4.6.1);修改了“施工设计技术方案”的要求(见4.7.2.1,2011年版的4.6.2.1);修改了“施工图设计图纸”的要求(见4.7.2.2.2011年版的4.6.2.2);修改了“设备和材料设计要求的内容(见4.7.2.3,2011年版的4.6.2.3);—增加了“施工图预算\的内容(见4.7.2.4);修改了附录A(见附录A,2011年版的附录A)。本部分由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76)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广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无锡华通智能交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标、董开帆、封春房、朱白博、董可然、缪建新、顾家悦、张铋、蔡岗、杨粤湘、王秦峰、邱红桐、陆振益、
本部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T515.2—2011。
1范围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第2部分:省(自治区)公安交通指挥系统GA/T 515.2—2019
GA/T515的本部分规定了省(自治区)公安交通指挥系统的设计要求及初步设计技术方案要求。本部分适用于省(自治区)公安交通指挥系统的设计。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T2887
GB/T22239
GB/T28181
GB50034
GB50174
GB50217
GB50311
GB50343
GB50370
GB50395
GB50396
GB50736
GB50898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GA/T515.1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第1部分:总则GA/T515.4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第4部分:制图GA/T1049(所有部分)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通信协议GA/T1389
YD/T5024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SDH本地网光缆传输T程设计规范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YD5162
YD5137
本地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A/T515.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集成应用平台integratedapplicationplatform集道路交通监测、决策、控制和服务为一体的应用软件系统。1
GA/T515.2—2019
applicationsupportsystem
应用支撑系统
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集成应用平台提供数据存储管理、数据计算、数据交互以及地图服务等能力的支撑系统。
注:应用支撑系统主要包括交通管理数据资源管理系统,交通管理地理信息系统等3.3
运行保障系统
operationsupportsystem
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提供通信、系统安全以及运行维护管理等功能的系统。注:运行保障系统主要包括通信系统、信息安全防护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系统等。3.4
supporting fundamental facility基础配套设施
满足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及应用的基础运行环境注:基础配套设施主要包括指挥中心基础配套设施、分指挥中心基础配套设施、前端基础配套设施等4设计要求
设计流程
设计流程应符合GA/T515.1要求
编制设计任务书
建设单位根据已批复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文件编制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的内容包括:
项目名称;
任务来源;
相关规划的要求;
标准规范的要求;
项目设计范围;
建设目标的要求;
建设内容的要求;
功能、性能、安全需求;
设计和建设期限的要求;
工程投资数额及资金来源:
设计成果形式:
其他要求。
4.3调查
省(自治区)基本情况
调查省(自治区)地理、行政辖区、GDP、驾驶人及汽车保有量等发展的基本情况4.3.2
省(自治区)交通情况
4.3.2.1道路情况
调查省(自治区)道路情况:
高速公路的路线综号、路线名称、里程(km);国道的路线编号、路线名称、里程(km);b)
省道的路线编号、路线名称、重程(km):d)
其他重要公路的路线编号、路线名称,里程(km)。4.3.2.2
道路交通安全情况
调查省(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近5年交通违法情况;
近5年交通事故分布情况;
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情况;
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情况。
3道路交通运行状态情况
调查省(自治区)道路交通运行状态情况: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其他重要公路的主要路段交通运行状态;a)
高邀公路、国道,省道及其他重要公路的重点关注节点交通运行状态。b)
公安交通管理体制情况
调查省(自治区)公安交通管理体制方面情况:a)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其他重要公路的公安交通管理模式:GA/T515.2—2019
省(自治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组织机构、辖区范国、队伍建设、分布情况:b)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其他管理部门职责划分。4.3.2.5
公安交通管理机制情况
调查省(自治区)公安交通管理机制方面情况:省(自治区)内各级交通管理部门的勤务管理机制和模式:a)
b)指挥中心值班、信息采集、视频巡逻、交通管理信息研判等日常工作机制:突发事件、重大活动、恶劣天气等应急响应机制;d)与省内及省外其他管理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机制;e)
运行维护管理机制:
其他工作机制。
省(自治区)公路交通管理措施情况4.3.3
调查省(自治区)公路交通管理措施情况:a)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的省际、市际交道安全执法服务站分布情况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交通管理常用措施;b)
其他重要公路交通管理常用措施。c)
4.3.4省(自治区)交通管理科技建设情况省(自治区)公安交通管理科技建设情况4.3.4.1
为了区分省(自治区)公安交通指挥系统与设区市(地区、州、盟)在交通管理业务上的层级不同,应调查省(自治区)与设区市(地区、州、盟)之间的网络通信方式,数据共享交换方式,数错共享交换内容,3
GA/T515.2—2019
及省(自治区)公安交通指挥系统相关系统组成、技术架构、物理架构、数据架构、应用功能等建设情况:a)
集成应用平台;
交通管理数据资源管理系统;
交通管理地理信息系统;
交通视频监视联网系统;
移动执法警务系统;
视频会议系统:
通信系统;
信息安全防护系统;
运行维护管理系统;
指挥中心大厅;
机房;
供配电系统;
m)其他系统。
设区市(地区、州、盟)公安交通管理科技建设情况调查设区市(地区、州、盟)公安交通指挥系统与省(自治区)公安交通指挥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交互内容、协同联动机制。
公安其他部门科技建设应用情况从系统组成、功能、关联、部署情况及省(自治区)复用情况等层面调查省(自治区)、设区市(地区、州,盟)的公安其他部门科技建设应用情况:公安云计算中心平台;
接处警系统;
视频图像联网共享平台;
地理信息系统:
视频会议系统;
通信系统;
数字集群系统;
信息安全防护系统;
其他系统,
相关单位科技建设情况
调查省(自治区)相关单位科技建设情况:a)
省(自治区)交通、气象等外部单位的科技信息化系统:高速公路管理单位的科技信息化系统:b)
c)与互联网公司进行互联网地图、道路交通状态等数据共享情况。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内容应至少包括:
a)指挥中心大厅、会议决策室、备勤室,机房等用房平面布局和层高等;b)不同用房区域的楼面荷载承受能力;强、弱电管线情况;
供配电:
防雷接地;
通信网络:
人机环境;
机房运行环境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应用文字和图表表述4.3和4.4的全部内容。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依据
初步设计依据应包括以下内容:a)
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规章:
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工程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
立项批复;
设计合同、设计任务书;
调研报告;
省(自治区)科技信息化以及其他相关规划。初步设计文件
初步设计技术方案
初步设计技术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详细要求见附录A:a)
概述;
现状调查与分析;
需求分析;
设计依据;
总体设计:
集成应用平台设计;
应用支撑系统设计:
运行保障系统设计;
基础配套设施设计;
建设与运行管理;
人员配置与培训;
工程实施进度;
设计概算;
其他约定设计内容。
初步设计图纸
4.6.2.2.1
图纸组成
初步设计图纸应包括以下部分:GA/T515.2—2019bzxz.net
GA/T515.2—2019
图纸目录;
设计说明;
系统结构布局图;
指挥中心大厅平面布局图:
机房平面布局图;
通信光纤接人与组网平面布局图。图纸要求
4.6.2.2.2
初步设计图纸应符合GA/T515.4的规定。4.6.2.3
主要设备和材料设计要求
列出系统主要设备和材料的名称、数量和主要配置等。4.6.2.4初步设计概算
初步设计概算的费目和费率应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编制。4.6.3初步设计评审
对设计的客项内容进行评审,包括以下内容a
系统设计内容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等要求:系统设计内容与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规章符合性审查;b)
系统设计内容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符合性审查现状与需求是否符合实际情况;d)
系统总体设计是否合理;
集成应用平台、应用支撑系统、运行保障系统及基础配套设施等设计是否满足需求;系统设计内容与工程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一致性审查:工程进度设计的实际情况和建设单位的要求满足性审查;初步设计图纸的质量、深度与GA/T515.4的符合性审查:初步设计概算与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符合性审查4.7
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依据
施工图设计依据包括:
a)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
b)设计合同。
4.7.2施工图设计文件
施工设计技术方案
施工技术方案应在初步设计技术方案的基础上增加或细化以下内容:a)
系统功能和性能:
设备选型依据、设备数量计算过程和技术指标:b)
系统数据要求设计和数据目录:系统内部之间,与相关单位系统、与互联网公司系统之间数据交换方式和内容等详细关联接口d)
设计。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