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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T 638.1-199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D/T 638.1-1993

中文名称:邮电工业产品型号命名方法总则

标准类别:通信行业标准(YD)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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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工业 产品型号 方法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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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YD/T 638.1-1993.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YD/T 638.1规定了邮电工业产品型号命名方法编制的基本原则,要求和方法。
YD/T 638.1适用于邮电工业各专业产品型号命名方法的编写。
2编制邮电工业产品型号命名方法的原则
对邮电工业各专业产品的型号,采取集中管理、统一命名的方式,在编制各专业的产品型号命名方法标准时,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2.1邮电工业产品的型号命名方法应当具有科学性和规律性,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
2.2邮电工业产品的型号命名应当既便于管理,又便于使用;既有统一原则,又 根据专业的特点,有一定的灵活性,做到统而不死。
2.3 产品型号应力求简短.明确、易记。
3邮电工业产品型号组合的原则
3.1型号组成的基本内容
型号一般由七部分内容组成:专业、主称、特征、参数、隔离符号、序号.区分代号。
3.2型号组成的基本格式
3.3基本格式中名称及其含 义
3.3.1专业类别代号是指产品的专业类别代号,用大写的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各专业类别代号规定如下表:
3.3.2 主称代号是指产品(或产品归类)名称的代号,由产品(或产品归类)名称文字中具有表征意义的
一个(或二个)大写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3.3.3特征代号是指产品的用途、性能、材料.结构、原理等特征的代号,由具有表征意义的一个字中的大写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3.3.4参数是指产品主要参数的代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3.3.5隔离符号是指产品参数和序号之间的隔离代号,用“-”表示。
若型号中出现相邻两项内容使用同种数字,表示两种不同含义时,其间亦应使用“-”符号,以示两种不同含义的区分。
3.3.6序号是产品型号核批的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01~99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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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邮电工业产品型号命名方法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邮电工业产品型号命名方法编制的基本原则,要求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邮电工业各专业产品型号命名方法的编写。编制邮电工业产品型号命名方法的原则YD/T 638.1--93
对邮电工业各专业产品的型号,采取集中管理、统一命名的方式,在编制各专业的产品型号命名方法标准时,必须遵循下列原则:2.1邮电工业产品的型号命名方法应当具有科学性和规律性,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2.2邮电工业产品的型号命名应当既便于管理,又便于使用;既有统一原则,又根据专业的特点,有一定的灵活性,做到统而不死。
2.3产品型号应力求简短、明确、易记。3邮电工业产品型号组合的原则
3.1型号组成的基本内容
型号一般由七部分内容组成:专业、主称、特征、参数、隔离符号、序号、区分代号。3.2型号组成的基本格式
区分代号
隔离符号(有参数时使用)
参数(需要表示时设立)
特征代号(需要表示时设立)
主称代号
专业类别代号
3.3基本格式中名称及其含义
3.3.1专业类别代号是指产品的专业类别代号,用大写的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各专业类别代号规定如下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1993-08-17批准1994-02-01实施
专业类别
电报通信设备
电源设备
电话机
电话交换机Www.bzxZ.net
电话交换附属设备
数据传输设备
数字通信设备
光通信设备
YD/T 638.1—93
专业类别
传真及办公自动化设备
通信测量仪器
无线、微波及卫星通信设备
邮政设备
载波通信设备
3.3.2主称代号是指产品(或产品归类)名称的代号,由产品(或产品归类)名称文字中具有表征意义的一个(或二个)大写汉语拼音字母表示。3.3.3‘特征代号是指产品的用途、性能、材料结构、原理等特征的代号,由具有表征意义的一个字中的大写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3.3.4参数是指产品主要参数的代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3.3.5隔离符号是指产品参数和序号之间的隔离代号,用_”表示。若型号中出现相邻两项内容使用同种数字,表示两种不同含义时,其间亦应使用“_符号,以示两种不同含义的区分。
3.3.6序号是产品型号核批的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01~99表示。3.3.7区分代号是指产品改型的代号,用罗马数字I、Ⅱ、N.表示,同型号产品也可用A、B、C.再区分,两者同时使用时,罗马数字在前。3.4邮电工业产品型号的构成
3.4.1专业、生称、序号是构成产品型号的最基本内容,在3.2条型号组成的基本格式中,以粗实线方框示意。
3.4.2特征、参数、隔离符号是视各专业产品型号构成的具体需要而定,是可取舍的内容。在3.2条型号组成的基本格式中,以细实线方框示意。3.4.3区分代号是产品型号的附属内容,包含改型和再区分两个部分,在3.2条型号组成的基本格式中,以虚线长方框示意。
3.5根据产品型号办求简短、明确、易记的原则,特征或参数的代号应视产品的具体情况可以省略,如果型号中不出现参数,格式中的“_”符号不予标注。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提出。本标雅由邮电部电信传输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邮电部邮电工业标准化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起草人王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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