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1153-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A 1153-2014
中文名称:手持式居民身份证阅读器
标准类别: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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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手持式
居民身份证
阅读器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A 1153-2014.Hand-held readers of Resident ldentity Card.
1范围
GA 1153规定了手持式居民身份证核验终端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GA 1153适用于手持式居民身份证阅读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 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21.1- 2008电工电子产 品环境试验概述和指南
GB/T 2423.1- -2008电子电工产 品环境试验第 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A:低温
GB/T 2423.2- :2008电子电工产品环境试验第 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
GB/T 2423.3- -2006 电子电 工产品环境试验第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 2423.5- -1995电工电子产 品环境试验第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Ea和导则:冲击
GB/T 2423.8- -1995 电工电子产 品环境试验第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Ed:自由跌落
GB/T 2423.10- -2008电工电子产 品环境试验第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e:振动(正弦)
GB 4208- -2008 外壳防 护等级(IP代码)
GB9254--200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 17626.2- -200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 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 -2006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 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A/T 449居民身份证术语
GA450--2013台式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通用技术要求
标准内容
ICS35.24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153-2014
手持式居民身份证阅读器
Hand-held readers of Resident Identity Card2014-04-1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14-04-17实施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前言
本标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A1153—201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北京中盾安全技术开发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治安,吴国英、李轶南、李雪松、谢峰。I
1范围
手持式居民身份证阅读器
GA 1153—2014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手持式居民身份证核验终端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手持式居民身份证阅读器临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421.1—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概述和指南
GB/T2423.1—2008
GB/T2423.2-2008
GB/T2423.32006
GB/T2423.5-1995
GB/T2423.81995
GB/T2423.10—2008
电子电工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电子电工产品环境试验
电子电工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立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击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d:自由跌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振动(正弦)
GB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9254—200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GB/T17626.2—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17626.3—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A/T449居民身份证术语
GA450—2013台式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通用技术要求ISO/IEC14443-2标识卡-非接触集成电路卡-邻近卡第2部分:射频功率与信号接口(Indenti-fication cards-Contactless integrated circuit (s) cards--Proximity cards-Part 2: Radio frequencypower and signal interface)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1术语和定义
GA/T449界定的以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1
手持式居民身份证阅读器hand-held readers of ResidentIndentityCard通过内部电池供电,能识读居民身份证机读信息并显示的手持设备。3.2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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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调幅键控(AmplitudeShiftKeying)BPSK:双相移相键控(BinaryPhaseShiftKeying)DUT:被测试的设备(DeviceUnderTest)NRZ-L.不归零电平制(NonReturn toZeroLevel)技术要求
设备分级
根据设备使用环境的严醋等级,该类设备分为三级,如表1所示。表1设备分级
2性能指标
性能指标如下:
工作频率(f):13.56MHz士7kHza)
环境温度
-15~50℃
-40C~50
手持式居民身份证阅读器(以下简称手持式阅读器)到居民身份证调制输出:b)
比特率106kbit/s(f/128);
调制方式采用ASK调制,
调制系数8%~14%:
编码方式:NRZ-L:
调制波形应符合ISO/IEC14443-2的规定;天线能量输出:
天线表面电磁场强度(Hmx)<7.5A/mrms天线表面法线方向在最大阅读距离处电磁场强度(Hm)≥1.5A/mrmss居民身份证到手持式阅读器采用副载波调制:副载波频率:847kHz;
副载波调制方式,BPSK;
阅读距离:0L,L应大于等于10mm,小于等于30mm;电池续航能力:不间断核验居民身份证的工作时间大于等于1h,常温待机时间大于等于48h;阅读时间:读取居民身份证内机读文字信息,机读相片信息,机读指纹信息并正确显示的响应时间应不超过3s。
4.3功能要求
读取数据兼容性
应正确读取用不同厂家芯片制作的居民身份证机读文字信息,机读相片信息,机读指纹信息和追加住址信息。
4.3.2通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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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具有与计算机或其他终端设备通信的USB或RS-232C接口,可以进行数据导入导出或应用软件更新。
4.3.3信息显示
应正确显示居民身份证芯片内的机读文字信息和机读相片信息,能提示有无追加住址信息和机读指纹信息,有追加住址信息的显示其内容,有机读指纹信息的显示其指位信息。4.4外观
外观要求如下:
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划伤、裂缝、变形和污渍:喷涂层应色泽均勾,不应有起泡、脱落和磨损现象;金属零部件不应有锈蚀;
结构应完整,操作键和开关应定位准确,操作灵活,连接可靠,开关、操作键、指示灯等应有明确标识,标识不易擦除:产品应有标牌和商标。
环境适应性要求
气候环境要求
手持式阅读器应在表2的气候环境条件下工作正常。表2气候环境条件
气候条件
温度/℃
相对湿度
大气压/kPa
4.5.2机械环境要求
-20~55
-15~50
≤93%(40C)
《93%(40)
86~106
-40~50
机械环境条件见表3~表5。经过机械环境试验后产品应保持外观良好,手持式阅读器应工作正常。表3振动适应性条件
初始和最后握动响应检查
oct/min
注:表中驱动振幅为峰值。
定频耐久试验
10~5510
扫频耐久试验
oct/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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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值加速度
脉冲持续时间
表4冲击适应性条件
冲击方向
X,Y.Z三轴方向
自由跌落适应性条件
跌落次数
水平和垂直的委态各进行自由跌落两次注:本表自由跌落试验指单件裸机的自由跌落。4.6外壳防护要求
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GB4208—2008中IP54要求。4.7
电磁兼容要求
4.7.1静电放电抗扰度
冲击次数
手持式阅读器在GB/T17626.2一2006表1中试验等级3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4.7.2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手持式阅读器在GB/T17626.3-2006表1中试验等级3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4.7.3无线电扰限值
无线电辐射扰限值应满足GB9254中A级要求。5试验方法
试验环境条件
除气候环境试验以外,其他试验均在下列条件下进行:a
环境温度:15℃~35℃;
相对湿度:25%~75%: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性能指标检查
测试装置
应符合GA4502013附录A的要求。5.2.2工作频率检查
按GA450—2013中5.3.2进行试验,判断工作频率是否符合4.2a)的要求。冲击波形
半正弦波
肤落高度
5.2.3手持式阅读器到居民身份证调制输出检查5.2.3.1调制方式,调制系数检查GA 1153—2014
按GA450-2013中5.3.3.2进行试验,判断调制方式和调制系数是否符合4.2b)中2)和3)的要求。
5.2.3.2比特率、编码方式检查
按GA450-2013中5.3.3.1进行试验,判断比特率和编码方式是否符合4.2b)中1)和4)的要求。5.2.3.3调制波形检查
按GA450-2013中5.3.3.3进行试验,判断调制波形是否符合4.2b)中5)的要求。5.2.4天线能量输出检查
5.2.4.1H检查
按GA450—2013中5.3.4.1进行试验,判断H是否符合4.2c)中1)的要求。5.2.4.2且检查
按GA4502013中5.3.4.2进行试验,判断H是否符合4.2c)中2)的要求。5.2.5副载波调制的接收检查
按GA450—2013中5.3.5进行试验,判断副载波调制是否符合4.2d)的要求。5.2.6阅读距离检查
按GA450—2013中5.3.6进行试验,判断阅读距离是否符合4.2e)的要求。5.2.7电池续航能力检查
5.2.7.1工作时间检查
将电池充满电后断开外接电源,运行手持式阅读器内的检查程序,开始计时,在检查期间,手持式阅读器不间断地读取身份证内机读文字信息,机读相片信息和机读指纹信息,在计时满4h时,检查手持式阅读器是否能正常读取并显示身份证的机读文字信息、机读相片信息和机读指纹信息。5.2.7.2待机时间检查
将电池充满电后断开外接电源,运行手持式阅读器内的检查程序,检查手持式阅读器是否工作正常。关闭检查程序,使手持式阅读器进入休眠状态,开始计时。计时满48h时,激活手持式阅读器,运行检查程序,检查手持式阅读器是否能正常读取并显示身份证的机读文字信息、机读相片信息和机读指纹信息。
5.2.8阅读时间检查
当身份证进入手持式阅读器感应区时,用秒表开始计时,到身份证机读文字信息,机读相片信息和机读指纹信息显示出来,即为核验一张身份证的时间。重复测量10次,计算平均数即为手持式阅读器的阅读时间。判断阅读时间是否符合4.2g)的要求。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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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功能检查
5.3.1读取数据兼容性检查
按GA4502013中5.4.1进行试验,判断结果是否符合4.3.1的要求。5.3.2通信功能检查
将手持式阅读器通信接口连接到计算机或具他终端设备,使用生产厂家提供的软件,进行数据导人导出或应用软件更新,判断结果是否符合4.3.2的要求。5.3.3信息显示检查
运行手持式阅读器内的检查程序,读取居民身份证芯片内的机读信息,检查屏幕上显示的机读文字信息和机读相片信息是否与证件表面信息一致,同时检查是否有追加住址信息和机读指纹指位信息显示。判断结果是否符合4.3.3的要求。5.4外观检香
自测及手动检查手持式阅读器的外观质量,判断结果是否符合4.4的要求。5.5环境试验
5.5.1一般要求
环境试验方法总则按GB/T2421.1一2008的规定进行。以下各项试验中,规定的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指运行手持式阅读器内的检查程序,判断受试样品是否能正常工作。5.5.2低温试验
5.5.2.1工作温度下限试验
按GB/T2423.1一2008试验Ae规定进行试验。按表2规定的工作温度下限值,在常温条件下,将受试样品放人试验箱内,试验箱内温度达到稳定的平均时间小于等于5mI,待下限温度稳定后持续2五,试验中受试样品处于工作状态。试验前应先进行初始检测,试验结束后立即进行最后检测。5.5.2.2购运温度下限试验
按GB/T2423.1一2008试验Ab规定进行试验。按表2规定的贮运下限温度,在常温条件下,将受试样品放人试验箱内,试验箱内温度达到稳定的平均时间小于等于5min,待下限温度稳定后持续16h,受试样品处于非工作状态,试验后恢复2h。试验前应进行初始检测,试验结束后进行最后检测。5.5.3高温试验
5.5.3.1工作温度上限试验
按GB/T2423.22008试验Bd进行试验。按表2规定的工作温度上限值,在常温条件下,将受试样品放人试验箱内,试验箱内温度达到稳定的平均时间小于等于5min,待上限温度稳定后持续2h,试验中受试样品处于工作状态。试验前应进行初始检测,试验结束后立即进行最后检测。5.5.3.2贮运温度上限试验
按GB/T2423.2—2008试验Bb规定进行试验。按表2规定的贮运温度上限,在常温条件下,将受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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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样品放人试验箱内,试验箱内温度达到稳定的平均时间小于等于5min,待上限温度稳定后持续16h,受试样品处于非工作状态,试验后恢复2h。试验前应进行初始检测,试验结束后进行最后检测。5.5.4恒定湿热试验
5.5.4.1工作恒定湿热试验
按照GB/T2423.3--2006试验Cab进行试验。按表2规定的工作温度和湿度,在常温条件下,将受试样品放人试验箱内,试验箱内温度达到稳定的平均时间小于等手5m,待温度,湿度稳定后持2h,试验中受试样品处于工作状态。试验前应进行初始检测,试验结束后立即进行最后检测。5.5.4.2购运恒定湿热试验
按照GB/T2423.3一2006试验Cab进行试验。按表2规定的贴运温度和湿度,在常温条件下,将受试样品放人试验箱内,试验箱内温度达到稳定的平均时间小于等于5min,待温度、湿度稳定后持续48五,受试样品处于非工作状态,试验后恢复2h,试验前应进行初始检测,试验结束后进行最后检测。5.5.5振动试验
按GB/T2423.10—2008中试验Fc进行试验。按表3中的规定,试验设备应符合GB/T2423.102008中第4章的要求。受试样品处于非工作状态。式验前应进行初始检测,试验结束后立即进行最后检测。
5.5.6冲击试验
按GB/T2423.5—1995中试验Ea进行试验。按表4中的规定,试验设备应符合GB/T2423.5—1995中第4章的要求。受试样品处于非工作状态。试验前应进行初始检测,试验结束后立即进行最后检测。
5.5.7自由跌落试验
按GB/T2423.8一1995中试验Ed进行试验。按表5中的规定,试验设备应符合GB/T2423.8-1995中第10章的要求,受试样品处于非工作状态。试验前应进行初始检测,试验结束后立即进行最后检测。
5.6外壳防护试验
按GB4208一2008中IP54等级进行试验。受试样品处于非工作状态。试验前应对受试样品进行初始检测,试验结束后立即进行最后检测。5.7电磁兼容试验
5.7.1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按GB/T17626.22006进行试验,试验等级取GB/T17626.2-2006表1中试验等级3接触放电6kV,空气放电8kV)。月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7.1的要求。在试验中,允许性能暂时降低,试验结束后能自行恢复,不需要操作者干预。5.7.2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接GB/T17626.3一2006进行试验。试验等级取GB/T17626.3一2006表1中试验等级3。受试样品处于工作状态。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7.2的要求。在试验中,允许性能暂时降低,试验结束后能GA1153—2014
自行恢复,不需要操作者干预。5.7.3无线电驿扰限值试验
按GB9254一2008中无线电辐射骚扰进行试验。受试样品处于连读核验身份证的工作状态。判新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7.3的要求。6检验规则
6.1一般规定
产品在生产定型时和生产过程中应按第5章规定和企业产品标准中的补充规定进行检验,判断是否符合第4章的要求。
6.2检验分类
本标准规定的检验分类分为:
定型检验:
交收检验;
例行检验。
各类检验项目和顺序分别按表6的规定执行。若产品标准中有补充的检验项目时,则应将其插入表6相应位置,并依次排序。
表6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性能指标
环境适应性
外壳防护等级
电磁兼容
注:“。”表示应检项目”表示不检项目。6.3定型检验
试验方法
6.3.1产品在设计定型和生产定型时均应进行定型检验。定型检验
交收检验
例行检验
6.3.2定型检验由产品制造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或由上级主管部门指定或委托的质量检验单位负责进行。
6.3.3定型检验中受试样品由产品中随机抽取。受试样品数量至少2台。6.3.4检验中出现故障或某项通不过时,应停止试验。查明故障原因,排除故障,提出故障分析报告后,重新进行该项试验。若在以后的试验中再次出现故障或某项不通过时,在查明故障原因,排除故障,提出故障分析报告后,应重新进行定型检验。6.3.5检验后要提交定型检验报告。8
6.4交收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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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批量生产或连续生产的产品,进行全数交收检验,检验中,出现任一项不合格时,返修后重新进行检验。若再次出现任一项不合格时,该台产品被判为不合格品。6.4.2交收检验由产品制造单位质量检验部门负责进行。6.5例行检验
6.5.1批量生产的产品,每批均应进行例行检验,连续生产的产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例行检验。6.5.2例行检验由产品制造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指定或委托的质量检验单位负责进行。根据订货方的要求,制造单位应提供该产品近期的例行检验报告6.5.3例行检验样品应在交收检验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试验样品数为2台。6.5.4检验中出现故障或任一项通不过时,则判该批产品例行检验不过。6.5.5检验后要提交例行检验报告。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产品标志
产品标志应包括:名称、型号、商标,出厂编号、生产厂家等7.2包装标志
包装箱外应标有生产厂家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日期和出厂编号,并喷刷或贴有“小心轻放”“防潮”等运输标志,运输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产品的其他标志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包装箱外喷刷或粘贴的标志不应因运输条件和自然条件而褪色,变色脱落。7.3包装
包装箱应符合防潮、防尘、防震的要求,包装箱内应有装箱清单、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备附件及产品使用说明书。
7.4运输
包装后的产品应能以任何交通工具,运往任何地点,在长途运输时不应装在散开的船舱和车厢中,中途转运时不应露天存放,在运输过程中不应与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同车(或其他运输工具)装运,并且产品不应经受雨、雪或液体物质的淋装与机械损伤。7.5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厂家出厂包装箱内,存放产品的仓库环境温度为0℃~40℃,相对湿度为30%~93%。仓库内不应有各种有害气休,易燃,易爆的产品及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应无强烈的机械振动,冲击。包装箱应垫离地面大于等于10cm,距离墙壁、热源、冷源,窗口或空气人口大于等于50cm:储存期一般为6个月。在生产厂存放超过6个月的,应重新进行交收检验。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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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
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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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服务部:(010)68523946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剧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6
印张1字数18千字
2014年7月第一版
2014年7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2-27203
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如有印装差错
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举报电话:(010)685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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