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 2062-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D/T 2062-2009
中文名称:通信用应急电源(EPS)
标准类别:通信行业标准(YD)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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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应急
电源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YD/T 2062-2009.Emergency power supply for telecommunications.
1范围
YD/T 2062规定了通信用应急电源(EPS) (以下简称EPS设备) 的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YD/T 2062适用于输出容量为0.5kVA~10kVA,应用于微机站、直放站等场所的EPS设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8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23.1-200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A: 低温(idt IEC 60068-2-1:1990)
GB/T 2423.2-200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B: 高温(IEC 60068-2-2-1974,DT)
GB/T 2423.3-2006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IEC 60068-2-78:2001,IDT)
GB/T 2423.10-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Fc:振动(正弦) (IEC 60068-2-6:1995 IDT)
GB/T 2829-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 3859.1半导体变流器基本要 求的规定
GB/T 3859.2半导体变流器应用导则(IEC 146-1-2,EQV)
GB/T 3873通信设备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IEC 60529:2001, IDT)
标准内容
ICS29.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YD/T2062-2009
通信用应急电源(EPS)
Emergencypowersupplyfortelecommunications2009-12-11发布
2010-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前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产品的组成和分类
5要求·
6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附录A(规范性附录)特殊环境条件目
YD/T2062-2009
YD/T2062-2009
本标准制定中参考了GB16806-20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7945-2000《消防应急灯具》和IEEE446-1995《IEEE推荐操作规程用于工商业的应急和备用电力系统》的有关规定。本标准注意了与以下标准的协调统一-YD/T1095-2008《通信用不间断电源(UPS)》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广东易事特电源有限公司、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达电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宗祥、吴京文、熊兰英、牛志远、刘平、刘卫东、蒋文、李彬、梁克宇。1范围
通信用应急电源(EPS)
YD/T2062-2009
本标准规定了通信用应急电源(EPS)(以下简称EPS设备)的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输出容量为0.5kVA~10kVA,应用于微机站、直放站等场所的EPS设备。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91
GB/T2423.1-2001
GB/T2423.2-2001
GB/T2423.3-2006
GB/T2423.10-2008
GB/T2829-2002
GB/T3859.1
GB/T3859.2
GB/T3873
GB4208
GB4943-2001
GB/T4980-2003
GB/T18380.1-2001
YD/T122-1997
YD/T282-2000
YD/T638.3
YD/T944-2007
YD/T983-1998
YD/T1363.3-2005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idtIEC60068-2-1:199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IEC60068-2-2-1974,IDT)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IEC60068-2-78:2001,IDT)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振动(正弦)(IEC60068-2-6:1995,IDT)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半导体变流器基本要求的规定
半导体变流器应用导则(IEC146-1-2,EQV)通信设备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60529:2001,IDT)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IEC60950-1999,IDT)容积式压缩机噪音的测定
电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第1部分:单根绝缘电线或电缆的垂直燃烧试验方法(IEC60332-1:1993,IDT)
邮电工业产品铭牌
通信设备可靠性通用试验方法
通信电源设备型号命名方法
通信电源设备的防雷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通信电源设备电磁兼容性限值及测量方法通信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第3部分:前端智能设备协议1
YD/T2062-2009
YD/T1436-2006
3术语和定义
室外型通信电源系统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应急电源emergencypowersupply在主电源中断或电压超出规定值时,为负载提供应急供电的静止式储能型电源装置。3.2
主电源primarypower
在正常情况下可以持续向EPS设备提供交流电源的电源,一般是由电力公司提供的公共电网,有时也由用户自行发电。
正常运行方式normaloperationmode在下列情况供电时,最终达到的稳定运行状态:a)主电源存在,并处于规定的允差之内;b)蓄电池(组)已充满,或蓄电池(组)充电已超过规定的能量恢复时间;c)连续运行或可连续运行;
d)负载在给定的范围内;
e)输出电压在给定的允差内。
应急运行方式emergencyoperationmode在下列供电情况下运行:
a)主电源中断或超出规定的允差;b)蓄电池(组)的电能开始供电;c)负载在给定的范围内:
d)输出电压在给定的允差内。
储能供电时间(应急供电时间)storedenergytime(emergencytime)蓄电池(组)已充满,当主电源故障,EPS设备在规定的运行条件下,能确保负载电力连续性的最短时问。
4产品的组成和分类
4.1产品型号
EPS设备的型号依据YD/T638.3的规定命名。4.2产品组成与结构
4.2.1产品组成
通信用应急电源一般由蓄电池(组)、逆变器、转换装置、监控单元以及包括向确定负裁供电的整体性附件在内的辅助装置组成。
4.2.2产品结构
产品拓扑结构如图1所示
市电输入
充电器
电池保护
蓄电池组
4.3产品分类
逆变器
监控单元
下电控制
父流翰出切换单
检测控制
操控界面人机界面
通信接口
图1EPS设备拓扑结构图
YD/T2062-2009
交流输出分路
直流输出分路
按各类通信设备的配套要求,EPS设备可分为交流输出型和交/直流输出型。4.4产品系列
按各类通信设备的配套要求,EPS设备的输出电压应从下列标称值系列中选取:直流输出电压:一48V、24V:
交流额定输出电压:220V。
交流额定输出频率:50Hz。
当用户提出要求,并与制造厂商协商后,可以生产系列数值以外的产品,但不允许超出GB/T3859.1规定的范围。
5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环境条件
5.1.1.1温度
室内工作温度:0℃~40℃:室外工作温度可按照YD/T1436-2006的要求。贮存和运输过程温度:一25℃~+55℃(不含电池)。在严寒地区使用的EPS设备,应考虑加装加热装置或由制造厂商与用户协商确定。5.1.1.2相对湿度
工作相对湿度:≤90%(40℃土2℃)。贮存相对湿度:≤95%(40℃±2℃)。5.1.1.3海拔高度
海拔高度应不超过1000m;若超过1000m时应按照GB/T3859.2的规定降容使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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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特殊环境条件
用户确定的特殊环境条件见附录A。5.1.2振动
EPS设备应能承受频率为10Hz~55Hz、振幅为0.35mm的正弦波振动。5.2电气性能和功能
5.2.1输入交流电压可变范围
输入交流电压可变范围为187V~242V。5.2.2输入频率可变范围
输入频率可变范围为50Hz土2.5Hz。5.2.3动态电压瞬变范围
应急运行方式下,动态电压瞬变范围应不大于5%。5.2.4电压瞬变恢复时间
应急运行方式下,电压瞬变恢复时间应不大于60ms。5.2.5输出有功功率
输出有功功率应不小于额定容量值的0.7倍,单位为千瓦(kW)。5.2.6输出电流峰值系数
输出电流峰值系数应不小于3:1。5.2.7音响噪声
音响噪声应不大于55dB(A计权)。5.2.8输出电压稳定度
EPS设备在应急运行方式下稳态运行,电池(组)电压不低于欠压保护值时,输出电压偏差不超过额定输出电压的士3%。
5.2.9输出频率稳定度
EPS设备在应急运行方式下稳态运行,蓄电池(组)电压不低于欠压保护值时,输出频率偏差不超过额定输出频率的士0.5%。
5.2.10总谐波畸变率(输出电压波形失真度)EPS设备在应急运行方式下,额定负载时的总谐波畸变率应不超过5%。5.2.11过载能力
EPS设备在应急运行方式下,其输出功率为额定功率的120%时,应能保持60min。5.2.12转换时间
当主电源中断或电压超出规定值时,EPS设备从正常运行方式转换到应急运行方式的转换时间应不大于10ms。
当主电源恢复到规定值时,EPS设备从应急运行方式转换到正常运行方式的转换时间应不大于10ms。5.2.13能量恢复时间
蓄电池(组)容量低于EPS设备规定的电池容量时,应能对蓄电池(组)自动恒压/恒流充电,直至充满,充电电流不大于0.25C10,充电时问应不大于24h。5.2.14效率
EPS设备在应急运行方式下,额定负载时的效率应不低于85%。5.3监控性能
5.3.1系统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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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警系统可向上级监控中心发出告警数据,同时发出声光告警,其通信接口和通信协议应符合YD/T1363.3-2005的要求。
系统应具有下列主要功能
实时监视系统工作状态;
采集和存储系统运行参数;
一设置参数的掉电存储功能;
故障记录的掉电存储功能。
5.3.2通信接口
EPS设备应具备RS232或RS485/422等标准通信接口,并提供与通信接口配套使用的通信线缆和各种告警信号输出端子。
5.3.3遥测
EPS设备应能遥测以下参数:输入电压、输出电压、输出电流、输出频率、蓄电池(组)电压、充电电流、蓄电池(组)温度。
5.3.4遥信
EPS设备应能遥信以下工作状态:正常运行、应急运行、主电源故障、逆变器故障、过载、蓄电池(组)放电电压低。
5.4蓄电池(组)管理功能
5.4.1蓄电池(组)检测分段要求应对蓄电池(组)分段检测,每段蓄电池(组)标称电压应不大于12V,且在蓄电池(组)充满时,每段蓄电池(组)电压应不小于额定电压。5.4.2均衡充电及浮充充电自动转换功能EPS设备应具有对蓄电池定期进行自动浮充、均充转换功能。5.4.3充电温度补偿功能
EPS设备应具有对蓄电池充电温度补偿功能。5.5直流输出电压范围
直流输出电压范围:-43.2V~-57.6V(-48V供电时):21.6V~28.8V(24V供电时)。5.6系统显示功能
EPS设备应能显示输入电压、蓄电池(组)电压、输出电压、输出电流,并应设有主电源、充电(如有)故障和应急状态指示。
5.7强制启动功能
应设有只有专业人员可操作的强制应急启动开关。5.8保护功能
5.8.1输出短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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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S设备在正常运行方式下,输出负载短路时,输出分路的保护器件(如熔断器、断路器等)应动作同时发出声光告警。
EPS设备在应急运行方式下,输出负载短路时,EPS设备应能立即自动关闭,同时发出声光告警。5.8.2输出过载保护
EPS设备在正常运行方式下,输出负载超过EPS设备额定负载时,应发出声光告警EPS设备在应急运行方式下,输出负载超过EPS设备额定负载时,应发出声光告警;超过过载能力时,应能发出声光告警,并自动关闭。5.8.3过温保护
EPS设备运行温度过高时,应发出声光告警并自动关闭。5.8.4蓄电池(组)过放电保护及二次下电功能EPS设备在应急运行方式下,当蓄电池(组)电压放至低于截止电压时,应发出声光告警并自动关闭。EPS设备应具有二次下电功能接口。当有特殊要求时,启动应急启动开关,EPS设备应不受过放电保护的限制。
5.8.5防止向电网馈电的保护
:EPS设备的主电源供电和应急供电不能同时输出,应具有防止同时输出的措施和可靠装置,防止转换装置误动作。
5.8.6充电器的保护
应具有直流过电压、直流过电流保护功能,具有输出短路保护功能。5.9告警功能
EPS设备在故障情况下,应发出声、光信号,并指示故障类型。故障声信号能手动消除,当有新故障时,其声信号应能再次启动,光信号在故障排除前应保持,当故障消除后声光信号应自动消除。5.10安全要求
5.10.1绝缘电阻
在环境温度为15℃~35℃、相对湿度小于90%、试验电压为直流500V时,EPS设备的输入端、输出端对外壳的绝缘电阻不低于2M2。5.10.2抗电强度
EPS设备的输入端、输出端对地应能承受波形为正弦波、频率为50Hz、有效值为2000V的交流电压或等效峰值电压为2830V的直流电压1min,应无击穿、无飞弧。5.10.3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EPS设备的保护地(PE)对输入的中性线(N)的接触电流应不大于3.5mA。当接触电流大于3.5mA时,保护导体电流的有效值不应超过输入电流的5%,在保护导体大电流通路上,保护导体的截面积应不小于1.0mm2,在靠近设备的一次电源连接处,应设置标有警告语或类似词语的标牌,即“大接触电流,在通电之前必须先接地”。
5.10.4材料阻燃性能
EPS设备所用的PCB的阻燃等级应达到GB4943-2001中规定的V-0级要求,塑胶导线的阻燃等级应达到GB/T18380.1~2001中规定的要求,其他绝缘材料的阻燃等级应达到GB4943-2001中规定的V-1级要求。5.10.5接地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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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S设备保护接地装置与金属外壳间应具有可靠的电气连接,其连接电阻应不大于0.1α。5.11外观与结构
EPS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机箱(柜)镀层牢固,漆面均匀,无剥落、锈蚀及裂痕等现象;b)机箱(柜)表面平整,所有标牌、标记、文字符号应清晰、正确、整齐;c)EPS设备的外壳防护应按照GB4208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不低于IP20。5.12电磁兼容性
5.12.1传导骚扰限值
在150kHz~30MHz频段内,系统电源线上的传导干扰电平应符合YD/T983-1998中5.1表2规定的限值。
5.12.2辐射骚扰限值
在30MHz~1000MHz频段内,系统的辐射干扰电压电平应符合YD/T983-1998中5.2表4规定的限值。5.12.3抗扰性
应符合YD/T983中7.3表9和续表9规定的判断准则。5.13防浪涌及雷电冲击功能(可选)必要时,EPS设备交流输入端应装有浪涌保护装置,耐雷电流等级分类及技术要求应符合YD/T944-2007中第4章和第5章的要求。5.14可靠性
EPS设备在正常使用环境条件下,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应不小于100000h(不含蓄电池)。6试验方法
6.1试验前准备
6.1.1试验环境条件
通电前被测EPS设备应与环境温度平衡,按产品规定预热时间对被测EPS设备进行预热。试验应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标准大气条件为:-环境温度:15℃~35℃;
-相对湿度:45%~75%: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6.1.2试验基本原理图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试验基本原理图如图2所示。
多功能分析仪(1)
多功船
交流源
图2试验基本原理
6.2输入交流电压可变范围试验
多功能分析仪(2)
YD/T2062-2009
EPS设备处于正常运行方式,调节交流输入电压至5.2.1中规定的上限值和下限值,EPS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6.3输入频率可变范围试验
EPS设备处于正常运行方式,调节交流输入频率至5.2.2中规定的上限值和下限值,EPS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6.4动态电压瞬变范围试验
EPS设备在应急运行方式下,输出接阻性负载,输出电流由零突加至额定值,再由额定值突减至零。用存储示波器分别测量两次电流突变时输出电压的瞬变值,与输出电压额定值之比应符合5.2.3的要求。6.5电压瞬变恢复时间试验
EPS设备在应急运行方式下,输出接阻性负载,用存储示波器分别测量电流突加和突减时,输出电压的变化量恢复到220V土3%范围内所经过的时间应符合5.2.4的要求。6.6输出有功功率试验
EPS设备处于应急运行方式,输出端接与功率因数相适应的有功功率及无功功率,其电流为额定负载时的输出电流,EPS应满足负载正常工作,应符合5.2.5的要求。6.7输出电流峰值系数试验
试验按如下步骤进行:
a)EPS设备处于应急运行方式,输出接非线性负载,并使EPS达到额定输出容量(kVA):b)调节非线性负载峰值电流,并保持EPS输出额定容量不变,同时用多功能分析仪测量EPS输出电流的峰值Ip和有效值IA:
c)输出电流峰值系数FA=Ip/IA,应符合5.2.6的要求。6.8音响噪声试验
试验按以下步骤进行:
a)按图2接好试验电路;
b)启动被测EPS设备,调节交流输入电压为额定值,输出电压为出厂整定值,调节负载功率分别为50%和100%额定值;
c)用声级计在被测EPS设备正面1m、设备的二分之一高度处进行测量,测量结果应符合5.2.7要求。对于用户实际使用中放置于桌面或工作台上的小功率EPS设备,将其放置在0.75m高的实验桌上,在其四角与桌面之间垫入特性较软的垫子,实验桌距离房间中任何墙壁或其他反射体至少1.5m。测试现场的被测噪声与本底噪声的差应不小于7dB,否则,测量数据应按照GB/T4980-2003要求进行修正。
6.9输出电压稳定度试验
EPS设备处于应急运行方式,输出接额定阻性负载,稳态条件下,测量输出电压,按下列公式(1)计算其电压稳定度,应符合5.2.8的要求。8u=-o×100%
式中:
8u-—电压稳定度;
所测电压的极大值或极小值,V;8
电压额定值,V。
6.10输出频率稳定度试验
YD/T2062-2009
EPS设备处于正常运行方式,输出接额定阻性负载,稳态条件下,输出频率应与输入频率一致。EPS设备处于应急运行方式,输出接额定阻性负载,稳态条件下,用多功能分析仪测量输出频率应符合5.2.9的要求。
6.11总谐波畸变率(输出电压波形失真度)试验EPS设备处于正常运行方式,输出波形应与输入波形一致。EPS设备处于应急运行方式,输出接额定阻性负载,用多功能分析仪测量其输出电压波形失真度,应符合5.2.10的要求。
6.12过载能力试验
EPS设备处于应急运行方式,输出接阻性负载,调节输出功率至额定功率的120%,在5.2.11规定的持续时间,检查EPS设备是否正常工作且不损坏。6.13转换时间试验
用记忆示波器测量从正常运行方式转换到应急运行方式的输出电压波形和从应急运行方式转换到正常运行方式的输出电压波形,输出标准电压波形突变到输出电压波形开始恢复的时间,应符合5.2.12的要求。
6.14能量恢复时间试验
蓄电池(组)过放电保护后,接通主电源,在额定输入电压条件下,蓄电池(组)充电时间应符合5.2.13的要求,电池(组)容量应大于90%的额定容量。6.15效率试验
EPS设备处于应急运行方式,输出接额定阻性负载,用功率计测量直流输入功率和交流输出功率,交流输出功率与直流输入功率之比应符合5.2.14的要求。6.16监控性能试验
6.16.1系统监控性能试验
检查系统工作状态显示,检查掉电存储功能应符合5.3.1的要求。6.16.2通信接口试验
检查EPS设备有无RS232、RS422/485等接口或告警信号输出端子,应符合5.3.2的要求。6.16.3遥测、遥信性能试验
根据提供的通信协议检查EPS设备遥测、遥信内容,应符合5.3.3、5.3.4的要求。6.17蓄电池(组)管理功能试验6.17.1蓄电池(组)检测分段要求试验检查蓄电池(组)的额定电压及分段情况,在蓄电池(组)充满电的条件下,启动检测装置,分别测量每段蓄电池(组)的电压,应符合5.4.1的要求。6.17.2均衡充电及浮充充电自动转换功能试验检查有无均/浮充转换功能,应符合5.4.2的要求。6.17.3充电温度补偿功能试验
检查有无充电温度补偿功能,应符合5.4.3的要求。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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