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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 1085-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A/T 1085-2013

中文名称: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通用技术要求

标准类别: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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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手持式 移动 终端 通用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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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A/T 1085-2013.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handheld police mobile communication terminal.
1范围
GA/T 1085规定了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GA/T 1085适用于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的设计、生产和应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8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包装 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23. 17- -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Ka:盐雾
GB/T 2828.1计数抽样 检验程序第 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9周期检验计 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 4208- - -2008外壳防 护等级(IP代码)
GB 4793. 1-2007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1 部分:通用要求
GB/T 9813-2000微型计算 机通用规范
GB/T 17626. 2- -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 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 3- -2006电磁兼容试验 和测量技术射频 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 18287-2000蜂窝 电话用锂离子电池总规范
YD/T 1760- -2012数字移动终端外围接口数据交换技术要求
ISO/IEC 14443 (所有部分)识别卡无接触点集成电路卡 近 程卡(Identification cards-
Contactless integrated circuit(s) cards- Proximity cards)
3术语.定义 和缩略语
3.1术语和定 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1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handheld police mobile communication terminal
公安民警开展警务活动时使用的可以通过无线通信网络接人公安信息网开展信息录入、存储.传输.查询和比对等业务的手持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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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35.240.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085—2013
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通用技术要求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handheld police mobile communication terminal2013-08-2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13-08-22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
行业标准
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通用技术要求GA/T1085—2013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13)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网址spc.net.cn
总编室:(010)64275323发行中心:(010)51780235读者服务部:(010)68523946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X1230
印张1
字数38千字
2013年9月第一版2
2013年9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2-26047定价
如有印装差错
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侵权必究
版权专有
举报电话:(010)68510107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和公安部装备财务局提出。本标准由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GA/T1085—2013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公安部装备财务局、上海新虹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迅安网络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辰锐信息科技公司、郑州信大捷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志宇、马晓东、袁伟、李江、范寨、石光明、郑海龙、蒋庆生、刘延华、孔德超、邵旭东、司志刚、李欣、陈家明、董建强。1范围
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通用技术要求GA/T1085—2013
本标准规定了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的设计、生产和应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423.17-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2829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GB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793.1一2007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9813—2000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GB/T17626.2-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17626.3一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B/T18287—2000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总规范YD/T1760一2012数字移动终端外围接口数据交换技术要求ISO/IEC14443(所有部分)识别卡无接触点集成电路卡近程卡(Identificationcards
Contactless integrated circuit(s) cards-Proximity cards)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1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1
handheld police mobile communication terminal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
公安民警开展警务活动时使用的可以通过无线通信网络接人公安信息网开展信息录人、存储、传输、查询和比对等业务的手持终端。3.2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USB:通用串行总线(UniversalSerialBus)SIM/RUIM/USIM:客户识别模块/可移动用户识别模块/全球用户识别卡(SubscriberIdentityModule/Removable User Identity Module/Universal Subscriber Identity Module)RFID:射频识别(RadioFrequencyIdentification)I/O:输人输出端口(Input/Output)1
GA/T1085—2013
4技术要求
4.1一般要求
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功能和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业务警种的特殊要求还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4.2基本功能
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应具备以下基本功能:a)信息录人、存储、传输、查询和比对;b)
手写输人:
屏幕触摸操控;
拍照和摄像(配备闪光灯);
录音;
卫星定位:
屏幕亮度自动调节;
用户自定义的权限管理:
通过USB/串口等有线方式连接打印机等外设;通过USB/串口/移动存储介质(SD.MiniSD或TF卡)与计算机连接进行数据传输交换;通过无线通信网络与公安信息网安全连接,进行数据传输交换;本机系统参数设置。
4.3扩展功能
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可具有以下扩展功能:a)
多媒体数据实时传输;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RFID卡识读;c
一键式报警;
语音识别和输入;
e)指纹采集和比对;
其他适合移动警务应用的功能。4.4规格及性能要求
一般要求
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的文档、中文信息处理、多媒体应符合GB/T9813一2000的规定。4.4.2硬件
480像素。
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屏幕尺寸应大于等于3.5英寸,分辨率应大于等于640像素×4.4.2.2硬件应具备以下接口:
USB接口;
SIM/RUIM/USIM卡接口;
存储卡接口;
电源充电接口。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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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3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应支持8G以上容量的移动存储介质,读写速度应大于等于4MB/s。4.4.2.4
图像成像分辨率应大于等于500万像素,视频分辨率应大于等于40万像素。4.4.2.5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的通信模块应符合YD/T1760一2012。无线通信模块应内置不可拆卸。
卫星定位精度应达到30m以内。
RFID识读模块应符合ISO/IEC14443(所有部分)的规定。4.4.2.7
4.4.2.8屏幕最大亮度应大于等于250cd/m2,对比度应大于等于400:1。4.4.3软件
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安装的软件包括:操作系统:应使用适合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的经过安全加固的操作系统:a)
应用系统:应使用符合业务需求和相关规范并自主开发的应用软件。4.4.3.2
应配有完善的自检和各种级别的诊断程序。4.4.3.3不应预装与公安业务无关的应用软件。4.4.3.4
同一系列的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设计应做到硬件和软件的向下兼容。4.4.4通信
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向后台应用系统服务器发送数据后,在正常网络状态和典型应用情况下,等待应答时间小于等于5S。如果没有应答,应重发数据,重发次数小于等于5次。4.5外观和结构
4.5.1产品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划伤、裂缝、变形和污染等。表面涂层均匀,不应起泡、龟裂、脱落和磨损,金属零部件无锈蚀及其他机械损伤。4.5.2产品的零部件紧固无松动,安装可抽换部件的接插件应能可靠连接,键盘,开关,按钮和其他控制部件的控制应灵活可靠,布局应方便实用。4.6标识
4.6.1在供电电源端子附近应标出电源的额定供电电压及使用电池的型号和连接极性。4.6.2开关的通断、按键的功能、各种连接的电缆以及备选件的安装均应表示清晰、明确。4.6.3需用文字表示的,应用中文标出。4.6.4需用图形表示的,符号应符合GB4793.1一2007中5.1的规定。4.6.5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应能长期保持清晰和牢固。4.6.6产品应有铭牌。
4.7外壳防护
外壳防护等级应大于等于GB4208一2008中IP54的防尘、防水的规定。4.8盐雾
沿海地区使用的终端应按表1中规定的盐雾试验条件进行试验,试验后应符合下列规定:a)装配件接合处无严重腐蚀;
b)连接器接触部位的接触点部位目视无腐蚀;金属镀层腐蚀面积小于等于金属电镀层面积的30%;c
d)涂漆层除局部边棱处外,无气泡、起皱、开裂或脱落;e)非金属材料无明显的泛白、膨胀、起泡、开裂或麻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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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电池连续性
氯化钠溶液
+5%±0.16%
表1盐雾试验
盐雾沉降率
(1mL±0.5mL)/80h-cm2
喷雾方法
试验时间
电池应符合GB/T18287一2000的规定。在不更换电池情况下,终端待机时间应大于等于48h。4.10电源适应能力
直流电源适应能力试验:在电压标称值士5%范围变化内,受试样品应能正常工作。4.11环境适应性
4.11.1气候环境适应性
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气候环境适应性应符合GB/T9813-—2000的4.8.1中级别3的要求。4.11.2机械环境适应性
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按表2规定进行机械环境适应性试验,每项试验后对功能进行检验,各项功能应正常,且终端内部构件无松动,外壳不变形,不损坏。表2机械环境适应性要求
试验项目
正弦振动
自由跌落
电磁兼容性
频率循环范围
扫描频率
振动方向
保持时间
加速度
持续时间
冲击方向
跌落高度
跌落次数
试验条件
10Hz~55Hz
1倍频程/min
X、Y、Z三轴方向
每轴向15min
147m/s
X、Y、Z三轴方向
每轴向3次
半正弦波
1000mm
水泥地面,在任意4个面
各自由跌落1次
不加电
不加电
不加电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应符合GB/T17626.2一2006等级3的规定;接触放电,试验电压为6kV;4.12.1
空气放电,试验电压为8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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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2射频辐射抗扰度试验:应符合GB/T17626.3-2006中等级3的要求;试验场强10V/m,频率范围80MHz~1000MHz。
4.13安全
4.13.1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T9813一2000中4.4的相关安全规定。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接人公安信息网应遵循相关技术规范。4.13.2安全组件要求:
a)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应安装安全组件,包括安全卡和安全加固软件;b)安全组件不应被旁路或失效。身份鉴别管理要求:
应支持用户身份认证;
安全卡,SIM/RUIM/USIM卡应与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绑定使用:应提供对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和敏感数据的授权操作控制功能;应实现终端系统弱口令检测与告警。数据安全要求:
应提供用户数据在存储、传输和处理过程中的完整性保护和机密性保护;用户敏感数据应采用指定商用密码算法的加密存储;终端软件采用的数据库系统应具备加密的功能,终端拍照、摄像、语音等内容应加密存储、传输:
应保证用户数据不被未授权用户查阅或修改,连续输人10次错误的认证信息,自动删除本机存储的警务信息。
网络控制要求:
应支持网络资源访问控制,确保仅能访问公安信息网资源;b)
不应访问互联网;
禁止进行WLAN和蓝牙等非受控无线网络连接。外设控制要求:
应提供定位、录音、拍照、摄像等功能受控机制;应支持对I/O接口屏蔽功能,防止非授权移动设备使用。安全审计要求:
应能够获取安全事件的审计数据;应能够生成、维护及保护审计过程和审计数据,同时提供一个受保护的能选择和改变审计事件b)
的打开/关闭审计的机制;
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用户访问;d)
应支持向移动警务级联监控系统报送安全审计数据。4.14可靠性
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的可靠性应符合GB/T9813—2000中4.9的规定。5试验方法
5.1试验环境
除特别声明环境条件的试验外,其余试验应在下列环境条件下进行:温度:+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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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湿度:45%75%;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5.2功能和性能的检验
5.2.1般规定
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的文档、中文信息处理、多媒体的检验应符合GB/T9813一2000中5.3的规定。
5.2.2信息录入、存储、传输、查询和比对将测试数据导人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检查数据录人、存储、查询、传输和比对结果是否准确。5.2.3手写输入
在显示屏上连续正楷书写任意10个汉字,10个数字和10个字母,判断识别准确率是否大于96%。5.2.4拍照和摄像(配备闪光灯)按照操作说明进行拍照和摄像,检查图片和视频文件是否可正常保存且分辨率是否达到4.4.2.4的参数要求。
5.2.5录音
按照操作说明进行录音。按下相应键,判断是否自动开始记录音频信息;按下停止键,判断是否停止记录并且保存记录内容。
5.2.6卫星定位
通过卫星定位系统,在本机显示屏上或接收端上查看显示的地理位置信息,判断定位精度是否符合4.4.2.6的规定。
5.2.7用户自定义的权限管理
根据用户自定义的权限,检验是否符合自定义的规定。5.2.8本机系统参数设置
按照本机的提示设置日期、时间、汉字输人法等系统参数,检查设置是否生效。5.2.9数据交换
通过USB或串口,或移动存储介质(例如SD卡、MiniSD或TF卡的其中一种)与计算机系统连接,进行数据传输交换,判断交换的数据是否准确无误。5.2.10多媒体数据实时传输
在通讯链路正常建立的条件下,进行图像、图片、声音数据的采集和实时传输,判断接收端是否能实时收到并正确显示。
5.2.1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RFID卡识读将具有检测数据的RFID卡靠近装有RFID卡识读功能的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读卡距离和停留时间符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等相关标准要求,判断显示屏上是否能正确显示相关信息。5.2.12一键式报誉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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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讯链路正常建立的条件下,采用一键报警,即发出报警信息,判断该报警信息是否被接收端准确接收。
5.2.13屏幕亮度自动调节
根据外部光线环境的变化自动调节亮度,判断亮度和对比度是否满足4.4.2.8的参数要求。5.2.14语音识别和输入
对操作人的语音进行识别,并根据语音做出指令执行和文字录人等操作。5.3软件
用有关检测工具进行软件检测,判断结果是否符合4.4.3的规定。5.4通信
搭建或利用已有应用系统,使用终端向后台服务器发送数据,判断结果是否符合4.4.4的规定。5.5.外观和结构检验
用目测法和有关检测工具进行结构和外观检查,判断结果是否符合4.5的相关规定。5.6标识检验
目视检验各种标识,判断结果是否符合4.6的规定。5.7外壳防护的试验
按GB4208-
5.8盐雾试验
2008中IP54的防尘、防水的规定进行试验,判断试验后受试样品是杏能正常工作。按GB/T2423.17一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后判断结果是否符合.4.8/的要求,受试样品应能正常工作。
5.9电池连续性检验
按GB/T18287—2000的规定进行试验,判断结果是否符合4.9的要求。5.10电源适应能力检验
按单向和双向方式分别调节直流电源电压,使其偏离标称值士5%,运行检查程序,判断受试样品工作是否正常。
5.11环境适应性试验
一般要求
以下各项试验中,规定的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统一按5.5进行外观和结构检查,并运行检查程序,判断受试样品是否能正常工作。7
GA/T1085—2013
5.11.2气候环境适应性
5.11.2.1高温试验
高温十55℃,持续时间2h,受试样品处于工作状态,试验后立即测试,判断受试样品是否能正常工作。
5.11.2.2低温试验
低温一10℃,持续时间2h,受试样品处于工作状态下,试验后立即测试,判断受试样品是否能正常工作。
5.11.2.3高温贮存运输试验
高温十55℃,持续时间16h,受试样品处于非工作状态下,试验后恢复2h,判断受试样品是否能正常工作。
5.11.2.4低温贮存运输试验
低温一20℃,持续时间16h,受试样品处于非工作状态下,试验后恢复2h,判断受试样品是否能正常工作。
5.11.2.5恒定湿热试验
温度十40℃,湿度93%,持续时间2h,受试样品处于工作状态下,试验后立即测试,判断受试样品是否能正常工作。
5.11.2.6湿热购存运输试验
温度十40℃,湿度93%,持续时间48h,受试样品处于非工作状态下,试验后恢复2h,判断受试样品是否能正常工作。
5.11.3机械环境适应性
5.11.3.1正弦振动试验
将受试样品按正常位置牢固地固定在震动台上,按表2规定的X、Y.Z方向,分别在频率为10Hz~55Hz,振幅0.15mm,频率标化为1oct/min的范围内正弦振动,3个方向各15min。试验后,判断结果是否符合4.11.2的规定。
5.11.3.2冲击试验
将受试样品按正常位置牢固地固定在冲击台上,按表2规定的值在X、Y、Z三轴方向,各冲击试验三次。试验后,判断结果是否符合4.11.2的规定。5.11.3.3自由跌落试验
按表2的规定进行自由跌落试验,试验时宜使用出厂包装盒防护,跌落高度1m,在任意4个面各自由跌落1次。试验后,判断结果是否符合4.11.2的规定。5.12电磁兼容性试验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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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放电,试验电压为6kV;空气放电,试验电压为8kV。按GB/T17626.2一2006的规定进行试验,判断结果是否符合4.12.1的规定。5.12.2射频辐射抗扰度试验
试验场强10V/m,频率范围80MHz~1000MHz。按GB/T17626.3—2006的规定进行试验,判断结果是否符合4.12.1的规定。5.13安全性试验
用有关检测工具进行检测,判断结果是否符合4.13的规定。5.14可靠性试验
按GB/T9813—2000的规定进行试验,判断结果是否符合GB/T9813—2000的4.9的规定。6检验规则
一般规定
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在定型时(设计定型、生产定型)和生产过程中应按第5章规定进行检验,判断是否符合第4章的要求。
6.2检验分类
检验类别分为:
a)定型检验;
交收检验:
c)例行检验。
各类检验项目和要求按表3的规定进行。若终端有新的检验项目补充时,应首先确定验收标准,再将该检验项目插人至表3的相应位置。表3检验项目及顺序
交收检验
检验项目
基本功能
扩展功能
规格及性能要求
外观和结构
外壳防护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不合格分类
定型检验
例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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