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24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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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A/T 1244-2015.General specifications for intelligent monitoring systems of pedestrian crosswalk.
1范围
GA/T 1244规定了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的技术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和安装运行条件等。
GA/T 1244适用于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23.1电工电子产 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A:低温
GB/T 2423.2电工电子产 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B:高温
GB/T 2423.3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 2423.5电工电子产 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Ea和导则:冲击
GB/T 2423.10电工电子产 品环境试验第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Fc:振动(正弦)
GB 5768.3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GB/T 17626.2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17626.4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5电磁兼容试验 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17626.11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GB/T 2818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 50198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A 16.31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代码 第31 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分类与代码
GA329.3全国道路交通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第3部分:交通违法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
标准内容
ICS93.080.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244—2015
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specifications for intelligent monitoring systems of pedestrian crosswalk2015-02-1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15-07-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无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GA/T1244—2015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仁良、杜荣良、夏国喜、黄东晖、杨浩、韩玉、刘通、裴建军、黄亮、谢俊超、刘国华。
1范围
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蓝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A/T1244—2015
本标准规定了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的技术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和安装运行条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423.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GB/T2423.2
GB/T2423.3
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GB/T2423.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击GB/T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振动(正弦)GB5768.3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T17626.2
GB/T17626.4
GB/T17626.5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GB/T17626.11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T50198
GA16.31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代码第31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分类与代码GA329.3全国道路交通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第3部分:交通违法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GA/T496一2014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648交通技术监控信息数据规范GA/T83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3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规范GA/T1043
GA/T1202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条件信息技术JPEG2ooo图像编码技术(InformationtechnologyISO/IEC15444:2000
JPEG2000imagecodingsystem)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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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违反人行横道让行规定行为wehiclerunningthepedestriancrosswalk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车身任何部位没有进入人行横道区域,遇已进人人行横道且未闯红灯的行人即将通过机动车前方时,未停车让行的行为。3.2
人行横道区域regionofpedestrian crosswalk包括人行横道以及人行横道与停止线(含)之间的区域。3.3
有效记录数amountof effectiverecording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的记录中,目测可以清晰辩别机动车号牌号码、车辆类型、人行横道、停止线、行人及通行方向等基本信息的记录数量,灯控人行横道还应清晰辨别信号灯绿灯。
记录有效率effectiverate of recording系统的有效记录数与记录总数之比。记录总数不包括因自然或人为因素无法辨识车辆号牌号码、车辆类型、人行横道线、信号灯绿灯、停止线、行人及通行方向的记录数。3.5
捕获率 capture ratio of running crosswalk系统的有效记录数与实际机动车违反人行横道让行规定行为数之比。3.6
号牌识别准确率
accuracy rate of vehicle license plate recognition号牌信息计算机自动识别正确的车辆数与号牌信息有效的车辆总数之比。[GA/T496—2014,定义3.6]
违法捕获条件condition for capturing on traffic rule violation用来判定机动车违反人行横道让行规定行为的信息内容,包括人行横道线、停止线、行人及通行方向等,灯控人行横道还应包括信号灯绿灯。4技术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组成
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由违法行为检测、图像采集、数据处理存储、补光照明等硬件单元和应用软件单元组成。4.1.2外观
应符合GA/T496—2014中4.1.2的要求。4.1.3铭牌及标识
铭牌及标识应固定在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主机或主要部件的醒目位置,且能永久保持。铭牌应至少标出制造商名称、商标、型号以及设备编号;标识应包括:监测和记录的最多车道数等。
4.1.4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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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的型号应由“人行横道”的汉语拼音缩写、监测和记录机动车违反人行横道让行规定行为的标准车道数、车辆检测方式、扩展号等组成,见图1。RXHD-0-0-0
扩展号,由生产企业自定义
车辆检测方式(1:视频;2:地感线圈;3:地磁:4:雷达:5.激光;9:其他;0:组合型)监测和记录人行横道违法行为的标准车道数“人行横道”的汉语拼音缩写
图1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型号4.2电气部件
4.2.1电源
额定电压:AC220V.50Hz.
电气保护装置
1应安装过载、漏电和短路保护装置。4.2.2.1
应安装防雷装置。
3应使用快速熔断器来保护内部电路。4.2.2.3
4.2.3接地端子
应设有专门的保护接地端子,接地端子与大地有效连接4.2.3.1
4.2.3.2系统机箱、电路单元、电路单元固定支架、固定螺栓、承载AC220V电压部件的外壳等金属零部件均应与保护接地端子连接并应保证各部件的接地连续性。4.2.3.3防雷装置的接地线不能直接与保护接地端子连接,安装时单独接人大地,接地母线采用铜质线,不与强电的零线相接。
4.2.4导线
4.2.4.1导线应具备有效保护,保证导线不会接触到易引起导线绝缘部分损伤的部件。当导线需穿越金属孔时,金属穿线孔应进行倒角,不得有锋利的边缘,导线应装有护线套。4.2.4.2所有接线应布置整齐,使用线夹、电缆套、电缆卷或管道可靠固定,线束内的线路应有效编扎走线安排应保证任何接线总成的拆除不会影响到与该总成无关的线缆。4.3功能
4.3.1基本功能
4.3.1.1机动车违反人行横道让行规定行为记录4.3.1.1.1无灯控人行横道
系统应能至少记录以下2张反映机动车违反人行横道让行规定行为过程的图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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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反映机动车未进入人行横道区域并能清晰辨别机动车特征,以及人行横道上行人的通行a)
方向;
能反映a)图片中同一机动车进人了人行横道区域,阻挡了行人通行。4.3.1.1.25
灯控人行横道
除应符合4.3.1.1.1规定外,还应记录一张反映人未闯红灯的图片。4.3.1.2驾驶人面部特征记录
系统宜能记录机动车违反人行横道让行规定行为对应驾驶人面部特征的图片,驾驶人面部的分辨率应不小于(50×50)像素点,作为认定违反人行横道让行规定行为驾驶人的参考资料。4.3.1.3图片记录
系统记录的图片应符合以下要求:图片格式应采用JPEG格式,JPEG图片编码应符合ISO/IEC15444:2000的要求;a
图片应具有防篡改功能:
记录的每张图片应包含时间信息,至少精确到0.1s;c)
图片记录要求应符合GA/T832的要求;d)
4.3.1.1.1中两张图片的时间间隔应不大于5s;e)
记录的最终图片应合成为一个图片文件,且至少应包含:时间、地点、方向、车道和设备编号等f
信息,设备编号规则应符合GA/T1043的要求;合成的图片清晰度应能满足人工对车辆号牌号码认定的要求,图片不应出现失真现象;图片g)
合成时,不得出现原始图片遗漏、错位等情形。4.3.1.4信息记录
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记录的机动车违反人行横道让行规定行为信息应符合GA16.31、GA329.3、GA648的要求。4.3.1.5违反人行横道让行规定行为捕获率在标注的适用条件下,捕获率应不小于85%。4.3.1.6记录有效率
在标注的适用条件下,记录有效率应不小于80%。4.3.1.7计时误差
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24h计时误差应不超过1s。4.3.1.8车流量记录
应符合GA/T496—2014中4.3.2.7的要求。4.3.1.9数据传输
4.3.1.9.1数据传输要求
系统应具备联网数据传输或现场数据下载功能。4.3.1.9.2联网数据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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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网络将机动车违法信息自动传输到指定数据中心,且信息传输应具有防丢失、防复改等功能。视频数据传输应符合GB/T28181的要求。4.3.1.9.3现场数据下载
现场将机动车违反人行横道让行规定行为信息人工或自动下载到存储介质中后带回数据中心,下载过程不得删改原始信息,且应自动生成下载日志信息,包括下载人、下载时间等信息4.3.2扩展功能
4.3.2.1号牌识别
应符合GA/T496-2014中4.3.2.1的要求。4.3.2.2录像
应符合GA/T496—2014中4.3.2.2的要求。4.3.2.3通过车辆图像记录
应符合GA/T496—2014中4.3.2.3的要求。4.3.2.4逆行记录
应符合GA/T496—2014中4.3.2.4的要求。4.3.2.5压线记录
应能清晰记录压线行驶的车辆图片,图片应符合GA/T832的要求,压线车辆捕获率和捕获有效率应均不小于80%。
4.4电气安全性能
4.4.1电源适应性要求
在AC220V士44V、50Hz士2Hz的电源条件下,受试人行横道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绝缘要求
受试人行横道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Q,经恒湿试验后,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MQ。
3耐压要求
受试人行横道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在1500V、50Hz的耐压试验中不应出现击穿现象,试验后应无电气故障,功能应正常。4.4.4接触电阻
受试人行横道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的接触电阻不应超过0.5Q。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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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接地要求
受试人行横道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的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Q:但土壤电阻率大于2000Q·m时,其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20Q。4.5电磁抗扰度性能
受试系统在静电,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浪涌和电压短时中断等电磁扰环境下不应出现电气故障,试验结果评定应符合GB/T17626.2、GB/T17626.4、GB/T17626.5、GB/T17626.11中2级要求,即允许其基本功能暂时降低或丧失,但在试验结束后应能自行恢复正常,系统内已贮存的图像,数据不应丢失。
4.6气候环境适应性
4.6.1所有安装在室外的设备应能承受高温、低温、恒温恒湿等气候环境试验,试验中及试验后受试系统应无任何电气故障,机壳、插接器等不应有严重变形,功能应保持正常。4.6.2在雨淋试验后,室外机箱和含图像采集单元的防护罩等内部应无渗水或积水现象。4.6.3在盐雾试验后,室外机箱和含图像采集单元的防护罩等表面不应有严重锈蚀情况。4.6.4在粉尘试验后,室外机箱和含图像采集单元的防护罩等内部应无大量积尘。4.7机械环境适应性
在承受振动,冲击等机械环境试验后,受试系统应无永久性结构变形;零部件应无损环:应无电气故障;紧固部件应无松脱现象,插头,通信接口等接插件不应有脱落或接触不良现象;受试系统功能应保持正常。
5检验方法
5.1检验条件
如未标明特殊要求,所有试验均在下述条件下进行:环境温度:0℃~40℃;环境相对湿度:45%~90%;系统供电电源:AC220V.50Hz。2一般要求检查
目视检查组成、外观、铭牌及标识、型号。5.3电气部件检查
5.3.1利用万用表检查额定电源。5.3.2目视检查电气保护装置、接地端子和导线。5.4功能测试
5.4.1基本功能测试
5.4.1.1机动车违法人行横道让行规定行为记录5.4.1.1.1
测试条件
在天气晴朗无雾,号牌无遮挡、无污损的条件下进行测试,白天测试时的环境光照度应不低于GA/T1244—2015
2001x,晚上测试时辅助照明光照度应不高于501x。试验时,测试方向车道数、机动车违反人行横道让行规定行为检测单元与测试方向人行横道线距离等试验参数按照其标注的适用条件确定。5.4.1.1.2测试方法
采用单车试验,行驶轨迹应分别在相应车道的左侧、中间、右侧,车身不应超出试验车道,试验步骤如下:
试验车在不满足对应的违法捕获条件时开始通过系统监测人行横道区域;a)
b)试验车在满足对应的违法捕获条件时开始通过系统监测人行横道区域;试验车在满足对应的违法捕获条件时停在系统监测人行横道区域,同时模拟相邻车道阴影、行c)
人通行和逆行等干扰。
5.4.1.2驾驶人面部特征记录
目视检查记录的图片,使用计算机和相关绘图软件检查图片中驾驶人面部的分辨率。5.4.1.3图片记录
目视检查图片的数量、内容和图片效果等,用计算机和相关绘图软件检查图片记录的格式、编码、防改功能等。
5.4.1.4信息记录
用计算机和相关数据库软件检查信息记录格式、内容等。5.4.1.5违反人行横道让行规定行为捕获率和记录有效率5.4.1.5.1测试条件
在天气晴朗无雾,号牌无遮挡、无污损的条件下进行测试,白天测试时的环境光照度应不低于2001x,晚上测试时辅助照明光照度应不高于501x。试验时,测试方向车道数、机动车违反人行横道让行规定行为检测单元与测试方向人行横道线距离等试验参数按照其标注的适用条件确定。5.4.1.5.2测试方法
试验时,在设置有人行横道线的路口或路段,分车道模拟行人通行,同时试验车在白天和夜间分别以5km/h、20km/h、40km/h和60km/h的速度进行违反人行横道让行规定行为测试,上述各速度点测试次数不少于20次。采用单车试验,行驶轨迹应分别在相应车道的左侧、中间、右侧,车身不应超出试验车道。根据试验记录的信息计算机动车违反人行横道让行规定行为捕获率、记录有效率。5.4.1.6计时误差
人行横道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连续工作24h,将系统计时与标准计时比对,计算计时误差。
5.4.1.7车流量记录
试验车通行测试,检查系统是否具有车流量记录功能,统计5min的车流量,计算车流量精度。5.4.1.8数据传输
5.4.1.8.1联网数据传输
用计算机模拟指定数据中心,并通过网络与人行横道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连接,测试联GA/T1244—2015
网数据传输功能。测试中可模拟网络中断故障。视频数据联网测试按GB/T28181方法进行。5.4.1.8.2现场数据下载
人工现场数据下载,并通过计算机检查下载日志信息。5.4.2扩展功能测试
5.4.2.1号牌识别
试验车通行测试,检查系统是否具有号牌识别功能,并按GA/T497的方法测试号牌识别准确率,5.4.2.2录像
使用顿率测试等专用软件测试录像的编码、清晰度、顿率等;目视检查录像的录像时间、OSD叠加信息。
5.4.2.3通过车辆图像记录
试验车通行测试,检查系统是否具有通过车辆图像记录功能,并按GA/T497的方法测试车辆图像捕获率。
5.4.2.4逆行记录
试验车逆行测试,检查系统是否具有车辆逆行记录功能,并参照5.4.1.5测试车辆捕获率和记录有效率。
压线记录
试验车逆行测试,检查系统是否具有车辆压线记录功能,并参照5.4.1.5测试车辆捕获率和记录有效率。
5.5电气安全性能试验
5.5.1电源电压适应性
按表1设置受试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电源电压值及工作时间,检查受试系统的电源电压适应性。
表1电源适应性试验
5.5.2绝缘测试
供电电源
264V、48Hz
264V.52Hz
176V、48Hz
176V.52Hz
工作时间
受试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不通电,开关置于接通位置。分别在电源电极或与电源电极相连的其他导电电路和安装机箱等易触及部件(不包括防雷器)之间施加500V直流试验8
电压,稳定1min后,测量绝缘电阻。5.5.3耐压测试
GA/T1244—2015
受试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不通电,开关置于接通位置。分别在电源电极或与电源电极相连的其他导电电路和安装机箱等易触及部件(不包括防雷器)之间施加1500V、50Hz试验电压,试验电压应在5s~10s中逐渐上升到规定值,在规定的电压上保持1min。5.5.4接触电阻测试
受试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不通电,开关置于接通位置。在接地端子(或接地触点)与安装机箱等易触及部件之间,施加空载电压不超过12V产生的不少于10A的电流,测量接触电阻。
5.5.5接地性能测试
受试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不通电,开关置于接通位置。使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或等效测试方法)测量接地电阻。5.6电磁抗扰度测试
5.6.1静电放电抗扰度测试
5.6.1.1试验装置
试验用静电放电发生器应符合GB/T17626.2要求。5.6.1.2试验方法
受试人行横道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通电正常工作,机壳按使用要求接地。试验配置应符合GB/T17626.2要求,试验速率为2s放电一次,每个放电点应对正极性和负极性各放电10次,试验等级为2级。
5.6.2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测试5.6.2.1试验装置
试验用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发生器应符合GB/T17626.4要求。5.6.2.2试验方法
受试人行横道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通电正常工作,机壳按使用要求接地。试验配置应符合GB/T17626.4要求,试验电压选择正极性或负极性,试验持续时间为2min,试验等级为2级。5.6.3浪涌抗扰度测试
5.6.3.1试验装置
试验用雷击浪涌发生器和耦合/去耦网络均应符合GB/T17626.5要求。5.6.3.2试验方法
受试人行横道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通电正常工作,机壳按使用要求接地。试验配置应符合GB/T17626.5要求,试验时,正极性和负极性各加5次干扰,每次浪涌的重复率为1次/30S,试验9
GA/T1244—2015
等级为2级。
5.6.4电压短时中断抗扰度测试
5.6.4.1试验装置
试验用信号发生器应符合GB/T17626.11要求。5.6.4.2试验方法
受试人行横道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通电正常工作,机壳按使用要求接地。试验配置应符合GB/T17626.11要求,短时中断试验等级为0%UT,持续时间为20个电压周期,共进行5次试验,每次试验之间最小间隔为25s。
5.7气候环境适应性试验
5.7.1高温试验
5.7.1.1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2423.2的要求。5.7.1.2试验方法
将连接完毕的室外设备放人高温试验箱,在70℃士2℃的温度下连续放置24h,其间试验设备连续通电工作。
2低温试验bzxZ.net
5.7.2.1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2423.1的要求。5.7.2.2试验方法
将连接完毕的室外设备放入低温试验箱,在一20℃士2℃的温度下连续放置24h,其间试验设备连续通电工作。
5.7.3恒定湿热试验
5.7.3.1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2423.3的要求。5.7.3.2
试验方法
将连接完毕的室外设备放人试验箱,在温度为40℃土2℃、相对湿度为90%~95%环境中保持24h后,再接通电源工作24h。试验后,按5.5.2的方法进行绝缘电阻的测试。5.7.4雨淋试验
将未通电的受试设备按正常位置放置,雨淋试验喷水量为24.5L/h,雨淋试验摆管以不小于120°的角度来回摆动,摆动周期为5s士2s,持续时间为2h。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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