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4172-202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44172-2024
中文名称:船舶制造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Safety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for hot work in shipyard
标准状态:即将实施
发布日期:2024-06-25
实施日期:2025-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3975571
相关标签:
船舶
制造
作业
安全
管理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中标分类号:船舶>>船舶综合>>U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0页
标准价格:38.0
相关单位信息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船舶制造过程明火作业分级、安全管理职责、明火作业审批、明火作业现场管理、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安全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船舶制造企业的明火作业安全管理。
标准内容
ICS13.100
CCSU09wwW.bzxz.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44172-—2024
船舶制造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Safety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forhot work in shipyard2024-06-25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5-01-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明火作业分级
作业分级
级明火作业
二级明火作业
三级明火作业
其他明火作业
禁火区
安全管理职责
作业部门职责
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技术部门职责
人力资源部门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
作业人员职责
申请人员职责
审批人员职责
监护人员职责
明火作业审批
审批权限
一级明火作业审批程序
二级明火作业审批程序
三级明火作业审批程序
审批时限
审批主要内容及要求
监护要求
明火作业现场管理要求
作业前的准备
作业过程的安全要求
作业后的安全要求
GB44172—2024
GB44172—2024
隐患排查
应急管理要求
附录A(资料性)
附录B(资料性)
附录C(资料性)
参考文献
-级明火作业审批单格式
二级明火作业审批单格式
三级明火作业审批单格式
GB44172—2024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51e
1范围
船舶制造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GB44172—2024
本文件规定了船舶制造过程明火作业分级、安全管理职责、明火作业审批、明火作业现场管理、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安全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船舶制造企业的明火作业安全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9448焊接与切割安全
GB39800.1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1部分:总则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明火作业
hotwork
伴有裸露的火焰和炽热工件的作业。注:包括使用焊接、气割、切割、碳弧气刨、火工校正等热工作业、3.2
confinedspace
有限空间
封闭或者部分封闭,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人员可以进人作业,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4明火作业分级
作业分级
企业应结合现场作业环境的复杂性、危险性和危害性划分明火作业等级。其中需要审批的明火作业分为一级明火作业、二级明火作业和三级明火作业三个级别。4.2一级明火作业
一级明火作业主要在以下处所/部位/区域进行。a)船舶处所/部位/区域:
1)加油/气后的燃料舱;
2)带油/气或卸油/气后未清除油/气的舱、柜、箱、管系、设备等;3)运行状态下的压力容器和管路;4)带有易燃易爆、冷媒舱室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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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存在易燃易爆化学品的舱室及其相邻舱室。b)陆上处所/部位/区域:
1)主变、配电站;
2)加油、加气站点;
3)各类瓶装气储存库房;
4)各类液化气体站房;
5)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
6)档案室、计算机中心机房、不间断电源(UPS)电源间等防火重点部位。c)其他由企业确定的处所/部位/区域,3二级明火作业
二级明火作业主要在以下处所/部位/区域进行a)设备进舱的以下处所/部位/区域:1)上层建筑;
2)机舱;
3)管弄;
4)、船尖舱;
5)油泵舱;
6)舵机舱。
b)陆上处所/部位/区域:
1)沟渠、涵洞、管道等有限空间区域;2)起重设备的重要部位;
3)分配电站;
4)空压站等。
c)其他由企业确定的处所/部位/区域,4.4三级明火作业
三级明火作业在除一级、二级明火作业以外的处所/部位/区域进行,或企业根据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实际风险等级判定应进行危险作业审批的明火作业。注:主要包括车间、厂房、办公用房、住宿用房等处所/部位/区域。4.5其他明火作业
企业专用或固定的焊接、切割等作业处所/部位/区域,或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不需要进行危险作业审批的明火作业。
4.6禁火区
企业应划定禁火区,在禁火区内,禁止进行明火作业。禁火区至少应包含以下区域:a)正在进行加/驳/卸油、气,涂装作业等有燃爆危险的工作现场;b)未经泄压至安全气压的压力容器、管道;c)未经检测合格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处所/部位/区域/容器5安全管理职责
作业部门职责
作业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GB44172—2024
a)组织明火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申请人员、审批人员等参加企业组织的岗位技能培训;b)组织开展明火作业安全风险辨识,进行安全交底,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应履行明火作业审批手续,检查明火作业条件,符合要求后进行申请,经审批同意后组织施c)
工,并落实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落实明火作业的监护措施,做到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的安全确认和保障;d
应做好明火作业使用的工器具、设备设施以及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和保养。e)
5.2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生产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编制生产计划和组织执行过程中,明火作业与相冲突的作业不应在同一时间段、同一区域a)
内作业;
应履行二级明火作业审批职责和一级明火作业审核工作职责,核查作业安排、作业条件、工艺b)
工序、应急准备等是否符合明火作业要求;c)
应负责对多部门协同作业或多区域联合作业的现场监督检查与协调指挥。5.3技术部门职责
在工艺、技术、流程、施工方案设计时,应分析明火作业的危险性,明确安全施工的相应技术要求。5.4人力资源部门职责
应按要求组织明火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审批人员培训、取证。5.5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建立企业明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a)
b)履行各级明火作业审批手续中的审核工作职责,核查施工条件、安全防范、应急准备、作业监护等措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c)监督检查明火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审批人员的持证情况。监督明火作业现场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5.6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
负责审批或授权指定人员审批企业一级明火作业。5.7作业人员职责
作业人员主要职责如下:
a)明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b)负责明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作业过程中应遵守操作规程和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应执行、落实相关安全控制措施和应急措施;d)负责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5.8申请人员职责
申请人员主要职责如下:
a)组织对明火作业进行安全风险辨识,提出相应的安全预防措施、控制措施和应急措施,并落实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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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作业条件;
b)规范填写明火作业申请单;
c)取得明火作业许可后,对明火作业人员、监护人员进行安全交底,5.9审批人员职责
审批人员主要职责如下:
a)根据生产计划安排,对明火作业施工区域开展作业前安全检查,对明火作业申请予以审批;b)作业过程中,对明火作业施工区域开展安全检查;c)作业结束后,对明火作业区域周边的安全状态进行确认。5.10监护人员职责
监护人员主要职责如下:
a)负责准备好作业现场使用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落实安全控制措施和预防措施;b)负责监督明火作业人员按安全操作规程和危险作业管理规定实施作业,对作业现场警戒监护,消除或报告作业现场安全隐惠;c)发生紧急情况及时采取应急措施。6明火作业审批
6.1审批权限
6.1.1一级明火作业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指定人员审批。
6.1.2二级明火作业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签署意见,企业生产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负责审批。
6.1.3三级明火作业由作业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指定人员负责审批。6.2一级明火作业审批程序
级明火作业审批程序如下:
a)作业部门班组长逐项检查确认作业条件和安全、消防措施,班组长填写申请单;b)作业部门区域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c)作业部门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签署意见;d)作业部门分管负责人签署意见;e)企业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f)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g)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指定人员审批6.3二级明火作业审批程序
二级明火作业审批程序如下:
a)作业部门班组长逐项检查确认作业条件和安全、消防措施,班组长填写申请单;b)作业部门区域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c)作业部门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签署意见;d)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签署意见;e)企业生产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审批。4
6.4三级明火作业审批程序
6.4.1三级明火作业审批程序如下:GB44172—2024
a)作业部门班组长逐项检查确认作业条件和安全、消防措施,班组长填写申请单;b)作业部门区域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c)作业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签署意见;d)作业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指定人员审批2明火作业人员应按明火作业审批单批准的时限、范围、人员等开展明火作业,如:超过审批时效6.4.2
或现场作业条件、作业环境发生变化、作业人员发生变更应按照程序重新申请。6.5审批时限
各级明火作业审批有效期如下:a)一级明火作业审批结束后,4h内有效;b)二级明火作业审批结束后,8h内有效;c)三级明火作业审批结束后,24h内有效。6审批主要内容及要求
1明火作业审批单应包含以下内容:6.6.1
明火作业申请人、作业区域、作业内容、明火等级、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信息、有效期限等:b)作业前必须的安全检查项目;明火作业审核人、审批人签字项;c)
d)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各级明火作业审批单格式见附录A、附录B及附录C。6.6.2
监护要求
各级明火作业监护要求如下:
a)一级明火作业应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作业部门派人员到现场进行监护;b)二级明火作业应由作业部门派人员到现场监护。7明火作业现场管理要求
作业前的准备
明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SAC
作业部门布置生产任务时,明确作业内容和作业区域,组织明火作业人员开展安全风险辨识,a)
提出安全措施和具体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熟悉作业部位和周围环境,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b)按照明火作业审批程序规定办理明火申请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c)明火作业人员、监护人员正确穿戴满足GB39800.1要求的个体防护装备,并掌握作业操作规程和工艺要求,检查使用的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和安全性,检查作业区域和周围环境是否符合作业安全条件,落实相应的防火措施。7.2作业过程的安全要求
1作业场所应符合下列要求:
a)具备有效通风措施或通风条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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