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8410-202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8410-2024
中文名称:车辆识别代号条码标签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 bar-code label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4-05-28
实施日期:2024-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1585432
相关标签:
车辆
识别
代号
条码
标签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道路车辆工程>>43.020道路车辆综合
中标分类号:车辆>>车辆综合>>T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2页
标准价格:29.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李铮 朱彤 邱彬
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归口单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车辆识别代号(VIN)条形码标签的型式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一种通过条形码形式能够自动识别车辆识别代号的永久性标签。
标准内容
ICS43.020
CCS T 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8410—2024
代替GB/T18410—2001
车辆识别代号条码标签
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 bar-code label2024-05-28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12-01实施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起草。
GB/T18410—2024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本文件代替GB/T18410一2001《车辆识别代号条码标签》,与GB/T18410一200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GB16735、GB/T25978的规范性引用(见第3章);a)
更改了条码符号的尺寸要求(见5.2,2001年版的5.2.2);更改了标签的性能要求,并直接引用GB/T25978的内容(见5.4,2001年版的5.4);c
删除了原标准的“3.1车辆识别代码”“3.2d)
:标签”“3.4永久性标签”(见2001年版的第3章)。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本文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铮、朱彤、邱彬。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01年首次发布为GB/T18410—2001;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1范围
车辆识别代号条码标签
本文件规定了车辆识别代号(VIN)条形码标签的型式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一种通过条形码形式能够自动识别车辆识别代号的永久性标签。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18410—2024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2908
信息技术自动识别和数据采集技术条码符号规范三九条码
GB16735
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
GB/T18411机动车产品标牌
GB/T25978bzxZ.net
3术语和定义
道路车辆标牌和标签
GB16735和GB/T2597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bar-codereader
条形码阅读器
一般由非接触式扫描仪、译码器和数据转换器等构成,用于阅读条形码的设备3.2
校验check
用机器或人工方法把条形码的尺寸和光学特性与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3.3
测量/分析
measurement/analysis
得到条形码的实际尺寸并检验是否符合要求。4标签的型式
标签的型式见图1。在车辆上,为了便于使用条形码阅读器,车辆识别代号(VIN)条码标签应固定在容易扫描的位置上。
GB/T18410—2024
起始符(隐藏)
识别标记(隐藏)
VIN代号
终止符(隐藏)
5要求
标签的通用要求
VIN:*
5.1.1车辆识别代号(VIN)条形码LSVAA033812000001
图1VIN条形码型式
车辆识别代号(VIN)条形码由识别标记\I”开头及17位字码的VIN号组成,条形码还应包括起始符和终止符。
条形码标签的人工可读码前应有一个标题:VIN。除非此条形码是GB/T18411所规定的产品标牌标示内容的一部分,或者是按GB16735要求位于靠近风窗立柱的VIN标签或标牌的一部分。3人工可读码字符的隐藏
标签上不应印出起始符、终止符和识别标记。5.1.4人工可读码字符的高度
人工可读码字符的最小高度应为2.38mm。水平或垂直印制
条码符号可水平或垂直印制(见图2)。水平印制条码时,人工可读码应直接印制在条形码的上面或下面居中位置;垂直印制条码时,人工可读字码应垂直印制,位于条形码左或右侧中间位置。2
LSVAA03381200000
a)水平印制条码-VIN的人工可读码位于条形码上方LSVAA033812000001
b)水平印制条码-VIN的人工可读码位于条形码下方c)垂直印制条码-VIN的人工可读码位于条形码左侧S
GB/T18410—2024
d)垂直印制条码-VIN的人工可读码位于条形码右侧注:本图仅为满足5.1.2中可不标示标题的条码符号示例,图2条码符号印制示意图
5.2条码符号的要求
车辆识别代号(VIN)条形码应符合GB/T12908的规定。条码密度和尺寸应满足:窄单元的宽度(X)在0.190mm~0.317mm之间;宽窄比(N)为3,允许变化范围为2.83.4;条码字符间隔的宽度最小值为X;当X<0.287mm时,最大值为5.3X;当X≥0.287mm时,最大值为1.52mm;
空白区最小宽度为10X;
条码的最小高度为9.5mm或条码符号总长度(不包含空白区)的15%。5.3识读性要求
为了防止破坏标签或车辆表面,应使用非接触式条形码扫描仪扫描条形码。条形码阅读器应选用B633nm波段或可见红外波段的光源5.4标签的性能要求
标签应满足GB/T25978中标签的一般性能要求,若标签为GB/T25978规定的特殊用途标签,应同时满足GB/T25978中标签的防伪防篡改要求3
GB/T18410—2024
条形码检验程序
6.1总则
以下检验是借助机器或人工方式,将条形码的尺寸和光学特性与规定的要求进行实验室对比,不适用于室外检验。检验过程是对各个标签随机进行的,而不是同时试验。检验仪器选用显微镜和网形目镜测微尺。
6.2仪器校准
6.2.1检验仪器应经过规定程序的校准。6.2.2正确标定之后,对检验仪器制造厂的试验标样进行校验。如果标定的结果不满足仪器制造厂指定的误差范围,应重新标定,重新校验6.3检验
6.3.1标签的检验应按GB/T25978的要求2在对条和空进行测量/分析时,第一次测量/分析是在垂直于条并在条形码的中心处进行;如果6.3.2
条形码不在公差范围内,第二次测量/分析取第一次测量/分析的下面或左面;如果条形码仍不在公差范围内,第三次测量/分析取第一次测量/分析的上面或右面;如果条形码仍不在公差范围内,则判定标签不合格,检查结束。
6.4译码
将人工可读码的翻译与编译的条形码进行比较,以确定它的正确性。注:在人工可读码的翻译中不包括起始符、终止符和识别标记,6.5判定
如果条形码标签满足规定的公差范围和指标,可认为此标签合格。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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