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5848-202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35848-2024
中文名称:商用燃气燃烧器具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Commercial gas-burning appliance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4-04-29
实施日期:2024-08-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10823620
相关标签:
商用
燃气
燃烧
器具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建筑材料和建筑物>>91.140建筑物中的设施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供热、供气、空调及制冷工程>>P45供热、供气、空调及制冷工程综合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60页
标准价格:92.0
相关单位信息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商用燃气燃烧器具(以下简称“燃具”)的分类和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警示和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标准内容
ICS.910140
CCS P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35848—2024
代替GB35848—2018
商用燃气燃烧器具
Commercialgas- burningappliance2024-04-29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08-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分类和型号
4.1分类
4.2型号
5要求
5.2通用结构
5.3燃气系统零部件
5.4燃具特殊结构
5.5性能
6试验方法
试验条件.…
检查与验证
燃气系统密封性试验
热负荷准确度试验
燃烧工况试验
熄火保护装置试验
点火性能试验
稳压器的稳压性能试验
预清扫试验
B型燃具安全装置试验
表面温升试验
电气性能试验
辅助能源试验
能源合理利用试验
特殊要求试验
7检验规则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8标志、警示和使用说明书
8.1标志
使用说明书
GB35848—2024
GB 35848—2024
包装、运输和贮存
附录A (资料性)
参考文献
本文件支持GB16914—
2023基本要求的条款对应表
..............
GB35848—2024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为与GB16914一2023《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保持一致,在附录A中给出了本文件支持GB16914一2023基本要求的条款对应表。本文件代替GB35848一2018《商用燃气燃烧器具》,与GB35848一201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按燃烧方式分类(见4.1.3,2018年版的4.1.3);增加了其他商用类别(见表2);更改了燃气管路金属材料的要求、燃气管路弹性密封材料的要求、燃具内用不锈钢波纹软管的要求、旋塞控制装置和手动关闭装置的要求、自动和半自动阀的要求、热电式熄火保护装置的要求、自动燃烧器控制系统的要求、压力调节装置的要求、机械式温度调节装置的要求、点火装置的要求、气动式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的要求、电子式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的要求[见5.1.2.1、5.1.3.3、5.2.2.5、5.3.1.4、5.3.1.5、5.3.1.6、5.3.1.7、5.3.1.8、5.3.1.9、5.3.1.10、5.3.1.11、5.3.1.12,2018年版的5.1.2.1、5.1.3.3、5.3.2.1c)、5.3.2.2b)、5.3.2.2c)、5.3.3.1.2a)、5.5.5.3、6.6.3、5.3.3.1.3a)、5.3.3.2、5.3.3.4、5.5.7.2、6.8.2、5.3.3.3.1、5.5.6.2、6.7.2) 删除了包括可运动零部件动作、供水管路阀门、风机执行标准、蒸汽发生式蒸箱蒸汽压力测压d)
接口、水胆式蒸箱蒸汽压力测压接口、炒灶类燃具烟气排放位置、点火燃烧器火焰稳定性、蒸箱补水系统耐久的相关要求(见2018年版的5.2.1.4、5.2.5.3、5.3.5.1、5.4.3.2.2、5.4.3.3.3、5.4.115.5.4.4、5.5.14.8、6.15.2.2.2);增加了熄火保护功能不应设置失效装置的要求(见5.2.1.13);f)
增加了多个燃烧器共用烟道的要求(见5.2.1.16);更改了蒸汽发生式蒸箱安全装置的要求(见5.4.2.2.4、5.4.2.2.5,2018年版的5.4.3.1.7);更改了煮食炉类燃具补水装置的要求(见5.4.4.2,2018年版的5.4.5.2);更改了夹层煮锅安全装置的要求(见5.4.5.3,2018年版的5.4.6.3、5.5.14.14);更改了炒灶类燃具的要求(见5.4.10,2018年版的5.4.11);更改了点火性能的要求(见5.5.6,2018年版的5.5.6.1);更改了稳压器的稳压性能的要求(见5.5.7,2018年版的5.5.7.1);更改了地面面板的表面温升的要求(见5.5.10,2018年版的5.5.10);更改了蒸汽发生器内胆及副水箱耐压的要求见5.5.14.2,2018年版的5.5.14.2);更改了热板炉过热限定值(见5.5.14.22,2018年版的5.5.14.23);增加了其他商用燃具的要求(见表4);增加了检查与验证的方法(见6.2);更改了平头炉试验用锅的特征(见表10,2018年版的表9);更改了炒菜灶试验用锅的要求(见6.14.9.1,2018年版的6.14.9.1);更改了烤箱干烟气中CO(a-1)含量的试验方法(见6.15.12.2,2018年版的6.15.11.2);更改了施加铭牌的要求及铭牌包括内容(见8.1.1、8.1.2,2018年版的8.1.1、8.1.2);增加了无一级烟道燃具高温排烟的警示标识[见8.2c)];增加了制造商联系信息和最大进水压力说明[见8.3.1i)、8.3.1i]]。m
GB35848—202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O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O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并归口O本文件于2018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0N
1范围
商用燃气燃烧器具
GB35848—2024
本文件规定了商用燃气燃烧器具(以下简称“燃具”)的分类和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警示和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符合GB/T13611规定的城镇燃气为能源,燃烧用空气取自室内、燃烧产物直接或间接排向室外的燃具,包括:
a)额定热负荷不大于80kW、蒸汽压力不大于80kPa,且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小于30L的蒸汽发生器类燃具;
额定热负荷不大于80kW、蒸腔蒸汽压力不大于1200Pa的蒸箱类燃具;额定热负荷不大于50kW、腔体内压力不大于80kPa的炸炉类燃具;额定热负荷不大于50kW的煮食炉类燃具;额定热负荷不大于80kW的大锅灶类燃具;额定热负荷不大于50kW的平头炉类燃具;额定热负荷不大于100kW的常压沸水器类燃具;悯饭量大于或等于6L的饭锅类燃具;额定热负荷不大于50kW的洗碗机类燃具;额定热负荷不大于60kW的炒灶类燃具;额定热负荷不大于50kW的烧烤炉类燃具;额定热负荷不大于35kW的热板炉类燃具;额定热负荷不大于80kW的烤箱类燃具;额定热负荷不大于100kW的其他商用燃具;以上产品的组合体。
注1:以上热负荷指单个燃烧单元的热负荷注2:本文件只涉及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单相电源。注3:本文件中的压力凡未注明的,均指表压。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91
GB/T1527铜及铜合金拉制管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GB/T3091
GB/T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糖瓷制品
GB35848—2024
GB480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圭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GB4806.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5013.1
GB/T7306(所有部分)55。密封管螺纹GB/T730755。非密封管螺纹
GB/T816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T8464铁制、铜制和不锈钢制螺纹连接阀门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8624
GB/T12113
GB/T12771
GB/T13611
GB/T16411
GB/T17219
GB/T23658
GB/T37499
GB/T38595
GB/T38603
GB/T38693
GB/T38756
GB/T39485
GB/T 39488
制系统
GB/T39493
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的测量方法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
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的通用试验方法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弹性体密封圈
输送气体燃料和怪类液体的管道和配件用密封圈的材料要求燃气燃烧器和燃烧器具用安全和控制装置燃气燃烧器和燃烧器具用安全和控制装置燃气燃烧器和燃烧器具用安全和控制装置燃气燃烧器和燃烧器具用安全和控制装置燃气燃烧器和燃烧器具用安全和控制装置燃气燃烧器和燃烧器具用安全和控制装置燃气燃烧器和燃烧器具用安全和控制装置燃气燃烧器和燃烧器具用安全和控制装置GB/T41317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CJ/T450燃气燃烧器具气动式燃气与空气比例调节装置3术语和定义
特殊要求
特殊要求
特殊要求
特殊要求
特殊要求
特殊要求
特殊要求
特殊要求
自动和半自动阀
机械式温度控制装置
电子控制器
热电式熄火保护装置
点火装置
手动燃气阀
电子式燃气与空气比例控
压力调节装置
GB/T13611、GB/T16411和GB/T3860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coldstate
燃具正常运行一段时间后停止工作,待燃烧器冷却至接近室温后的状态。3.2
再点火
sparkrestoration
当点火不成功或火焰意外熄灭时,在不完全切断燃气供应的情况下,能够自动再次开启点火装置的一种功能。
再启动
recycling
在燃具运行过程中意外熄火时,立即切断燃气供应,并随之按启动程序自动重新启动的自动控制功能。
一级烟道
primaryflue
燃具本体结构上的一段密封良好的连续烟道。注:可直接与外部排烟系统烟道连接排烟,也可通过集中排烟系统排烟。2
点火燃烧器
ignitionburner
用来点燃主燃烧器的小火燃烧器注:在主燃烧器点燃或熄灭时均保持点燃状态的点火燃烧器,称为常明火。3.6
冷凝式燃具
condensationtypegasapplianceGB35848—2024
在基准状态下,燃烧烟气中水蒸气被部分冷凝,其冷凝过程中释放的潜热被有效利用的器具。3.7
自gassteamingoven
以燃气为燃料、通过加热水制得的微压饱和蒸汽进行蒸制食物的器具。注1:该产品主要由燃烧系统、供水系统、水胆或蒸汽发生系统、排烟系统、蒸腔等组成。注2:该产品分为水胆式蒸箱和蒸汽发生式蒸箱。一水胆式蒸箱指带有水胆的蒸箱。水胆中的水以散开的方式被加热至沸腾并为蒸腔提供蒸汽,蒸汽通过蒸腔或放散管直接排放至大气中。一蒸汽发生式蒸箱指含有类似蒸汽发生器结构形式的蒸汽发生单元的蒸箱。蒸汽通路不设置蓄压阀,区别于具有承压功能的蒸汽发生器与蒸腔的组合体。3.8
炸炉fryer
以燃气为燃料,以油为介质油炸食物的器具。注:在承压状态下油炸食物的炸炉,称为承压炸炉。3.9
液位标记
indicatedlevel
在燃具上标明的最高(低)液面位置。3.10
煮食炉
pastacoker
以燃气为燃料,以水为介质水煮食物的器具。3.11
大锅灶
commercialovenforcoking
以燃气为燃料,固定式或可倾斜式炊用大锅与封闭或半封闭炉膛组合成一体的器具。3.12
夹层煮锅
jacketedboilingpan
以燃气为燃料,具有双壁容器,通过加热容器外壁使容器双壁间水浴传热到内壁的器具。3.13
平头炉
openburner
以燃气为燃料,敬开式炉头的燃烧火焰直接加热支架上方的烹任用锅,燃烧产物间接排到室外的器具。
沸水器
waterboile
以燃气为燃料,加热生活饮用水到开水状态的器具。注1:将储存于容器中水加热至沸点,但进水及加热期间不可使用的沸水器,称为储水式沸水器。注2:可连续供应沸水的沸水器,称为连续式沸水器。3.15
额定容积
ratedcapacity
制造商标称的盛液的最大容积。3
GB35848—2024
注:单位为升(元)。
ricegascoker
以燃气为燃料,加热锅内稻米及一定比例的水,以煮熟米饭为目的的烹任器具。3.17
洗碗机
gasdishwashe
以燃气为燃料供应洗涤用热水洗碗的器具。3.18
烧烤炉
barbecue
以燃气为燃料,通过明火热辐射结合对流传热对食物进行烘烤加热的器具。注:被加热食物放在烤架或烤叉上,燃烧器可位于被加热食物的底部、侧面或顶部。3.19
barbecuepan
置于被加热食物之下,支撑食品用的易拆卸盘型容器。3.20
集油盒
oildrippan
燃具下方用于承接烧烤滴油或其他烹任废料的盘型容器3.21
烧烤过程中,用于支撑或固定烹任食物的机械部件。3.22
热板炉
hotplate
以燃气为燃料,通过加热金属板,直接或间接对食物进行烹任的器具。3.23
百oven
以燃气为燃料,以对流热和辐射热加热固定容积箱体内食物的器具。注:多种烹任功能组合在一起的烤箱,包含自然或强制对流加热内膛的烘烤模式、用蒸汽加热内膛的蒸模式两种模式的组合,称为多功能烤箱。
4分类和型号
4.1分类
按使用燃气类别不同,燃具分为人工煤气燃具(代号R,额定压力1000Pa)、天然气燃具(代号4.1.1
T,额定压力1000Pa或2000Pa)、液化石油气燃具(代号Y,额定压力2800Pa或5000Pa)。4.1.2按排烟方式不同,燃具分类见表1。表1按排烟方式分类
排烟方式
间接排烟式
直接排烟式
烟气通过燃具自身之外的机械排风装置排向室外烟气完全通过燃具自有风机和烟道排向室外4.1.3按燃烧方式不同,燃具分为全预混式燃具、大气式燃具、扩散式燃具。代号
A(可省略)
4.1.4按烟气中水蒸气汽化潜热是否被有效利用,燃具分为冷凝式燃具、非冷凝式燃具。4
按使用功能分类见表2。
使用功能
蒸汽发生器类
蒸箱类
炸炉类
煮食炉类
大锅灶类
平头炉类
沸水器类
饭锅类
洗碗机类
炒灶类
烧烤炉类
热板炉类
烤箱类
其他商用
表2按使用功能分类
所包含产品
蒸汽发生器等
GB35848—2024
水胆式蒸箱、蒸汽发生式蒸箱等常压炸炉、承压炸炉等
煮面炉、意粉炉、烫菜炉等
大锅灶、摇摆汤锅、夹层煮锅等堡仔炉、矮汤炉、火锅灶等
储水式沸水器、连续式沸水器等饭锅等
洗碗机等
炒菜灶等
烧烤炉、面火炉、烧猪炉等
煎炉、扒炉、铁板烧等
烤箱、蒸烤箱等
炒菜机等
其他商用燃具代号表示“其他”,仅为方便表4使用功能类别的要求,不作为型号编制依据4.2型号
型号按下列原则进行编制:
产品特征或序号(制造商自行编制排烟方式(代号见表1)
主火额定热负荷[单位为千瓦(kW】/造频燃气类别(代号见411)
使用功能(代号见表2)
示例1:
额定热负荷为20kW的间接排烟式天然气烤箱的型号表示为:SKXT20A-C或SKXT20-C
示例2:
额定热负荷分别为4kW、4kW、6kW、8kW(即总负荷为22kW)的间接排烟式液化石油气4眼堡仔炉的型号表示为:
SPTY8/22A-D或SPTY8/22-D
示例3:
额定热负荷为30kW的直接排烟式天然气蒸箱和额定热负荷为40kW的间接排烟式天然气炒菜灶的组合体(即总负荷为70kW)的型号表示为:
SZX+ZCT40/70A-E或SZX+ZCT40/70-E5
GB35848—2024
5要求
5.1材料
5.1.1一般要求
5.1.1.1制造燃具的材料应能承受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温度和荷载。5.1.1.2接触燃气的密封材料与所用燃气的特性应相适应。5.1.1.3燃具不应使用含石棉成分的材料。5.1.1.4燃具焊料中不应含有金属六价络。5.1.1.5与冷凝水接触的热交换器、排烟管、密封件等所有部件,应用耐腐蚀的材料制作或进行表面防腐处理。
5.1.2金属材料
5.1.2.1燃气管路金属材料应选用符合GB/T1527、GB/T3091、GB/T8163或GB/T12771规定的材料。
5.1.2.2燃具用水管路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和不含污染用水水质材料制造。5.1.2.3可能受腐蚀影响的金属部件(耐腐蚀性的材料除外)应进行电镀、喷漆或其他合适的表面防腐处理。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5.1.2.4与蒸汽、食品接触的金属材料应选用符合GB4806.9规定的材料。5.1.2.5燃气管路焊接材料熔点应不低于450C。5.1.3非金属材料
5.1.3.1接触食品的密封材料应选用符合GB4806.11规定的材料。5.1.3.2与食品可能接触的糖瓷材料应选用符合GB4806.3规定的材料。5.1.3.3燃气管路弹性密封材料应选用符合GB/T23658规定的材料。5.1.3.4 供水管路密封材料应选用符合 GB/T 17219规定的材料。5.1.3.5保温材料应选用符合GB8624中的A级材料,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除外:一保温材料的热表面温度在运行过程中不超过85C;一有不可燃外壳对保温层进行保护5.1.3.6排烟系统使用塑料排烟管或塑料密封衬套时,材料允许的使用温度应高于烟气的最高温度。塑料排烟管或塑料密封衬套应是阻燃的。5.2通用结构
5.2.1一般要求
5.2.1.1燃具结构应安全、坚固、耐用,并应保证燃具在正常运输、安装、操作时无损坏或变形。5.2.1.2燃具在正常使用和维护时,不应产生移动、倾斜、翻倒现象。5.2.1.3可
可移动式燃具应有可靠的固定装置。5.2.1.4燃具应易于清扫和维修,可触及的部位表面应光滑5.2.1.5燃具部件间采用螺钉、螺母、铆钉等方式的连接应牢固,使用中不应松动。5.2.1.6维护、保养时需要拆卸的部件,应进行专门设计,以保证正确、容易、安全地装回。5.2.1.7燃具应便于观察火焰或有运行状态指示装置。5.2.1.8燃具内部不应设计有放置液化石油气钢瓶的空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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