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887-201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887-2011
中文名称: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computer field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1-07-29
实施日期:2011-1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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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计算机
场地
通用
规范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物>>91.040.20商业和工业建筑物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P34工业建筑工程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0页
标准价格:38.0
出版日期:2011-11-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2-01-07
起草人:刘国林、王力坚、陈静、余雷、邹成、黄群骥、高大鹏、张彧、周乐乐、梁舒展、张海军、钟丽娜
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北京长城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科计通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华宇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长城屏蔽机房设备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
提出单位: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计算机场地的术语、分类、要求、测试方法与验收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计算机场地。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GB/T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的修订。
本标准与GB/T2887—2000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修订了计算机场地的组成(见5.1);
———修订了计算机机房的最小使用面积(见5.2.2);
———修订了建筑结构要求(见5.5);
———修订了对照明的要求(见5.6.5);
———修订了供配电系统的要求(见5.7);
———修订并增加了相关的测试方法(见7.2、7.3、7.6、7.7、7.8、7.11、7.12~7.21);
———增加、修订并删除了有关的术语和定义(见3.1~3.4、3.9~3.23,2000版的3.4、3.6~3.10);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增加了计算机场地等级的分类(见第4章);
———增加了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和电磁屏蔽室的要求(见6.4、6.5、6.6和6.7);
———增加了计算机场地能效比的要求(见5.10);
———增加了计算机场地空气质量的要求(见5.6.3);
———更正了GB/T2887—2000中的对尘埃的印刷错误(见5.6.2.1,2000版的4.3.2)。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代替GB/T2887—2000。
本标准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北京长城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科计通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华宇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长城屏蔽机房设备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国林、王力坚、陈静、余雷、邹成、黄群骥、高大鹏、张彧、周乐乐、梁舒展、张海军、钟丽娜。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2887—1982、GB/T2887—1989、GB/T2887—2000。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9361 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
GB10408(所有部分) 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
GB/T12190 电磁屏蔽室屏蔽效能的测量方法
GB16806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T18233 信息技术 用户建筑群的通用布缆
GB/T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9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263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70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96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SJ/T10796 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计算机场地等级 3
5 技术要求 3
6 安全防护 8
7 测试方法 9
8 验收规则 14
标准内容
ICS 91.04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887—2011
代替GB/T2887—2000
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computer field2011-07-2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数码防伪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1-11-01实施
GB/T2887—2011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计算机场地等级
5技术要求
安全防护
测试方法
验收规则·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章。本标准是对GB/T2887一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的修订。本标准与GB/T2887一2000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修订了计算机场地的组成(见5.1);修订了计算机机房的最小使用面积(见5.2.2);修订了建筑结构要求(见5.5);修订了对照明的要求(见5.6.5);修订了供配电系统的要求(见5.7);GB/T2887—2011
修订并增加了相关的测试方法(见7.2、7.3、7.6、7.7、7.8、7.11、7.12~7.21);一增加、修订并删除了有关的术语和定义(见3.1~3.4、3.9~3.23,2000版的3.4、3.6~3.10);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增加了计算机场地等级的分类(见第4章):增加了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和电磁屏蔽室的要求(见6.4、6.5、6.6和6.7);
增加了计算机场地能效比的要求(见5.10);-增加了计算机场地空气质量的要求(见5.6.3);更正了GB/T2887-2000中的对尘埃的印刷错误(见5.6.2.1,2000版的4.3.2)。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代替GB/T2887--2000。
本标准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北京长城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科计通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华宇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长城屏蔽机房设备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国林、王力坚、陈静、余雷、邹成、黄群骥、高大鹏、张彧、周乐乐、梁舒展张海军、钟丽娜。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2887—1982、GB/T2887—1989、GB/T2887—2000。I
1范围
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计算机场地的术语、分类、要求、测试方法与验收规则。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计算机场地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2887-2011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9361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
GB10408(所有部分)人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GB/T12190
电磁屏蔽室屏蔽效能的测量方法GB168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T18233
GB/T18883
信息技术用户建筑群的通用布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
GB50057
GB50116
GB50166
GB50198
GB50263
GB50343
GB50348
GB50370
GB50396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出人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SJ/T10796
3术语和定义
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计算机场地
computer field
安放计算机系统的场所,包括计算机机房、供电、空调、消防安全等配套设施以及系统维修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场所。
计算机机房
computerroom
放置计算机系统主要设备(服务器、网络设备、数据存储器等)的场所。1
GB/T2887—2011
净高net height
计算机机房地面至天花板的距离。3.4
吊顶suspended ceiling
悬吊在建筑结构下的顶棚。
raisedfloor
活动地板
计算机机房内安装的、可灵活拆装的地板。3.6
开机时poweron
计算机系统加电状态。
停机时power.off
计算机系统停电状态。
照明lighting
不考虑特殊的局部需要,为照亮整个设定工作面而设置的照明。3.9
应急照明emergencylighting
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3.10
不间断电源系统
uninterruptedpower supplysystem确保计算机不停止工作的供电系统。3.11
operationalgrounding
工作接地
电子、电气设备和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需的与大地的连接,3.12
保护接地
protective grounding
用以保护人体免受电击的电子、电气设备外壳与大地的连接,3.13
防雷接地lightningprotectivegrounding在雷击时保护人体和设备免受雷击伤害所需的与大地的连接。3.14
接地grounding
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与大地之间的连接,以及诸地之间的关系。3.15
通用布缆genericcabling
能支持信息应用范围广泛的结构化电信布缆系统。3.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fire detection and alarm system实现火灾早期探测、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并向各类消防设备发出控制信号完成各项消防功能的系统。2
入侵报警系统intruderalarmsystem用探测技术,探测设防区域的非法人侵行为并发出报警信号的系统。3.18
视频监视系统videosurveillancesystem利用视频探测技术,对目标进行实时显示、记录现场图像的系统。3.19
Eaccesscontrolsystem
出入口控制系统
利用自动识别技术,对出人口进行自动控制的系统。3.20
电磁屏蔽室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enclosure用于衰减、隔离来自内部或外部电场、磁场能量的建筑空间体。3.21
shieldingeffective
电磁屏蔽效能
没有屏蔽体时接收到的信号值与在屏蔽体内接收到的信号值的比值。3.22
抗震设防标准seismicfortificationintensity衡量抗震设防要求的尺度,由抗震设防烈度和建筑使用功能的重要性确定。3.23
机房能效比PowerUsageEffectiveness计算机机房所消耗的电能与计算机系统设备所消耗的电能之比。4计算机场地等级
4.1根据计算机系统运行中断的影响程度,将计算机机房分为A、B、C三级:GB/T2887—2011
A级:计算机系统运行中断后,会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一B级:计算机系统运行中断后,会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的;C级:不属于A、B级的情况
4.2同一计算机场地的不同区域,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上述等级进行划分。5技术要求
5.1计算机场地的组成
依据计算机系统的规模、用途以及管理体制,可选用下列房间。主要工作房间:计算机机房。
基本工作房间:数据处理间、媒体存放间。第一类辅助房间:低压配电间、不间断电源室、蓄电池室、空调机室、发电机室、气体钢瓶室、监控室等。
第二类辅助房间:资料室、维修室、技术人员办公室。第三类辅助房间:储藏室、缓冲间、技术人员休息室、盟洗室等。注:允许一室多用或的情增减。5.2计算机机房面积
5.2.1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一般按照下述两种方法之一确定。GB/T 2887---2011
5.2.1.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按式(1)计算:S= (5~7)ZSb
式中:
—一计算机机房的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S
(1)
一与计算机系统有关的并在机房平面布置图中占有位置的设备的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wwW.bzxz.Net
ZS计算机机房内所有设备占地面积的总和,单位为平方米(m\)。5.2.1.2当计算机系统的设备尚未选型时,按式(2)计算:S=KA
式中:
S计算机机房的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K——系数,一般取值(2.5~5.5)m/台(架);A一一计算机机房内所有设备台(架)的总数。5.2.2计算机机房最小使用面积不宜小于20m2。5.2.3科研、生产用机房面积的计算可参照5.2.1执行。5.2.4其他各类房间的使用面积,依据人员、设备及需要而定。5.3计算机机房净高
计算机机房的净高依机房面积大小而定,-般为2.5m3.2m。注:当计算机机房使用吊顶和/或活动地板时,净高应扣除吊顶和活动地板所占的高度。5.4活动地板
计算机机房使用的活动地板应符合SJ/T10796的规定。5.5建筑结构
5.5.1计算机场地位置
选择计算机场地位置,需考虑:应避开发生火灾危险程度高的区域;a)
b)应避开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源以及存放腐蚀、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应避开低洼、潮湿、落雷、重盐害区域和地震频繁的地方;c
应避开强振动源和强噪音源;
应避开强电磁场的干扰;
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高层或地下室,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或隔壁;g)应远离核辐射源。
以上各项如无法满足,需采取相应的措施。5.5.2计算机场地抗震
5.5.2.1A级计算机场地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或高于当地抗震设防标准。5.5.2.2B级、C级计算机场地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当地抗震设防标准。5.5.3计算机场地楼板荷重
5.5.3.1场地楼板荷重一般分为三级,见表1。4
(2)
计算机机房
不间断电源室
表1场地楼板荷重
GB/T2887—2011
单位为千牛每平方米
5.5.3.2依据设备的重量和安置密度,计算机场地楼板荷重可按某一级执行,也可按某些级综合执行。注:综合执行是指计算机场地楼板荷重可按某些级执行,如某计算机场地楼板荷重可选:计算机机房可选A级,不间断电源室可选C级。
5.6场地环境条件
5.6.1温、湿度
5.6.1.1温、湿度应满足计算机设备的要求。5.6.1.2根据计算机设备对温、湿度的要求,将温、湿度分为A、B、C三级,可按某一级执行,也可按某些级综合执行。
注;综合执行指的是一个机房可按某些级执行,而不必强求一律,如某机房温、湿度按计算机设备要求可选:开机时按A级温、湿度,停机时按B级温、湿度。5.6.1.3计算机机房温、湿度的要求,按开机时和停机时分别加以规定。开机时机房的温、湿度见表2。停机时机房的温、湿度见表3。开机时机房温、湿度要求
环境条件
温度/℃
相对湿度
温度变化率/(℃/h)
环境条件
温度/℃
相对湿度
温度变化率/(℃/h)
媒体存放条件见表4。
40%~60%
<5,不得疑露
35%~65%
<10,不得诞露
表3停机时机房温、湿度要求
<5,不得凝露
5~40
20%~80%
<10,不得凝露
30%~80%
<15,不得凝露
<15,不得凝露
GB/T2887—2011
环境条件
温度/℃
相对湿度
磁场强度/(A/m)
纸媒体
表4媒体存放条件
磁媒体
已记录的
20~50
30%~70%
10%~90%
未记录的
20%~80%
闪速存储器
已记录的
未记录的
20%~80%
5其他房间的温、湿度可根据所装设备的技术要求而定,亦可采用表3和表4中的级别。5.6.2尘埃
5.6.2.1计算机机房内的含尘埃粒径大于或等于0.5μm的个数应小于或等于1.8×10*粒/m3。5.6.2.2计算机设备有明确要求时,尘埃浓度及其粒径可按计算机设备的要求而定。5.6.3空气
计算机系机房内的空气质量应符合GB/T18883的要求。5.6.4噪声
计算机系统停机时,在操作员经常工作位置处的噪声应小于60dB(A)。5.6.5照明
正常照明
计算机机房、数据处理间照度不应低于3001x,其他房间照度不应低于2001x,5.6.5.2应急照明
主要工作房间、基本工作房间、第一类辅助房间应设应急照明,其照度不应低于501x。主要通道及有关房间依据需要应设应急照明,其照度不应低于51x。5.6.6电磁场干扰
无线电干扰环境场强
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范围0.15MHz~1000MHz时不大于126dB。5.6.6.2磁场干扰场强
机房内磁场干扰场强不大于800A/m(相当于10Oe)。5.7供配电系统
5.7.1依据计算机系统的用途,其供电方式可分三类:a)一类供电:应具有双路市电(或市电、备用发电机)和不间断电源系统;b)二类供电:应具有不间断电源系统;c)三类供电:一般用户供电系统。6
5.7.2供电电源:
电压:380V/220V
频率:50Hz;
配电系统:宜采用TN-S系统接地方式。GB/T 28872011
5.7.3依据计算机设备对电源的要求,将电源参数分为A、B、C三级,使用交流电时见表5。表5交流电源参数
电源参数
稳态电压偏移范围
稳态频率偏移范围/Hz
电压波形畸变率
允许断电持续时间/ms
5.8接地
计算机场地接地类型
计算机场地接地类型如下:
a)工作接地;
b)保护接地;
防雷接地。
5.8.2场地接地要求
-2%~+2%
-1~+1
5.8.2.1诸地之间的关系及接法按计算机设备的要求而定。5.8.2.2计算机设备没有明确要求时,诸地应采用联合接地。5.8.3中性线与保护地线之间的电压(零地电压)级
-3%~+3%
-1~~+1
5.8.3.1中性线与保护地线之间的电压要求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要求确定。-10%~+10%
1~+1
不要求
5.8.3.2计算机设备没有明确要求时,配电系统的中性线与保护地线之间的电压有效值应不大于2V。
5.8.4静电电压
机房内静电电压应不大于1000V。5.9通用布缆
5.9.1通用布缆应满足计算机系统内部及与外界信息交互的要求,应符合GB/T18233的规定。5.9.2机房线缆所穿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以及信息插座的底座不得影响空调机的送风。5.10
机房能效比
机房能效比分为5级,见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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